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三 代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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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諱世,代宗猶言世宗,近人欲以加景皇帝,其不學如此。

     〖一〗 代宗聽程元振之谮,流來瑱殺之,而藩鎮皆懷叛志,仆固懷恩以是樹四降賊于河北,養亂以自固,終始為唐巨患,其上書自訟,指瑱之死為口實,用拒入朝之命。

    夫來瑱之誅,豈其無辜而僅以請托不從緻元振之怨乎?瑱之誅,亦法之所不貸者也。

      其鎮襄陽也,以李輔國之私人,奪韋倫而得之,引降賊張維瑾等為爪牙,收人心以據大鎮,召赴京師而不至,徙鎮淮西而不行,縱兵擊裴茙,禽送京師,脅朝廷以行辟,唐藩鎮之抗不受代圖不軌者,蓋自瑱始。

    殺瑱而藩鎮怨,縱瑱而藩鎮抑驕,兩俱緻亂之道;殺之而咎其刻,不殺則必聽之,而抑咎其偷。

    已成之咎,怨之所歸,不知反此,而咎又将在彼矣。

    肅宗以來,驕縱養癰,勢将必潰,饬法以誅瑱,固非淫刑以召叛也。

    瑱不死,仆固懷恩谿壑之欲又豈易厭乎? 乃若代宗之所以不克懲亂而反以緻亂者,殺之非所以殺也。

    刑者,帝王所以懲天下之不恪也。

    刑濫于不當刑,人固自危,而猶不敢欺,且冀其偶失而終能不濫,則疑怨不深。

    唯刑施于所當刑而不以其道,天下乃測其刑之已窮,而怨其以機相陷也,乃始挾毒以相報。

     當來瑱襄陽跋扈之日,唐不倚之以讨賊,瑱固無恃以脅唐;藩鎮林立,勢不相下,瑱即叛,祗以速亡,則使正名聲罪以緻天誅,夫豈有大害于社稷哉?而惴惴然将迎之不遑,殺裴戒以媚之,虛相位以餌之,魚脫于淵,然後假通賊之誣辭,加以不當辜之辟。

    藩鎮之怨,非徒怨也,固将曰:瑱擁兵不入,唐固無如瑱何,唯倔強者可以免禍,而瑱自投其囮,吾知戒矣。

    留賊以為援,抗命而不朝,鷹隼揚于寥天,豈矰弋之能加哉?  蘇峻曰:“吾甯山頭望廷尉,不能廷尉望山頭。

    ”孱主庸臣之伎倆,在奸雄心目之中,以怨為名而非怨也,倒持魁柄以相制而相持也。

    藉令當瑱違命之日,下尺一之诏,責以不可贳之法,使束身歸阙,則姑貸其死而貶之;不則舉六師以急清内賊,則河北群醜,且震動以弭其邪心,況方在立功、反謀未決之懷恩哉? 〖二〗 以文取士而得真才,以行取士而得笃行,則行愈于文多矣。

    以文取士而得僞飾之文,以行取士而得僞飾之行,則僞行之以害人心、壞風俗、傷政理者,倍于僞飾之文,支離浮曼,而害止于言也。

    且設科以取士,則必授之以式矣。

    文者,言治而要之事,言道而要之理,即下至骈偶聲韻之文,亦必裁之以章程,可式者也。

    行而務為之成法,則孝何據以為孝之程,廉何據以為廉之則邪?不問其心,而但求之外,非枭獍皆可雲孝,非盜賊皆可雲廉,不可式者也。

    極其弊,委之守令,而奔走于守令之門,臨以刺史,而奔走于刺史之門,以聲譽相獎,以攀援相競,乃至以賄賂相要,父母為羔,廉恥為優俳,其不率天下以狂趨者能幾也?  鄉舉裡選,三代之法也。

    而殷之大國方百裡,周之大國五百裡而止,其小者五十裡耳,即其地,選其人,官其土,君大夫世與相狎,而賢奸易辨,猶今置鄉耆于一村,社而已,則公議固不容掩也。

    乃以四海之遼絕,刺史守令三載之乍臨,求知嚴穴之行履,責以知人之哲,而升朝以任天下之大,何易易邪?又況曲士之垂腴而幹請,赇吏之鬻民以徼利者哉!  漢之舉孝廉,舉其為吏于州郡者也。

    既為吏而與一鄉之政,能否可知其大凡矣,而清濁異流,臭味異合,請托易集,黨比相怙,孝者固非孝,廉者固非廉也;漢末之得士,概可見矣。

    況使求升朝而理、易地而官者,于未登仕籍之處士乎?楊绾懲進士之亡實,欲複孝廉之舉,終不可行,論者惜之。

    惜之者,未嘗體人情、揆事理、周世變、究終始,浮慕古昔,而徒以空言居勝者也。

    绾未幾而奏罷孝弟力田科,以無實狀、多僥倖、故廢之,绾亦自知其前之失言矣。

     然則行不足以取真士,而以文取者可得士乎?夫非謂文之可以得士也,設取士之科者,止以别君子野人而止耳。

    雖有知人之哲,不能于始進而早辨其賢奸也。

    故三代之法,觀之于飲,觀之于射,觀其比禮比樂内正外直之度、拜起揖讓之容而已;醻爵行而合語,觀其稱古昔、道先王而已;觀之于此,而君子野人之辨,可十九得也。

    過此以往,敷奏以言,明試以功,皆論定後官之餘,乃以察其賢不肖而進退之。

    然則立法以取士,試之以策問,試之以詩賦,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