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一 閩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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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木,哈問曰:‘汝将乎’?士信曰:‘然’。
哈又問:‘願為官否’?士信曰:‘不願也;止求速死足矣’!遂殺之。
而武之救管、擒餘之功,不錄。
又有先鋒甘耀(輝?)者,短黑而勇;以醉而敗,匿于民家。
追者至,趨出搏戰,殺數人;不虞背後馬某擒之。
入見哈哈木,哈問如前,甘對曰:‘吾為将,殺數千百人矣;宜可以死’。
亦殺之。
鄭入鎮江,大清将彭某引兵五百還六合,閉不納。
已而阮春雷服布衣、戴棕帽乘轎至,稱兵部職方司;六合武生王寅生、文生夏志宏、徐三峰率衆執香迎之,大清兵五百乃去。
有湖賊劉青海率百二人歸阮;問何能?曰:‘團牌’。
阮試之;劉舞畢,阮雲:‘去得,但不全’。
阮置紗帽于幾上,自起舞,牌影如花,不見其身。
劉年二十餘,拜阮為父;阮使為副總。
阮審事明速,批答如流;真文武才。
七月十八日,出兵滁州;戴小帽,罩甲,赤足出。
團牌手十人、大刀手二十人、新降二百人随之;前一旗,寫“三軍司命”。
甫出察院,執旗者仆,欲斬之;衆告免,笞二十。
至盱眙口,時滁州有鳳泗道發炮,擊死執旗者;衆失色。
阮怒曰:‘若等無用’!遂持大刀直前,手殺五十餘人;大兵退走。
阮追殺至滁,大兵入城閉門。
近城半裡街上有大城牆,阮以兩大釘釘壁間,執牌登;兵驚走。
阮啟門引入,至前街,門閉;複如前法。
城内兵懼,開别門走。
滁民出迎,遂得滁州。
及八月初五日,始還六合;從者百人,拏鹽舟一西下,遇大清舟三百,被圍;發一炮,碎其二舟,餘舟乃退,始揚帆去。
王寅生有力,宏光時參将欲殺之,遂依高傑;至是歸阮。
取示與兩人,馳天長;時已暮,寅生城下呼曰:‘兵至矣!速開門。
否則,雞犬不留’。
守者白王令,令醉不意;百姓曰:‘他不降,吾等受屠乎’?遂啟門;寅生三騎登堂,令走鄉寺自缢。
後南京韋巡按奏曰:‘六合拒兵獻城,天長殺官獻城,儀真逐官獻城’。
衆聞之,懼。
後上批郎廷佐本:‘免屠’;乃安。
寅生走入鄉莊,與妻子酣飲怒歌;以數歲兒投之河,繼殺一女,與妻短甲、草履持槍馳騎遁。
韋巡按遣人拘逮,已不及矣。
擒其兩兄至,各笞二十,下獄;後釋歸。
兄名起生,亦文生。
方鄭兵入南,杭州有馬龍來降事。
馬龍,或雲崇祯時總兵也。
順治己亥,率海兵四十人至海鹽縣降,不受;因至杭州。
守臣李部院、巡撫佟思遠及總戎田雄疑有詐,馬龍曰:‘吾舟漏失機,故來歸公。
如殺我,恐絕後來者’!李等受其降。
此六月初二也。
小帽網巾,居城外二日;薙頭入城。
越三日,李設宴;酒半酣,問曰:‘汝有何所能’?馬曰:‘無所能’。
又問:‘能箭否’?馬曰:‘不善也。
然吾立于此,可令射之’。
重甲端坐;射之,馬以鞭撥,箭紛紛下;或擊斷、或接手中,九矢不傷。
至第十矢,馬平指如錢者;箭至,當之中錢上,箭激去。
軍士報射畢,田大驚。
馬曰:‘公部下豈無避箭者?亦發十矢’。
佟令一軍士前立,馬發一矢曰:‘吾欲于汝頭上過’。
果然;二矢亦如前。
第三矢,則曰:‘此一箭欲于汝胸前穿過’。
大懼,号求乃罷。
雙鞭重八十斤,輪舞如飛;久之,向空一擲,呼随身兵空中接去。
衆失色。
脫甲與衆砍,刀折而甲不損。
田等竊作滿語;馬覺之曰:‘吾七歲至滿洲,豈不解耶’?田愧謝。
聞南京敗,複下海去。
未審确否? 鄭自南京敗走,次年(庚子)引數百艘至廣州府。
舟用大木釘成,高與城齊;桅内藏兵五百,并堞攻擊。
戰時三人一隊,一人執團牌、二人持槍刀。
一人居中擊鼓;鼓一震,每隊疏列成陣。
大兵馳騎突前,其隊又各讓去,即分兩邊趨後截。
其藤牌,桐油浸透,刀箭不入;大兵患之。
有副将進計曰:‘惟鐵箍頭棍可破也’。
遂複戰,用棍擊破其牌,箭無所蔽;乃敗。
複走入海,居南澳。
台灣複啟 久聆智略,芳名流播;虛心仰慕,悒悒何已!頃荷惠書,教以不逮;又遣貴介劉、馬二君備述委曲,幸甚、幸甚!然竊怪麾下之未能諒不佞之心,而猶從流俗之未議也。
曩者思明之役,自以糧盡而退,非戰之失也。
況風帆所指,南極高、瓊,北至高、遼,何地不可屯紮、何地不可聚兵?不佞所以橫絕大海、移國東甯者,誠傷士女之仳離、幹戈之日滋也。
是以區區鄙懷,曾見于前劄。
往歲得貴藩院之書,而貴朝猶未深察,尚嚴邊界之禁;遂使百姓流離、四省邱墟,坐捐數千裡之賦稅、歲糜億萬之錢糧,斯非貴朝之失策哉?今麾下計法處遠,欲為朝廷久遠之謀、萬民之命;而貴介所傳,又述前日之套語、“削發”之虛談,欲以八閩及沿海各島二說相餌,尚為知識者之論乎?自昔貴朝議和者屢矣,從先王以至不佞,止緣争此二字。
況今東甯遠在海外,非屬版圖之中;東連日本、南蹙呂宋,人民輻辏、商賈交通。
王侯之貴,固吾之所自有;衣冠之盛,不輸于中土。
即未敢遽比太王之遷岐,而生聚教訓,足以樹萬世之基業:此貴介所親睹者也。
不佞有何慕于爵号、亦何貪于疆土,而為此“削發”之舉哉?而麾下以海濱為慮、蒼生為念,則息兵安農,複歸故業;使男女老幼皆得遂其生育,而舉朝可以歲獲數百萬之賦:此仁人之心,不佞亦有同心也。
縷縷膈言,麾下亮之! 附記:孔文舉本姓王,江陰王鹳嘴人。
幼為青旸吳煥如家家僮;少長,祝發于嶺聖關帝者。
既而至蘇州,募化得數百金;走浙,居江邊,時與海通。
适有孔将軍者悅之,與同舟;未幾孔死,因蒙其姓,得其副将印。
引舟兵至鎮江固山劉之源營,請降。
劉上聞,召對,賜坐;官以将軍,還居鎮江。
及康熙初年,複召對,賜坐如前。
時鄭成功已死,其子經猶擁衆,居海外台灣;遣文舉往招之。
經不出見,止答此書;文舉乃還。
後文舉坐巨舟,擁兵至青旸祭墓。
見家主稱叔,演劇詣宴,俱有饋遺;次請紳衿張有譽等。
乃去,北上複命。
闾裡榮之。
鄭鳴駿傾心投誠 大清康熙二年八月,投誠鄭鳴駿等疏曰:‘臣兄建平侯臣鄭泰集衆海上,屈指廿年。
初緣王化泰沾,維識大命有在;拳拳歸款,無由遽達。
去年六月内,蒙靖藩臣耿、總督臣李遣官宣布朝廷德威,招撫臣等投誠;臣兄泰遂歡然傾心歸順。
初未知朝廷規矩,以為當先請旨,然後削發;随差臣都督楊來嘉赴阙待罪。
恭蒙朝廷寬恩含蓋,以為無奏章、又未薙發,恐無歸誠之實;欲臣等先薙發登岸,乃準投誠。
及楊來嘉稱述朝廷德意寬宏浩蕩,臣兄泰不勝感激,深自悔罪。
謂海上諸衆,原系臣鄭家之火統馭;今鄭成功已故,臣兄泰欲舉全衆歸順,俾諸島清甯,永免朝廷南顧之憂。
已于本年五月初五日,複差臣都督楊來嘉、楊淇先布誠意于靖藩耿、總督臣李、提督臣馬、戶部臣黃、兵部臣金世德,願登岸削發。
正在調師進發,出泊金門,将趨泉港;不意又有逆黨馮澄世、陳永華、洪旭、周全斌等恨臣兄欲統文武水陸全師攜眷登岸投誠,謀之逆侄鄭錦,詐稱大家願聽臣兄調度歸順,請臣兄赴鹭門計事。
臣兄正欲乘此等齊集鹭門,說以共事投誠;随輕身而往,誤堕奸計,于六月初八日赴席被羁。
初九日,臣兄泰手書密囑臣鳴駿同兄男缵緒速圖歸正,成其未了之志;身雖死而不恤。
初十日,探知臣挈全部舟師進入泉州港,随投缳自缢,以堅臣等歸順之心。
臣兄忠于朝廷而不顧其身,雖當危難之際,猶緻囑其後一意朝廷,初終無二;其心迹,并揭日月之昭明矣。
今臣統胞侄臣缵緒統所部文武各官四百餘員、水陸官兵七千三百餘名各帶家眷,駕戰艦一百八十餘号,直抵泉州港口;仍慮各處地方汛守船隻及販運船隻恐未知叛逆謀臣兄之消息,一面點撥大小戰船四十八号配精兵二千餘名,管押文武官四十多員前往台灣、海壇、三都、南澳、銅山等處護接應援。
計實在港内文武官四百三十一員、船共一百三十七号、兵五千二百餘,蒙靖藩臣耿、總督李會同提督臣馬、戶部臣黃、兵部臣金安輯家眷泉城,随于二十六日文武官袍帽筵宴,仍計口給糧停妥。
其餘差出各員及兵丁船隻,當俟續到續報。
計逆侄鄭錦自其父成功已故之後,實賴臣兄協佐擁護;今誤聽奸人之謀,自壞其長城,孤立無輔,将行趨于瓦解矣。
臣仗天朝之威靈、合子弟之痛憤,即當躬率所部還搗鹭門,盡殲群奸,收朝廷之效,藉以雪亡兄九泉之恨。
臣心區區,止于如此。
若夫臣家三百餘口、所部官頭兵目為類頗多,不殺之外,另有浩蕩異恩;此出上斷,非臣等所敢知也’! 擒斬海賊 大清康熙二年十月,福建總督李率泰疏曰:‘準水師提督總兵官施琅塘報前事。
該臣看為逆孽鄭錦,乃鄭成功之遺種也。
其父已伏冥誅,其子尚不悔禍,猶敢集餘黨複肆鸱張。
當其骨肉相殘、醜類潰亂之際,臣與靖藩提師駐紮漳、泉,一面廣布皇仁,用示招徕;一面裝造快艇,必圖進取。
業已再三申嚴水陸将領整頓舟師,以防叵測。
茲準水師提臣施琅報稱:“鄭錦遣發水陸賊将林維等領帶船隻,抛泊海門,謀欲乘風順潮直入海澄,燒我新造船隻,詐亦狡矣。
幸探得實,提臣密遣前營中軍守備汪明等統水兵配駕快艇,夜半直抵海門;賊蹤前來向敵,我兵奮勇,陣殺僞副将林維、吳習等,活擒賊官、賊兵一百二十五名,奪回船隻、器械、僞印、牌劄等件累累”。
足見官兵用命,可謂破敵之先聲矣。
是役也,提臣施琅有法縱之功。
但獲僞官、僞兵名數繁多,恐塗次起解未便;臣會同靖藩,即今就近正法。
僞印、牌劄,立行焚毀’。
施琅字尊侯,福建晉江人。
廈門大捷 大清康熙二年十二月,靖南王耿繼茂疏曰:‘臣等奉旨料理水陸大兵進剿海寇,原議臣繼茂統陸兵由浔尾而進,臣李率泰統陸兵由嵩嶼而進。
其水師各标官兵船隻,在泉州者提臣馬得功統領調度,由圍頭取齊進發;在漳、澄者提臣施琅統領調度,由海門取齊進發:俱經具題在案。
臣等于九月二十九日合疏恭報後,随于十月初二日先發臣繼茂旗下都統王大用、纛章京夏功等帶領馬步官兵,自泉州起行;另調原防漳州右翼總兵官左都督徐成功、右副都統汪元勳等各帶官兵,自漳州起行:俱于本月初五日抵浔尾,與廈門高崎緊對下營設備。
對岸賊船四十餘隻見我兵一到,各駕船遊奕,朝營内打炮;我兵随發大炮、行營炮攻打。
初六日午時,鄭錦、周全斌領大{舟周}賊艘往來轉戗,炮打我營;我兵亦發炮攻打,晝夜防範。
初六晚,賊率精銳千餘乘夜潛渡,直逼遊擊史定國營盤,火炮、弓箭齊發,與我兵垛台上相對砍刺;遊擊史定國帶甲兵殺出營門,都督王大用等督兵策應,堵殺力砍,箭傷、炮傷賊兵及落水淹死者甚多。
因潮水泛漲,難計其數。
奪獲盔甲十一副、火箭噴筒二十七件并弓箭、槍刀等項。
賊奔敗船,其大{舟周}随回;餘有汛守賊船及陸路賊兵一片營盤,仍劄高崎。
塘報前來,臣等催督泉州同安水師仍發藩旗甲兵六百名,令都書佥事陳一明等帶領,及鄭鳴駿、陳輝、總兵楊富等官兵船隻收拾開駕,聽馬提督帶領馬步官兵,沿岸調
哈又問:‘願為官否’?士信曰:‘不願也;止求速死足矣’!遂殺之。
而武之救管、擒餘之功,不錄。
又有先鋒甘耀(輝?)者,短黑而勇;以醉而敗,匿于民家。
追者至,趨出搏戰,殺數人;不虞背後馬某擒之。
入見哈哈木,哈問如前,甘對曰:‘吾為将,殺數千百人矣;宜可以死’。
亦殺之。
鄭入鎮江,大清将彭某引兵五百還六合,閉不納。
已而阮春雷服布衣、戴棕帽乘轎至,稱兵部職方司;六合武生王寅生、文生夏志宏、徐三峰率衆執香迎之,大清兵五百乃去。
有湖賊劉青海率百二人歸阮;問何能?曰:‘團牌’。
阮試之;劉舞畢,阮雲:‘去得,但不全’。
阮置紗帽于幾上,自起舞,牌影如花,不見其身。
劉年二十餘,拜阮為父;阮使為副總。
阮審事明速,批答如流;真文武才。
七月十八日,出兵滁州;戴小帽,罩甲,赤足出。
團牌手十人、大刀手二十人、新降二百人随之;前一旗,寫“三軍司命”。
甫出察院,執旗者仆,欲斬之;衆告免,笞二十。
至盱眙口,時滁州有鳳泗道發炮,擊死執旗者;衆失色。
阮怒曰:‘若等無用’!遂持大刀直前,手殺五十餘人;大兵退走。
阮追殺至滁,大兵入城閉門。
近城半裡街上有大城牆,阮以兩大釘釘壁間,執牌登;兵驚走。
阮啟門引入,至前街,門閉;複如前法。
城内兵懼,開别門走。
滁民出迎,遂得滁州。
及八月初五日,始還六合;從者百人,拏鹽舟一西下,遇大清舟三百,被圍;發一炮,碎其二舟,餘舟乃退,始揚帆去。
王寅生有力,宏光時參将欲殺之,遂依高傑;至是歸阮。
取示與兩人,馳天長;時已暮,寅生城下呼曰:‘兵至矣!速開門。
否則,雞犬不留’。
守者白王令,令醉不意;百姓曰:‘他不降,吾等受屠乎’?遂啟門;寅生三騎登堂,令走鄉寺自缢。
後南京韋巡按奏曰:‘六合拒兵獻城,天長殺官獻城,儀真逐官獻城’。
衆聞之,懼。
後上批郎廷佐本:‘免屠’;乃安。
寅生走入鄉莊,與妻子酣飲怒歌;以數歲兒投之河,繼殺一女,與妻短甲、草履持槍馳騎遁。
韋巡按遣人拘逮,已不及矣。
擒其兩兄至,各笞二十,下獄;後釋歸。
兄名起生,亦文生。
方鄭兵入南,杭州有馬龍來降事。
馬龍,或雲崇祯時總兵也。
順治己亥,率海兵四十人至海鹽縣降,不受;因至杭州。
守臣李部院、巡撫佟思遠及總戎田雄疑有詐,馬龍曰:‘吾舟漏失機,故來歸公。
如殺我,恐絕後來者’!李等受其降。
此六月初二也。
小帽網巾,居城外二日;薙頭入城。
越三日,李設宴;酒半酣,問曰:‘汝有何所能’?馬曰:‘無所能’。
又問:‘能箭否’?馬曰:‘不善也。
然吾立于此,可令射之’。
重甲端坐;射之,馬以鞭撥,箭紛紛下;或擊斷、或接手中,九矢不傷。
至第十矢,馬平指如錢者;箭至,當之中錢上,箭激去。
軍士報射畢,田大驚。
馬曰:‘公部下豈無避箭者?亦發十矢’。
佟令一軍士前立,馬發一矢曰:‘吾欲于汝頭上過’。
果然;二矢亦如前。
第三矢,則曰:‘此一箭欲于汝胸前穿過’。
大懼,号求乃罷。
雙鞭重八十斤,輪舞如飛;久之,向空一擲,呼随身兵空中接去。
衆失色。
脫甲與衆砍,刀折而甲不損。
田等竊作滿語;馬覺之曰:‘吾七歲至滿洲,豈不解耶’?田愧謝。
聞南京敗,複下海去。
未審确否? 鄭自南京敗走,次年(庚子)引數百艘至廣州府。
舟用大木釘成,高與城齊;桅内藏兵五百,并堞攻擊。
戰時三人一隊,一人執團牌、二人持槍刀。
一人居中擊鼓;鼓一震,每隊疏列成陣。
大兵馳騎突前,其隊又各讓去,即分兩邊趨後截。
其藤牌,桐油浸透,刀箭不入;大兵患之。
有副将進計曰:‘惟鐵箍頭棍可破也’。
遂複戰,用棍擊破其牌,箭無所蔽;乃敗。
複走入海,居南澳。
台灣複啟 久聆智略,芳名流播;虛心仰慕,悒悒何已!頃荷惠書,教以不逮;又遣貴介劉、馬二君備述委曲,幸甚、幸甚!然竊怪麾下之未能諒不佞之心,而猶從流俗之未議也。
曩者思明之役,自以糧盡而退,非戰之失也。
況風帆所指,南極高、瓊,北至高、遼,何地不可屯紮、何地不可聚兵?不佞所以橫絕大海、移國東甯者,誠傷士女之仳離、幹戈之日滋也。
是以區區鄙懷,曾見于前劄。
往歲得貴藩院之書,而貴朝猶未深察,尚嚴邊界之禁;遂使百姓流離、四省邱墟,坐捐數千裡之賦稅、歲糜億萬之錢糧,斯非貴朝之失策哉?今麾下計法處遠,欲為朝廷久遠之謀、萬民之命;而貴介所傳,又述前日之套語、“削發”之虛談,欲以八閩及沿海各島二說相餌,尚為知識者之論乎?自昔貴朝議和者屢矣,從先王以至不佞,止緣争此二字。
況今東甯遠在海外,非屬版圖之中;東連日本、南蹙呂宋,人民輻辏、商賈交通。
王侯之貴,固吾之所自有;衣冠之盛,不輸于中土。
即未敢遽比太王之遷岐,而生聚教訓,足以樹萬世之基業:此貴介所親睹者也。
不佞有何慕于爵号、亦何貪于疆土,而為此“削發”之舉哉?而麾下以海濱為慮、蒼生為念,則息兵安農,複歸故業;使男女老幼皆得遂其生育,而舉朝可以歲獲數百萬之賦:此仁人之心,不佞亦有同心也。
縷縷膈言,麾下亮之! 附記:孔文舉本姓王,江陰王鹳嘴人。
幼為青旸吳煥如家家僮;少長,祝發于嶺聖關帝者。
既而至蘇州,募化得數百金;走浙,居江邊,時與海通。
适有孔将軍者悅之,與同舟;未幾孔死,因蒙其姓,得其副将印。
引舟兵至鎮江固山劉之源營,請降。
劉上聞,召對,賜坐;官以将軍,還居鎮江。
及康熙初年,複召對,賜坐如前。
時鄭成功已死,其子經猶擁衆,居海外台灣;遣文舉往招之。
經不出見,止答此書;文舉乃還。
後文舉坐巨舟,擁兵至青旸祭墓。
見家主稱叔,演劇詣宴,俱有饋遺;次請紳衿張有譽等。
乃去,北上複命。
闾裡榮之。
鄭鳴駿傾心投誠 大清康熙二年八月,投誠鄭鳴駿等疏曰:‘臣兄建平侯臣鄭泰集衆海上,屈指廿年。
初緣王化泰沾,維識大命有在;拳拳歸款,無由遽達。
去年六月内,蒙靖藩臣耿、總督臣李遣官宣布朝廷德威,招撫臣等投誠;臣兄泰遂歡然傾心歸順。
初未知朝廷規矩,以為當先請旨,然後削發;随差臣都督楊來嘉赴阙待罪。
恭蒙朝廷寬恩含蓋,以為無奏章、又未薙發,恐無歸誠之實;欲臣等先薙發登岸,乃準投誠。
及楊來嘉稱述朝廷德意寬宏浩蕩,臣兄泰不勝感激,深自悔罪。
謂海上諸衆,原系臣鄭家之火統馭;今鄭成功已故,臣兄泰欲舉全衆歸順,俾諸島清甯,永免朝廷南顧之憂。
已于本年五月初五日,複差臣都督楊來嘉、楊淇先布誠意于靖藩耿、總督臣李、提督臣馬、戶部臣黃、兵部臣金世德,願登岸削發。
正在調師進發,出泊金門,将趨泉港;不意又有逆黨馮澄世、陳永華、洪旭、周全斌等恨臣兄欲統文武水陸全師攜眷登岸投誠,謀之逆侄鄭錦,詐稱大家願聽臣兄調度歸順,請臣兄赴鹭門計事。
臣兄正欲乘此等齊集鹭門,說以共事投誠;随輕身而往,誤堕奸計,于六月初八日赴席被羁。
初九日,臣兄泰手書密囑臣鳴駿同兄男缵緒速圖歸正,成其未了之志;身雖死而不恤。
初十日,探知臣挈全部舟師進入泉州港,随投缳自缢,以堅臣等歸順之心。
臣兄忠于朝廷而不顧其身,雖當危難之際,猶緻囑其後一意朝廷,初終無二;其心迹,并揭日月之昭明矣。
今臣統胞侄臣缵緒統所部文武各官四百餘員、水陸官兵七千三百餘名各帶家眷,駕戰艦一百八十餘号,直抵泉州港口;仍慮各處地方汛守船隻及販運船隻恐未知叛逆謀臣兄之消息,一面點撥大小戰船四十八号配精兵二千餘名,管押文武官四十多員前往台灣、海壇、三都、南澳、銅山等處護接應援。
計實在港内文武官四百三十一員、船共一百三十七号、兵五千二百餘,蒙靖藩臣耿、總督李會同提督臣馬、戶部臣黃、兵部臣金安輯家眷泉城,随于二十六日文武官袍帽筵宴,仍計口給糧停妥。
其餘差出各員及兵丁船隻,當俟續到續報。
計逆侄鄭錦自其父成功已故之後,實賴臣兄協佐擁護;今誤聽奸人之謀,自壞其長城,孤立無輔,将行趨于瓦解矣。
臣仗天朝之威靈、合子弟之痛憤,即當躬率所部還搗鹭門,盡殲群奸,收朝廷之效,藉以雪亡兄九泉之恨。
臣心區區,止于如此。
若夫臣家三百餘口、所部官頭兵目為類頗多,不殺之外,另有浩蕩異恩;此出上斷,非臣等所敢知也’! 擒斬海賊 大清康熙二年十月,福建總督李率泰疏曰:‘準水師提督總兵官施琅塘報前事。
該臣看為逆孽鄭錦,乃鄭成功之遺種也。
其父已伏冥誅,其子尚不悔禍,猶敢集餘黨複肆鸱張。
當其骨肉相殘、醜類潰亂之際,臣與靖藩提師駐紮漳、泉,一面廣布皇仁,用示招徕;一面裝造快艇,必圖進取。
業已再三申嚴水陸将領整頓舟師,以防叵測。
茲準水師提臣施琅報稱:“鄭錦遣發水陸賊将林維等領帶船隻,抛泊海門,謀欲乘風順潮直入海澄,燒我新造船隻,詐亦狡矣。
幸探得實,提臣密遣前營中軍守備汪明等統水兵配駕快艇,夜半直抵海門;賊蹤前來向敵,我兵奮勇,陣殺僞副将林維、吳習等,活擒賊官、賊兵一百二十五名,奪回船隻、器械、僞印、牌劄等件累累”。
足見官兵用命,可謂破敵之先聲矣。
是役也,提臣施琅有法縱之功。
但獲僞官、僞兵名數繁多,恐塗次起解未便;臣會同靖藩,即今就近正法。
僞印、牌劄,立行焚毀’。
施琅字尊侯,福建晉江人。
廈門大捷 大清康熙二年十二月,靖南王耿繼茂疏曰:‘臣等奉旨料理水陸大兵進剿海寇,原議臣繼茂統陸兵由浔尾而進,臣李率泰統陸兵由嵩嶼而進。
其水師各标官兵船隻,在泉州者提臣馬得功統領調度,由圍頭取齊進發;在漳、澄者提臣施琅統領調度,由海門取齊進發:俱經具題在案。
臣等于九月二十九日合疏恭報後,随于十月初二日先發臣繼茂旗下都統王大用、纛章京夏功等帶領馬步官兵,自泉州起行;另調原防漳州右翼總兵官左都督徐成功、右副都統汪元勳等各帶官兵,自漳州起行:俱于本月初五日抵浔尾,與廈門高崎緊對下營設備。
對岸賊船四十餘隻見我兵一到,各駕船遊奕,朝營内打炮;我兵随發大炮、行營炮攻打。
初六日午時,鄭錦、周全斌領大{舟周}賊艘往來轉戗,炮打我營;我兵亦發炮攻打,晝夜防範。
初六晚,賊率精銳千餘乘夜潛渡,直逼遊擊史定國營盤,火炮、弓箭齊發,與我兵垛台上相對砍刺;遊擊史定國帶甲兵殺出營門,都督王大用等督兵策應,堵殺力砍,箭傷、炮傷賊兵及落水淹死者甚多。
因潮水泛漲,難計其數。
奪獲盔甲十一副、火箭噴筒二十七件并弓箭、槍刀等項。
賊奔敗船,其大{舟周}随回;餘有汛守賊船及陸路賊兵一片營盤,仍劄高崎。
塘報前來,臣等催督泉州同安水師仍發藩旗甲兵六百名,令都書佥事陳一明等帶領,及鄭鳴駿、陳輝、總兵楊富等官兵船隻收拾開駕,聽馬提督帶領馬步官兵,沿岸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