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明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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殉國者,卞壺也,皆亮所引與同衛社稷者也。

    抑權臣,扶幼主,亮與諸君子有同心,特謀大而智小,志正而術疏耳。

    原其情,酌其罰,何遽以典刑加之?溫公曰:“晉室無政,任是責者,非王導乎?”導豈能劾功罪以伸求全之法者?卞敦觀望逆黨,擁兵不赴,導且不能加誅,有諸己,不能非諸人,況庾亮哉! 〖七〗 天下所極重而不可竊者二:天子之位也,是謂治統;聖人之教也,是謂道統。

    治統之亂,小人竊之,盜賊竊之,夷狄竊之,不可以永世而全身;其幸而數傳者,則必有日月失軌、五星逆行、冬雷夏雪、山崩地坼、雹飛水溢、草木為妖、禽蟲為之異,天地不能保其清甯,人民不能全其壽命,以應之不爽。

    道統之竊,沐猴而冠,教猱而升木,屍名以徼利,為夷狄盜賊之羽翼,以文緻之為聖賢,而恣為妖妄,方且施施然謂守先王之道以化成天下;而受罰于天,不旋踵而亡。

     鳴呼!至于竊聖人之教以寵匪類,而禍亂極矣!論者不察,猶侈言之,謂盜賊為君子之事,君子不得不予之。

    此浮屠之徒,但崇敬上木、念誦梵語者,即許以佛種,而無所擇于淫坊酒肆以護門牆貪利養者;猥賤之術,而為君子者效之,不亦傎乎?石勒起明堂、辟雍、靈台,拓拔宏修禮樂、立明堂,皆是也。

    敗類之儒,鬻道統以教之竊,而君臣皆自絕于天。

    故勒之子姓,骈戮于冉闵;元氏之苗裔,至高齊而無噍類;天之不可欺也,如是其赫赫哉! 雖然,敗類之儒,鬻道統于夷狄盜賊而使竊者,豈其能竊先王之至教乎?昧其精意,遺其大綱,但于宮室器物登降進止之容,造作纖曲之法,以為先王治定功成之大美在是,私心穿系,矜異而不成章,财可用,民可勞,則拟之一日而為已成。

    故夷狄盜賊易于竊而樂竊之以自大,則明堂、辟雍、靈台是已。

    明堂之說,見于孟子;辟雍靈台,詠于周詩。

    以實考之,則明堂者,天子肆觐諸侯于太廟,即廟前當扆之堂也;辟雍者,雍水之側,水所環遠之别宮,為習樂之所也;靈台,則遊觀之台,與囿沼相閒者也;皆無當于王者之治教明矣。

    漢儒師公玉帶之邪說而張皇之,以為王者法天範地,布月令、造俊髦、必于此而明王道,乃為欹零四出、曲徑崇台、怪異不經之制以神之。

    此固與夷狄盜賊妖妄之情合,而升猱冠猴者鬻之以希榮利,固其宜矣。

     夫使先王之果于此三宮而興教化也,然亦偶有便于此也,一學宮,而庠、序、棱異矣;一大樂,而夏、濩、武異矣;一大禮,而忠、質、文異矣。

    若夫百王不易、千聖同原者,其大綱,則明倫也,察物也;其實政,則敷教也,施仁也;其精意,則祗台也,跻敬也,不顯之臨、無射之保也;此則聖人之道統,非可竊者也。

    敗類之儒,惡能以此媚夷狄盜賊而使自拟先王哉?勞民力,殚國帑,以黩聖而嚣然自大,則獲罪于天;天災之,人奪之,聖人之教,明明赫赫,豈有爽乎?論者猶曰君子予之,不亦違天而毀人極也哉! 〖八〗 公山洩導吳枉道,使魯有備,慕容翰止段蘭之追慕容皝,而恐亡其國,皆良心發見于牿亡之餘不容泯者;然其視紾兄之臂而姑徐徐也何别哉? 夫人欲自免于不忠不孝也,唯初心之足恃而已矣。

    狄仁傑之事逆後而可善其終,未嘗與于簒唐之謀,抑未與李勣諸人同受宗社之托也。

    宋齊愈手書張邦昌之名,而無痛哭不甯之色,則斬于市而非李綱之過。

    君父之大,順逆之分,如黑白之昭著于前。

    道二:仁與不仁而已矣。

    已移足于不仁之泥淖,畏其陷染而姑自踸踔,終不可得而灑然。

    故極仁道之精微,有所未逮,雖有過焉,而君子諒之,未嘗不可改也。

    設仁不仁之顯途而去順即逆,雖有乍見之恻隐,君子弗聽;所從者不仁,終不可與于仁也。

     若翰者,身為叛人,已自立于不仁之中矣,雖欲自拔,徒不信于段氏而危其身,抑必終為皝所忌而死,百悔叢心,又何補哉! 〖九〗  成帝以幼沖嗣立,委政王導,拜道及其妻曹氏,魏、晉君臣之際,陵夷至此,石勒曰:“曹孟德、司馬仲達狐媚以取天下。

    ”誠有謂也。

     古禮之見于今者,燕射之禮,君皆答拜,為諸侯于大夫言也。

    諸侯于大夫,不得視天子于諸侯;猶大夫于陪臣,不得視諸侯于大夫;等殺之差,天秩之矣。

    天子于諸侯,禮不概見,僅存者觐禮一篇,侯氏肉袒稽首,天子不答,分至嚴矣。

    天子之不驕倨以臨臣下者,唯當甯立而不坐,天揖同姓,時揖異姓,土揖庶姓,而不聽其趨跄,此三代之以禮待臣,而異于暴秦之已亢者也。

    惡有屈一人之至尊拜其下而及其婦人哉! 禮者,過不及之準也;抑之極,則矯而為揚之甚,勢之必反也。

    垂及于女直、蒙古之世,鞭笞之,桎梏之,奴虜斥诟之;于是而有“者厮可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