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二 玄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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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雲“糾彈之司,奸人得而恐喝,則禦史台可廢”者,亦偏護台臣之黨,而非持平之論也。

     夫日知之罪,不可以搆傑而減,固也;而傑罪之有無,抑不可以不察。

    傑果無罪,則日知既以貪暴抵法,而益之以誣賢之惡,加等之刑,不但貶為丞而足蔽其辜;若傑而有罪也,亦不可以糾日知故而概不加察。

    今瑒不辨傑罪之有無,但以護台臣而護傑;且當開元之始,羣賢皆有以自見,而傑無聞焉,傑之為傑,亦可知矣。

    玚為禦史台存綱紀,而不為朝廷别賢奸,非平允之論也。

    天子虛衷以詳刑,則奸人自無所藏奸;士人正己以匡世,則小人自弗能置喙;又非可以禁恐喝斥、反搆一切之法彈壓天下者也。

     〖五〗 君與臣為谑,則朝無章;朝無章,則邪佞玩而巧雠其慝。

    故聞以道裁物者矣,其次則以,法禁下矣;道不可揆,法無所饬,君谑其臣而以資淺人之慶快,慶快者,淺人也;乘之以交谑者,奸人也。

    道法之君子,知其不足以君天下,而奚快焉? 鄭銑、郭仟舟投匦獻詩,述遊仟之旨,以媟上聽,按法而竄殛之,或姑貸而斥罷之,允矣。

    堂堂為天下君,弗能秉道以饬法,懲奸止邪,乃度之為道士,聊與之谑,以供淺人之一笑,然則貪人聚斂而賜之金粟,淫人勸薉而畀以少艾乎?且銑與仟舟奉敕而為道士矣,惡知其不栩栩然集徒衆、建樓觀、采鉛汞、以鳴得意而獵厚利哉?玄宗之為此,聊以谑也;小人得天子之谑,而以谑為榮,無知者競榮之;未數年而張果、葉法善、邢和璞輻辏于天子之廷,非此緻之哉? 君可以谑其臣,臣抑可谑其君,交相谑,則上無章而下無忌。

    蕭瑀,大臣也,太宗聽其出家,亦谑也;此唐之所以無政也。

    論者快之,謂足以懲奸而警俗,國憲官箴法律刑紀皆可不用,而以谑懲奸,天下其誰警哉?淺人之所快,君子之所羞稱久矣。

     〖六〗 姜皎與誅逆之功,玄宗聞宋璟之谏,放之歸田,下制曰:“南陽故人,以優閑自保。

    ”其于劉幽求、锺紹京,胥此道也。

    徇國亦為其所可為者而已,過此未有不以召憎惡于明主者。

    若遇猜忍之君,則裡克、甯喜之服刑,亦其自取,而不可但咎其君之刻薄。

    明乎此,君知所以待有功之臣,臣知所以立節而全身矣。

    此篇疑有脫誤。

     〖七〗 經國之遠圖,存乎通識。

    通識者,通乎事之所繇始、弊之所繇生、害之所繇去、利之所繇成,可以廣恩,可以制宜,可以止奸,可以裕國,而鹹無不允。

    于是乎而有獨斷。

    有通識而成其獨斷,一旦毅然行之,大駭乎流俗,而庸主具臣規目前之損益者,則固莫測其為,而見為重有損,如宋璟發太府粟及府縣粟十萬石糶之,斂民閑惡錢送少府銷毀是已。

     散粟于民,而取其值,疑不足以為仁之惠;君與民市,疑不足以為義之宜;以粟易錢而銷毀之,徒取值于民而無實于上,疑其病國而使貧;一旦為之,不可測而可駭,庸主具臣聞言而縮舌,固其所必然矣。

    以實求之,夫豈然哉?取值不有,而散十萬之粟于待食之人,不費之惠也;下積惡錢,将随敝壞,上有馀粟,将成紅朽,而兩易之,制事之宜也。

    乃若大利于國者,則尤非淺見褊衷之所易知也。

    惡錢之公行于天下,奸民與國争利,而國恒不勝,惡錢充斥,則官鑄不行;人情趨輕而厭重,國錢之不能勝私鑄久矣。

    惡錢散積于人閑,無所消歸,而欲人決棄之也,雖日刑人而不可止;發粟以收惡錢者,使人不喪其利而樂出之也。

    銷毀雖多未盡,而民見上捐十萬粟之值付之一炬,則知終歸泯滅而不肯藏,不數年閑,不待棄捐而自不知其何往矣。

    惡錢不行則國錢重,國錢重則鼓鑄日興,奸民不足逞,而利權歸一,行之十年,其利百倍十萬粟之資,暗償之而赢馀無算,又豈非富國之永圖乎? 乃當其時,愚者不測也,吝者不決也,非玄宗之倚任,姚崇、蘇頲之協恭,則璟言出而讪笑随之矣。

    司國計而知大體者之難;小人以環堵之識,惜目睫之锱铢,吝于出而急于納,徒以削民斂怨,暗耗本計于十年之後,而吮之如蜜,王安石之以病宋者此也。

    不耕而思獲,為盜而已,為乞而已;盜與乞,其可與託國哉!  〖八〗 黃帝正昏姻而父子定,周禮,父在為母服齊,以體黃帝之精義,而正性以節情,非聖人莫能制也。

    武氏崇婦以亢夫,而改為斬裡,于是三從之義毀,而宮闱播醜,禍及宗社。

    開元七年,敕五服并從禮傳,乃士大夫議論紛起,各從其意,迷先聖之典,逆時王之命,褚無量歏曰:“俗情膚淺,一紊其制,誰能正之?”傷哉!言之而無能知也,知之而無能信也,信之而無能從也,聖人不足以垂訓,天子不能以行法,天下之锢人心、悖天理者,莫甚于俗,莫惡于膚淺,而奸邪悖道者不與焉,有如是哉!  奸邪悖逆之壞法亂紀也,其惡著,其辨不能堅,勢盡情窮,及身而止,無以亂天下後世也。

    俗則異是。

    其始為之倡者,亦懷奸耳,亦行邪耳,亦悖王章、逆天理、以逞其私耳;乃相沿而成,末流之氾濫,則見以為非而亦有其是也,見以為逆而亦有其順也。

    其似是而順乎人情者,何也?人莫不所溺而利以為歸也。

    夫人之用愛也易,而用敬也難;知情者衆,而知性者少;于養也見恩,而于德見憚;皆弱也。

    而不但此也。

    出而議禮于大庭,入而謀可否于妻子,于是而父之得與母同其尊親,亦僅存之法紀使然耳。

    不然,伸母以抑父,父齊而母斬,又豈非其所可為、所忍為者哉?于是親繼父而薄繼母,怙母黨以賊本支,茫然幾不知為誰氏之子。

    “何知仁義,以享其利者為有德”,猶且自诩孝慈以倡率天下,中國之不狄、人之不禽也,幾何哉? 天性者,藏密者也,非引聞見以歸心、潛心以體性、順性以窮理者,不能喻也。

    膚淺以交于人倫,十姓百家浮動之志氣,違天理而與奸邪悖逆者之情相合,所必然已。

    故曰:惡莫大于俗,俗莫偷于膚淺。

    無量之歡,垂之千年,而帝王不能正,士大夫不能行,嗚呼!人道之淪亡,吾不知其所終已! 〖九〗 論魯莊公者曰:“母不可制,制其侍禦之人。

    ”以此而事不順之父母,未盡善也,以施之不令之兄弟,則義正而恩全,道莫尚焉。

    舜使吏治象國,而不得暴其民,聖人亦如是而已。

    不謂玄宗之能及此也。

    驸馬都尉裴虛己私從岐王遊,挾圖識,坐流新州,離其婚,法嚴而無所貸;于岐王則不以此懷疑,而慰安之如故。

    夫虛己挾邪說以私交,而岐王客之,王豈無罪乎?而虛已之辟既伸,則遊王門者鹹知畏忌。

    以生長深宮之帝子,居宦官宮妾之閑,旦歌夕飲以其邪心,固不待加威而自安侯服矣。

      無左吳、趙賢,則淮南不能謀逆,無宇文述、楊素,則楊廣不能奪嫡;無張公謹、尉遲敬德,則太宗不能殺兄;天下之亂,釀成于徼幸功名者之從臾者類然也。

    博望啟,而戾太子之項縣于湖城;天策開,而隐太子之血流于玄武;事成則禍及于國,不成則殃及于身。

    玄宗日遊諸王于雞吹笛之閑,而以雷霆之威,亟施之挑激之小人,諸王保其令祚,王室無所震驚,不亦休乎!不能殛逐爚亂之奸,繼乃摧殘其同氣,睿宗所以縱窦懷貞而僅存一妹,終以傷心也。

    周公以頑民授管叔,固不如舜之與象以天子之吏治其國,而永保其恩也。

    故曰:“聖人人倫之至也。

    ”法其一端,可以盡倫,可以已亂,堯、舜之道,人皆可學,亦為之而已矣。

      〖一○〗 漢之太守,去古諸侯也無幾,辟除賞罰兵刑賦役皆得以專制,而縣令聽命如其臣,故宣帝诏曰:“與我共天下者,其一千石乎!”太守之權重,則縣令之任輕,故天子詳于二千石之予奪,而治道畢舉矣。

    唐、宋以降,雖有府州以統縣,有禀承稽核之任,而誅賞廢置之權不得而專,縣令皆可自行其意以令其民,于是天下之治亂,生民之生死,惟縣令之仁暴貪廉是視,而縣令之重也甚矣。

    玄宗敕在京官五品以上、外官刺史四府上佐、各舉縣令,誠重之也。

    重之于舉之之始,必将以保任分功罪,其得也,但得文飾治具之士,葸弱免咎,而無以利民;其失也,舉主畏連坐之罰,而互相揜蔽以蓋其奸;則保舉之法,不足以肅官常、澤民生,固已。

    重之者,豈徒在選舉之日乎? 夫縣令之任重矣,而其秩則卑,故後世多以為筮仕之官,才不才非有前效之可驗,欲先辨而使克副其職,雖具知人之鑒者未易也。

    然士當初受一命,初試一邑,苟非繇胥史異途而升,則其不畏清議、廿為敗類、以病國虐民者,固鮮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