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 太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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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其為戲也,太宗之以弱天下者也。
欲弱天下以自弱,則師唐法焉可爾。
〖一五〗 太宗以荊王元景、長孫無忌等為諸州刺史,子孫世襲,而無忌等不願受封,足以達人情矣。
夫人之情,俾其子孫世有其土,世役其民,席富貴于無窮,豈有不欲者哉?知其适以殄絕其苗裔而禍天下,苟非至愚,未有不視為陷阱者也。
周之大封同姓與功臣也,聖如周公,賢如呂、召,而固不辭,其餘非不知居内之安,而無不利有其國以傳之奕世,何至于無忌等之以免受茅土為幸乎?時為之,則人安之,時所不可為,非貪叨無已、懷奸欲叛者,固永終知敝而不願也。
馬周曰:“孩童嗣職,萬一驕愚,兆庶被殃,國家受敗。
”則不忍毒害見存之百姓,甯割恩于已亡之一臣;稍有識者,固聞之而寒心也。
故夫子之論治,參魯論而居其一,而不及于封建;作春秋,明王道,而邾、郳\之受爵不登于策,城衛遷杞皆不序其功。
然則當春秋之世,固有不可複行者矣,況後世乎?柳宗元之論出,泥古者猶競起而與争;勿庸争也,試使之行焉,而自信以必行否也?太宗曰:“割地以封功臣,古今通義,而公薄之,豈強公以茅土邪?”強人而授之國,為天下嗤而已矣,惡足辯? 〖一六〗 貞觀改服制,嫂、叔、夫之兄、弟之妻、皆相為服,變周制也。
古之不相為服者,禮傳言之詳矣。
嫂不可以母道屬,弟之妻不可以婦道屬,所以定昭穆之分也。
嫂叔生而不通問,死而不為服,所以厚男女之别也。
唐推兄之敬,而從兄以服嫂;推弟之愛,而從弟以服其妻;所以廣昆弟之恩也。
周謹乎禮之微,唐察乎情之至,皆道也,而周之義精矣。
雖然,抑有說焉。
禮以定萬世之經,則必推之天下而可行,盡乎事之變而得其中者也。
有人于此,少而失其父母,抑無慈母乳母之養,而嫂養之,長而為之有室,則恩與義兩不得而忘也。
生藉之以生,死則恝然而視若行道之人,心固有所不安矣。
在禮,舅之妻、從母之夫、無服者也,而或曰:“同爨缌,鞠我之恩而不如同爨乎?”其不忍不為服,必也。
有人于此,少孤而兄養之,已而為之納婦,自納采以至于請期,稱主人者皆兄也,既娶而兄猶為家政之主,未異宮而兄死,其婦視夫之兄有君道焉。
且兄而居長,則固小宗之宗子也;合小宗之男女為之服,而弟之妻獨否,一家之所統尊,顧可傲岸若賓客乎?繼父,無服者也,同居而為之成室家、立親廟,則服棋。
夫之兄可為小宗,而成其家室,以視繼父之同居而異姓者奚若?抑義之不得不為服者也。
禮有之,子思之哭嫂也,為位而哭,不容已于哭也。
可為之哭,則可為之服。
君子惡夫涕之無從,而服之,不亦可乎? 上古之世,男女之則未正,昭穆之序未審,故周公嚴之于此而辨之精。
後世男女正而恩禮暌,兄弟之離,類起于室家之猜怨,則使相為服以獎友睦之誼,亦各因其時而已。
禮曰:“時為大。
”百王相承,所損益可知也。
聖人許時王以損益,則貞觀之改周制,可無疑已。
〖一七〗 自言兵者有使貪之說,而天下之亂遂不可弭。
岑文本引黃石公之言,以請釋侯君集私高昌珍寶之罪,用此說也。
乃阿史那社爾以降虜而獨能不受君集之贻,夷狄之法,嚴于中國,中國安能不為夷狄屈哉?敗其軍,拔其城,滅其國而貪其所獲,武人之恒也。
然而君以之怒其臣,臣以之叛其君,主帥以之惡其偏裨,偏裨以之怼其主帥,兵以之戀剽獲而無戰心,民以之受掠奪而争反畔,功已成,亂已定,不旋踵而大潰,古今以此而喪師失地、緻寇亡國者不一也。
貪人敗類,而可使司三軍之命以戡亂甯民而定國乎? 漢高之于項羽,非其偏裨也;其于懷王,君臣之分未定也;而封府庫以待諸侯,樊哙屠狗者能明此義,乃以平項羽之怒,而解鴻門之厄。
項羽不知,終以取怨于天下。
誨盜而人思奪之,大易豈欺我哉?唐下侯君集于獄,宋征王全斌而使之待罪,法所必饬也;終釋君集而薄罰全斌,示不與争利也;兩得之矣。
故言兵者之言,皆亂人之言爾,岑文本惡足以知此哉! 〖一八〗 太宗诏諸州有犯十惡罪者勿劾刺史,則前此固有劾之之法,而戴州所部有犯者,禦史以劾刺史賈崇,亦循例以劾之也。
此法不知所自昉,意者蘇威當隋之世,假儒術、飾治具、以欺世,其創之乎? 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
”久者,周失道而後魯失之,魯君失而後卿大夫無不失也;上者,端本清源,歸責于天子之辭也。
民有大逆,君踰月而後舉爵,自艾而已。
治之不隆,教之不美,天子不自慚恧而以移罪于刺史乎?民犯大逆,而劾及刺史,于是互相掩蔽,縱枭獍以脫于網罟,天下之亂,風俗之壞,乃如河決魚爛而不可止。
隋末寇盜遍天下,而炀帝罔聞,刃加于頸,尚不知為誰氏之賊,皆蘇威之流,置苛細之法,自诩王道,而以塗飾耳目、增長讒賊者緻之也。
懲貪而責保存之主,戢盜而嚴漏捕之誅,詳刑而究初案之枉;皆教之以掩蔽,而縱奸以賊民之法也。
必欲責之上,以矜民之散,亦自天子之自為修省而已,下者其何責焉! 〖一九〗 小道邪說,惑世誣民,而持是非以與之辯,未有能息者也,而反使多其遊詞,以益天下之惑。
是與非奚準乎?理也,事也,情也。
理則有似是之理,事則有偶然之事,情則末俗庸人之情,易以歆動沈溺不能自拔者也。
以理折之,彼且援天以相抗,天無言,不能自辯其不然。
以事征之,事有适與相合者,而彼挾之以為不爽之驗。
以情奪之,彼之言情者,在富貴利達偷生避死之中,為庸人固有之情,而恻隐羞惡之情不足以相勝。
故孟子之辯楊、墨,從其本而正其罪曰“無父無君”,示必誅而不赦也;若其索隐于心性,穿鑿于事理者,不辯也。
君子之大義微言,簡而文,溫而理,固不敵其淫詞之曼衍也。
太宗命呂才刊定陰陽難書,欲以折其妄而納民于正,然而妄終不折,民終不信,流及于今,日以增益,且托為呂才之所定以疑民者;折之于末,而不拔其本,宜其橫流之不止矣。
夫此鄙猥不經之說,何足定哉?定之而孰必信之?乍信之而孰與守之?且托于所定以亂人道之大經,如近世擇婚以年命,而使配耦非其類者,僉曰才所定也,曆官乃以贅敬授民時之簡末。
嗚呼!禍亦烈哉! 夫才所據理、征事、緣情以折妄者,宅經也,葬法也,祿命也。
三者之不可以妖妄測陰陽,而賊民用、蔑彜倫、背天理、幹王制,不待智者而洞若觀火。
先王慮愚民之受罔而迷也,為著于禮經曰:“假于時日蔔筮以疑衆,殺。
”刑當其辜,勿與辯也。
然且貪懦之俗,微幸鋒端之蜜,苟延蟪蛄之生,日響術人而謀行止,忘親蔑性,暴骨如莽而不收,争奪競訟以求得,為君師者,尚取其言而删定之,不亦傎乎! 夫王者正天下之大經,以務民義,在國則前朝後市,在野則相流泉、度夕陽,以利民用,而宅經廢矣。
賢者貴,善人富,有罪者必誅,詭遇幸逃之塗塞,而祿命窮矣。
慎終追遠,導民以養生送死之至性,限以時,授以制,則葬法诎矣。
然而有挾術以鬻利者,殺其首,竄其從,焚其書,而藏之者必誅不赦,以剛斷裁之,數十年而可定。
舍此不圖,屑屑然與較是非于疑信之閑,鹹其輔頰舌以與匪人争,其以感天下,亦已末矣。
呂才之定,适以長亂,言雖辯,誰令聽之? 〖二○〗 立子以适,而适長者不肖,必不足以承社稷,以此而變故起于宮闱,兵刃加于骨肉,此人主之所甚難,而雖有社稷之臣,不能任其議也。
魏王泰投太宗之懷,曰:“臣今日始得為陛下子。
”褚遂良即以此折泰之奸,偉矣;而唐幾亡于高宗,遂良緻命以自靖,弗能靖國焉。
故曰人主之甚難,而社稷臣不能任其議也。
丹朱不肖,堯以天下與舜,聖人刱非常之舉,非後世所可學也。
舜立而丹朱安虞賓之位,魏王不竄,能帖然于高宗之世哉?太宗能保高宗之容承乾與泰,而不能必泰安于藩服以承事高宗,則抑情伸法以制泰,事有弗獲已者;自投于床,抽刀欲刎,嗚呼!英武如太宗,而欷歔以求死也,亦可悲矣哉! 或曰:“立适長而不能賢,擇人以輔之,勿憂矣,”似也;太宗之世,忠直老臣,無有過魏征者,固以師保之任任之矣。
乃征嘗為建成之宮僚,效既可覩。
征以正月卒,而承乾以四月反,征即不死,固無能改于其德,大難興,征為袁淑而已,纥幹、承基之流,于征何憚焉? 教者,君父之反身也,非可僅責之師保也。
光武廢東海、立明帝、而漢道昌,東海亦保其福祿,不待竄也,光武之為君父者無媿也。
太宗蹀兄弟之血于宮門,早教猱以升木,竄逐其所寵愛,以徇長孫無忌之請,知高宗之不能克家而姑授之,置吳王恪之賢以陷之死,夫亦反身不令,故無以救其終也。
漢文守藩代北,際内亂而無窺觊之心,迎立已定,猶三讓焉,然有司請建太子,猶遲久而不定,誠慎之也,非敢執嫡長以輕天位,況太宗之有慚德也乎? 〖二一〗 長孫無忌曰:“太子仁恕,實守文之德。
”此侫者之辯也。
太宗不能折之,遽立治而不改,唐幾以亡。
仁恕者,君德之極緻,以取天下而有餘,況守文乎?無忌惡知仁恕哉!不明不可以為仁,不忠不可以為恕。
仁者,愛之理也,而其發于情也易以動,故在下位而易動于利,在上位而易動于欲。
君子之仁,廓然曙于情之貞淫,而虛以順萬物之理,與義相扶,而還以相濟。
故仁,陰德也,而其用陽。
若遇物而即發其不忍之情,則與嚅唲呴沫者相取,而萬物之死生有所不恤。
陰德易以陰用,而用以陰,乃仁之賊,此高宗之仁也。
恕者,推己以及人,仁之牖也。
以己之欲,推之于物,難之難者也。
難之難者,以其所推者己之欲也。
故君子之恕,推其所不欲以勿施于
欲弱天下以自弱,則師唐法焉可爾。
〖一五〗 太宗以荊王元景、長孫無忌等為諸州刺史,子孫世襲,而無忌等不願受封,足以達人情矣。
夫人之情,俾其子孫世有其土,世役其民,席富貴于無窮,豈有不欲者哉?知其适以殄絕其苗裔而禍天下,苟非至愚,未有不視為陷阱者也。
周之大封同姓與功臣也,聖如周公,賢如呂、召,而固不辭,其餘非不知居内之安,而無不利有其國以傳之奕世,何至于無忌等之以免受茅土為幸乎?時為之,則人安之,時所不可為,非貪叨無已、懷奸欲叛者,固永終知敝而不願也。
馬周曰:“孩童嗣職,萬一驕愚,兆庶被殃,國家受敗。
”則不忍毒害見存之百姓,甯割恩于已亡之一臣;稍有識者,固聞之而寒心也。
故夫子之論治,參魯論而居其一,而不及于封建;作春秋,明王道,而邾、郳\之受爵不登于策,城衛遷杞皆不序其功。
然則當春秋之世,固有不可複行者矣,況後世乎?柳宗元之論出,泥古者猶競起而與争;勿庸争也,試使之行焉,而自信以必行否也?太宗曰:“割地以封功臣,古今通義,而公薄之,豈強公以茅土邪?”強人而授之國,為天下嗤而已矣,惡足辯? 〖一六〗 貞觀改服制,嫂、叔、夫之兄、弟之妻、皆相為服,變周制也。
古之不相為服者,禮傳言之詳矣。
嫂不可以母道屬,弟之妻不可以婦道屬,所以定昭穆之分也。
嫂叔生而不通問,死而不為服,所以厚男女之别也。
唐推兄之敬,而從兄以服嫂;推弟之愛,而從弟以服其妻;所以廣昆弟之恩也。
周謹乎禮之微,唐察乎情之至,皆道也,而周之義精矣。
雖然,抑有說焉。
禮以定萬世之經,則必推之天下而可行,盡乎事之變而得其中者也。
有人于此,少而失其父母,抑無慈母乳母之養,而嫂養之,長而為之有室,則恩與義兩不得而忘也。
生藉之以生,死則恝然而視若行道之人,心固有所不安矣。
在禮,舅之妻、從母之夫、無服者也,而或曰:“同爨缌,鞠我之恩而不如同爨乎?”其不忍不為服,必也。
有人于此,少孤而兄養之,已而為之納婦,自納采以至于請期,稱主人者皆兄也,既娶而兄猶為家政之主,未異宮而兄死,其婦視夫之兄有君道焉。
且兄而居長,則固小宗之宗子也;合小宗之男女為之服,而弟之妻獨否,一家之所統尊,顧可傲岸若賓客乎?繼父,無服者也,同居而為之成室家、立親廟,則服棋。
夫之兄可為小宗,而成其家室,以視繼父之同居而異姓者奚若?抑義之不得不為服者也。
禮有之,子思之哭嫂也,為位而哭,不容已于哭也。
可為之哭,則可為之服。
君子惡夫涕之無從,而服之,不亦可乎? 上古之世,男女之則未正,昭穆之序未審,故周公嚴之于此而辨之精。
後世男女正而恩禮暌,兄弟之離,類起于室家之猜怨,則使相為服以獎友睦之誼,亦各因其時而已。
禮曰:“時為大。
”百王相承,所損益可知也。
聖人許時王以損益,則貞觀之改周制,可無疑已。
〖一七〗 自言兵者有使貪之說,而天下之亂遂不可弭。
岑文本引黃石公之言,以請釋侯君集私高昌珍寶之罪,用此說也。
乃阿史那社爾以降虜而獨能不受君集之贻,夷狄之法,嚴于中國,中國安能不為夷狄屈哉?敗其軍,拔其城,滅其國而貪其所獲,武人之恒也。
然而君以之怒其臣,臣以之叛其君,主帥以之惡其偏裨,偏裨以之怼其主帥,兵以之戀剽獲而無戰心,民以之受掠奪而争反畔,功已成,亂已定,不旋踵而大潰,古今以此而喪師失地、緻寇亡國者不一也。
貪人敗類,而可使司三軍之命以戡亂甯民而定國乎? 漢高之于項羽,非其偏裨也;其于懷王,君臣之分未定也;而封府庫以待諸侯,樊哙屠狗者能明此義,乃以平項羽之怒,而解鴻門之厄。
項羽不知,終以取怨于天下。
誨盜而人思奪之,大易豈欺我哉?唐下侯君集于獄,宋征王全斌而使之待罪,法所必饬也;終釋君集而薄罰全斌,示不與争利也;兩得之矣。
故言兵者之言,皆亂人之言爾,岑文本惡足以知此哉! 〖一八〗 太宗诏諸州有犯十惡罪者勿劾刺史,則前此固有劾之之法,而戴州所部有犯者,禦史以劾刺史賈崇,亦循例以劾之也。
此法不知所自昉,意者蘇威當隋之世,假儒術、飾治具、以欺世,其創之乎? 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
”久者,周失道而後魯失之,魯君失而後卿大夫無不失也;上者,端本清源,歸責于天子之辭也。
民有大逆,君踰月而後舉爵,自艾而已。
治之不隆,教之不美,天子不自慚恧而以移罪于刺史乎?民犯大逆,而劾及刺史,于是互相掩蔽,縱枭獍以脫于網罟,天下之亂,風俗之壞,乃如河決魚爛而不可止。
隋末寇盜遍天下,而炀帝罔聞,刃加于頸,尚不知為誰氏之賊,皆蘇威之流,置苛細之法,自诩王道,而以塗飾耳目、增長讒賊者緻之也。
懲貪而責保存之主,戢盜而嚴漏捕之誅,詳刑而究初案之枉;皆教之以掩蔽,而縱奸以賊民之法也。
必欲責之上,以矜民之散,亦自天子之自為修省而已,下者其何責焉! 〖一九〗 小道邪說,惑世誣民,而持是非以與之辯,未有能息者也,而反使多其遊詞,以益天下之惑。
是與非奚準乎?理也,事也,情也。
理則有似是之理,事則有偶然之事,情則末俗庸人之情,易以歆動沈溺不能自拔者也。
以理折之,彼且援天以相抗,天無言,不能自辯其不然。
以事征之,事有适與相合者,而彼挾之以為不爽之驗。
以情奪之,彼之言情者,在富貴利達偷生避死之中,為庸人固有之情,而恻隐羞惡之情不足以相勝。
故孟子之辯楊、墨,從其本而正其罪曰“無父無君”,示必誅而不赦也;若其索隐于心性,穿鑿于事理者,不辯也。
君子之大義微言,簡而文,溫而理,固不敵其淫詞之曼衍也。
太宗命呂才刊定陰陽難書,欲以折其妄而納民于正,然而妄終不折,民終不信,流及于今,日以增益,且托為呂才之所定以疑民者;折之于末,而不拔其本,宜其橫流之不止矣。
夫此鄙猥不經之說,何足定哉?定之而孰必信之?乍信之而孰與守之?且托于所定以亂人道之大經,如近世擇婚以年命,而使配耦非其類者,僉曰才所定也,曆官乃以贅敬授民時之簡末。
嗚呼!禍亦烈哉! 夫才所據理、征事、緣情以折妄者,宅經也,葬法也,祿命也。
三者之不可以妖妄測陰陽,而賊民用、蔑彜倫、背天理、幹王制,不待智者而洞若觀火。
先王慮愚民之受罔而迷也,為著于禮經曰:“假于時日蔔筮以疑衆,殺。
”刑當其辜,勿與辯也。
然且貪懦之俗,微幸鋒端之蜜,苟延蟪蛄之生,日響術人而謀行止,忘親蔑性,暴骨如莽而不收,争奪競訟以求得,為君師者,尚取其言而删定之,不亦傎乎! 夫王者正天下之大經,以務民義,在國則前朝後市,在野則相流泉、度夕陽,以利民用,而宅經廢矣。
賢者貴,善人富,有罪者必誅,詭遇幸逃之塗塞,而祿命窮矣。
慎終追遠,導民以養生送死之至性,限以時,授以制,則葬法诎矣。
然而有挾術以鬻利者,殺其首,竄其從,焚其書,而藏之者必誅不赦,以剛斷裁之,數十年而可定。
舍此不圖,屑屑然與較是非于疑信之閑,鹹其輔頰舌以與匪人争,其以感天下,亦已末矣。
呂才之定,适以長亂,言雖辯,誰令聽之? 〖二○〗 立子以适,而适長者不肖,必不足以承社稷,以此而變故起于宮闱,兵刃加于骨肉,此人主之所甚難,而雖有社稷之臣,不能任其議也。
魏王泰投太宗之懷,曰:“臣今日始得為陛下子。
”褚遂良即以此折泰之奸,偉矣;而唐幾亡于高宗,遂良緻命以自靖,弗能靖國焉。
故曰人主之甚難,而社稷臣不能任其議也。
丹朱不肖,堯以天下與舜,聖人刱非常之舉,非後世所可學也。
舜立而丹朱安虞賓之位,魏王不竄,能帖然于高宗之世哉?太宗能保高宗之容承乾與泰,而不能必泰安于藩服以承事高宗,則抑情伸法以制泰,事有弗獲已者;自投于床,抽刀欲刎,嗚呼!英武如太宗,而欷歔以求死也,亦可悲矣哉! 或曰:“立适長而不能賢,擇人以輔之,勿憂矣,”似也;太宗之世,忠直老臣,無有過魏征者,固以師保之任任之矣。
乃征嘗為建成之宮僚,效既可覩。
征以正月卒,而承乾以四月反,征即不死,固無能改于其德,大難興,征為袁淑而已,纥幹、承基之流,于征何憚焉? 教者,君父之反身也,非可僅責之師保也。
光武廢東海、立明帝、而漢道昌,東海亦保其福祿,不待竄也,光武之為君父者無媿也。
太宗蹀兄弟之血于宮門,早教猱以升木,竄逐其所寵愛,以徇長孫無忌之請,知高宗之不能克家而姑授之,置吳王恪之賢以陷之死,夫亦反身不令,故無以救其終也。
漢文守藩代北,際内亂而無窺觊之心,迎立已定,猶三讓焉,然有司請建太子,猶遲久而不定,誠慎之也,非敢執嫡長以輕天位,況太宗之有慚德也乎? 〖二一〗 長孫無忌曰:“太子仁恕,實守文之德。
”此侫者之辯也。
太宗不能折之,遽立治而不改,唐幾以亡。
仁恕者,君德之極緻,以取天下而有餘,況守文乎?無忌惡知仁恕哉!不明不可以為仁,不忠不可以為恕。
仁者,愛之理也,而其發于情也易以動,故在下位而易動于利,在上位而易動于欲。
君子之仁,廓然曙于情之貞淫,而虛以順萬物之理,與義相扶,而還以相濟。
故仁,陰德也,而其用陽。
若遇物而即發其不忍之情,則與嚅唲呴沫者相取,而萬物之死生有所不恤。
陰德易以陰用,而用以陰,乃仁之賊,此高宗之仁也。
恕者,推己以及人,仁之牖也。
以己之欲,推之于物,難之難者也。
難之難者,以其所推者己之欲也。
故君子之恕,推其所不欲以勿施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