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九 南都甲乙紀(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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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光出奔 五月初十日,京師各城閉門。

    午後,喚集梨園子弟入大内演戲,上與太監韓贊周、屈尚忠、田成等雜坐酣飲。

    二鼓後,上奉太後、一妃與内官四、五十人跨馬從通濟門出,文武百官無一人知者。

    遺下宮娥女優五、六十人,雜沓于西華門内外;得随一人拉去為幸(“編年”雲:‘上跨馬從聚寶門出狩’)。

     上至太平府,劉孔昭閉城不納,傍徨江次;乃奔坂子矶就黃得功營。

    得功方出兵與左兵戰;聞之,即歸營,向泣曰:‘陛下死守京城,臣等猶可借勢作事。

    奈何聽奸人之言輕出,進退将何所據?此陛下自誤,非臣等誤陛下也!臣營弱薄如此,其何以處陛下哉’!居兩日,劉良佐奉大清豫王令追至,且召得功。

    得功怒,單騎不甲而出,隔河罵之;揮鞭誓死,言‘我黃将軍志不受屈’!良佐伏弩射中得功喉,得功歎曰:‘吾無能為矣’!歸營拔劍自刎。

    良佐即入其營,挾上回南京(一雲:馬士英撤江北諸軍堵左兵,惟劉澤清不行、亦不北拒,大清兵遂直下。

    五月十一日,宏光出奔。

    十二日,駐太平府二十裡外,阮大铖、朱大典、方國安等來見,欲避入太平;劉孔昭率百姓閉城不納。

    十三日,往蕪湖;水師總兵官黃斌卿先遁,登中軍翁之琪舟。

    十四日,因就黃得功居兩日,将謀往浙。

    劉良佐追及,得功死之;兵未渡浮橋,鐵索忽斷,軍士望洋而止。

    上遂蒙塵,翁之琪投水死)。

     五月二十五日,宏光以無幔小轎入城,首蒙包頭、身衣藍布衣,以油扇掩面;太後及妃,乘驢随後。

    夾路百姓唾罵,有投瓦礫者。

    進南門易馬,直至内守備府。

    見豫王叩頭,豫王坐受之。

    命設酒于靈璧侯府,坐宏光于太子下。

    趙之龍暨禮部八人侍宴,喚樂戶二十八人歌唱,飲酒。

    席中豫王向宏光問曰:‘汝先帝自有子,汝不奉遺诏,擅自稱尊,何為’?又曰:‘汝既擅立,不遣一兵讨賊,于義何居’?又曰:‘先帝遺體,止有太子;逃難遠來,汝既不讓位,又轉輾磨滅之,何為’?宏光總不答。

    太子曰:‘皇伯手劄召我來,反不認;又改姓名,極刑加我。

    奸臣所為,皇伯不知’!豫王又曰:‘我兵尚在揚州,汝何為便走?自主之耶,抑人教之耶’?宏光答話支吾,汗出沾背,終席俛首。

    席散,拘于江甯縣,與太後、一妃同處。

    豫王令舊臣往視,惟安遠侯柳祚昌、侍郎何楷視之;宏光嘻笑自若,但問馬士英奸臣何在爾。

     黃得功既死,得功左協部将田雄負宏光與右協部将馬得功降附大清,獻于豫王。

    當雄負宏光時,宏光恨甚,齧其肩,遂成人面瘡。

    時在五月;後每逢夏五月便發,痛不可忍。

    每日食肉三斤,以一脔覆其上,痛稍止。

    頃之,複痛;又易新肉覆之,痛乃緩。

    已而複痛,反覆不得休息。

    如是者十八年。

    至康熙二年五月二十日,終以此瘡死。

    雄字明宇,宣府左衛人。

    得功兩目赤,臨陣大聲呼疾,故衆号為“馬叫喚”。

    得功字小山,遼東廣甯人。

     附記:五月初一日,有書聯于東、西長安門柱雲:‘福人沉醉未醒,全憑馬上胡謅;幕府凱歌已休,猶聽阮中曲變’。

    又雲:‘福建告終,隻看盧前、馬後;崇基盡毀,何勞東捷、西沾。

    先是,三月下旬夜半,書馬士英堂中雲;‘闖賊無門,匹馬橫行天下;元兇有耳,一兀直搗中原’。

    求其人不得。

    “福人”,指宏光;本福王也。

    阮大铖喜作歌曲,時為兵部報捷,故“幕府”雲雲。

    “盧”,太監盧九德也。

    “西沾”,李沾也。

    “闖賊無門”,罵士英馬賊也。

    “元兇有耳”,阮字也。

      豫王渡江入城 五月初八日,大清兵駐瓜州,排列江岸,沿江窺渡;惟總兵官鄭鴻逵、鄭彩帥水師禦之。

    京口兵船,則有時到江中;而黃斌卿、楊文骢兵列南岸,隔江互發炮聲相應如戲賽者已三日矣。

     初九日晨,大清兵開閘放行,蔽江而南。

    二鄭兵見之,各揚帆東遁。

    江南之師,一時皆潰,武弁各卸甲鼠竄。

    巡撫霍達方整導出衙,未至江邊,即狼狽返;易服雜下役中,竊逃附小舟,潛入蘇州。

    鄭鴻逵複入丹陽,燒劫南走,雞犬一空。

    黔兵之從楊文骢者,存二百五十人,奔還南京。

    傳言大清兵已下江,京口無備;都人大震。

    豫王謀渡江,夜半乘西北風大順,令軍中每人具案二張、火十把;如違,笞四十棍。

    衆兵掠民間台幾及掃帚,将帚系縛台足上,沃油燃火,昏夜乘風放入江中,順流而下,火光徹天;南兵見之,謂大清師濟江,遂大發炮擊之。

    然風順水急,愈擊愈下;久之炮幾盡。

    王乃從七裡港渡江(“遺聞”雲:‘初八日夜,大清兵編筏張燈由鎮江,而别由老鹳河渡。

    初九日,盡抵南岸。

    老鹳河,即俗稱七裡港’)。

      十四日,豫王兵到都城,忻城伯趙之龍率禮部尚書管紹甯、總憲李喬各遣二官缒城出迎,跪道旁,高聲報名。

    将近豫王前,喝起,衆人倉皇入報。

    此時大雨淋漓,無一騎、一卒敢跕檐下者。

    二大僚匐匍進,行四拜禮。

    豫王駐師天壇中。

      附記:豫王到城下,遣四十人入城,詢問降情真否;衆以實對。

    北使乃出,王令兵退四十裡駐營(或雲:即紫金山下是也)。

    初,豫王駐師城外,趙之龍欲迎入,百姓不願,羅拜于地。

    之龍下馬,谕衆曰:‘揚州已破,若不迎之、又不能守,徒殺百姓耳!惟豎了降旗,方可保全’。

    衆不得已,從之。

     趙之龍,号易庵;河南儀封籍,南直虹縣人。

    太子太保、忻城伯。

     十五日,大開洪武門。

    二大僚統百官獻冊,行四拜禮。

    趙之龍叩首,請豫王進城。

    保國公朱國弼、鎮遠侯顧鳴郊、驸馬齊贊元鹹至,豫王問勳戚為太祖、為成祖?之龍一一具答。

    豫王喜,加之龍位興國公,命立朱國弼上,賜金镫銀鞍馬、貂裘八寶帽。

    令軍中設牛酒,席地共坐。

    豫王問太子何在?之龍以“王之明”對。

    豫王曰:‘逃難之人,自然改姓名;若說姓朱,你們早殺過了’。

    朱國弼曰:‘太子原不認,是馬士英所易’。

    豫王大笑曰:‘奸臣!奸臣’!曉間,趙之龍捧太子出城至營,豫王離席迎之,坐于己右,相處不離丈許。

    李喬進城齎告示二道,一為大清攝政王曉谕江南文武官民、一為欽命定國大将軍豫王曉谕南京官民;大約言‘福王僭稱尊号,沉湎酒色,信任佥壬,民生日瘁;文武弄權,隻知作惡納賄,惟思假威跋扈。

    上下離心,遠近仇恨’。

    時以為實錄。

      十六日晨,豫王受百官朝賀,遞職名到營參谒如蟻。

    趙之龍令百姓家設香案,黃紙書“大清皇帝萬萬歲”;又大書“順民”二字粘門。

    王铎詣營投到;以其弟王{金磨}在營,甚禮之。

    查不朝參者,妻子為俘;差假,本堂報知注冊。

    每日點名,大僚俱四更進而午複歸。

    工部尚書何瑞征先于十一日自缢不死,損左足,卧家不朝;王令縛之。

    瑞征索劍自刎,其子持之。

    賂官以揭進,禁官為之請;乃準調理。

     附記:是日,鄭鴻逵兵過石幢。

    予往東觀之,水陸擁擠疾行,自北而南,凡三晝夜。

    或雲六萬人。

    嗚呼!雖多亦奚以為! 十七日,禮部引大清官二員從五百騎由洪武門入,騎謂城上人曰:‘勿放炮’。

    禮部向帝阙四拜,因淚下。

    大兵問故?禮部曰:‘我痛惜高皇帝三百年之王業,一朝廢墜;受國厚恩,豈不痛心’!大兵為之歎息。

    候正陽門開,索匙不得;禮部引進東長安門。

    盤九庫見銀九萬兩,即命此官駐皇城内守之。

    總憲李喬獨先薙頭易服,豫王罵之。

      附記:常州知府郭佳胤遁入太湖。

    郭字如仲,号夔一;河南歸德府甯陵縣人。

    崇祯丙子舉人,丁醜進士;初為無錫知縣,後即升常州太守者也。

    時大清已遣使至常州索冊,府無正官,留張守備坐堂。

    是日,無錫放監鋪。

     先是,南京居民自相禁止,途次寸步難行。

    至是,以豫王曉谕,百姓居行如故。

      十八日,文武官與坊保進牲醴、米面、菜果于營,絡繹塞路。

    趙之龍喚優人十五班進營開宴,逐套點演;正酣悅間,忽報各鎮兵至,之龍跪呈豫王,王不為意。

    戲畢散席,發兵三百,遣将将之,即行。

    有頃,擒劉良佐至。

    良佐叩首,請以擒宏光贖罪。

    豫王允而遣之,随撥三百人同行(或雲大清将招劉良佐曰:‘爾等豪傑,不知天命乎’?良佐遂請降。

    又内官進鲥魚二大籮,極其卑禮;豫王不受)。

     十九日,趙之龍同大清兵并騎入城。

    分通濟門起,以大中橋北河為界,東為兵房、西為民舍;通濟、洪武、太平、神策、金川凡六門,居大清兵。

    自是東北城民居日夜搬移,提男抱女,哀号滿路;西南民房一椽,日值一金。

    豫王斬兵搶物者八人;并示‘前日入内搶掠諸物,自行交還江甯縣;藏匿者枭示’。

     附記:“無錫日記”雲:‘是日下午,常州推官伺家駒在無錫殺二人于大市橋。

    二人俱姓華,興道鄉人;兄弟五人在鄉間搶擄,族叔呈之,立刻枭首。

    所搶不過西瓜及酒二壇而已,族叔止欲笞之;以時亂,借以警衆,遂殺之。

    族叔亦悔而泣焉。

     二十日,内院學士洪承疇牌谕:‘翰林大小官每日入内辦事,仰掌院陳于鼎造冊送進。

    每日清晨,點兵’。

    午後,令文武将印信、劄付盡數交納武英殿換給,禦史王懩、大理丞劉光鬥、鴻胪丞黃家鼒等往各府取降順冊。

      二十一日,大放三日,婦女出城者萬計。

    趙之龍先薙頭,魏國、安遠、永康、靈璧、臨淮諸爵以漸剃訖;文官惟李喬、姚孫矩自薙。

      二十二日,豫王令建史可法祠,優恤其家。

      二十三日,豫王進城,衣紅錦箭衣,乘馬入洪武門。

    白棍一對前導;文武班列道旁,無一不至者。

     二十四日,劉良佐以宏光到,暫停天界寺。

     二十六日,豫王各城門帖示雲:‘薙頭一事,本國相沿成俗。

    今大兵所到,薙武不薙文、薙兵不薙民;爾等毋得不遵法度,自行薙之。

    前有無恥官員先薙求見,本國已經唾罵。

    特示’。

    黃營兵數萬人随大清官進城,向豫王求用;豫王收其衣甲,散遣之。

     二十七日,豫王谒明太祖陵,行四拜禮。

    四顧嗟歎,喚靈谷寺住持速行修理。

    黃家鼒至蘇州,撫臣霍達複歸郡(一雲家鼒至蘇州招撫,被害)。

      二十八日,豫王出南門報恩寺行香,觀者如堵。

    黃端伯向豫王憤憊大恸,趙之龍欲殺之,豫王不許;之龍乃執送獄。

    豫王令确報殉節諸臣及民間婦女,各坊共報男女二十八人。

     二十九日,豫王令調兵八萬下蘇、杭。

     三十日,豫王以宏光所選淑女配太子。

    數月後,北行;太子及宏光随之,後俱兇問。

     附記:劉孔昭自太平掠舟順流而東,江行入常熟,詭言起義;佥都禦史霍達招之入郡,不應。

    停攻一縣,白糧滿載入海。

     附記:“無錫日記”雲:‘五月二十七日,劉光鬥至無錫讨冊,舟泊西門橋。

    光鬥,武進人;天啟乙醜進士。

    崇祯朝,為河南道禦史;因貪黜罰。

    大清入南京,遂降附為官。

    安撫常、鎮士民,讨州縣戶口、糧役冊,旗蓋炫耀,邑中鄉紳拜之者如市。

    望亭巡檢來見,光鬥曰:“汝好,該升一級”。

    即升主簿,掌縣印。

    将糧船俱提常州去。

    先有示雲:“安撫劉批:該縣速備船隻,士民不必驚慌”。

    常鎮道張健批:“本道發令箭一枝,仰無錫百姓各安生理;大兵到處,秋毫無犯”’。

    又‘六月初一日,蘇州巡撫霍達将糧散于百姓;常州豎“順民”旗,至丹徒迎大清兵’。

    ‘初二日,無錫選貢士王玉汝等具肉一百擔、面一百擔、羊三頭,以迎大清兵。

    傳聞大清兵惡門神,城中各家洗去;粘“大清萬歲”于門上。

    按玉汝字元琳,庶吉士王表裔孫;崇祯甲申,選貢。

    大清兵南下,時劉光鬥與玉汝善,移劄曰:“師至而抗者屠,棄城而乏所供應者火。

    當為桑梓圖萬全”!玉汝乃與邑民具牛酒公迎。

    已而同邑顧杲擁衆鵝湖,玉汝單舸往谕,遂遇害。

    杲掠沙山,亦為土人所殺’。

     南都殉節諸臣 乙酉五月十二日,欽天監挈壺官陳于階自經。

    此死節之最早者。

    豫王入京,刑部尚書高倬、戶部郎中劉成治署中自經死。

    十八日,國子監生吳可箕雞鳴山關帝廟中缢死。

    其死而不知日者,中書舍人陳爊及子舉人伯俞、戶部主事吳嘉胤也;不知名者,投秦淮河中馮小珰與百川橋下乞兒也。

    小珰以色幸,卒以身殉。

    乞兒題詩橋上有雲:‘三百年來養士朝,如何文武盡皆逃?綱常留在卑田院,乞丐羞存命一條’!又禮部郎中劉萬春、主事黃端伯以不朝,被殺。

    端伯字元之,江西南昌人;深明禅學。

    其絕命詞雲:‘問我安身處,刀山是道場’!又“補遺”雲:‘南京之變,以死聞者,尚書何瑞征、光祿卿葛征奇、戶部郎劉光弼也’。

     附記:劉萬春,揚之泰州人。

    大清兵入南部,萬春降。

    時豫王禁女出城,萬春有妾在城内,缒之而出,為守者所執;入見豫王,萬春大罵而死。

    此與前載稍異;乃泰州邵廷輔口述。

    邵又雲:‘吳甡,揚之興化人;崇祯朝大學士。

    大清兵至,祝發居師姑潭;自題句雲:“宰相出家,師姑潭裡吳和尚”。

    久之,無有續其聯者。

     宏光時,有古史不經見者二事:其始立也,革工常應俊封伯;及其失也,乞兒死難。

    一勳臣與一忠臣異矣!然封伯,遇也,為應俊易;死難,義也,為乞兒難。

    予思乞兒非常人,蓋隐君子也;欲以一死愧當時大臣之不如乞兒者。

     龔廷祥沈水死  龔廷祥,字伯興,号佩潛;無錫人。

    幼時,鄉達陳幼學一見稱異。

    為諸生,遊馬文忠世奇門。

    崇祯已卯舉人,癸未進士;有“不願為良臣、願為忠臣”之語。

    甲申思宗殉社稷,世奇殉難;廷祥設師位,為文祭且哭,如謝翺祭文信國狀。

    乙酉,補中書。

     居無何,南都陷。

    廷祥具衣冠,别文廟;登武定橋,睹秦淮河歎曰:‘大丈夫當潔白光明,置身天壤;勿泛若水中凫,與波上下’。

    迺發憤自誓曰:‘敢貪生以全軀者,有如此河’!遂沈水死。

     前一夕,手書寄子書成,付家人;越日乃逝,實五月二十三也。

    書曰:‘節義之士,何代無之。

    隻是吾節不成節、義不成義,愧赧在心!願吾諸兒守父訓誡,做好人、行好事;吾雖在地下,有餘榮矣。

    但目前事,不得不細言之:自吾正月出門,與吾母執手相别,欲得一诰命以榮父母。

    四月十八日,果命下,準诰封;吾事濟矣。

    吾又讨差,可歸定省矣。

    不意五月十一日,天子播遷。

    吾是時艱苦萬狀,有欲強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