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六 宣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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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之亡國者,有二軌焉,奸臣篡之,夷狄奪之也。
而禍各有所自生。
夷狄之奪,晉、宋是已。
君昏、将懦、兵弱而無紀,則民雖帖然圖安,乃至忠憤思起為之效命,而外逼已危,不能支也。
奸臣之篡,則不能猝起而遽攘之也,必編民積怨,盜賊繁興,而後奸臣挾平寇之功,以鉗服天下而奉己為主,漢、唐是也。
張角起而漢裂,黃巢起而唐傾。
而漢則有公孫舉、張嬰以先之,唐則有雞山妖賊、浙東裘甫以先之。
一動而戢,再動而嚣,三動而如火之燎原,不可撲矣。
唐之立國,至宣宗二百餘年,天下之亂屢矣,而民無有起而為盜者。
大中六年,雞山賊乃掠蓬、果、三川,言辭悖慢,民心之離,于是始矣。
崔铉之言曰:“此皆陛下赤子,迫于饑寒。
”當是時也,外無吐蕃、回纥之侵陵,内無河北、淮蔡、澤潞之叛亂,民無供億軍儲、括兵遠戍之苦,宣宗抑無宮室遊觀、縱欲斂怨之失,天下亦無水旱螽螟、千裡赤地之災,則問民之何以迫于饑寒而遽走險以自求斬艾乎?然則所以緻之者,非有司之虐害而誰耶?李行言、李君奭以得民而優擢,宜足以風厲廉隅而坊止貪濁矣,然而固不能也。
君愈疑,臣愈詐,治象愈飾,奸蔽愈滋,小節愈嚴,大貪愈縱,天子以綜覈禦大臣,大臣以綜覈禦有司,有司以綜覈禦百姓,而弄法飾非者驕以玩,樸願自保者罹于兇,民安得不饑寒而攘臂以起哉! 小說載宣宗之政,琅琅乎其言之,皆治象也,溫公亟取之登之于策,若有餘美焉。
自知治者觀之,則皆亡國之符也。
小昭而大聾,官欺而民敝,智攫而愚危,含怨不能言,而蹶興不可制。
一寇初起,翦滅之,一寇踵起,又翦滅之,至再至三而不可勝滅,亂人轉徙于四方,消歸無地,雖微懿宗之淫昏,天下波搖而必不能定。
宣宗役耳目,懷戈矛,入黠吏之囮,驅民以凍餒,其已久矣。
至是而唐立國之元氣已盡,人垂死而六脈齊張,此其候矣。
〖七〗 韋澳者,以藏身自固為道者也,異于貪進病國、徼幸危身之鄙夫遠矣,而不足以謀國。
宣宗屏左右與商處置宦官之法,而澳曰:“與外廷議之,恐有太和之變,不若擇其中有識者與之謀。
”此其為術也甚陋,澳之識豈不足以知此之非策,而雲爾者,不敢身任其事以自全而已矣。
太和之變,所以主辱而臣死者,李訓、鄭注本無藉小人,舒元輿、賈皆貪庸為朝野所側目,與宦官以機械相傾而不勝,其宜也,而豈宦官之終不可受治于外廷哉?舍外廷而以宦官治宦官,程元振嘗誅李輔國矣,王守澄嘗誅陳弘志矣,是以毒攻毒之說,前毒去而後毒更烈也。
蓋宦官之亂國而脅君也,與外廷之小人異。
小人誅則其黨亦離,能誅小人者,即不必為君子,而亦懲小人之禍以反其為者也。
若宦官則自為一類,而與外廷争盈虛衰王之數,其自為黨也,一而已矣。
勿論進而與謀,謀之必洩,祗以成乎禍亂;即令抒心盡力為我驅除,而誅彼者即欲行彼之事,天子恃之,外廷拱手而聽之,後起之禍,倍溢于前,又将何所藉以芟夷之哉?故曰其術陋矣。
夫天子而果欲斷以行法,誅不順之奄孽,正綱維以自振也,豈患無其術哉?外廷非盡無人也,即如李文饒者,優遊諷議而解諸道監軍之兵柄,則使制此刑餘也,優有餘裕,而摧抑之以向于死。
充位之大臣,則為白敏中、為令狐绹、懷祿固寵之鄙夫,既陰結内援,而不敢任誅鋤之事;使其任之,又舒元輿、王涯、賈之續耳。
蓋其炫小明而矜小斷,以纖芥之嫌疑,為轉眄之刑賞。
其以為慎名器者,匹夫之吝也;其以為察吏治者,老婦之聰也。
佞人亟進而端士離心,故僅一守正之韋澳,而唯計全身于事外。
如使推誠待下,拔功業已著、才望可委之大臣,修法紀以饬中外。
乃下明诏,申太宗之禁制,廢中尉之官;以神策之軍授司馬,革樞密之職;以機要之務歸中書,奪其所本無,而授以埽除之常職。
是天子大臣所可昭昭然揭日月以行者,廷臣莫敢異議,百姓莫不欣悅,藩鎮莫不欽仰,一二懷奸之奄豎,何所挾以相抗?亦奚用屏人私語,若大敵之對壘,力不能支,思乘瑕而攻劫之乎! 或曰:習已成,則其黨已固;奪之遽,則其怨必深;環左右者,皆其徒也,伏弑械以求逞,宣宗所重慮者,未為過也。
夫惡,唯隐而益深,故孔子成春秋而亂賊懼,發其所匿而正名之,則惡洩而不能再興矣。
夫憲宗、敬宗之不保其軀命,豈嘗斥而奪之使激而成之乎?憲宗之弑,陳弘志雖伏辜而未正其惡;敬宗之弑,劉克明雖授首而未誅其黨;内外交相匿,而後伏莽之戎有所怙以相脅。
宣宗于此,正告中外,诘先君之賊,申污潴之讨,宣發其惡,顯然于天下之耳目,則使有“今将”之心,抑知其無所匿藏而逃不赦之辟,又孰敢睥睨君父以逞其狂圖哉?太和君臣唯不知此,是以伏兵殿幄,反受大逆之名,三相骈死于獨柳,非外廷與謀而事機必敗也。
乃宣宗之為君也,以非次為宦官所扳立,反以贻怨于社稷之臣,故懷私恩、忍重辱,隐而不能發露耳。
是以韋澳遷延自免,而不能為之
而禍各有所自生。
夷狄之奪,晉、宋是已。
君昏、将懦、兵弱而無紀,則民雖帖然圖安,乃至忠憤思起為之效命,而外逼已危,不能支也。
奸臣之篡,則不能猝起而遽攘之也,必編民積怨,盜賊繁興,而後奸臣挾平寇之功,以鉗服天下而奉己為主,漢、唐是也。
張角起而漢裂,黃巢起而唐傾。
而漢則有公孫舉、張嬰以先之,唐則有雞山妖賊、浙東裘甫以先之。
一動而戢,再動而嚣,三動而如火之燎原,不可撲矣。
唐之立國,至宣宗二百餘年,天下之亂屢矣,而民無有起而為盜者。
大中六年,雞山賊乃掠蓬、果、三川,言辭悖慢,民心之離,于是始矣。
崔铉之言曰:“此皆陛下赤子,迫于饑寒。
”當是時也,外無吐蕃、回纥之侵陵,内無河北、淮蔡、澤潞之叛亂,民無供億軍儲、括兵遠戍之苦,宣宗抑無宮室遊觀、縱欲斂怨之失,天下亦無水旱螽螟、千裡赤地之災,則問民之何以迫于饑寒而遽走險以自求斬艾乎?然則所以緻之者,非有司之虐害而誰耶?李行言、李君奭以得民而優擢,宜足以風厲廉隅而坊止貪濁矣,然而固不能也。
君愈疑,臣愈詐,治象愈飾,奸蔽愈滋,小節愈嚴,大貪愈縱,天子以綜覈禦大臣,大臣以綜覈禦有司,有司以綜覈禦百姓,而弄法飾非者驕以玩,樸願自保者罹于兇,民安得不饑寒而攘臂以起哉! 小說載宣宗之政,琅琅乎其言之,皆治象也,溫公亟取之登之于策,若有餘美焉。
自知治者觀之,則皆亡國之符也。
小昭而大聾,官欺而民敝,智攫而愚危,含怨不能言,而蹶興不可制。
一寇初起,翦滅之,一寇踵起,又翦滅之,至再至三而不可勝滅,亂人轉徙于四方,消歸無地,雖微懿宗之淫昏,天下波搖而必不能定。
宣宗役耳目,懷戈矛,入黠吏之囮,驅民以凍餒,其已久矣。
至是而唐立國之元氣已盡,人垂死而六脈齊張,此其候矣。
〖七〗 韋澳者,以藏身自固為道者也,異于貪進病國、徼幸危身之鄙夫遠矣,而不足以謀國。
宣宗屏左右與商處置宦官之法,而澳曰:“與外廷議之,恐有太和之變,不若擇其中有識者與之謀。
”此其為術也甚陋,澳之識豈不足以知此之非策,而雲爾者,不敢身任其事以自全而已矣。
太和之變,所以主辱而臣死者,李訓、鄭注本無藉小人,舒元輿、賈皆貪庸為朝野所側目,與宦官以機械相傾而不勝,其宜也,而豈宦官之終不可受治于外廷哉?舍外廷而以宦官治宦官,程元振嘗誅李輔國矣,王守澄嘗誅陳弘志矣,是以毒攻毒之說,前毒去而後毒更烈也。
蓋宦官之亂國而脅君也,與外廷之小人異。
小人誅則其黨亦離,能誅小人者,即不必為君子,而亦懲小人之禍以反其為者也。
若宦官則自為一類,而與外廷争盈虛衰王之數,其自為黨也,一而已矣。
勿論進而與謀,謀之必洩,祗以成乎禍亂;即令抒心盡力為我驅除,而誅彼者即欲行彼之事,天子恃之,外廷拱手而聽之,後起之禍,倍溢于前,又将何所藉以芟夷之哉?故曰其術陋矣。
夫天子而果欲斷以行法,誅不順之奄孽,正綱維以自振也,豈患無其術哉?外廷非盡無人也,即如李文饒者,優遊諷議而解諸道監軍之兵柄,則使制此刑餘也,優有餘裕,而摧抑之以向于死。
充位之大臣,則為白敏中、為令狐绹、懷祿固寵之鄙夫,既陰結内援,而不敢任誅鋤之事;使其任之,又舒元輿、王涯、賈之續耳。
蓋其炫小明而矜小斷,以纖芥之嫌疑,為轉眄之刑賞。
其以為慎名器者,匹夫之吝也;其以為察吏治者,老婦之聰也。
佞人亟進而端士離心,故僅一守正之韋澳,而唯計全身于事外。
如使推誠待下,拔功業已著、才望可委之大臣,修法紀以饬中外。
乃下明诏,申太宗之禁制,廢中尉之官;以神策之軍授司馬,革樞密之職;以機要之務歸中書,奪其所本無,而授以埽除之常職。
是天子大臣所可昭昭然揭日月以行者,廷臣莫敢異議,百姓莫不欣悅,藩鎮莫不欽仰,一二懷奸之奄豎,何所挾以相抗?亦奚用屏人私語,若大敵之對壘,力不能支,思乘瑕而攻劫之乎! 或曰:習已成,則其黨已固;奪之遽,則其怨必深;環左右者,皆其徒也,伏弑械以求逞,宣宗所重慮者,未為過也。
夫惡,唯隐而益深,故孔子成春秋而亂賊懼,發其所匿而正名之,則惡洩而不能再興矣。
夫憲宗、敬宗之不保其軀命,豈嘗斥而奪之使激而成之乎?憲宗之弑,陳弘志雖伏辜而未正其惡;敬宗之弑,劉克明雖授首而未誅其黨;内外交相匿,而後伏莽之戎有所怙以相脅。
宣宗于此,正告中外,诘先君之賊,申污潴之讨,宣發其惡,顯然于天下之耳目,則使有“今将”之心,抑知其無所匿藏而逃不赦之辟,又孰敢睥睨君父以逞其狂圖哉?太和君臣唯不知此,是以伏兵殿幄,反受大逆之名,三相骈死于獨柳,非外廷與謀而事機必敗也。
乃宣宗之為君也,以非次為宦官所扳立,反以贻怨于社稷之臣,故懷私恩、忍重辱,隐而不能發露耳。
是以韋澳遷延自免,而不能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