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 南都甲乙紀(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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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五(戊子),命太監喬上總理兩淮鹽課,嚴察兵馬糧饷。
李自成逼承天府,左良玉遣使告急;命督臣何騰蛟等禦之。
大清兵取郾城,又取西平。
初八(辛卯),劉澤清自陳棄家南奔,予注鴻胪卿。
右都唐世濟到。
大清兵取上蔡。
初九(壬辰),馬士英自剖誅盜程繼孔之功;又奏李天培等各錦衣指揮世襲。
耿廷箓巡撫四川、朱之臣添注兵部左侍郎、劉應賓通政使、吳希哲吏科都。
汝甯鎮将劉洪起以無饷,撤兵還楚。
工科楊兆升奏江南有司既征本色在倉,不肯還民;又征漕折。
命百官會審王之明、高夢箕、穆虎于午門外。
藩邸元妃童氏在河南自東,劉良佐送至京;上怒,目為妖婦,下錦衣衛獄。
李自成兵寇潛江。
初十(癸巳),禮部請恤甲申殉難諸臣;有旨:‘閣部大臣謀國無能,緻茲颠覆;雖殉節堪憐,贈恤已渥。
先帝斬焉不永,諸臣延世加恩,臣誼何安?通着另議’。
劉理順、成德準蔭子入監。
戶部尚書張有譽請于文武廪祿外,各加公費;不許。
加鄭芝龍太子太保;其弟及将士二千人各升授。
禦史郝某奏各鎮分隊于村落打糧,劉澤清尤狠,掃蕩民舍幾盡。
又奏:官買私賂,量出剩餘助公,以佐民急。
時買官者,大縣多至二十餘家,少亦有數家。
然止兩殿中書及改貢各有事例,其職方、待诏、監納、追蔭、起廢皆向權門投納,故郝言之。
錦衣衛請添旗役。
遙祭諸陵。
十一(甲午),李守貞蔭都督同知。
停八、九品官移封及援納待诏等官。
十二(乙未),史可法自劾師久無功。
馬士英請蔭内官三人各錦衣千戶世襲。
阮大铖薦馬錫充總兵,仍莅京營;錫即士英長子,以白衣徑仕。
左懋第抗節死。
左佥都郭維經告病去,江中遭寇甚慘;人皆惜之(或雲阮大铖密遣兵劫之也)。
十三(丙申),廬撫張亮飛報闖賊分股南來,求解職;放歸。
賀世壽、曹勳回籍。
十四(丁酉),起罪廢陳于鼎掌翰林院。
張捷奏:嘉靖間侍郎瞿景淳補蔭。
李若星加一品服、李幹德加一級、于元炜八人紀錄。
李希沆兵部左侍郎。
戶部張有譽奏鄖兵三千,先解五萬兩,運至九江,交袁繼鹹送去;又奏:浙省銀十二萬、閩省銀八萬解至高起潛軍前開銷。
十五(戊戌),複會審太子。
十六(己亥),徙崇王居福州。
命黃得功移鎮廬州,與劉良佐合力防禦。
十九(壬寅),思宗忌辰,上于宮中舉哀;百官于太平門外設壇遙祭。
二十(癸卯),命三法司覆審太子,毀黃得功疏以絕奸謀。
二十一(甲辰),封黃九鼎雒中伯;其弟金鼎都督同知。
許定國前哨抵歸德,王之綱屯宿州。
二十二(乙巳),黔将包琳為其下所殺。
黃希憲以擅棄封疆,逮戍。
大清豫王從河南下,是日取歸德;巡按禦史淩駉及其子潤生死之。
二十三(丙午),朱大典尚書,提督江上。
兵科戴英訟故罪輔薛國觀之冤,株累葉有聲、林棟諸臣;上是之,下部議覆。
許定國降大清,封平南侯。
張天福請于史可法,回揚安頓家口;留防之兵,遂離象山,幾至瓦解。
罷安慶巡撫。
二十四(丁未),方國安佩“鎮南将軍”印。
張有譽酌議賣官、贖罪納銀事例。
二十五(戊申),左良玉舉兵,以奉太子密旨誅奸臣馬士英為名;焚武昌東下。
二十六(己酉),劉良佐奏荊州失陷。
錢維登佥都禦史,總理兩淮鹽法。
贈故興平伯高傑太子太保,蔭一子錦衣百戶。
二十七(庚戌),登萊巡撫王溁繳納印敕。
大清兵向徐州,總兵李成棟登舟南遁。
二十八(辛亥),贈故輔李标少傅。
王國賓太常少卿,提督四夷館。
二十九(壬子),進李本深太子少保、左都督。
蔭左良玉世錦衣指揮使。
大清兵取颍州、太和,劉良佐檄各路兵防壽州。
四月紀 初一癸醜朔,頒各官新印。
王永吉報大清兵已過河,自歸德以達象山共八百裡,無一兵防,揚、泗、邳、徐勢同鼎沸;命史可法馳扼徐、泗。
黔兵殺掠徽境,徽人汪爵率衆禦之,殺其兇者數人,诏擒爵抵罪;禦史黃耳鼎請赦,不允。
詹有桓混入宮門穢言辱罵:着杖一百。
初二(甲寅),罷練河屯兵太監高起潛。
湖撫何騰蛟請解任;不允。
初三(乙卯),馬士英告退;慰留之。
初四(丙辰),遣内官守十三門,禁各官家眷不許出京城。
徐元爵嗣魏公。
惠安伯張養志論選郎陸康稷貪污;诏勿問。
禦史畢十臣言:‘孟夏享太廟,文武班陪祀寥寥’;命戒其後。
左良玉兵陷九江府,尋死,其子夢庚自稱“留後”;命阮大铖、劉孔昭率師出禦。
初五(丁巳),左夢庚兵陷建德。
追恤三案諸臣劉廷元等二十人
李自成逼承天府,左良玉遣使告急;命督臣何騰蛟等禦之。
大清兵取郾城,又取西平。
初八(辛卯),劉澤清自陳棄家南奔,予注鴻胪卿。
右都唐世濟到。
大清兵取上蔡。
初九(壬辰),馬士英自剖誅盜程繼孔之功;又奏李天培等各錦衣指揮世襲。
耿廷箓巡撫四川、朱之臣添注兵部左侍郎、劉應賓通政使、吳希哲吏科都。
汝甯鎮将劉洪起以無饷,撤兵還楚。
工科楊兆升奏江南有司既征本色在倉,不肯還民;又征漕折。
命百官會審王之明、高夢箕、穆虎于午門外。
藩邸元妃童氏在河南自東,劉良佐送至京;上怒,目為妖婦,下錦衣衛獄。
李自成兵寇潛江。
初十(癸巳),禮部請恤甲申殉難諸臣;有旨:‘閣部大臣謀國無能,緻茲颠覆;雖殉節堪憐,贈恤已渥。
先帝斬焉不永,諸臣延世加恩,臣誼何安?通着另議’。
劉理順、成德準蔭子入監。
戶部尚書張有譽請于文武廪祿外,各加公費;不許。
加鄭芝龍太子太保;其弟及将士二千人各升授。
禦史郝某奏各鎮分隊于村落打糧,劉澤清尤狠,掃蕩民舍幾盡。
又奏:官買私賂,量出剩餘助公,以佐民急。
時買官者,大縣多至二十餘家,少亦有數家。
然止兩殿中書及改貢各有事例,其職方、待诏、監納、追蔭、起廢皆向權門投納,故郝言之。
錦衣衛請添旗役。
遙祭諸陵。
十一(甲午),李守貞蔭都督同知。
停八、九品官移封及援納待诏等官。
十二(乙未),史可法自劾師久無功。
馬士英請蔭内官三人各錦衣千戶世襲。
阮大铖薦馬錫充總兵,仍莅京營;錫即士英長子,以白衣徑仕。
左懋第抗節死。
左佥都郭維經告病去,江中遭寇甚慘;人皆惜之(或雲阮大铖密遣兵劫之也)。
十三(丙申),廬撫張亮飛報闖賊分股南來,求解職;放歸。
賀世壽、曹勳回籍。
十四(丁酉),起罪廢陳于鼎掌翰林院。
張捷奏:嘉靖間侍郎瞿景淳補蔭。
李若星加一品服、李幹德加一級、于元炜八人紀錄。
李希沆兵部左侍郎。
戶部張有譽奏鄖兵三千,先解五萬兩,運至九江,交袁繼鹹送去;又奏:浙省銀十二萬、閩省銀八萬解至高起潛軍前開銷。
十五(戊戌),複會審太子。
十六(己亥),徙崇王居福州。
命黃得功移鎮廬州,與劉良佐合力防禦。
十九(壬寅),思宗忌辰,上于宮中舉哀;百官于太平門外設壇遙祭。
二十(癸卯),命三法司覆審太子,毀黃得功疏以絕奸謀。
二十一(甲辰),封黃九鼎雒中伯;其弟金鼎都督同知。
許定國前哨抵歸德,王之綱屯宿州。
二十二(乙巳),黔将包琳為其下所殺。
黃希憲以擅棄封疆,逮戍。
大清豫王從河南下,是日取歸德;巡按禦史淩駉及其子潤生死之。
二十三(丙午),朱大典尚書,提督江上。
兵科戴英訟故罪輔薛國觀之冤,株累葉有聲、林棟諸臣;上是之,下部議覆。
許定國降大清,封平南侯。
張天福請于史可法,回揚安頓家口;留防之兵,遂離象山,幾至瓦解。
罷安慶巡撫。
二十四(丁未),方國安佩“鎮南将軍”印。
張有譽酌議賣官、贖罪納銀事例。
二十五(戊申),左良玉舉兵,以奉太子密旨誅奸臣馬士英為名;焚武昌東下。
二十六(己酉),劉良佐奏荊州失陷。
錢維登佥都禦史,總理兩淮鹽法。
贈故興平伯高傑太子太保,蔭一子錦衣百戶。
二十七(庚戌),登萊巡撫王溁繳納印敕。
大清兵向徐州,總兵李成棟登舟南遁。
二十八(辛亥),贈故輔李标少傅。
王國賓太常少卿,提督四夷館。
二十九(壬子),進李本深太子少保、左都督。
蔭左良玉世錦衣指揮使。
大清兵取颍州、太和,劉良佐檄各路兵防壽州。
四月紀 初一癸醜朔,頒各官新印。
王永吉報大清兵已過河,自歸德以達象山共八百裡,無一兵防,揚、泗、邳、徐勢同鼎沸;命史可法馳扼徐、泗。
黔兵殺掠徽境,徽人汪爵率衆禦之,殺其兇者數人,诏擒爵抵罪;禦史黃耳鼎請赦,不允。
詹有桓混入宮門穢言辱罵:着杖一百。
初二(甲寅),罷練河屯兵太監高起潛。
湖撫何騰蛟請解任;不允。
初三(乙卯),馬士英告退;慰留之。
初四(丙辰),遣内官守十三門,禁各官家眷不許出京城。
徐元爵嗣魏公。
惠安伯張養志論選郎陸康稷貪污;诏勿問。
禦史畢十臣言:‘孟夏享太廟,文武班陪祀寥寥’;命戒其後。
左良玉兵陷九江府,尋死,其子夢庚自稱“留後”;命阮大铖、劉孔昭率師出禦。
初五(丁巳),左夢庚兵陷建德。
追恤三案諸臣劉廷元等二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