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七 南都甲乙紀(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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慇慇緻意;若以逆賊尚稽天讨為貴國憂,法且感且愧。

    懼左右不察,謂南中臣民偷安江左,頓忘君父之仇;敬為殿下一詳陳之。

     我大行皇帝敬天法祖、勤政愛民,真堯、舜之主也;以庸臣誤國,緻有三月十九之變。

    法待罪南樞,救援無及。

    師次江上,兇問遂來;地坼天崩,川枯海竭。

    嗟乎!人孰無君?雖肆法于市朝以為洩洩之戒,亦奚足慰先帝于地下哉!爾時南中臣民哀痛如喪考妣,無不撫膺切齒,欲悉東南之甲,立翦兇仇;而二、三老成,謂“國破君亡,宗社為重”,相與迎立今上,以系中外人心。

    今上非他,神宗之孫、光宗猶子而大行皇帝之兄也;名正言順,天與人歸。

    五月朔日,駕臨南都,萬姓夾道歡呼,聲聞數裡;群臣勸進,今上悲不自勝,讓再、讓三,僅允監國。

    迨臣民伏阙屢請,始于十五日正位南都。

    從前鳳集河清,瑞應非一。

    即告廟之日,紫氣如蓋,祝文升霄,萬目共瞻,欣傳盛事;大江湧出楠梓數萬,助修宮殿:是豈非天意哉!越數日,即命法視師江北,刻日西征。

    忽傳我大将軍吳三桂假兵貴國,破走逆成;殿下入都,為我先皇帝後發喪成禮,掃清宮阙,撫戢群黎,且罷薙發之令,示不忘本朝:此等舉動,振古铄今;凡為大明臣子,無不是跽北向、頂禮加額,豈但如明谕所雲“感恩圖報”已乎!謹于八月薄治筐篚,遣使犒師;兼欲請命鴻裁,連兵西讨。

    是以王師既發,複次江、淮。

    乃辱明誨,引“春秋”大義來相诘責;試推言之,此又為“列國君薨,世子應立;有賊未讨,不忍死其君者”之說耳。

    若夫天下共主身殉社稷、青宮皇子慘變非常,而猶拘牽“不即位”之文、坐昧“大一統”之義,中原鼎沸,倉卒出師,将何以維系人心、号召忠義?紫陽“綱目”,踵事“春秋”。

    其間特書,如莽移漢鼎,光武中興;丕廢山陽,昭烈踐祚;懷、愍亡國,晉元嗣基;徽、欽蒙塵,宋高缵統:是皆于國雠未翦之日亟正位号,“綱目”未嘗斥為自立,卒以正統予之。

    甚至如玄宗幸蜀,太子即位靈武;議者疵之,亦未嘗不許以行權,幸其光複舊物也。

    本朝傳世十六,正統相承,自治冠帶之族;繼絕存亡,仁風遐被貴國昔在先朝,夙膺封号,載在盟府。

    後以小人構釁,緻啟兵端;先帝深痛疾之,旋加誅僇:此殿下之所知也。

    今痛心本朝之難,驅除亂逆,可謂大義複着于“春秋”矣。

    若乘我國運中微,一旦視同割據;轉欲移師東下,而以前導命元兇,義利兼收、恩仇倏忽,獎亂賊而長寇仇:此不惟孤本朝借力複仇之心,亦甚違殿下仗義扶危之初志矣!昔契丹和宋,止歲輸以金缯;回纥助唐,原不利其土地。

    況貴國笃念世好,兵以義動;萬代瞻仰,在此一舉。

    若夫手足齊難,并同秦、越;規此幅員,為德不卒:是以義始而以利終,贻賊人竊笑也,貴國豈其然欤? 往者先帝轸念潢池,不忍盡戮;剿撫互用,贻誤至今。

    今上天縱英武,刻刻以複仇為念;廟堂之上,和衷體國。

    介胄之士,飲泣枕戈;忠義民兵,願為國死。

    竊以天亡逆闖,當不越于斯時矣。

    語有雲:‘樹德務滋,除惡務盡’。

    今逆賊未伏天誅,諜知卷土西秦,方圖報複;此不獨本朝不共戴天之恨,抑亦貴國“除惡未盡”之憂。

    伏乞堅同仇之誼、全始終之德,合師進讨,問罪秦中;共枭逆成之頭,以洩敷天之恨:則貴國義問照耀千秋,本朝圖報惟力是視。

    從此兩國世通盟好,傳之無窮;不亦休乎!至于牛耳之盟,本朝使臣久已在道;不日抵燕,奉盤盂從事矣。

     法北望陵廟,無涕可隕;身陷大戮,罪應萬死。

    所以不即從先帝于地下者,實為社稷之故。

    “傳”曰:‘竭股肱之力,繼之以忠貞’。

    法處今日,鞠躬緻命,克盡臣節而已。

    即日獎帥三軍長驅渡河,以窮狐鼠之窟,光複神州,以報今上及大行皇帝之恩。

    貴國即有他命,弗敢與聞;惟殿下實昭鑒之! 宏光甲申九月十五日。

     何亮工,南直桐城人;宰相何如寵之孫也。

    亮工少有逸才,時為史道鄰幕賓;此書乃其手筆。

    順治丁酉,亮工舉孝廉;家于南京武定橋。

     史可法奏李際遇降大清  正月初九日(癸巳),史可法上書:‘陳潛夫所報清豫王自孟縣渡河,約五、六千騎;步卒尚在單、懷,欲往潼關:皆李際遇接引長驅而來,刻日可至。

    據此,李際遇降附确然矣。

    況攻邳之日未返濟甯,豈一刻忘江北哉!請命高傑提兵二萬,與張缙彥直抵開、雒,據虎牢;劉良佐貼防邳、宿’。

    又言:‘禦史陳荩往調黔兵五千人,半載杳然;乞催之早到’。

    上從之,命給閩铳三十枚。

    又奏:‘清兵渡洛陽,河南撫按俱避于颍、壽’。

     史可法奏和議不成 十二日(丙申),史可法言:‘北使之旋,和議已無成矣。

    向以全力禦寇而不足,今複分以禦北矣。

    唐、宋門戶之禍與國始終,以意氣相激,化成恩仇。

    有心之士,方以為危身之場;而無識之人,轉以為快意之計。

    孰有甚于戕我君父、覆我邦家者?不此之仇而修睚眦之微,真不知類矣:此臣所望于廟堂也。

    先帝之待諸鎮何等厚恩、皇上之封諸鎮何等隆遇;諸鎮之不能救難,何等罪過!釋此不問而日尋幹戈,于心忍乎?和不成,惟有戰;戰非諸将之事而誰事也?阃外視廟堂,廟堂視皇上;尤望深思痛憤,無然洩沓!古人言:“不本人情,何由恢複”;今之人情,大可見矣’。

    至十四日,可法七請接濟。

    時幕客馳金四出,以召集為名,不問所至;而可法躬自儉苦,軍需嘗乏,人皆惜之。

     “和議不成”一疏,“編年”載于甲申十二月下旬。

     史可法求退 正月二十四日(戊申),史可法上疏求退,言:‘衛胤文揭為一事權,謂臣贅疣應去,欲召臣使還。

    臣讨賊未效,妄冀還朝;臣雖至愚,計不出此。

    遭君父之變、膺簡命之隆,千難萬苦,臣何自安’!上慰勉之。

    又言:‘“春秋”即位初年,必稱元年;明人君之用也。

    敬天法祖、任賢使能、節用愛人、勤政講學,惟皇上力行無斁,将由元年以至億萬年矣’。

     史可法論軍資  二月十四日(丁卯),史可法言:‘當日建置四藩,恢複難期,而軍資最急;在淮、揚則有稅可榷,而廬、鳳則否:此得功、良佐所以有偏枯之嗟也。

    臣每歲饷銀有本、折六十萬數,内五萬養徐州兵、一萬五千養泗州兵,官兵間有犒賞。

    議将淮、揚兩關歲征,臣與得功、良佐三股均分。

    此時北道不通,每季不過五千;若能守住江北,則稅歸朝廷。

    否則,地且難存,何從榷稅’。

     史可法奏泗州将 三月甲申朔,史可法上言:‘泗州鎮将李世春廉而有威,一病遽亡。

    其弟遇春隊伍精嚴,地方相安;奉旨用代矣。

    黃得功堅逐浦口将張天福,部議改張天福于泗州;高營各将以泗州為其分地,天福若來,恐難相安。

    比伊兄天祿遷家屬至,總兵蔔從善扼之于泊所;奪其馬騾,家眷驚落水中。

    乞敕部仍用遇春,其天福另用’。

    上如其言。

     史可法北征疏 四月癸醜朔,史可法“北征疏”雲:‘臣受命督師,無日不以國事為念。

    而人情難協,事局紛更;睢州大變之後,又有維揚之構。

    外侮未禦,内釁方深;擁節制之虛名、負封疆之大罪,竊自悲也!先是,提督之命未下,高營将士洶洶;臣不得不容之以鎮靜。

    本月二十三日,臣議調兵北向,李本深身患癰未起;今臣不得已,先将鎮臣胡茂貞進發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