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 浙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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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子複榜于孔廟。
将赴泮池,池水淺,乃赴柳橋河死。
時六月二十二日也。
潘集袖石沉河死 潘集字子翔,會稽布衣。
性嗜酒;家貧不數得,時從友人索飲。
既醉,或歌、或泣;人皆以狂少年目之。
聞大清兵至,自誓必死;家人詫曰:‘江南甚大,無死者;一布耳衣,何死為’?集曰:‘蘇州之役,吾父母俱死;于是吾三奔喪,竟不得一骸骨歸。
今腼顔為民,苟偷視息;死何以見先人于地下’!已聞毓蓍死,為文以哭之。
出東門半裡許,袖二石渡東橋下自沈死(或曰:此其意将以擊當事之倡降者不得間,故死)。
周蔔年躍入海死 周蔔年字定夫,山陰人;周文節公族子也。
家貧力學,年三十猶為布衣;濱海而居。
聞王毓蓍、潘集死,曰:‘二子死不先,蔔年死不後也’。
及傳城中已薙發,邏騎四出;蔔年仰天大呼曰:‘天乎、天乎!餘尚何以生乎’!遂肅衣冠趨出,自矶上躍入海中死。
時閏六月初六日也。
越三日,其妻溯流而号,求之不得;忽見一屍逆流東上,複于矶上兀然而止。
就視之,則顔面如生;衆嗟異之。
是日,越中師起,承制贈毓蓍翰林待诏,集與蔔年教授、訓導。
而越人感三子之節,私谥毓蓍曰“正義先生”、潘集“成義先生”、蔔年“全義先生”。
王思任請斬馬士英疏 時馬士英潛率所部奉宏光母後突至紹興,紹興士大夫猶未知宏光所在。
原任九江佥事王思任因上疏太後,請斬馬士英;曰:‘戰鬥之氣,必發于忠憤之心;忠憤之心,又發于廉恥之念。
事至今日,人人無恥、在在不憤矣;所以然者,南都定位以來,從不曾真實講求報雪也。
主上寬仁有餘,而剛斷不足;心惑奸相馬士英援立之功,将天下大計盡行交付。
而士英公竊太阿,肆無忌憚,窺上之微而有以中之:上嗜飲,則進醁{酉靈};上悅色,則獻淫妖;上喜音,則貢優鮑,上好玩,則奉古董。
以為君逸臣勞,而以疆場擔子盡推于史可法;又心忌其成功,絕不照應。
每一出朝,招集亡賴,賣官鬻爵,攫盡金珠。
而四方狐狗輩願出其門下者,得一望見,費至百金;得一登簿,費一千金。
以至文選、職方,乘機打劫;巡撫、總督,現在即題。
其餘編頭修腳、服錦橫行者,又不足數矣。
所以然者,士英獨掌朝綱、手握樞柄,知利而不知害、知存而不知亡,朝廷笃信之以至于斯也!茲事急矣,政本閣臣可以走乎?兵部尚書可以逃乎?不戰不守而身擁重兵,口稱護太後之駕;則聖駕獨不當護耶?一味欺蒙,滿口謊說:英雄所以解體,豪傑所以灰心也。
及今猶可呼号泣召之際,太後宜速趣上照臨出政,斷絕酒色,卧薪嘗膽;立斬士英之頭,傳示各省,以為誤國欺君之戒。
仍下哀痛罪己之诏,以昭悔悟:則四方之人心士氣猶可複振,而戰鼓可勵、苞桑可固也’。
又上士英書 ‘閣下文采風流、才情義俠,職素欽慕。
即當國破衆疑之際,援立今上,以定時局;以為古之郭汾陽、今之于少保也。
然而一立之後,閣下氣驕腹滿,政本自由、兵權獨握,從不講戰守之事,隻知貪黩之謀:酒色逢君,門牆固黨。
以緻人心解體、士氣不揚,叛兵至則束手無策,強敵來而先期已走;緻令乘輿播遷,社稷邱墟。
閣下謀國至此,即喙長三尺,亦何以自解?以職上計,莫若明水一盂,自刎以謝天下;則忠憤氣節之士,尚爾相諒無他。
若但求全首領,亦當立解樞機,授之才能清正大臣以召英雄豪傑,呼号惕勵,猶可望幸中興。
如或逍遙湖上,潦倒煙霞,仍似賈似道之故轍;千古笑齒,已經冷絕。
再不然,如伯嚭渡江,吾越乃報仇雪恥之國、非藏垢納污之區也;職請先赴胥濤,乞素車白馬以拒閣下:上幹洪怒,死不贖辜。
閣下以國法處之,則當束身以候缇騎;私法處之,則當引領以待鋤麑’。
士英愧憤,不能答。
以伯嚭比士英,最為酷肖。
一疏、一書,痛快絕倫,足褫奸魄。
王公以文采風流擅名當時,豈知其當大事而侃侃若此;可與黃、左兩疏,鼎足千古。
魯王監國 魯王諱以海,高帝十世孫。
父壽镛,世封于魯;崇祯十五年,大清兵入兖州,城破自缢。
以海年幼被執,三刃不中;乃舍去。
十七年,嗣魯王位。
大清順治二年(南都稱弘光元年),張國維為戎政尚書;會與馬士英意見不合,遂請歸裡。
五月,南都陷,國維在家聞變,收集義勇以待。
六月,杭州擁戴潞王;潞王尋以城降,貝勒散布官吏于浙。
招撫使至錢塘江上,原任山西佥事鄭之尹子鄭遵謙忿殺之。
聞魯王避難台州,而熊汝霖、孫嘉績各起義餘姚,遵謙遂與共謀立迎魯王于台;适朱大典亦遣孫珏勸進。
時張國維至台州,與陳函輝、宋之普、柯夏卿及陳遵謙、熊汝霖、孫嘉績等合謀定議,擁戴魯王監國;乙酉六月二十七日(戊寅)也。
即日移紹興,以國維為大學士。
是時馬士英逡巡浙東,聞魯王監國,亦率所部至赤城,欲入朝。
國維知之,首參其誤國十大罪;士英懼,遂不敢入。
起舊大學士方逢年入閣,之普、大典俱為大學士,函輝為兵部侍郎。
而國維督師江上,調方國安守嚴州、張鵬翼守衢州。
補禦史陳潛夫原官,加太仆寺少卿;命監各藩鎮馬兵。
賜張國維尚方劍 七月,張國維複富陽。
時兵馬雲集,各治一軍,不相統一,部曲騷然。
國維疏請于王,謂‘克期會戰,則彼出此入,我有休番之逸;而攻堅搗虛,人無接應之暇:此為勝算。
必連諸帥之心化為一心,然後使人人之功罪視為一人之功罪’。
魯王加國維太傅,賜尚方劍以統諸軍。
浙、閩水火 閩中隆武立,頒诏至越;越中求富貴者,争欲應之。
魯王不悅,下令欲返台州,士民惶惶。
國維聞之,星馳至紹興;上啟監國曰:‘國當大變,凡為高皇子孫臣庶,所當同心并力。
成功之後,入關者王;監國退居藩服,體誼昭然。
若以倫序、叔侄定分,在今日原未假易。
且監國當人心奔散之日,鸠集為勞。
一旦南拜正朔,恐鞭長不及;猝然有變,唇亡齒寒,悔莫可返!攀龍附鳳,誰不欲之;此在他臣則可,在老臣則不可。
臣老臣也,豈若朝秦暮楚之客哉’!疏出,于是文武諸臣議始定。
然浙、閩遂成水火矣。
“遺聞”及諸書俱雲‘上疏隆武’;獨“甲乙史”雲‘啟監國’。
封諸臣 十一月,進方國安為荊國公、張鵬翼為永豐伯、王之仁為武甯伯、鄭遵謙為義興伯、國維子世鳳為平敵将軍。
王之仁請戰 浙東将士與大清兵跨江相距,自丙戌春屢戰不勝,各營皆西望心碎。
王之仁上疏魯王曰:‘事起日,人人有直取黃龍之志;乃一敗後,遽欲以錢塘為鴻溝,天下事何忍言!臣為今
将赴泮池,池水淺,乃赴柳橋河死。
時六月二十二日也。
潘集袖石沉河死 潘集字子翔,會稽布衣。
性嗜酒;家貧不數得,時從友人索飲。
既醉,或歌、或泣;人皆以狂少年目之。
聞大清兵至,自誓必死;家人詫曰:‘江南甚大,無死者;一布耳衣,何死為’?集曰:‘蘇州之役,吾父母俱死;于是吾三奔喪,竟不得一骸骨歸。
今腼顔為民,苟偷視息;死何以見先人于地下’!已聞毓蓍死,為文以哭之。
出東門半裡許,袖二石渡東橋下自沈死(或曰:此其意将以擊當事之倡降者不得間,故死)。
周蔔年躍入海死 周蔔年字定夫,山陰人;周文節公族子也。
家貧力學,年三十猶為布衣;濱海而居。
聞王毓蓍、潘集死,曰:‘二子死不先,蔔年死不後也’。
及傳城中已薙發,邏騎四出;蔔年仰天大呼曰:‘天乎、天乎!餘尚何以生乎’!遂肅衣冠趨出,自矶上躍入海中死。
時閏六月初六日也。
越三日,其妻溯流而号,求之不得;忽見一屍逆流東上,複于矶上兀然而止。
就視之,則顔面如生;衆嗟異之。
是日,越中師起,承制贈毓蓍翰林待诏,集與蔔年教授、訓導。
而越人感三子之節,私谥毓蓍曰“正義先生”、潘集“成義先生”、蔔年“全義先生”。
王思任請斬馬士英疏 時馬士英潛率所部奉宏光母後突至紹興,紹興士大夫猶未知宏光所在。
原任九江佥事王思任因上疏太後,請斬馬士英;曰:‘戰鬥之氣,必發于忠憤之心;忠憤之心,又發于廉恥之念。
事至今日,人人無恥、在在不憤矣;所以然者,南都定位以來,從不曾真實講求報雪也。
主上寬仁有餘,而剛斷不足;心惑奸相馬士英援立之功,将天下大計盡行交付。
而士英公竊太阿,肆無忌憚,窺上之微而有以中之:上嗜飲,則進醁{酉靈};上悅色,則獻淫妖;上喜音,則貢優鮑,上好玩,則奉古董。
以為君逸臣勞,而以疆場擔子盡推于史可法;又心忌其成功,絕不照應。
每一出朝,招集亡賴,賣官鬻爵,攫盡金珠。
而四方狐狗輩願出其門下者,得一望見,費至百金;得一登簿,費一千金。
以至文選、職方,乘機打劫;巡撫、總督,現在即題。
其餘編頭修腳、服錦橫行者,又不足數矣。
所以然者,士英獨掌朝綱、手握樞柄,知利而不知害、知存而不知亡,朝廷笃信之以至于斯也!茲事急矣,政本閣臣可以走乎?兵部尚書可以逃乎?不戰不守而身擁重兵,口稱護太後之駕;則聖駕獨不當護耶?一味欺蒙,滿口謊說:英雄所以解體,豪傑所以灰心也。
及今猶可呼号泣召之際,太後宜速趣上照臨出政,斷絕酒色,卧薪嘗膽;立斬士英之頭,傳示各省,以為誤國欺君之戒。
仍下哀痛罪己之诏,以昭悔悟:則四方之人心士氣猶可複振,而戰鼓可勵、苞桑可固也’。
又上士英書 ‘閣下文采風流、才情義俠,職素欽慕。
即當國破衆疑之際,援立今上,以定時局;以為古之郭汾陽、今之于少保也。
然而一立之後,閣下氣驕腹滿,政本自由、兵權獨握,從不講戰守之事,隻知貪黩之謀:酒色逢君,門牆固黨。
以緻人心解體、士氣不揚,叛兵至則束手無策,強敵來而先期已走;緻令乘輿播遷,社稷邱墟。
閣下謀國至此,即喙長三尺,亦何以自解?以職上計,莫若明水一盂,自刎以謝天下;則忠憤氣節之士,尚爾相諒無他。
若但求全首領,亦當立解樞機,授之才能清正大臣以召英雄豪傑,呼号惕勵,猶可望幸中興。
如或逍遙湖上,潦倒煙霞,仍似賈似道之故轍;千古笑齒,已經冷絕。
再不然,如伯嚭渡江,吾越乃報仇雪恥之國、非藏垢納污之區也;職請先赴胥濤,乞素車白馬以拒閣下:上幹洪怒,死不贖辜。
閣下以國法處之,則當束身以候缇騎;私法處之,則當引領以待鋤麑’。
士英愧憤,不能答。
以伯嚭比士英,最為酷肖。
一疏、一書,痛快絕倫,足褫奸魄。
王公以文采風流擅名當時,豈知其當大事而侃侃若此;可與黃、左兩疏,鼎足千古。
魯王監國 魯王諱以海,高帝十世孫。
父壽镛,世封于魯;崇祯十五年,大清兵入兖州,城破自缢。
以海年幼被執,三刃不中;乃舍去。
十七年,嗣魯王位。
大清順治二年(南都稱弘光元年),張國維為戎政尚書;會與馬士英意見不合,遂請歸裡。
五月,南都陷,國維在家聞變,收集義勇以待。
六月,杭州擁戴潞王;潞王尋以城降,貝勒散布官吏于浙。
招撫使至錢塘江上,原任山西佥事鄭之尹子鄭遵謙忿殺之。
聞魯王避難台州,而熊汝霖、孫嘉績各起義餘姚,遵謙遂與共謀立迎魯王于台;适朱大典亦遣孫珏勸進。
時張國維至台州,與陳函輝、宋之普、柯夏卿及陳遵謙、熊汝霖、孫嘉績等合謀定議,擁戴魯王監國;乙酉六月二十七日(戊寅)也。
即日移紹興,以國維為大學士。
是時馬士英逡巡浙東,聞魯王監國,亦率所部至赤城,欲入朝。
國維知之,首參其誤國十大罪;士英懼,遂不敢入。
起舊大學士方逢年入閣,之普、大典俱為大學士,函輝為兵部侍郎。
而國維督師江上,調方國安守嚴州、張鵬翼守衢州。
補禦史陳潛夫原官,加太仆寺少卿;命監各藩鎮馬兵。
賜張國維尚方劍 七月,張國維複富陽。
時兵馬雲集,各治一軍,不相統一,部曲騷然。
國維疏請于王,謂‘克期會戰,則彼出此入,我有休番之逸;而攻堅搗虛,人無接應之暇:此為勝算。
必連諸帥之心化為一心,然後使人人之功罪視為一人之功罪’。
魯王加國維太傅,賜尚方劍以統諸軍。
浙、閩水火 閩中隆武立,頒诏至越;越中求富貴者,争欲應之。
魯王不悅,下令欲返台州,士民惶惶。
國維聞之,星馳至紹興;上啟監國曰:‘國當大變,凡為高皇子孫臣庶,所當同心并力。
成功之後,入關者王;監國退居藩服,體誼昭然。
若以倫序、叔侄定分,在今日原未假易。
且監國當人心奔散之日,鸠集為勞。
一旦南拜正朔,恐鞭長不及;猝然有變,唇亡齒寒,悔莫可返!攀龍附鳳,誰不欲之;此在他臣則可,在老臣則不可。
臣老臣也,豈若朝秦暮楚之客哉’!疏出,于是文武諸臣議始定。
然浙、閩遂成水火矣。
“遺聞”及諸書俱雲‘上疏隆武’;獨“甲乙史”雲‘啟監國’。
封諸臣 十一月,進方國安為荊國公、張鵬翼為永豐伯、王之仁為武甯伯、鄭遵謙為義興伯、國維子世鳳為平敵将軍。
王之仁請戰 浙東将士與大清兵跨江相距,自丙戌春屢戰不勝,各營皆西望心碎。
王之仁上疏魯王曰:‘事起日,人人有直取黃龍之志;乃一敗後,遽欲以錢塘為鴻溝,天下事何忍言!臣為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