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梁武帝
關燈
小
中
大
若彼守國家教術之章程,桎梏于仕進之捷徑者,則從亂臣賊子而得顯榮,亦曰:“吾之所學求利達者本無擇也,誦詩讀書以徼當世之知而已矣。
”則其清濁之相去,不已天地懸隔哉!故孟子之論楊、墨曰:“歸斯受之。
”歸而可受者,所學非、而為己之初心可使正也。
俗儒奉章程以希利達,師鄙夫而學鄙夫,非放豚也,乃柙虎也,驅之而已矣,又何受焉?教移于下而異端興,然逃而歸焉可俟也,非後世學宮之教,柙虎而傅之翼者比也。
上無禮,下無學,而後賊民興,學之統在下久矣。
〖七〗 弛鹽禁以任民之采,徒利一方之豪民,而不知廣國儲以寬農,其為稗政也無疑。
甄琛,奸人也,元恪信之,罷鹽禁,而元勰邢巒之言不用。
夫琛之欺主而恪聽其欺,固以琛為利民之大惠,而捐己以從之也。
人君之大患,莫甚于有惠民之心,而小人資之以行其奸私。
夫琛之言此,非自欲乾沒,則受富商豪民之賂而為之言爾。
于國損,于民病,奚恤哉? 嗚呼!民之殄瘁也,生于竊據之世,為之主者,惠民之心,其發也鮮矣。
幸而一發焉,天牖之也。
天牖之,小人蔽之,蔽焉而尼之不行,雖有其心,如無有也,猶可言也。
蔽焉而借之以雠其奸私,則惠民之心于以賊民也,無可控告也。
上固曰:“吾以利民也,其以我為非者,必不知恩者也,必撓上而使不得有為者也,必懷私以牟利者也。
”而小人之藏慝,終不覺其為邪。
哀此下民,其尚孰與控告哉?不信仁賢,而邪佞充位,仁而隻以戕,義而隻以賊,毒流天下,而自信為無過。
于是而民之死積,而國之危亡日迫而不知。
太平之歌頌盈于耳,而鴻鷹之哀鳴偏于郊。
其亡也,不足恤也。
民亦何不幸而生斯世也! 〖八〗 将不和,則師必覆,将豈易言和者哉?武人之才不競,則不足以争勝,有功而驕,其氣銳也;無功而忮,其恥激也;智者輕勇者而以為爪牙,勇者藐智者而譏其嘯諾,氣使之然也。
呴呴然易與,而于物無争,抑不足稱武人之用矣。
韓信任為大将,而羞伍樊哙;關羽自命親臣,而緻忿黃忠;不和也而導之以和,非君與當國大臣善為調馭,安能平其方剛之氣乎?漢高能将将矣,而不能戢韓信之驕,無以得信之情也。
武侯、費詩能消關羽之戾,能得羽之情也。
曹景宗,骁将也,韋叡執白角如意、乘闆輿以麾軍,夫二将之不相若,固宜其相輕矣。
武帝豫敕景宗曰:“韋叡,卿之鄉望,宜善敬之。
”得将将之術矣。
敕叡以容景宗易,敕景宗以下叡難。
然而非然也,叡能知景宗之鸷,而景宗不能知叡之弘,景宗之氣斂,而何患叡之不善處景宗邪?且其诏之曰一韋叡,卿之鄉望”,動之以情,折之以禮,而未嘗有所抑揚焉。
叡以景宗之下己,而讓使先己告捷,景宗乃以叡之不伐,而變盧雉以自抑。
如其不然,叡愈下而景宗愈亢,叡抑豈能終為人屈乎?武帝曰:“二将和,師必濟。
”自信其禦之之道得也。
鐘離之勝,功侔淝水,豈徒二将之能哉。
〖九〗 梁制:尚書令史,并以才地兼美之士為之,善政也,而亦不可繼也。
何也?掾史之任,凡簿書期要,豪毛委瑣,一或差訛,積之久則脫漏大。
而下行于州郡吏民者争訟不已,其事亵矣。
故修志行者,不屑問焉。
刑名錢谷工役物料之紛亂,無賞罰以督其後,則不肖者縱以行私,賢者抑忽而廢事,若必覈以賞罰,則以細故而傷清流之品行,人士終厭棄而不肯為;其屑為之者,必其冒昧而不惜廉隅者也。
則其勢抑必于令史之下,别委簿書之職于胥役,而令史但統其綱。
是以今之部郎,仍置吏書以司案籍,則令史虛懸而權仍下替。
蓋自有職官以來,皆苦胥吏之奸詭,而終莫之能禁。
夫官則有去來矣,而吏不易,以乍此乍彼之儒生,仰行止于習熟之奸吏,雖智者不能勝也。
于是而吏亦有三載考成、别遷曹署之例,然而無補也。
官者,唯朝廷所命,不私相授受者也;吏雖易,而私相授受者無從禁止。
且其繁細之章程,必熟嘗而始悉,故其練達者,欲弗久留其司而不得;易之,而欲禁其授受也,抑必不能;則其玩長上以病國殃民,如屍蚘之在腹,殺之攻之,而相續者不息。
此有職官以來不可革之害,又将奚以治之邪? 夫奸吏亦有畏焉,诃責非所畏也,清察非所畏也,誅殺猶非所畏也,而莫畏于法之簡。
法簡而民之遵之者易見,其違之者亦易見,上之察之也亦易矣。
即有疏漏,可容侵罔者,亦纖微耳,不足為國民之大害也。
唯制法者,以其偶至之聰明,察絲忽之利病,而求其允協,則吏益争以繁密诘曲衒其慎而雠其奸。
雖有明察之上官,且為所惑蔽,而昏窳者勿論矣。
夫法者,本簡者也,一部之大綱,數事而已矣;一事之大綱,數條而已矣。
析大綱以為細碎之科條,連章屢牍,援彼證此,眩于目而熒于心,則吏之依附以藏慝者,萬端詭出而不可緻诘。
惟簡也,劃然立不可亂之法于此,則奸與無奸,如白黑之粲然。
民易守也,官易察也,無所用其授受之密傳;而遠郊農圃之子,苟知書數,皆可抱案以事官。
士人旦絃誦而暮簿領,自可授以新而習如其故,雖閑有疏脫,而受其愚蔽,不亦鮮乎!則梁以士流充令更之選,治其末而不理其本,乍一清明而後必淆亂,故曰不可繼也。
語曰:“有治人,無治法。
”人不可必得者也,人乃以開治,而法則以制亂,安能于令史之中求治人乎?簡為法而無啟以亂源,人可為令史也,奚必十哉? 〖一○〗 聖王之教,絕續之際大矣哉!醇疵之小大,姑勿苛求焉,存同異于兩閑,而使人猶知有則,功不可沒已。
其疵也,後之人必有正之者矣。
故君子弗患乎人之議己,而患其無可議也。
周公而後,至漢曹褒始有禮書;又閱四姓,至齊伏曼容始請修之;梁武帝乃敕何佟之、伏暅終其事,天監十一年而五禮成。
其後嗣之者。
唯唐開元也。
宋于儒者之道,上追東魯,而典禮之修,下無以繼梁、唐,是可惜也。
朱子有志而未逮焉,蓋力求大醇而畏小疵,慎而葸,道乃息于天下矣。
夫以彜倫攸斁之張孚敬而小有釐定,抑可矯曆代之邪誣而反之于正。
若懼其未盡物理而贻後人之撻發,則又何所俟而始可惬其心乎?有其作之,不患其無繼之者。
秦滅先王之典,漢承之而多固陋之儀,然叔孫通之苟簡,人見而知之,固不足以惑天下于無窮也。
若叔孫通不存其髣髴,則永墜矣。
曹褒之作,亦猶是也,要其不醇,亦豈能為道病哉?至于梁而人知其謬,伏曼容諸儒弗難革也。
如封禅之說成于方士,而諸儒如許懋者,正名其為緯書之邪妄,辨金泥玉簡之誣,辟鄭玄升中之誤。
繇此推之,梁之五禮,其賢于漢也多矣。
然非有漢之疵,則亦無據以成梁之醇。
故患其絕也,非患其疵也,疵可正而絕則不複興也。
夫禮之為教,至矣大矣,天地之所自位也,鬼神之所自綏也,仁義之以為體,孝弟之以為用者也;五倫之所經緯,人禽之所分辨,治亂之所司,賢不肖之所裁者也,舍此而道無所麗矣。
故夷狄蔑之,盜賊惡之,佛、老棄之,其絕可懼也。
有能為功于此者,褒其功、略其疵可也。
伏曼容諸子之功偉矣,梁武帝不聽尚書庶務權輿欲罷修明之議,固君子之所重嘉,而嗣者其誰邪? 〖一一〗 與人同逆而旋背之,小人之恒也。
利其同逆而親任之,比于匪人,必受其傷,則晉于賈充、宋于謝晦是已。
已謀逆而人成之,因殺其人以揜己之惡,其惡愈大,楊廣殺張衡,朱溫殺氏叔琮,而死亡旋踵,天理之不可誣也。
使司馬昭殺賈充以謝天下,天下其可謝,而天其弗亟絕之邪?己謀逆而人成之,事成而惡其人,心之不昧者也。
存人心于百一者,惡其人則抑且自惡,坐惡其影,夢惡其魂,乃于同逆者含惡怒之情,而抑有所禁而不能發,心難自誣,無可如何而聽其自斃,則梁武之于沈約、張稷是已。
沈約非齊之大臣,梁武辟之,始與國政,惡固輕于賈充、謝晦矣。
然和帝方嗣位于上流,梁武猶有所疑,而約遽勸之以速奪其位;梁武欲置和帝于南海,而約勸梁以決于弑;蓋帝猶有憚于大逆之情,而約決任天下之惡以成之,是有人心所必憤者也。
若張稷者,自以己私與王珍國推刃其君,固梁武之所幸,而實非為梁武而弑,若趙穿之于趙盾,賈充之于司馬昭也。
故此二逆者,梁武深惡之,而果其所宜惡者也。
雖然,梁武抑豈能伸罪以緻讨于約與稷哉?徒惡之而已。
惡之深,因以自惡也;于惡之深,知其自惡也。
置稷于青、冀,而弗任約以秉均,抑安能違其不可盡泯之秉彜乎?不殺稷而稷失志以死于叛民,不殺約而約喪魄以死于斷舌之夢。
帝語及稷而怒形于色,約死而加以惡諡。
推斯情也,帝之自疚自赧于獨知之隐,雖履天子之貴,若無尺地可以自容也可知矣。
然而終不能殺稷與約者,則以視楊廣、朱溫為差矣,己有慝而不能伸讨于人矣。
己有慝而殺助逆之人,然後人理永絕于心。
均之為惡,而未可以一概論,察其心斯得之矣。
〖一二〗 壅水以灌人之國邑,未聞其能勝者也,幸而自敗,不幸而即以自亡,自亡者智伯,敗者梁武也。
智伯曰:一吾今而知水之可以亡人之國。
”前乎智伯者,未之有也,而趙卒不亡,智自亡耳。
後乎智伯者,梁人十餘萬漂入于海,而壽陽如故;宋太祖引汾水以灌太原,而劉氏終未有損。
天下後世至不仁者,或以此謀獻之嗜殺之君,其亦知所鑒乎! 人有相殺之具,而天不廢之;天有殺物之用,人不得而用之。
虎豹犀象,天之所産,于人為害者也,纣用之,王莽用之,而皆以速亡。
彼其以勢用而不可以情使,能激之以勢,而不能感其情以為我用,一發而不聽人之收,自且無如之何,而可使如我之志以效功乎?水無擇湮,獸無擇噬,以其無擇也,故禹與周公抑之驅之,為功烈矣。
從而狎之,因而自斃,惡孰甚焉?且夫人之相殺,一與一相當而已,曲直因乎理,彊弱因乎勢,殺戮雖多,固一與一相當也。
阻滔天之浸,不擇順逆,而逞其欲以使
”則其清濁之相去,不已天地懸隔哉!故孟子之論楊、墨曰:“歸斯受之。
”歸而可受者,所學非、而為己之初心可使正也。
俗儒奉章程以希利達,師鄙夫而學鄙夫,非放豚也,乃柙虎也,驅之而已矣,又何受焉?教移于下而異端興,然逃而歸焉可俟也,非後世學宮之教,柙虎而傅之翼者比也。
上無禮,下無學,而後賊民興,學之統在下久矣。
〖七〗 弛鹽禁以任民之采,徒利一方之豪民,而不知廣國儲以寬農,其為稗政也無疑。
甄琛,奸人也,元恪信之,罷鹽禁,而元勰邢巒之言不用。
夫琛之欺主而恪聽其欺,固以琛為利民之大惠,而捐己以從之也。
人君之大患,莫甚于有惠民之心,而小人資之以行其奸私。
夫琛之言此,非自欲乾沒,則受富商豪民之賂而為之言爾。
于國損,于民病,奚恤哉? 嗚呼!民之殄瘁也,生于竊據之世,為之主者,惠民之心,其發也鮮矣。
幸而一發焉,天牖之也。
天牖之,小人蔽之,蔽焉而尼之不行,雖有其心,如無有也,猶可言也。
蔽焉而借之以雠其奸私,則惠民之心于以賊民也,無可控告也。
上固曰:“吾以利民也,其以我為非者,必不知恩者也,必撓上而使不得有為者也,必懷私以牟利者也。
”而小人之藏慝,終不覺其為邪。
哀此下民,其尚孰與控告哉?不信仁賢,而邪佞充位,仁而隻以戕,義而隻以賊,毒流天下,而自信為無過。
于是而民之死積,而國之危亡日迫而不知。
太平之歌頌盈于耳,而鴻鷹之哀鳴偏于郊。
其亡也,不足恤也。
民亦何不幸而生斯世也! 〖八〗 将不和,則師必覆,将豈易言和者哉?武人之才不競,則不足以争勝,有功而驕,其氣銳也;無功而忮,其恥激也;智者輕勇者而以為爪牙,勇者藐智者而譏其嘯諾,氣使之然也。
呴呴然易與,而于物無争,抑不足稱武人之用矣。
韓信任為大将,而羞伍樊哙;關羽自命親臣,而緻忿黃忠;不和也而導之以和,非君與當國大臣善為調馭,安能平其方剛之氣乎?漢高能将将矣,而不能戢韓信之驕,無以得信之情也。
武侯、費詩能消關羽之戾,能得羽之情也。
曹景宗,骁将也,韋叡執白角如意、乘闆輿以麾軍,夫二将之不相若,固宜其相輕矣。
武帝豫敕景宗曰:“韋叡,卿之鄉望,宜善敬之。
”得将将之術矣。
敕叡以容景宗易,敕景宗以下叡難。
然而非然也,叡能知景宗之鸷,而景宗不能知叡之弘,景宗之氣斂,而何患叡之不善處景宗邪?且其诏之曰一韋叡,卿之鄉望”,動之以情,折之以禮,而未嘗有所抑揚焉。
叡以景宗之下己,而讓使先己告捷,景宗乃以叡之不伐,而變盧雉以自抑。
如其不然,叡愈下而景宗愈亢,叡抑豈能終為人屈乎?武帝曰:“二将和,師必濟。
”自信其禦之之道得也。
鐘離之勝,功侔淝水,豈徒二将之能哉。
〖九〗 梁制:尚書令史,并以才地兼美之士為之,善政也,而亦不可繼也。
何也?掾史之任,凡簿書期要,豪毛委瑣,一或差訛,積之久則脫漏大。
而下行于州郡吏民者争訟不已,其事亵矣。
故修志行者,不屑問焉。
刑名錢谷工役物料之紛亂,無賞罰以督其後,則不肖者縱以行私,賢者抑忽而廢事,若必覈以賞罰,則以細故而傷清流之品行,人士終厭棄而不肯為;其屑為之者,必其冒昧而不惜廉隅者也。
則其勢抑必于令史之下,别委簿書之職于胥役,而令史但統其綱。
是以今之部郎,仍置吏書以司案籍,則令史虛懸而權仍下替。
蓋自有職官以來,皆苦胥吏之奸詭,而終莫之能禁。
夫官則有去來矣,而吏不易,以乍此乍彼之儒生,仰行止于習熟之奸吏,雖智者不能勝也。
于是而吏亦有三載考成、别遷曹署之例,然而無補也。
官者,唯朝廷所命,不私相授受者也;吏雖易,而私相授受者無從禁止。
且其繁細之章程,必熟嘗而始悉,故其練達者,欲弗久留其司而不得;易之,而欲禁其授受也,抑必不能;則其玩長上以病國殃民,如屍蚘之在腹,殺之攻之,而相續者不息。
此有職官以來不可革之害,又将奚以治之邪? 夫奸吏亦有畏焉,诃責非所畏也,清察非所畏也,誅殺猶非所畏也,而莫畏于法之簡。
法簡而民之遵之者易見,其違之者亦易見,上之察之也亦易矣。
即有疏漏,可容侵罔者,亦纖微耳,不足為國民之大害也。
唯制法者,以其偶至之聰明,察絲忽之利病,而求其允協,則吏益争以繁密诘曲衒其慎而雠其奸。
雖有明察之上官,且為所惑蔽,而昏窳者勿論矣。
夫法者,本簡者也,一部之大綱,數事而已矣;一事之大綱,數條而已矣。
析大綱以為細碎之科條,連章屢牍,援彼證此,眩于目而熒于心,則吏之依附以藏慝者,萬端詭出而不可緻诘。
惟簡也,劃然立不可亂之法于此,則奸與無奸,如白黑之粲然。
民易守也,官易察也,無所用其授受之密傳;而遠郊農圃之子,苟知書數,皆可抱案以事官。
士人旦絃誦而暮簿領,自可授以新而習如其故,雖閑有疏脫,而受其愚蔽,不亦鮮乎!則梁以士流充令更之選,治其末而不理其本,乍一清明而後必淆亂,故曰不可繼也。
語曰:“有治人,無治法。
”人不可必得者也,人乃以開治,而法則以制亂,安能于令史之中求治人乎?簡為法而無啟以亂源,人可為令史也,奚必十哉? 〖一○〗 聖王之教,絕續之際大矣哉!醇疵之小大,姑勿苛求焉,存同異于兩閑,而使人猶知有則,功不可沒已。
其疵也,後之人必有正之者矣。
故君子弗患乎人之議己,而患其無可議也。
周公而後,至漢曹褒始有禮書;又閱四姓,至齊伏曼容始請修之;梁武帝乃敕何佟之、伏暅終其事,天監十一年而五禮成。
其後嗣之者。
唯唐開元也。
宋于儒者之道,上追東魯,而典禮之修,下無以繼梁、唐,是可惜也。
朱子有志而未逮焉,蓋力求大醇而畏小疵,慎而葸,道乃息于天下矣。
夫以彜倫攸斁之張孚敬而小有釐定,抑可矯曆代之邪誣而反之于正。
若懼其未盡物理而贻後人之撻發,則又何所俟而始可惬其心乎?有其作之,不患其無繼之者。
秦滅先王之典,漢承之而多固陋之儀,然叔孫通之苟簡,人見而知之,固不足以惑天下于無窮也。
若叔孫通不存其髣髴,則永墜矣。
曹褒之作,亦猶是也,要其不醇,亦豈能為道病哉?至于梁而人知其謬,伏曼容諸儒弗難革也。
如封禅之說成于方士,而諸儒如許懋者,正名其為緯書之邪妄,辨金泥玉簡之誣,辟鄭玄升中之誤。
繇此推之,梁之五禮,其賢于漢也多矣。
然非有漢之疵,則亦無據以成梁之醇。
故患其絕也,非患其疵也,疵可正而絕則不複興也。
夫禮之為教,至矣大矣,天地之所自位也,鬼神之所自綏也,仁義之以為體,孝弟之以為用者也;五倫之所經緯,人禽之所分辨,治亂之所司,賢不肖之所裁者也,舍此而道無所麗矣。
故夷狄蔑之,盜賊惡之,佛、老棄之,其絕可懼也。
有能為功于此者,褒其功、略其疵可也。
伏曼容諸子之功偉矣,梁武帝不聽尚書庶務權輿欲罷修明之議,固君子之所重嘉,而嗣者其誰邪? 〖一一〗 與人同逆而旋背之,小人之恒也。
利其同逆而親任之,比于匪人,必受其傷,則晉于賈充、宋于謝晦是已。
已謀逆而人成之,因殺其人以揜己之惡,其惡愈大,楊廣殺張衡,朱溫殺氏叔琮,而死亡旋踵,天理之不可誣也。
使司馬昭殺賈充以謝天下,天下其可謝,而天其弗亟絕之邪?己謀逆而人成之,事成而惡其人,心之不昧者也。
存人心于百一者,惡其人則抑且自惡,坐惡其影,夢惡其魂,乃于同逆者含惡怒之情,而抑有所禁而不能發,心難自誣,無可如何而聽其自斃,則梁武之于沈約、張稷是已。
沈約非齊之大臣,梁武辟之,始與國政,惡固輕于賈充、謝晦矣。
然和帝方嗣位于上流,梁武猶有所疑,而約遽勸之以速奪其位;梁武欲置和帝于南海,而約勸梁以決于弑;蓋帝猶有憚于大逆之情,而約決任天下之惡以成之,是有人心所必憤者也。
若張稷者,自以己私與王珍國推刃其君,固梁武之所幸,而實非為梁武而弑,若趙穿之于趙盾,賈充之于司馬昭也。
故此二逆者,梁武深惡之,而果其所宜惡者也。
雖然,梁武抑豈能伸罪以緻讨于約與稷哉?徒惡之而已。
惡之深,因以自惡也;于惡之深,知其自惡也。
置稷于青、冀,而弗任約以秉均,抑安能違其不可盡泯之秉彜乎?不殺稷而稷失志以死于叛民,不殺約而約喪魄以死于斷舌之夢。
帝語及稷而怒形于色,約死而加以惡諡。
推斯情也,帝之自疚自赧于獨知之隐,雖履天子之貴,若無尺地可以自容也可知矣。
然而終不能殺稷與約者,則以視楊廣、朱溫為差矣,己有慝而不能伸讨于人矣。
己有慝而殺助逆之人,然後人理永絕于心。
均之為惡,而未可以一概論,察其心斯得之矣。
〖一二〗 壅水以灌人之國邑,未聞其能勝者也,幸而自敗,不幸而即以自亡,自亡者智伯,敗者梁武也。
智伯曰:一吾今而知水之可以亡人之國。
”前乎智伯者,未之有也,而趙卒不亡,智自亡耳。
後乎智伯者,梁人十餘萬漂入于海,而壽陽如故;宋太祖引汾水以灌太原,而劉氏終未有損。
天下後世至不仁者,或以此謀獻之嗜殺之君,其亦知所鑒乎! 人有相殺之具,而天不廢之;天有殺物之用,人不得而用之。
虎豹犀象,天之所産,于人為害者也,纣用之,王莽用之,而皆以速亡。
彼其以勢用而不可以情使,能激之以勢,而不能感其情以為我用,一發而不聽人之收,自且無如之何,而可使如我之志以效功乎?水無擇湮,獸無擇噬,以其無擇也,故禹與周公抑之驅之,為功烈矣。
從而狎之,因而自斃,惡孰甚焉?且夫人之相殺,一與一相當而已,曲直因乎理,彊弱因乎勢,殺戮雖多,固一與一相當也。
阻滔天之浸,不擇順逆,而逞其欲以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