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 唐高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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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無以靖,是猶鼻不擇味,口不擇香,背擁重纩而不恤胸之寒,雖有長才,徒為太息,固将翺翔于文酒琴弈之中,而不肖者持祿容身,不複知有清議,賢愚無别,誰複戮力以勤王事哉?是故三公六省無專職,而盡聞國政以佐天子之不逮,國多才臣,而雖危不亡,唐之所以立國二百餘年,有失國之君,而國終存,高祖之立法持之也。

      後世合六官而聞政者,臺省也,乃職在糾參,則議論失平,而無先事之裁審;聯六官而佐治者,寺監也,乃仰承六官,則任愈析,而專一職之節文;故言愈棼而才愈困。

    鑒古酌今,以通天下之志而成其務,非循名責實泥已迹者之所與知久矣。

      〖九〗 租、庸、調之法,拓拔氏始之,至唐初而定。

    戶賦田百畝,所輸之租粟二石,其輕莫以過也;調随士宜,庸役兩旬,不役則輸絹六丈。

    重之于調、庸,而輕之于粟,三代以下郡縣之天下,取民之制,酌情度理,适用宜民,斯為較得矣。

     地之有稼穑也,天地所以給斯人之養者也。

    人之戴君而胥匡以生也,禦其害,協其居,坊其疆以淫,撫其弱以萎,君子既勞心以治人,則有力可勞者當為之効也。

    地産之有餘者,桑麻金錫茶漆竹木椶葦之屬,人不必待以生,而或不勞而多獲,以資人君為民立國經理綢缪之用,固當即取于民以用者也。

    酌之情,度之理,租不可不輕,而庸、調無嫌于重,豈非君以養民、民以奉公之大義乎?故曰“明看中五谷”。

    谷者,民生死之大司也。

    箕斂以聚之上,紅朽盈而多豢不耕之人,下及于犬馬,則賤矣;開民之利。

    勸之以耕,使裕于養,而流通其餘,以供日用之需,所以貴之也;示民以不愛其力以事上,而重愛其粟,雖君上而不輕與,則貴之也至矣。

    故惟重之于庸,而輕之于租,民乃知耕之為利,雖不耕而不容偷窳以免役,于是天下無閑舊,而田無鹵莽,耕亦征也,不耕亦征也,其不勸于耕者鮮矣。

     且按唐開元戶數凡九百六十一萬九千有奇,戶租二石,為租千九百二十三萬有奇,以萬曆清丈所定,夏秋稅糧二千六百六十三萬有奇較之,其差無幾也。

    田百畝而租二石,幾百而取一矣,而可給二百二十萬人之食以鑲兵,而不止三年之餘一。

    粟之取也薄,而庸、調之取絹綿土物也廣,則官吏胥役百工之給,皆以庸、調之所輸給之,使求粟以贍其俯仰,皆出貨賄以雠糴于農民,而耕者鹽酪醫藥昏喪之用,粟不死而貨賄不騰。

    調、庸之職貢一定于戶口而不移,勿問田之有無,而責之不貸,則逐末者無所逃于溥天率土之下,以嫁苦于農人。

    徭不因田而始有,租以薄取而易輸,汙吏猾胥無可求多于阡陌,則人抑視田為有利無害之資,自不折入于疆豪,以役耕夫而恣取其半。

    以此計之,唐之民固中天以後樂利之民也;此法廢而後民不适有生,田盡入于疆豪而不可止矣。

      役其人,不私其土,天之制也;用其有餘之力,不奪其勤耕之獲,道之中也;效其土物之貢,不斂其待命之粟,情之順也;耕者無虐取之憂,不耕者無幸逃之利,義之正也。

    若夫三代之制,田稅十一,而二十取一,孟子斥之為小貉,何也?三代沿上古之封建,國小而君多,聘享征伐一取之田,蓋積數千年之困敝,而暴君橫取,無異于今川、廣之土司,吸龁其部民,使鹄面鸠形,衣百結而食草木。

    三代聖王,無能疾出其民于水火,為撙節焉以漸蘇其生命,十一者,先王不得已之為也。

    且天子之幾,東西南北之相距,五百裡而已,舟車之挽運,旬日而往還,侯國百裡之封,居五十裡之中,可旦輸而夕返。

    今合四海以供一王,而饋鍕周于遠塞,使輸十一于京邊,萬裡之勞,民之死者十九,而誰以軀命殉一頃之荒瘠乎?弗獲已而折色輕齊之制以稍寬之,乃粟之貴賤無恒,而定之以一切之準,墨吏抑盡廢本色,于就近支銷而厚取其值,其便賤耀以應非時之誅求,台非奸詭豪彊,未有敢名田為已有者。

    若且不察而十一征之,誰為此至不仁之言曰中正之制,以勦絕生民之命乎?  乃若唐之庸,重矣,以後世困農而恣遊民之逋役則重也,以較三代則尤輕。

    古者七十二井而出長谷一乘,步卒七十二人,九百畝而一人為兵。

    畝百步耳,九百畝,今之四百畝而不足也。

    以中則準之,凡糧二十石有奇而出一兵。

    無歲不征,無年不戰,死傷道殒,複補伍于一井之中。

    唐府兵之未盡革也,求兵于免租免庸之夫,且讀杜甫無家、垂老、新婚三别之詩,千古猶為堕淚。

    則三代之民,其死亡流離于鋒矢之下,亦慘矣哉,抑且君行師從,卿行旅從,狩觐、會盟、聘問、逆女、會葬,乃至遊觀、畋獵,皆奔走千百之耕夫于道路,暑喝凍痿、饑渴勞敝而死者,不知凡幾,而築城、穿池、營宮室、築苑圃之役不與焉,其視一歲之庸,一戶數口而折絹六丈者,利害奚若也?論者不體三代聖王因時補救不得已之心,而猶曰十一取民,寓兵于農之可行于今也,不智而不仁,學焉而不思,亦忍矣哉!後王參古以宜民,唐室租、庸、調、畫一仁民之法,即有損益,無可廢矣。

     〖一○〗 古者士各仕于其國,諸侯私其土,私其人,既禁士之外徙,而羁旅之臣,新君有其情不固之疑,三代聖王欲易之而不能也。

    乃其為卿大夫者,類以族升,則役于相習之名分,而民帖然以受治,農之子恒為農,雖有隽才,觖望之情不生,賞罰施于比鄰,而恩怨不起。

    乃逮周之季,世祿之家疊相盛衰,于是陳、鮑、高、國、栾、卻、趙、範且疑忌積而起尋戈矛,兄弟姻亞互修怨于顧盼之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