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六 宣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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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徼幸危身之鄙夫遠矣,而不足以謀國。
宣宗屏左右與商處置宦官之法,而澳曰:“與外廷議之,恐有太和之變,不若擇其中有識者與之謀。
”此其為術也甚陋,澳之識豈不足以知此之非策,而雲爾者,不敢身任其事以自全而已矣。
太和之變,所以主辱而臣死者,李訓、鄭注本無藉小人,舒元輿、賈皆貪庸為朝野所側目,與宦官以機械相傾而不勝,其宜也,而豈宦官之終不可受治于外廷哉?舍外廷而以宦官治宦官,程元振嘗誅李輔國矣,王守澄嘗誅陳弘志矣,是以毒攻毒之說,前毒去而後毒更烈也。
蓋宦官之亂國而脅君也,與外廷之小人異。
小人誅則其黨亦離,能誅小人者,即不必為君子,而亦懲小人之禍以反其為者也。
若宦官則自為一類,而與外廷争盈虛衰王之數,其自為黨也,一而已矣。
勿論進而與謀,謀之必洩,祗以成乎禍亂;即令抒心盡力為我驅除,而誅彼者即欲行彼之事,天子恃之,外廷拱手而聽之,後起之禍,倍溢于前,又将何所藉以芟夷之哉?故曰其術陋矣。
夫天子而果欲斷以行法,誅不順之奄孽,正綱維以自振也,豈患無其術哉?外廷非盡無人也,即如李文饒者,優遊諷議而解諸道監軍之兵柄,則使制此刑餘也,優有餘裕,而摧抑之以向于死。
充位之大臣,則為白敏中、為令狐绹、懷祿固寵之鄙夫,既陰結内援,而不敢任誅鋤之事;使其任之,又舒元輿、王涯、賈之續耳。
蓋其炫小明而矜小斷,以纖芥之嫌疑,為轉眄之刑賞。
其以為慎名器者,匹夫之吝也;其以為察吏治者,老婦之聰也。
佞人亟進而端士離心,故僅一守正之韋澳,而唯計全身于事外。
如使推誠待下,拔功業已著、才望可委之大臣,修法紀以饬中外。
乃下明诏,申太宗之禁制,廢中尉之官;以神策之軍授司馬,革樞密之職;以機要之務歸中書,奪其所本無,而授以埽除之常職。
是天子大臣所可昭昭然揭日月以行者,廷臣莫敢異議,百姓莫不欣悅,藩鎮莫不欽仰,一二懷奸之奄豎,何所挾以相抗?亦奚用屏人私語,若大敵之對壘,力不能支,思乘瑕而攻劫之乎! 或曰:習已成,則其黨已固;奪之遽,則其怨必深;環左右者,皆其徒也,伏弑械以求逞,宣宗所重慮者,未為過也。
夫惡,唯隐而益深,故孔子成春秋而亂賊懼,發其所匿而正名之,則惡洩而不能再興矣。
夫憲宗、敬宗之不保其軀命,豈嘗斥而奪之使激而成之乎?憲宗之弑,陳弘志雖伏辜而未正其惡;敬宗之弑,劉克明雖授首而未誅其黨;内外交相匿,而後伏莽之戎有所怙以相脅。
宣宗于此,正告中外,诘先君之賊,申污潴之讨,宣發其惡,顯然于天下之耳目,則使有“今将”之心,抑知其無所匿藏而逃不赦之辟,又孰敢睥睨君父以逞其狂圖哉?太和君臣唯不知此,是以伏兵殿幄,反受大逆之名,三相骈死于獨柳,非外廷與謀而事機必敗也。
乃宣宗之為君也,以非次為宦官所扳立,反以贻怨于社稷之臣,故懷私恩、忍重辱,隐而不能發露耳。
是以韋澳遷延自免,而不能為之謀,知其荏苒者之有所系也。
〖八〗 國無可用之人則必亡。
國之無人,非但其君不欲用之,抑欲用之而固無人也。
铮铮表見者,非迂不适用,則小有才而不足任大,如是者不得謂之有人。
夫其時,豈天地之吝于生才以亡人之國乎?秉道行義、德足以回天者,閑世而一出,亦安能必其有?或賢智之士,宅心無邪,而樂為君用,則亦足以匡亂救亡,功成事定,而可卓然為命世之英,此則存乎風尚之所移耳。
故國之無人,惟賢智之士不為國用,恬然退處以為高,以倡天下,置君父于罔恤,于是乎國乃終以無人。
夫一二賢智之士不為國用,而無損于當世,似未足以空人之國,使君父也。
乃唯賢智之士,立身無瑕,為謀多藏,天下且屬望之,而以不為國用為道,其究也,置其身于是非休咎之外,天下具服其卓識,而推以為高;于是知有其身以求免于履兇蹈危者,皆慕其風,以為藏身之固,則宗社安危生死一付之迂愚巧黠之人;而自好
宣宗屏左右與商處置宦官之法,而澳曰:“與外廷議之,恐有太和之變,不若擇其中有識者與之謀。
”此其為術也甚陋,澳之識豈不足以知此之非策,而雲爾者,不敢身任其事以自全而已矣。
太和之變,所以主辱而臣死者,李訓、鄭注本無藉小人,舒元輿、賈皆貪庸為朝野所側目,與宦官以機械相傾而不勝,其宜也,而豈宦官之終不可受治于外廷哉?舍外廷而以宦官治宦官,程元振嘗誅李輔國矣,王守澄嘗誅陳弘志矣,是以毒攻毒之說,前毒去而後毒更烈也。
蓋宦官之亂國而脅君也,與外廷之小人異。
小人誅則其黨亦離,能誅小人者,即不必為君子,而亦懲小人之禍以反其為者也。
若宦官則自為一類,而與外廷争盈虛衰王之數,其自為黨也,一而已矣。
勿論進而與謀,謀之必洩,祗以成乎禍亂;即令抒心盡力為我驅除,而誅彼者即欲行彼之事,天子恃之,外廷拱手而聽之,後起之禍,倍溢于前,又将何所藉以芟夷之哉?故曰其術陋矣。
夫天子而果欲斷以行法,誅不順之奄孽,正綱維以自振也,豈患無其術哉?外廷非盡無人也,即如李文饒者,優遊諷議而解諸道監軍之兵柄,則使制此刑餘也,優有餘裕,而摧抑之以向于死。
充位之大臣,則為白敏中、為令狐绹、懷祿固寵之鄙夫,既陰結内援,而不敢任誅鋤之事;使其任之,又舒元輿、王涯、賈之續耳。
蓋其炫小明而矜小斷,以纖芥之嫌疑,為轉眄之刑賞。
其以為慎名器者,匹夫之吝也;其以為察吏治者,老婦之聰也。
佞人亟進而端士離心,故僅一守正之韋澳,而唯計全身于事外。
如使推誠待下,拔功業已著、才望可委之大臣,修法紀以饬中外。
乃下明诏,申太宗之禁制,廢中尉之官;以神策之軍授司馬,革樞密之職;以機要之務歸中書,奪其所本無,而授以埽除之常職。
是天子大臣所可昭昭然揭日月以行者,廷臣莫敢異議,百姓莫不欣悅,藩鎮莫不欽仰,一二懷奸之奄豎,何所挾以相抗?亦奚用屏人私語,若大敵之對壘,力不能支,思乘瑕而攻劫之乎! 或曰:習已成,則其黨已固;奪之遽,則其怨必深;環左右者,皆其徒也,伏弑械以求逞,宣宗所重慮者,未為過也。
夫惡,唯隐而益深,故孔子成春秋而亂賊懼,發其所匿而正名之,則惡洩而不能再興矣。
夫憲宗、敬宗之不保其軀命,豈嘗斥而奪之使激而成之乎?憲宗之弑,陳弘志雖伏辜而未正其惡;敬宗之弑,劉克明雖授首而未誅其黨;内外交相匿,而後伏莽之戎有所怙以相脅。
宣宗于此,正告中外,诘先君之賊,申污潴之讨,宣發其惡,顯然于天下之耳目,則使有“今将”之心,抑知其無所匿藏而逃不赦之辟,又孰敢睥睨君父以逞其狂圖哉?太和君臣唯不知此,是以伏兵殿幄,反受大逆之名,三相骈死于獨柳,非外廷與謀而事機必敗也。
乃宣宗之為君也,以非次為宦官所扳立,反以贻怨于社稷之臣,故懷私恩、忍重辱,隐而不能發露耳。
是以韋澳遷延自免,而不能為之謀,知其荏苒者之有所系也。
〖八〗 國無可用之人則必亡。
國之無人,非但其君不欲用之,抑欲用之而固無人也。
铮铮表見者,非迂不适用,則小有才而不足任大,如是者不得謂之有人。
夫其時,豈天地之吝于生才以亡人之國乎?秉道行義、德足以回天者,閑世而一出,亦安能必其有?或賢智之士,宅心無邪,而樂為君用,則亦足以匡亂救亡,功成事定,而可卓然為命世之英,此則存乎風尚之所移耳。
故國之無人,惟賢智之士不為國用,恬然退處以為高,以倡天下,置君父于罔恤,于是乎國乃終以無人。
夫一二賢智之士不為國用,而無損于當世,似未足以空人之國,使君父也。
乃唯賢智之士,立身無瑕,為謀多藏,天下且屬望之,而以不為國用為道,其究也,置其身于是非休咎之外,天下具服其卓識,而推以為高;于是知有其身以求免于履兇蹈危者,皆慕其風,以為藏身之固,則宗社安危生死一付之迂愚巧黠之人;而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