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六 文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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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或不得于君,不容于小人,乞身事外,猶且紛纭接納,進人士而與結他日之援。
為憂國計與?适以激國事之非;為進賢計與?适以贻賢者之傷。
氣盈技癢,憤懑欲舒,且與浮薄之士,流連于山川詩酒之中,播歌謠以洩悁疾,抑或生而有再用之情,沒而有子孫之計,樹人自輔,悅己者容,乃使詭躁之夫,依附以希他日之進,黨禍乃成,交争并峙,立身之不慎也,事上之不誠也,素位不安,害延于國,為人臣而若此,昝亦奚辭?乃曰“不當以罪群臣”,不已過與? 即其在位之日,道在匡君,而人才之進退,國有常典,官有定司,固非好惡欲伸,唯己所任。
一大臣進,而望風飾行以求當于端揆者,千百其群也。
言論相符、行止相應者,不使退就銜勒,奚必利民而衛國,特以競勝于異己耳。
苟可以取盈,然且破法而為非常之舉,汲引而懷取必之心,則唯以所好者之升沈為憂喜,而君父生民或忘之矣。
質之夙夜,讵可雲精白乃心乎? 夫德裕之視宗闵,其得失迥矣。
而内不能卻崔潭峻、王踐言之奧援,外不能忘牛僧孺、楊虞卿之私怨,則使文宗推心德裕,使汲引其所好者置于要地,而宗闵不敢或違也,終不可得。
其後武宗亦既獨任之矣,未久而白敏中、令狐绹複起,以盡反其局。
豈非德裕乘權之日,恃主知之深厚,聚朋好以充廷,而不得志者如伏火石中,得水而爆烈哉? 夫元祐亦猶是也,皆為君子者進則呴呴、退猶躍躍,導人心于嚚訟而不可遏也。
以宰相之進退歸人主,以卿尹之黜陟歸所司,正己盡誠,可則行,否則止,絕新進之攀附,聽天命之廢興,雖有小人,何所乘以自立為黨?其不然也,而曰“不可以責群臣”也,無惑乎溫公之門有蘇轼諸人之尋戈矛于不已也。
〖六〗 杜牧憤河朔三鎮之跋扈,傷府兵之廢敗,而建議欲追複之,徒為巵言,贻後世以聽熒耳。
牧知藩鎮之強在府兵既廢之後,而不知惟府兵之積弱,是以蕃兵重,邊将驕,欺唐之無兵,以馴緻于桀骜而不可複诘也。
且當太和之世,豈獨河北之抗命哉?澤潞、山南無非擁疆兵以傲岸者。
而欲取區區聽命之州郡,勞其農而兵之,散其兵而農之,則國愈無兵、民愈困、亂将愈起。
甚矣!空言無實,徒以熒慕古者之聽,而流禍于來今,未有已也。
府兵之害,反激而為藩鎮,勢所必然,禍所必趨,已論之詳矣。
乃若杜牧所言有可取,而唐之初制尚可支百年者,則十六衛是已。
十六衛以畜養戎臣儲将帥之用者也,天下之兵各分屬焉,而環王都之左右,各有守駐以待命,蓋分合之勢,兩得之矣。
分之為十六,則其權不專,不緻如晉、宋以後方州撫領擁兵而篡逆莫制也。
統之以十六,則其綱不弛,不緻如宋之廂軍解散弱靡以成乎積衰也。
夫邊不能無兵,邊兵不可以更戍而無固心,必矣。
兵之為用,有戰兵焉,有守兵焉。
守兵者,欲其久住,而衛家即以衛國者也;而守之數不欲其多,千人乘城,十萬之師不能卒拔,而少則無糧薪不給之憂。
戰兵者,欲其遄往而用其新氣者也;一戰之勇,功賞速效,虜退歸休,抑可無長征怨望之情。
然則十六衛之與邊兵,互設以相濟,寇小人,則邊兵守而有馀,寇大人,則邊兵可固守以待,而十六衛之帥,唯天子使,以帥其屬而戰焉。
若夫寇盜有竊發之心,逆臣萌不軌之志,則十六衛中天下以林立,而誰敢恣意以逞狂圖乎? 唯是十六衛之兵,必召募挑選,歸營訓練,而不可散之田畝,則三代以下必然之理勢,不可以寓兵于農之陳言,坐受其弊者也。
就其地食其食,無千裡飛挽之勞;就其近屬其衛,無居中遙制之病;衛率巡之,所司練之,有司供億之,皆甚便也。
此則唐初之善制,不必府兵而可行之後世者也。
以杜牧之時,尤可決行于一朝,非若府兵之久敝而不可再興者,何也?河朔之叛臣不可遽奪,而内地猶可為也。
且自憲宗以來,淄青、淮蔡、西川、淮南、賊平之日,兵不可散,固可移矣;成德、盧龍、魏博歸命之日,兵不能罷,亦可調矣。
以恩恤之,以威臨之,仍使為兵,而稍移易之,固皆不安南畝習于戎行者,又何難于
為憂國計與?适以激國事之非;為進賢計與?适以贻賢者之傷。
氣盈技癢,憤懑欲舒,且與浮薄之士,流連于山川詩酒之中,播歌謠以洩悁疾,抑或生而有再用之情,沒而有子孫之計,樹人自輔,悅己者容,乃使詭躁之夫,依附以希他日之進,黨禍乃成,交争并峙,立身之不慎也,事上之不誠也,素位不安,害延于國,為人臣而若此,昝亦奚辭?乃曰“不當以罪群臣”,不已過與? 即其在位之日,道在匡君,而人才之進退,國有常典,官有定司,固非好惡欲伸,唯己所任。
一大臣進,而望風飾行以求當于端揆者,千百其群也。
言論相符、行止相應者,不使退就銜勒,奚必利民而衛國,特以競勝于異己耳。
苟可以取盈,然且破法而為非常之舉,汲引而懷取必之心,則唯以所好者之升沈為憂喜,而君父生民或忘之矣。
質之夙夜,讵可雲精白乃心乎? 夫德裕之視宗闵,其得失迥矣。
而内不能卻崔潭峻、王踐言之奧援,外不能忘牛僧孺、楊虞卿之私怨,則使文宗推心德裕,使汲引其所好者置于要地,而宗闵不敢或違也,終不可得。
其後武宗亦既獨任之矣,未久而白敏中、令狐绹複起,以盡反其局。
豈非德裕乘權之日,恃主知之深厚,聚朋好以充廷,而不得志者如伏火石中,得水而爆烈哉? 夫元祐亦猶是也,皆為君子者進則呴呴、退猶躍躍,導人心于嚚訟而不可遏也。
以宰相之進退歸人主,以卿尹之黜陟歸所司,正己盡誠,可則行,否則止,絕新進之攀附,聽天命之廢興,雖有小人,何所乘以自立為黨?其不然也,而曰“不可以責群臣”也,無惑乎溫公之門有蘇轼諸人之尋戈矛于不已也。
〖六〗 杜牧憤河朔三鎮之跋扈,傷府兵之廢敗,而建議欲追複之,徒為巵言,贻後世以聽熒耳。
牧知藩鎮之強在府兵既廢之後,而不知惟府兵之積弱,是以蕃兵重,邊将驕,欺唐之無兵,以馴緻于桀骜而不可複诘也。
且當太和之世,豈獨河北之抗命哉?澤潞、山南無非擁疆兵以傲岸者。
而欲取區區聽命之州郡,勞其農而兵之,散其兵而農之,則國愈無兵、民愈困、亂将愈起。
甚矣!空言無實,徒以熒慕古者之聽,而流禍于來今,未有已也。
府兵之害,反激而為藩鎮,勢所必然,禍所必趨,已論之詳矣。
乃若杜牧所言有可取,而唐之初制尚可支百年者,則十六衛是已。
十六衛以畜養戎臣儲将帥之用者也,天下之兵各分屬焉,而環王都之左右,各有守駐以待命,蓋分合之勢,兩得之矣。
分之為十六,則其權不專,不緻如晉、宋以後方州撫領擁兵而篡逆莫制也。
統之以十六,則其綱不弛,不緻如宋之廂軍解散弱靡以成乎積衰也。
夫邊不能無兵,邊兵不可以更戍而無固心,必矣。
兵之為用,有戰兵焉,有守兵焉。
守兵者,欲其久住,而衛家即以衛國者也;而守之數不欲其多,千人乘城,十萬之師不能卒拔,而少則無糧薪不給之憂。
戰兵者,欲其遄往而用其新氣者也;一戰之勇,功賞速效,虜退歸休,抑可無長征怨望之情。
然則十六衛之與邊兵,互設以相濟,寇小人,則邊兵守而有馀,寇大人,則邊兵可固守以待,而十六衛之帥,唯天子使,以帥其屬而戰焉。
若夫寇盜有竊發之心,逆臣萌不軌之志,則十六衛中天下以林立,而誰敢恣意以逞狂圖乎? 唯是十六衛之兵,必召募挑選,歸營訓練,而不可散之田畝,則三代以下必然之理勢,不可以寓兵于農之陳言,坐受其弊者也。
就其地食其食,無千裡飛挽之勞;就其近屬其衛,無居中遙制之病;衛率巡之,所司練之,有司供億之,皆甚便也。
此則唐初之善制,不必府兵而可行之後世者也。
以杜牧之時,尤可決行于一朝,非若府兵之久敝而不可再興者,何也?河朔之叛臣不可遽奪,而内地猶可為也。
且自憲宗以來,淄青、淮蔡、西川、淮南、賊平之日,兵不可散,固可移矣;成德、盧龍、魏博歸命之日,兵不能罷,亦可調矣。
以恩恤之,以威臨之,仍使為兵,而稍移易之,固皆不安南畝習于戎行者,又何難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