卷之十五 粵紀(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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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不絕。
同敞右臂既損,詩成,式耜代書之。
兩人幽囚唱和者四十餘日,詩各數十章。
有德見兩人困愈久、苦愈甚而志愈堅烈,知終不可辱;至閏十一月十八日,殺之。
金堡時已為僧,緻書于孔有德,乃收殓瞿、張兩公屍葬于白鶴山下。
上聞同敞死,深為痛悼,累日不食,望而祭之;贈陵江伯。
無子。
所著詩文四十餘卷,以兵燹亡失。
止臨難時絕命詞數十章傳達行在,上讀而悲焉;命工部刻傳之,賜名“禦覽傷心吟”。
金堡上孔定南王書 茅坪衲僧性因和尚,謹緻書于定南王殿下: 山僧,梧水之罪人也。
承乏掖垣,奉職無狀;系錦衣獄,幾死杖下。
今夏編戍清浪,以路道之梗,養痾招提;皈命三寶,四閱月于茲矣。
車騎至桂,咫尺階前而不欲通;蓋以罪人自處,亦以廢人自棄,又以世外之人自恕也。
今且有不得不一言于左右者:故督師大學士瞿公、總督學士張公皆山僧之友,為王所殺,可謂得死所矣。
敵國之人,勢不兩存;忠臣義士殺之而後成名,兩公豈有遺憾于王!即山僧亦豈有所私痛惜于兩公哉!然聞遺骸未殡,心竊惑之。
古之成大業者,殺其身而敬且愛其人,若唐高祖之于堯君素、周世宗之于劉仁瞻是也。
我明太祖之下金陵,于元禦史大夫福壽既葬之矣,複立祠以祀之;其子犯法當死,又曲法以赦之:盛德美名,于今為烈。
至如元世祖祭文天祥、伯顔恤汪立信之家,豈非褒揚忠義、扶植彜倫者耶?山僧聞嘗論之:衰國之忠臣與開國之功臣,皆受命于天,同分砥柱乾坤之任。
天下無功臣,則世道不平;天下無忠臣,則人心不正。
事雖殊軌,道實同源。
兩公一死之重,豈輕于百戰之勳哉!王既已殺之,則忠臣之忠見、功臣之功亦見矣。
此又王見德之時也,請具衣冠為兩公殓。
瞿公幼子,尤宜存恤;張公無子,益可矜哀。
并當擇付親知,歸葬故裡;則仁義之舉,王且播于無窮矣!如其不爾,亦許山僧領屍,随緣稿葬;揆之情理,亦未相妨。
豈可視忠義之士如盜賊寇仇然,必滅其家、狼籍其肢體而後快于心耶!夫殺兩公于生者,王所以自為功也;禮兩公于死者,天下萬世所共以王為德也:惟王圖之! 物外閑人,不辭多口。
既為生死之交情,不忍默默;然于我佛“冤親平等”之心、王者澤及枯骨之政、聖人維護綱常之教,一舉而三善備矣。
山僧跛不能履,敢遣侍者以書獻,敬候斧钺;惟王圖之! 鄭之珖傳 鄭之珖,四川廣安州人;崇祯庚午舉人。
庚辰,授廣東高州府推官。
粵東素富饒,而高州又瀕海、去京師遠,官其地者多貪墨不檢。
之珖獨清約,不妄取,于刑獄尤甚;以故士民戴之。
考績以最聞,以之珖為通州知府;未赴,值闖賊陷北都,之珖為粵士民攀留不得去。
及隆武嗣位閩中,召之珖入,授工部主事,升員外。
丁亥秋,八閩皆陷,士紳半降;之珖削發為僧,賣藥于廣之新會縣。
有司及土人逼脅萬端,之珖終不易志。
戊子,李成棟歸明;之珖乃蓄發赴行在,改授戶部員外。
庚寅二月,升禮部祠祭司郎中;典試貴州。
五月,至貴陽。
适流寇孫可望入黔,以兵脅朝廷索封“秦王”,大學士嚴起恒、楊鼎和、兵科給事中劉堯珍、吳霖、張載述建議不從,可望遂命部下殺五人,投其屍于水,乃自稱秦王。
上驚悼不已;賜可望名朝宗,遣官撫谕之。
可望遂盡脅諸文武,授以官爵,改鑄印章,更立制度;有不從者,辄誅之。
一時士紳怵其威,無不屈從者。
之珖乃棄官攜妻孥隐于湄水之陽,自号蛾眉道者。
之珖素貧,居官絕苞苴,行李蕭然;躬耕自給,或至并食,恬如也。
時錢邦芑棄官隐于餘慶之蒲村,相去三舍。
寒暑朝昏得村酒一壺,必相招共飲;醉則悲歌不辍。
及甲午春,邦芑迫于可望之征逼,祝發為僧,号大錯和尚;之珖聞之,大哭,走唁邦芑曰:‘昔吾遇閩難為僧,今公遇賊亦為僧,天厄我輩,固如是乎’!自是,放情詩酒,不複以人世為意。
至丙申九月,之珖忽病;謂妻湯氏曰:‘我若不起,大錯和尚必來,後事惟彼可托’。
至十月初五日,卒。
邦芑聞訃,奔往哭之。
時其友山陰胡欽華、門人西川陶五柳、湄水龔惟達、吳開元、趙時達俱來會哭,因私谥之曰“貞确先生”;蔔葬于湄水橋西,為立碑表其墓。
之珖娶吳氏,繼楊氏。
子三:長先卒,次方三歲,次方一歲;江津程源為撫其兩孤。
所著有“明書”二十卷、“罏史”八卷、“椟庵文集”六卷、“詩集”七卷、“紀難”二卷,行于世。
其所雜着尚多,俱散失不可考矣。
錢邦芑曰:‘士之犯難不辱,激于一時、義形于色,易易也;至屢遭大變,百折不挫,幾幾乎難哉!三十年來國難頻興,所見抗節自全者固不乏人;若夫張、鄭二子,文章、事業已龍變鴻翥,光昭天壤矣。
而矯矯志節,複風被百世;振起懦頑,自非祖宗布德之深、養士之善,曷臻此哉!野史議曰
同敞右臂既損,詩成,式耜代書之。
兩人幽囚唱和者四十餘日,詩各數十章。
有德見兩人困愈久、苦愈甚而志愈堅烈,知終不可辱;至閏十一月十八日,殺之。
金堡時已為僧,緻書于孔有德,乃收殓瞿、張兩公屍葬于白鶴山下。
上聞同敞死,深為痛悼,累日不食,望而祭之;贈陵江伯。
無子。
所著詩文四十餘卷,以兵燹亡失。
止臨難時絕命詞數十章傳達行在,上讀而悲焉;命工部刻傳之,賜名“禦覽傷心吟”。
金堡上孔定南王書 茅坪衲僧性因和尚,謹緻書于定南王殿下: 山僧,梧水之罪人也。
承乏掖垣,奉職無狀;系錦衣獄,幾死杖下。
今夏編戍清浪,以路道之梗,養痾招提;皈命三寶,四閱月于茲矣。
車騎至桂,咫尺階前而不欲通;蓋以罪人自處,亦以廢人自棄,又以世外之人自恕也。
今且有不得不一言于左右者:故督師大學士瞿公、總督學士張公皆山僧之友,為王所殺,可謂得死所矣。
敵國之人,勢不兩存;忠臣義士殺之而後成名,兩公豈有遺憾于王!即山僧亦豈有所私痛惜于兩公哉!然聞遺骸未殡,心竊惑之。
古之成大業者,殺其身而敬且愛其人,若唐高祖之于堯君素、周世宗之于劉仁瞻是也。
我明太祖之下金陵,于元禦史大夫福壽既葬之矣,複立祠以祀之;其子犯法當死,又曲法以赦之:盛德美名,于今為烈。
至如元世祖祭文天祥、伯顔恤汪立信之家,豈非褒揚忠義、扶植彜倫者耶?山僧聞嘗論之:衰國之忠臣與開國之功臣,皆受命于天,同分砥柱乾坤之任。
天下無功臣,則世道不平;天下無忠臣,則人心不正。
事雖殊軌,道實同源。
兩公一死之重,豈輕于百戰之勳哉!王既已殺之,則忠臣之忠見、功臣之功亦見矣。
此又王見德之時也,請具衣冠為兩公殓。
瞿公幼子,尤宜存恤;張公無子,益可矜哀。
并當擇付親知,歸葬故裡;則仁義之舉,王且播于無窮矣!如其不爾,亦許山僧領屍,随緣稿葬;揆之情理,亦未相妨。
豈可視忠義之士如盜賊寇仇然,必滅其家、狼籍其肢體而後快于心耶!夫殺兩公于生者,王所以自為功也;禮兩公于死者,天下萬世所共以王為德也:惟王圖之! 物外閑人,不辭多口。
既為生死之交情,不忍默默;然于我佛“冤親平等”之心、王者澤及枯骨之政、聖人維護綱常之教,一舉而三善備矣。
山僧跛不能履,敢遣侍者以書獻,敬候斧钺;惟王圖之! 鄭之珖傳 鄭之珖,四川廣安州人;崇祯庚午舉人。
庚辰,授廣東高州府推官。
粵東素富饒,而高州又瀕海、去京師遠,官其地者多貪墨不檢。
之珖獨清約,不妄取,于刑獄尤甚;以故士民戴之。
考績以最聞,以之珖為通州知府;未赴,值闖賊陷北都,之珖為粵士民攀留不得去。
及隆武嗣位閩中,召之珖入,授工部主事,升員外。
丁亥秋,八閩皆陷,士紳半降;之珖削發為僧,賣藥于廣之新會縣。
有司及土人逼脅萬端,之珖終不易志。
戊子,李成棟歸明;之珖乃蓄發赴行在,改授戶部員外。
庚寅二月,升禮部祠祭司郎中;典試貴州。
五月,至貴陽。
适流寇孫可望入黔,以兵脅朝廷索封“秦王”,大學士嚴起恒、楊鼎和、兵科給事中劉堯珍、吳霖、張載述建議不從,可望遂命部下殺五人,投其屍于水,乃自稱秦王。
上驚悼不已;賜可望名朝宗,遣官撫谕之。
可望遂盡脅諸文武,授以官爵,改鑄印章,更立制度;有不從者,辄誅之。
一時士紳怵其威,無不屈從者。
之珖乃棄官攜妻孥隐于湄水之陽,自号蛾眉道者。
之珖素貧,居官絕苞苴,行李蕭然;躬耕自給,或至并食,恬如也。
時錢邦芑棄官隐于餘慶之蒲村,相去三舍。
寒暑朝昏得村酒一壺,必相招共飲;醉則悲歌不辍。
及甲午春,邦芑迫于可望之征逼,祝發為僧,号大錯和尚;之珖聞之,大哭,走唁邦芑曰:‘昔吾遇閩難為僧,今公遇賊亦為僧,天厄我輩,固如是乎’!自是,放情詩酒,不複以人世為意。
至丙申九月,之珖忽病;謂妻湯氏曰:‘我若不起,大錯和尚必來,後事惟彼可托’。
至十月初五日,卒。
邦芑聞訃,奔往哭之。
時其友山陰胡欽華、門人西川陶五柳、湄水龔惟達、吳開元、趙時達俱來會哭,因私谥之曰“貞确先生”;蔔葬于湄水橋西,為立碑表其墓。
之珖娶吳氏,繼楊氏。
子三:長先卒,次方三歲,次方一歲;江津程源為撫其兩孤。
所著有“明書”二十卷、“罏史”八卷、“椟庵文集”六卷、“詩集”七卷、“紀難”二卷,行于世。
其所雜着尚多,俱散失不可考矣。
錢邦芑曰:‘士之犯難不辱,激于一時、義形于色,易易也;至屢遭大變,百折不挫,幾幾乎難哉!三十年來國難頻興,所見抗節自全者固不乏人;若夫張、鄭二子,文章、事業已龍變鴻翥,光昭天壤矣。
而矯矯志節,複風被百世;振起懦頑,自非祖宗布德之深、養士之善,曷臻此哉!野史議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