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 南都甲乙紀(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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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内者矣。

    且逆賊三面距魯,魯知逆賊劫聚甚多,無一日忘賊之心。

    賊若南下,魯必出大衆以搗其巢;賊若守邊,我又可出銳師擊其後。

    賊若分頭應敵,則兵饷單匮,北制南牽,又賊勢之必窮于外者矣。

    此皆臣身親目擊,段段實境實情。

    夫賊情如此、賊勢如彼,殄滅可期、恢複可□也’。

     論列賊之情勢,無一語不确。

    雖托空言,要皆實事。

    故錄而存之。

     張獻忠雜志 甲申六月初一日,左良玉陳“恢複多城疏”曰:‘臣于去年八月初複武昌,旋以江省為憂,約彼撫按備糧,拟即發兵往護;而撫、按二臣嚴文力拒臣兵,不使得前。

    賊因入袁州,禍中江西,非臣之過也。

    臣随選副将吳學禮于十月十三日恢複□□,因糧絕兵回;迨賊複返,臣乃遣馬進忠統騎兵陸走江西。

    十一月二十七日,再複袁州;而江西省曾無顆粒寸草以勞軍也。

    又于本月十三日恢複平鄉,十二月初二日恢複萬載,初五日恢複湖廣澧陵,二十□日恢複長沙、湘潭、湘陰湖南一帶城池,獲各城僞守等官□蘇民等,現在九江營監禁。

    遣副将馬士秀等統步兵由水趨湖廣,因于十二月二十四日恢複臨湘,即于月有恢複嶽州之大捷。

    又于十七年正月十六日恢複監利,二十二日恢複石首,二月十一日恢複公安。

    先是,臣又調副将惠登相率兵由均東下會師,于十七年正月二十四日同副将毛顯文恢複惠安,又于二十六日乘勝直搗随州。

    未滿三月,恢複府州縣一十四處。

    屢次捷功,俱經臣與監軍職方司主事李猶龍先後馳報。

    近檄袁、嶽水陸兵馬合進江追賊,而逆獻始踉跄竄蜀,江右、湖南盡為甯宇。

    今圖乘隙進複陵寝,方惬臣之本願。

    督呂大器駐兵江西省城,從不出一步,乃有恢複吉安之報;顧不思獻賊未到吉安,何事恢複?反疏“左兵無心剿賊,皆足為地方之患”等語。

     湖按黃澍疏曰:‘正月初三日,據鄖标右營副将賈一選塘報:獻逆于十二月十五日自荊河口搭浮橋渡河,十二月二十四日入荊□城,及老{犭回}{犭回}合營。

    先是,荊為闖逆部賊任、孟二賊所據,老{犭回}{犭回}曾與之争。

    自獻逆渡河,而任、孟杳遁,為分、為合,似未可知’。

      獻、{犭回}在荊、襄,闖逆據承德;楚中入川、入豫要路,我往則寸寸皆□、彼來則處處皆通。

    今我取得前者,惟青、徐一線,亳、歸數武而已。

     六月十三日,張獻忠陷涪州,再陷泸州。

    二十二日,獻忠沖佛圖關,遂圍重慶四日。

    城中力不支,乃破;獻忠屠之一城老幼無孑遺者。

    取壯丁去耳鼻、兩臂,驅至各州縣;言‘兵至而不下者視此。

    但殺王府官府□紳封籍以待,則秋毫無犯矣’。

    由是所至,官民自亂,無不破竹下者。

    巡撫陳士奇時交代未至,與重慶推官王行儉俱死。

    瑞王避難在渝,阖門遇害。

    總兵趙光遠降賊;士英猶請降敕獎之。

    八月初五日,獻忠圍成都。

    初九日,獻忠陷成都;蜀王阖宮遇害,撫臣龍文光暨道、府皆死。

    三十日,貴撫範礦奏蜀□猖獗。

      九月十四日,禦史徐養心言:‘闖賊使孟長庚築江陵城,逆獻複有□荊州之檄。

    萬一順流而東,浔陽、蕪湖單弱,樞輔尚屬築舍,不幾以金陵為孤注耶?總督死者止熊文燦耳,其地一味欺飾,失律之罪為何’?十二月十九日,四川佥事張一甲言:‘川事□裂之甚,東則張賊直沖夔門,由忠、萬而上,勢如破竹;北則李賊漸逼阆中,廣元、昭化以南久已降賊,通、巴一帶日為搖黃土賊西掠。

    六月二十一日,張賊陷重慶,瑞王遇害,舊撫陳士奇拷死,将弁傷殲、兵民斫去一手者萬計。

    八月初五日,張賊圍省城。

    初九日,大炮崩城,官兵盡潰;士民慘死,擁屍塞流。

    蜀王、撫按、總鎮三□,俱無下落。

    而李賊又于七日招安保甯,士民投順;川北無兵,膽氣已為搖黃折盡。

    自涪、渝繼陷,各兵死手放歸,見者寒心’。

    二十日,川督王應熊上言:‘重慶、成都二府,凡川民敲骨吸髓,所供殆七、八十萬,悉為賊有’。

     李自成雜志 甲申七月十三日,李賊出關道雒陽,攻密縣李際遇小寨。

    十八日,僞“順”行牌至東昌雲:‘發兵三十萬,由曹縣至金鄉繳’。

    十九日,參将夏有光報探至台兒莊,知闖賊見在平陽整兵,太原、潞安鄉紳富戶盡徙西安。

    二十日,李賊僞将宋朝臣兵至杜勝集,舊兵部職方主事郭獻珂微服村居,召标将張成初與戰于桃園,賊兵潰,追獲朝臣斬之(“遺聞”作“郜獻珂”)。

    八月二十八日,蕪湖主事陳道晖奏榷關銀被賊入,皆掠盡。

    十月二十一日,李賊出潼關,三營向歸德、三營上裕州、二營踞郏縣。

    十二月初六日,陳潛夫報李賊下河南。

     僞官 甲申六月初七日,原任河南勸農兵部尚書丁啟睿奏:‘弟啟光分守睢陽,命副将盛時隆、申吉、白維屏、遊擊黃承國、都司李定國、馬國貞等密會歸德知府桑開第,舉人丁魁南、郭爌、餘正紳等計擒各縣僞官,俱于五月十六日一齊擒拿,獲得歸德府僞登河同知陳奇、商邱僞知縣賈士俊父子仆三人、柘城僞知縣郭經邦、鹿邑僞知縣孫澄、甯陵僞知縣許承蔭、考城僞知縣範倩、夏邑僞知縣尚國隽并各僞契一顆。

    今将所獲各賊解京;郭經邦以天暑病死,舁屍浦口俟驗’。

    時濟甯都司李允和殺僞官劉浚、尹宗衡、張問行、傅龍等九人,囚原任兖西道副使叛官王世英解京獻俘。

    又開封府推官陳潛夫、寨勇李建知、劉洪起等各殺僞官南往,青州府衡藩率諸生驅殺僞官請徒内地。

    四川巡按禦史劉之渤奏報:合江、仁懷擒殺賊楊騰鳳、張見骘等。

    改潛夫江西道禦史,巡按河南;啟睿以原官為河南安撫。

    賜遇知、洪起總兵官,敕之渤下部紀錄。

     初十日,馬士英疏曰:‘為請申大逆之誅,以洩神人之憤事。

    缙紳之貪橫無恥,至先帝末年而已極;結黨營私、招權納賄以緻國事敗壞,禍及宗社。

    闖賊入都之日,死忠者寥寥。

    降賊者強半侍從之班、清華之選;素号正人君子之流,皆稽首賊廷。

    如科臣光時亨力阻南遷之議,而身先迎賊;龔鼎孳降賊後,每見人則曰:“我本要死,小妾不肯”。

    其他逆臣,不可枚舉。

    台省不糾彈、司寇不行法,巨竊疑焉。

    更有大逆之尤者,如庶吉士周鐘勸進未已,複上書勸賊早定江南;又差人寄其子,稱賊為新主,盛誇其英武仁明及恩遇之隆,以搖惑東南。

    親友見者,無不憤恨;恨不立毀其家。

    昨臣病中,東鎮劉澤清來見,誦其勸進表聯雲:“比堯、舜而多武功,邁湯、武而無慚德”。

    又聞其過先帝梓宮之前,揚揚得意,竟不下馬。

    臣聞之,不勝發指。

    其伯父周應秋、周維持,皆魏忠賢門下走狗;本犯又為闖賊之臣:枭獍萃于一門,逆惡種于前世。

    臣按律:謀危社稷,謂之謀反。

    大逆不道,宜加赤族之誅,以為臣民之戒。

    今其胞兄周铨尚廁衣冠之列,其親堂弟周镳俨餘寅清之署;均當連坐,以清逆黨。

    伏乞皇上大奮幹斷,敕下法司:先将本犯家屬并周镳、周铨等嚴行提問,依律正法。

    其餘從賊苟免諸臣,分别定罪。

    庶國法伸而人心傲,于□政不無小補矣’。

     十二日,通政使劉士桢請令北面大小文武職官,俱着歸原籍,靜聽朝廷處分,不得紛然奏辨;上從之。

     十五日,叙東省擒殺僞官功,以李元和為首。

     七月初二日,令叙山東擒僞功。

     初八日,谕北京從逆諸臣效六等定罪。

     二十五日,劉孔昭薦錢位坤。

    言‘位坤曾經吳三桂收用,忠實可信;長安所刻“國變錄”,為奸徒借題害人,不止龔彜受屈。

    請亟收用位坤’。

     八月初三日,原任□□撫何謙自北逃歸。

     初四日,朱國昌言:‘往者賊入都城,自閣部以至庶僚,無一不青衣小帽叩首賊廷者乎?至賊衆已去,又思藏頭換面,駕言不屈;潛蹤覓線,冀燃死灰。

    知梁兆旸、何瑞征等,萬口唾罵。

    至若劉大鞏等,恥心蕩然;當與周鐘輩并行正法者也’。

      初八日,谕刑部:‘所拟從逆之臣,如領兵獻策,即在庶僚豈可末減?督撫、總兵降賊,情罪極重,豈可列二等?京堂、科道、翰林受賊僞令,豈可止于絞?封疆大吏聞變倡逃,豈止于流?獻女獻婢,豈止于徒?諸臣負恩辱國至此,須有定案昭示天下’。

     初九日,逮故大同知府張璘然、戶侍郎黨崇雅、祭酒薛所蘊。

      二十日,僞太常丞項煜逮到。

     二十七日,禦史王孫蕃、方以智自虧臣節,複撰僞書以亂是非;命逮以智。

      九月初一日,下部議王先通恤褒。

    先通,非王守仁後人,冒襲;降賊勸進,為賊聲罪所誅。

     十六日,浙撫任天成劾‘浙屬鄉宦金汝砺、缪沅身污僞命,張璘然、方允昌為賊親,一歸一未歸。

    李綱、徐家林俱受僞職,庶吉士魯□、王自超、吳爾埙、魏學濂為賊所留,止學濂痛憤自缢;諸人猶戀身家,臣誼安容’。

     十八日,田仰拿解光時亨至。

     二十一日,高傑為匍匐南歸之臣,請從末減。

      十月初五日,降賊故尚書張缙彥自言在河北收義勇、誅僞官;大學士王铎保之。

    命以原官,總督北直、山西、河南軍務;文武委用,給空名劄二百。

      十二日,禦史胡時亨言:‘近來章奏、文武升授,皆出勳臣之口;至從逆僞官,借口軍前,蒙面求進。

    武臣不效命,謂文臣掣其肘;今不又武臣掣文臣之肘乎’?又言:‘黃國琦、施鳳儀補用,臣實駭然。

    黃則僞吏部掌朱封者;施則管儀仗時,語賊不可用亡國之器,願自賠十金造者。

    此何人?而辱班行乎’! 十五日,兵科王□奏李祖述、朱元臣偷生負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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