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六 南都甲乙紀(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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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犯同觀也。
總之,大臣不認,則小臣瞻顧;内員不認,則外員亦箝口。
然天地祖宗,不可欺滅;敢以死争之’!疏上,下獄。
法吏諷之曰:‘苟易汝言,則生’。
鳳覽毅然曰:‘我身早辦一死耳,言不可易’。
竟坐誅死。
事聞于南,贈以太仆寺卿,谥“忠毅”。
三皇子一案 大清順治八年冬月,有人首三皇子在民間,擒捉至馬提督府審問。
皇子自書供雲:‘雲庵,系崇祯第三子,名慈煥;年二十歲。
兄慈烺,即東宮;同為周後所生。
弟名慈燦,田妃生。
煥居景仁宮,乳母鄧、蔣;八歲就外傅,講讀官傅、張。
賊犯都時,先帝托予張近侍及指揮黃貴送周皇親家,不納;潛藏民間,為賊搜出。
随營到山海關;闖敗,攜至潼關,随營至荊、襄,遇左良玉戰,賊敗散,即随左營,改姓黃,稱為黃貴叔。
左兵為黃得功所敗,黃蜚擄左兵船,殺貴;張近侍以實告,蜚秘其事。
明年五月,得功亡,蜚攜走太湖;遇江西樂安王,蜚托之。
王攜往孝豐,遇瑞昌王;樂安往閩,以予托瑞昌轉藏。
九月,詣于潛鄉官餘文淵家,假稱宋座師公子。
有湖廣人陳砥流,時相親密;砥流改名李王台,算命浪迹,得太平府鄉友夏名卿重義,即與名卿同至于潛來接。
予在陳監生家,監生與文淵說知而别;予改姓孫,名卿以女字之。
四年十二月,餘文淵與知縣不和,前事遂露;行文太平,查不獲。
五年五月朔,予削發為僧,号雲庵;或稱一鑒、或稱起雲。
砥流無定名,随口應人;浪迹江北各庵。
砥流訪知甯國府秀才沈辰伯好義,六年七月同予往訪,遇于船中;一老秀才呂飛六善詩文,辰伯即托飛六留家讀書。
八年閏二月,辭别沈、呂二人,與砥流複到夏家。
三月完姻;因夏貧苦,自租鄉村空屋一間居住,渡日維艱。
四月,與砥流議往蕪湖借銀二十兩,買細茶同徽商汪禮仙往蘇州賣。
禮仙與常州楊秀甫、吳中虎邱相識,茶賣畢,同到常州。
秀甫言鄒介之是好人,到其家住幾日;介之又言路邁是好人,即往谒路邁。
臨行時,送吳中詩扇一具、銀五錢。
在路邁家住幾日,将因夏家,不意吳中私作假劄賈利不遂,因出首于撫院。
撫院差官先往甯國沈、呂二家跟尋,至蕪湖即獲砥流;予挺身出,随撫院差官起行。
于途遇江甯趙同知、當塗某知縣帶到太平,随到江甯也’。
太子雜志 甲申六月十八日,劉澤清奏:‘有典史顧元齡,系浙江錢塘人;五月初二日出北京,傳言皇太子卒于亂軍,其定王、永王俱于賊走之日遇害于王府二條巷吳總兵宅内’。
七月十七日,“大事記”載王燮塘報。
八月二十九日,召北來太監高起潛陛見。
起潛實奉太子浮海至南,朝論諱之。
九月丙戌朔,朱國弼、趙之龍上太子及定、永二王谥;時太子南來,欲斷之也。
二十五日(庚戌),初,袁妃公主受上刃不死,帶傷出宮,依老中書周元振家。
永王久潛民間,至是自出,求見妃主,抱持大恸。
元振懼,奏聞。
大清朝使内院謝升驗視,執言其僞;下之獄。
十月二十七日(辛已),鴻胪寺少卿高夢箕北來複任,謝恩。
十一月乙酉朔,太子潛居興教寺,高起潛私聞于馬士英,遣人殺之。
及至,而太子已先一日渡江南遁矣。
十二月二十四日(戊寅),管紹甯言東宮确遇害;命于明年二月為東宮制服。
至乙酉二月十一日(甲子),紹甯請谥皇太子曰“獻愍”、永王曰“悼”、定王曰“哀”。
時定王已沈于海,皇太子方遁紹興,上密令内使召之;管紹甯先定谥以絕之也。
東村老人曰:國變後,皇子凡三見:北京則自詣周中書家、南京則自内使召來、太平則有人出首者,人皆以為僞。
愚謂不然。
在北京,一以為永王、一以為太子;若是太子,則南京信僞矣,馬士英已言之。
然據士英疏雲:‘既為東宮,幸脫虎口,不即到官,卻走紹興’。
即其言覈之,既非東宮,彼自走紹興,于朝廷何關利害而遣人追之來?不可解也。
初到時安置僧寺,百官遞帖;旋谕禁止。
多兵雜沓于街,似護似防;遂取入官,越日付之獄:何多周旋也!多官會審不決,王铎一人定假,李沾始喝用刑,确然僞矣;又不加之缧绁,仍以肩輿付獄,一對闆前導:不可解也!我不能随人雷同,且存當日之實案耳。
又曰:三皇子,定王也;有可疑者。
既依良玉,當左兵東下,必喜得王,何故隐名?迨黃蜚一帆到海,尋依李監奉義陽王;何故舍皇子而戴宗室?事固有不可度者,存疑可耳。
童妃一案 乙酉三月十三日(丙申),有童氏自稱舊妃,自越其傑所解至;上命付錦衣衛監候。
初,上為郡王,娶妃黃氏,早逝。
既為世子,又娶李氏;洛陽遭變,又亡。
嗣王之歲,初封童氏為妃,曾生一子,不育;已而遭亂播遷,各不相顧。
又棄藩南奔,太妃與妃各依人自活。
太妃至南,陳潛夫奏妃故在,上弗召;至是自詣其傑所。
其傑不聽隐,解至南;上弗善也,系之獄。
妃在獄,細書入宮日月、相離情事甚悉;求馮可宗上達,上棄去弗視。
至四月初六日,谕襄衛伯常應俊:‘朕藩邸事,宜卿所詳;童氏生育皇嗣,絕無影響。
馮可宗辭審童氏,着太監屈尚忠會同嚴審’。
初七日(已未),以童氏獄詞所連于史可法營中逮庶吉士吳爾埙及中軍孫秀。
“遺聞”雲:童氏本周府宮人,逃亂至尉氏縣,遇上于旅邸,相依生一子,已六歲。
已而賊破京師,播遷流離,遂相失雲。
劉良左言童氏非假冒;馬士英亦言‘苟非至情所關,誰敢與陛下稱敵體?宜迎歸内。
密谕河南巡撫迎緻皇子,以尉臣民之望、以消奸宄之心’。
上命屈尚忠嚴刑酷拷,童氏号呼詛罵;尋死獄中。
“野史”雲:‘馬士英語阮大铖曰:‘童氏系舊妃,上不肯認;如何’?大铖曰:‘吾輩隻觀上意;上既不認,應置之死’。
張捷曰:‘太重’!大铖曰:‘真則真、假則假,恻隐之心,豈今日作用乎’!士英曰:‘真假未辨,從容再處’。
童氏系河南人,知書;與馮可宗雲:‘吾在尉氏縣遇上,即至店中叩首;上手扶起,攜置懷中。
且雲:“我伴無人,李妃不知所在;汝貌好,在此事我”!從之居四十日,聞流寇寖近,上挈我南走。
至許州,遇太妃,悲喜交集。
州官聞之,給公館及廪饩。
居八月,養一子,彌月即死;時已有内相随侍矣。
及李賊破京,地方難容,上又走;中途遇土賊折散’。
童氏述至此,呼天大哭;又雲:‘時同太妃流散甚苦。
後聞上為帝,大喜。
誰知他負心,止接太妃進宮,不來接我!至此又不肯認,天乎!這短命人,少不得死我眼前。
汝為錦衣官,求汝代言;将字與他,視如何答我’!可宗見所陳本末甚詳,入奏。
上見童氏書,面赤,擲地曰:‘吾不認得妖婦,速速嚴訊’!可宗不敢再奏。
次日,呼毛牢子,傳谕童氏雲雲。
童氏大哭,且咒且詈;飲食不進,遂染重疾。
可宗密奏,竟不批發。
時□人詹自植闖入武英門坐禦幄,妄語;又有瘋癫白應元闖入禦殿,肆罵:俱奉旨杖死。
牢子等懼,遂不飲食童氏,餓死獄中。
“遺聞”載:‘生子六歲,士英疏迎緻皇子’;而“編年”、“甲乙史”童妃口詞,則雲‘生而不育,彌月即死’,似為近之。
嗚呼!宏光薄行甚矣。
“甲乙史”:‘四月初一日,詹有恒混入宮門,穢言辱罵:着打一百’。
則是有恒,非自植也;二字或相似而誤。
附錄“童妃續記”:崇祯十四年,張獻忠破福藩,王遇害;世子隻身逃出,潛内城腳之廁室。
有府皂劉正學者負一危病之母意拟跳城;世子浼之。
劉見世子雖青年,體實肥重;躍出,安能逃命。
世子曰:‘爾母老頹,賊見之必不害;爾能救我出城,後自還爾富貴。
吾乃福王嫡子也’!劉為籌之于鄰近染坊中。
見有舊黃絹傘并衣服等,室皆無(?);又取為世子包襯頭面與上身,外以傘裡之又用繩緊縛,擇城斜垣處滾下。
劉再安置其母,複躍出解之,幸不傷寸膚;乃與間道趨野外。
約行五十餘裡,世子困不能前;劉解所衣紗裙一襲易舊破椅,兩人舁之。
又前往二十裡,借宿荒村,流賊之氛遠矣;劉誡勿露王府字,但雲是教書先生。
劉歸覓母,果無恙;移母居于鄉,再來訪世子。
衆皆謂東渡東河始安;相與步行二百裡,渡河至曹州界之新店,見有酒标。
居其店之空室;店無男主,孀妪當爐,有一弱子與長女童氏,家頗裕。
劉浼之,使世子安其身,因教其子讀小書。
劉複歸;過冬再訪,世子已遷入内室,則盡其鄰之蒙童而就學矣。
劉見其隔内外之木闆有隙二、三寸,若内外相視然;已疑及其家之長女。
然世子之身已得所,劉遂歸。
再閱月,李闖又破懷慶府。
時親王之暫栖此城者,為周、璐、崇三王;逃出流離,複各彙集,從水道由曹州南下。
時為崇祯十七年二月,又逢京變,挽泊世子所寓近處。
世子又會其女之夫家有構釁情,乃趨入舟邊,訴履曆于三王。
又有福藩舊内侍田成、應進二人在内,識故主,遂同舟下淮安。
時三王俱有宮眷,惟福世子葛巾布袍而已。
四月初一日,入儀真。
北都三月十九日之信已确,留京諸公會議擁立,史可法、高宏圖、程注、張慎言、姜曰廣、李沾、郭維經、何應瑞等皆屬意于潞王。
馬士英時在鳳陽,不欲徇留京諸公意;内賄勳臣劉孔昭、外賄鎮臣劉澤清,先陰使人導福世子借漕撫
總之,大臣不認,則小臣瞻顧;内員不認,則外員亦箝口。
然天地祖宗,不可欺滅;敢以死争之’!疏上,下獄。
法吏諷之曰:‘苟易汝言,則生’。
鳳覽毅然曰:‘我身早辦一死耳,言不可易’。
竟坐誅死。
事聞于南,贈以太仆寺卿,谥“忠毅”。
三皇子一案 大清順治八年冬月,有人首三皇子在民間,擒捉至馬提督府審問。
皇子自書供雲:‘雲庵,系崇祯第三子,名慈煥;年二十歲。
兄慈烺,即東宮;同為周後所生。
弟名慈燦,田妃生。
煥居景仁宮,乳母鄧、蔣;八歲就外傅,講讀官傅、張。
賊犯都時,先帝托予張近侍及指揮黃貴送周皇親家,不納;潛藏民間,為賊搜出。
随營到山海關;闖敗,攜至潼關,随營至荊、襄,遇左良玉戰,賊敗散,即随左營,改姓黃,稱為黃貴叔。
左兵為黃得功所敗,黃蜚擄左兵船,殺貴;張近侍以實告,蜚秘其事。
明年五月,得功亡,蜚攜走太湖;遇江西樂安王,蜚托之。
王攜往孝豐,遇瑞昌王;樂安往閩,以予托瑞昌轉藏。
九月,詣于潛鄉官餘文淵家,假稱宋座師公子。
有湖廣人陳砥流,時相親密;砥流改名李王台,算命浪迹,得太平府鄉友夏名卿重義,即與名卿同至于潛來接。
予在陳監生家,監生與文淵說知而别;予改姓孫,名卿以女字之。
四年十二月,餘文淵與知縣不和,前事遂露;行文太平,查不獲。
五年五月朔,予削發為僧,号雲庵;或稱一鑒、或稱起雲。
砥流無定名,随口應人;浪迹江北各庵。
砥流訪知甯國府秀才沈辰伯好義,六年七月同予往訪,遇于船中;一老秀才呂飛六善詩文,辰伯即托飛六留家讀書。
八年閏二月,辭别沈、呂二人,與砥流複到夏家。
三月完姻;因夏貧苦,自租鄉村空屋一間居住,渡日維艱。
四月,與砥流議往蕪湖借銀二十兩,買細茶同徽商汪禮仙往蘇州賣。
禮仙與常州楊秀甫、吳中虎邱相識,茶賣畢,同到常州。
秀甫言鄒介之是好人,到其家住幾日;介之又言路邁是好人,即往谒路邁。
臨行時,送吳中詩扇一具、銀五錢。
在路邁家住幾日,将因夏家,不意吳中私作假劄賈利不遂,因出首于撫院。
撫院差官先往甯國沈、呂二家跟尋,至蕪湖即獲砥流;予挺身出,随撫院差官起行。
于途遇江甯趙同知、當塗某知縣帶到太平,随到江甯也’。
太子雜志 甲申六月十八日,劉澤清奏:‘有典史顧元齡,系浙江錢塘人;五月初二日出北京,傳言皇太子卒于亂軍,其定王、永王俱于賊走之日遇害于王府二條巷吳總兵宅内’。
七月十七日,“大事記”載王燮塘報。
八月二十九日,召北來太監高起潛陛見。
起潛實奉太子浮海至南,朝論諱之。
九月丙戌朔,朱國弼、趙之龍上太子及定、永二王谥;時太子南來,欲斷之也。
二十五日(庚戌),初,袁妃公主受上刃不死,帶傷出宮,依老中書周元振家。
永王久潛民間,至是自出,求見妃主,抱持大恸。
元振懼,奏聞。
大清朝使内院謝升驗視,執言其僞;下之獄。
十月二十七日(辛已),鴻胪寺少卿高夢箕北來複任,謝恩。
十一月乙酉朔,太子潛居興教寺,高起潛私聞于馬士英,遣人殺之。
及至,而太子已先一日渡江南遁矣。
十二月二十四日(戊寅),管紹甯言東宮确遇害;命于明年二月為東宮制服。
至乙酉二月十一日(甲子),紹甯請谥皇太子曰“獻愍”、永王曰“悼”、定王曰“哀”。
時定王已沈于海,皇太子方遁紹興,上密令内使召之;管紹甯先定谥以絕之也。
東村老人曰:國變後,皇子凡三見:北京則自詣周中書家、南京則自内使召來、太平則有人出首者,人皆以為僞。
愚謂不然。
在北京,一以為永王、一以為太子;若是太子,則南京信僞矣,馬士英已言之。
然據士英疏雲:‘既為東宮,幸脫虎口,不即到官,卻走紹興’。
即其言覈之,既非東宮,彼自走紹興,于朝廷何關利害而遣人追之來?不可解也。
初到時安置僧寺,百官遞帖;旋谕禁止。
多兵雜沓于街,似護似防;遂取入官,越日付之獄:何多周旋也!多官會審不決,王铎一人定假,李沾始喝用刑,确然僞矣;又不加之缧绁,仍以肩輿付獄,一對闆前導:不可解也!我不能随人雷同,且存當日之實案耳。
又曰:三皇子,定王也;有可疑者。
既依良玉,當左兵東下,必喜得王,何故隐名?迨黃蜚一帆到海,尋依李監奉義陽王;何故舍皇子而戴宗室?事固有不可度者,存疑可耳。
童妃一案 乙酉三月十三日(丙申),有童氏自稱舊妃,自越其傑所解至;上命付錦衣衛監候。
初,上為郡王,娶妃黃氏,早逝。
既為世子,又娶李氏;洛陽遭變,又亡。
嗣王之歲,初封童氏為妃,曾生一子,不育;已而遭亂播遷,各不相顧。
又棄藩南奔,太妃與妃各依人自活。
太妃至南,陳潛夫奏妃故在,上弗召;至是自詣其傑所。
其傑不聽隐,解至南;上弗善也,系之獄。
妃在獄,細書入宮日月、相離情事甚悉;求馮可宗上達,上棄去弗視。
至四月初六日,谕襄衛伯常應俊:‘朕藩邸事,宜卿所詳;童氏生育皇嗣,絕無影響。
馮可宗辭審童氏,着太監屈尚忠會同嚴審’。
初七日(已未),以童氏獄詞所連于史可法營中逮庶吉士吳爾埙及中軍孫秀。
“遺聞”雲:童氏本周府宮人,逃亂至尉氏縣,遇上于旅邸,相依生一子,已六歲。
已而賊破京師,播遷流離,遂相失雲。
劉良左言童氏非假冒;馬士英亦言‘苟非至情所關,誰敢與陛下稱敵體?宜迎歸内。
密谕河南巡撫迎緻皇子,以尉臣民之望、以消奸宄之心’。
上命屈尚忠嚴刑酷拷,童氏号呼詛罵;尋死獄中。
“野史”雲:‘馬士英語阮大铖曰:‘童氏系舊妃,上不肯認;如何’?大铖曰:‘吾輩隻觀上意;上既不認,應置之死’。
張捷曰:‘太重’!大铖曰:‘真則真、假則假,恻隐之心,豈今日作用乎’!士英曰:‘真假未辨,從容再處’。
童氏系河南人,知書;與馮可宗雲:‘吾在尉氏縣遇上,即至店中叩首;上手扶起,攜置懷中。
且雲:“我伴無人,李妃不知所在;汝貌好,在此事我”!從之居四十日,聞流寇寖近,上挈我南走。
至許州,遇太妃,悲喜交集。
州官聞之,給公館及廪饩。
居八月,養一子,彌月即死;時已有内相随侍矣。
及李賊破京,地方難容,上又走;中途遇土賊折散’。
童氏述至此,呼天大哭;又雲:‘時同太妃流散甚苦。
後聞上為帝,大喜。
誰知他負心,止接太妃進宮,不來接我!至此又不肯認,天乎!這短命人,少不得死我眼前。
汝為錦衣官,求汝代言;将字與他,視如何答我’!可宗見所陳本末甚詳,入奏。
上見童氏書,面赤,擲地曰:‘吾不認得妖婦,速速嚴訊’!可宗不敢再奏。
次日,呼毛牢子,傳谕童氏雲雲。
童氏大哭,且咒且詈;飲食不進,遂染重疾。
可宗密奏,竟不批發。
時□人詹自植闖入武英門坐禦幄,妄語;又有瘋癫白應元闖入禦殿,肆罵:俱奉旨杖死。
牢子等懼,遂不飲食童氏,餓死獄中。
“遺聞”載:‘生子六歲,士英疏迎緻皇子’;而“編年”、“甲乙史”童妃口詞,則雲‘生而不育,彌月即死’,似為近之。
嗚呼!宏光薄行甚矣。
“甲乙史”:‘四月初一日,詹有恒混入宮門,穢言辱罵:着打一百’。
則是有恒,非自植也;二字或相似而誤。
附錄“童妃續記”:崇祯十四年,張獻忠破福藩,王遇害;世子隻身逃出,潛内城腳之廁室。
有府皂劉正學者負一危病之母意拟跳城;世子浼之。
劉見世子雖青年,體實肥重;躍出,安能逃命。
世子曰:‘爾母老頹,賊見之必不害;爾能救我出城,後自還爾富貴。
吾乃福王嫡子也’!劉為籌之于鄰近染坊中。
見有舊黃絹傘并衣服等,室皆無(?);又取為世子包襯頭面與上身,外以傘裡之又用繩緊縛,擇城斜垣處滾下。
劉再安置其母,複躍出解之,幸不傷寸膚;乃與間道趨野外。
約行五十餘裡,世子困不能前;劉解所衣紗裙一襲易舊破椅,兩人舁之。
又前往二十裡,借宿荒村,流賊之氛遠矣;劉誡勿露王府字,但雲是教書先生。
劉歸覓母,果無恙;移母居于鄉,再來訪世子。
衆皆謂東渡東河始安;相與步行二百裡,渡河至曹州界之新店,見有酒标。
居其店之空室;店無男主,孀妪當爐,有一弱子與長女童氏,家頗裕。
劉浼之,使世子安其身,因教其子讀小書。
劉複歸;過冬再訪,世子已遷入内室,則盡其鄰之蒙童而就學矣。
劉見其隔内外之木闆有隙二、三寸,若内外相視然;已疑及其家之長女。
然世子之身已得所,劉遂歸。
再閱月,李闖又破懷慶府。
時親王之暫栖此城者,為周、璐、崇三王;逃出流離,複各彙集,從水道由曹州南下。
時為崇祯十七年二月,又逢京變,挽泊世子所寓近處。
世子又會其女之夫家有構釁情,乃趨入舟邊,訴履曆于三王。
又有福藩舊内侍田成、應進二人在内,識故主,遂同舟下淮安。
時三王俱有宮眷,惟福世子葛巾布袍而已。
四月初一日,入儀真。
北都三月十九日之信已确,留京諸公會議擁立,史可法、高宏圖、程注、張慎言、姜曰廣、李沾、郭維經、何應瑞等皆屬意于潞王。
馬士英時在鳳陽,不欲徇留京諸公意;内賄勳臣劉孔昭、外賄鎮臣劉澤清,先陰使人導福世子借漕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