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 南都甲乙紀(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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暇,披覽“資治通鑒”及本朝“寶訓”等書,以知前代興亡之迹、祖宗緻治之由。

    至于朝儀多阙,大典未光:如朝門不應奏樂而奏樂,各衙門應奏事而不奏事。

    凡若此類,并宜申饬’。

     章正宸論铨政  吏科章正宸指陳铨政:‘一、名器宜慎:定策者既懋厥賞,其餘人自請叙,則十倍增官。

    辇金不供刻印,甯免瓜果之诮!一、職掌宜專:用人獨歸吏部;今有咨送者、有薦拔者、有徑自奏讨者,冢臣所職幾何?一、封疆宜肅:文武共寄封疆,不斬誤國之臣,不激報國之氣。

    一、廢臣宜饬:爵重則人乃勸,法守則士知恩。

    累累起廢,不自靜聽;豈不聞律有“罷吏不入國門”乎’(“甲乙史”)? 宋劼疏略 監軍佥事宋劼上言:‘臣民苟安江界,恐非所以保江界;諸臣苟存富貴,恐非所以保富貴也’。

    又言:‘人生止有此時日、人身止有此精神。

    古賢惜分陰,運甓舞雞,皆勞筋骨于有用’。

     祁彪佳請革三弊政 禦史祁彪佳疏論時政謂:‘洪武初,官民有犯,或收系錦衣衛。

    高皇帝因有非法淩虐,二十年遂焚其刑具,移送刑部審理:是祖制原無诏獄也。

    後乃以鍛煉為功、以羅織為事,雖曰朝廷之爪牙,實為權奸之鷹狗。

    口詞從迫勒而來,罪案聽指揮而定;即舉朝盡知其枉,而法司誰雪其寬!酷慘等于來、周,平反從無徐、杜:此诏獄之弊也。

    洪武十五年,改銮儀司為錦衣衛,專掌直駕、侍衛等事;未嘗有緝事也。

    迨後東廠設立,始有告密之端:用銀而打事件、得賄而鬻刑章;飛誣多及善良,赤棍立成巨萬。

    招承皆出于吊拷,怨憤充塞于京畿。

    欲絕苞苴,而苞苴托之愈盛;欲究奸宄,而奸宄未能稍清:此緝事之弊也。

    若夫刑不加大夫,原祖宗忠厚立國之本;乃夫逆瑾用事,始有去衣受杖者。

    刑章不歸司政,撲責多及直臣;本無可殺之罪,乃緻必殺之刑。

    況乎朝廷徒受拒谏之名,天下反歸忠義之譽。

    蓋當血濺玉階、肉飛金陛,班行削色,氣短神搖;即恤錄随頒,已魂驚骨削矣。

    是豈明盛之休風,大失君臣之分誼:此廷杖之弊也。

    伏乞陛下嚴行禁革’! 袁彭年請革廠衛 八月初七日,禮科袁彭年疏言:‘高皇帝時,不聞有廠。

    相傳文皇帝十八年始立東廠,命内官主之;此不見正史。

    惟大學士萬安行之,亦不聞特以緝事着。

    嗣後一盛于成化。

    然西廠汪直、逾年辄罷;東廠尚銘,有罪辄斥:當時不得稱純治矣。

    再盛于正德。

    邱聚、谷大用等相繼用事,皆倚逆瑾煽虐;釀十六年之禍,天下騷然。

    一盛于天啟。

    逆魏之禍,幾危社稷:近事之明鑒也。

    自此而外,列聖無聞。

    夫即廠衛之興廢,而世運之治亂因之。

    頃先帝朝亦嘗任廠衛訪緝矣,乃當世決無不營而得之官,中外亦有不胫而走之賄。

    故逃網之方,即從密網之地而布;作奸之事,又資發奸之人以行。

    始猶帕儀交際,為人情所有之常;後乃贓賄萬千,成極重莫返之勢。

    豈非以奧援之途愈秘而專,傳送之關愈曲而費乎?究竟刁風所煽,官長不能行法于胥吏、徒隸可以迫脅其尊上,不可不革’。

    疏入,上責其狂悖沽名;降三級,外調浙江按察司照磨。

      陳子龍疏略 十八日,兵科陳子龍言:‘中興之主,莫不身先士卒,故能光複舊物。

    陛下入國門再旬矣,人情洩沓,無異升平之時;清歌漏舟之中、痛飲焚屋之下:臣誠不知所終矣!其始皆起于姑息一、二武臣,以至凡百政令,皆因循遵養;臣甚為之寒心也’! 史可法請行征辟  史可法請行征辟之法,以通铨政之窮;疏曰:‘國家設四藩于江北,非為江左偏安計也。

    将欲立定根基,養成氣力;北則為恢複神京之計、西則為澄清關陝之圖,一舉而遂歸全盛耳。

    聖明在上,忠義在人;君父之仇恥特深,海宇之群心競奮。

    在師武臣,無不以滅賊複仇為念者。

    乘時大舉,掃蕩可期。

    特所慮者,兵戈擾攘之中,不複有百姓耳;無百姓,何利于有疆土。

    故此時擇吏不緩于擇将,而救亂莫先于救民。

    所謂得一賢守,如得勝兵萬人;得一賢令,如得勝兵三千人:正今日之謂也。

    然而今日之守令難言;雖以前北都未陷,求牧方殷,非不有破格之升除,何曾收得人之實效。

    地有難易、缺有炎冷,無所不用其營避。

    而兵荒破殘之區,卒舉而授之庸人,此豈白面書生所能勝任?目今人才告乏、資格為拘,東南缺員正自不少,安能複填西北之缺,使無緻歎于晨星;則铨選法窮,不得不改為征辟。

    往時保舉多系慕膻,故捷足蠅營,真才裹足。

    今西北則危地也,危則人人思避;而真從君父起念,誓圖除兇雪恥垂功名于千載,乃始投袂而相從、請纓而奮起。

    臣以為宜仿保舉之法,通行省直撫按、司道及在京九卿、科道官,果有才膽過人、堪極危亂者,不拘資格,各舉一人,起送到京;資以路費,赴臣軍前效用,酌補守令缺員。

    二年考滿,平升善地;三年考選,優擢京曹。

    有靖亂恢疆、功能殊異者,立以節钺京堂,用示酬勸。

    如各官避嫌不舉,即聽該科指參,重行罰治。

    若有壞才思逞,赴臣軍前者,驗其真才,一體錄用。

    再如江北、山東、河南一帶,有能保護一方、為民推服者,即系桑梓之邦,亦可權宜徑用。

    總求天恩破格,假臣便宜;決不敢濫用匪人,自誤進取。

    聞逆賊所至,常帶多人,得一州,即設一州官;得一縣,即設一縣官。

    小人不識順逆,為所用者恒多。

    況際國祚重新,賊寇垂盡;則必有桓桓德心之士,輻辏而翼中興。

    臣拭目望之矣’! 千古良法,所慮奉行非人,雜之以私,旋舉而旋廢耳。

     李清奏國用不支  工科李清言:‘天下秦、晉屬賊,燕、代屬清,兖、豫已成瓯脫,閩、廣解京無幾;徽、甯力殚于安、蕪二撫,常、鎮用竭于京口二鎮。

    養兵上供者,僅蘇、松、江、浙。

    且昔以天下供天下,不足;今以一隅供天下,有餘乎?營建、儀器事事增出,其何支也’! 張捷論民心國運  十月十五日,張捷言:‘先帝末造,民心、兵心、士子之心、将吏之心,無一不壞。

    要皆在廷諸臣之先壞,而種種因之。

    重賄所歸,使人不知有法紀。

    以科場為壟斷,以文字為糾連。

    舉貪官污吏之所漁獵、豪紳悍士之所诳逼、憤帥驕兵之所淫掠,聚毒于民。

    民心既去,國運随之;而慘禍及于先帝矣’! 按捷疏甚得當日情景;而立朝後,惟阿黨是徇,毒更甚焉。

    古人所以緻慨于目睫也! 吏科奏計典 二十六日(庚辰),吏部張某奏:‘近時位署無常、挨舉疊進,辇金覓穴,營求不止。

    如往歲之計典可翻,明歲之計可以不設矣’。

     吳适陳日講、午朝二事  “補遺”雲:十月朔,戶科吳适疏陳“昭事之實”:‘一曰日講宜行:請敕定期,俾博聞有道之臣,朝夕左右稽詢經史,虛衷延納;更取“祖訓”、“大诰”諸書,時時省覽,以為蓍鑒。

    一曰午朝宜舉:俾閣部大臣以及台垣散秩,鹹得躬膺清問:即于披對之餘,采疾苦以疏民隐、覈功罪以勸疆臣、明是非以黜邪佞’。

    疏入,不省。

      遊有倫奏國事淆亂 十一月初二日(丙戌),禦史遊有倫奏:‘今日國事淆亂,不知禮義廉恥為何物。

    明知君子進退不苟,故以含沙之口,激之速去;甚至有常人所不忍道者,渎于君父之前。

    其視皇上何如主乎!台省中微有糾劾,則指為比黨;相戒結舌,真所謂“前有讒而不見、後有賊而不知”也’。

     是時黃耳鼎、陸朗、朱統{金類}疏攻姜曰廣、徐石麒、劉宗周等,各予告去。

    故有倫奏此,可謂抗疏矣;不知句尤罵得馬奸一班小人好。

     錢增請浚劉家河  戶科錢增疏請“備水利”言:‘蘇、松、常、鎮、杭、嘉、湖七郡之水,以太湖為腹,以大海為尾闾,以三江入海為血脈。

    蓋自吳淞淹塞、東江微細,獨存婁江一派。

    而婁江之委七十裡曰劉家河,乃婁江入海之道;東南諸水全恃此以歸墟,不至橫溢泛濫者,則帶水靈長之利也。

    元時,劉河最深,運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