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三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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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國之亡,有自以亡也,至于亡,而所自亡之失昭然衆見之矣。

    後起者,因鑒之、懲之,而立法以弭之;然所戒在此,而所失在彼,前之覆轍雖不複蹈,要不足以自存。

    漢亡于宦官外戚之交橫,曹氏初立,即制宦者官不得過諸署令,黃初三年,又制後家不得輔政,皆鑒漢所自亡而懲之也。

    然不再世,而國又奪于權臣。

    立國無深仁厚澤之基,而豫教不修,子孫昏暴,撲火于原,而燄發于烓竃,雖厚戒之無救也。

     自其亡而言之,漢之亡也,中絕複興,暴君相繼,久而後失之;魏之亡也不五世,無桀、纣之主而速滅;以國祚計之,漢為永矣。

    乃自順帝以後,數十年間,毒流天下,賢士骈首以就死,窮民空國以胥溺,盜賊接跡而蔓延;魏之亡也,禍不加于士,毒不流于民,盜不騁于郊;以民生計之,魏之民為幸矣。

    故嚴椒房之禁,削掃除之權,國即亡而害及士民者淺,仁人之澤,不易之良法也。

      乃昏主則曰:外戚宦官,内侍禁闼,未嘗與民相接,惡從而朘削之?且其侈靡不節,間行小惠,以下施于貧乏,何至激而為盜?其剝民以緻盜者,士大夫之貪暴為之也。

    夫惡知監司守令之毒民有所自哉?纨袴之子,刑餘之人,知谀而已,知賄而已;非谀弗官也,非賄弗谀也,非剝民之膚弗賄也,則毒流四海,填委溝壑,而困窮之民無所控告。

    猶栩栩然曰:吾未嘗有損于民,士大夫吮之以為利,而嫁禍于我以為名。

    相激相诋,挾上以誅逐清流,而天下箝口結舌,視其敗而無敢言。

    漢、唐、宋之浸敗而浸亡,皆此繇也。

    其能禁此矣,則雖有奪攘之禍,而民不被其災。

    故司馬篡曹,潛移于上而天下不知。

    勿曰防之于此,失之于彼,魏之立法無裨于敗亡也。

     〖二〗 魏從陳群之議,置州郡中正,以九品進退人才,行之百年,至隋而始易,其于選舉之道,所失亦多矣。

    人之得以其姓名與于中正之品藻者鮮也,非名譽弗聞也,非華族弗與延譽也。

    故晉宋以後,雖有英才勤勞于國,而非華族之有名譽者,謂之寒人,不得與于薦紳之選。

    其于公天爵于天下,而獎斯人以同善之道,殊相背戾,而帝王公天下之心泯矣。

      然且行之六代而未嘗不收人才之用,則抑有道焉。

    人之皆可為善者,性也;其有必不可使為善者,習也。

    習之于人大矣,耳限于所聞,則奪其天聰;目限于所見,則奪其天明;父兄熏之于能言能動之始,鄉黨姻亞導之于知好知惡之年,一移其耳目心思,而泰山不見,雷霆不聞;非不欲見與聞也,投以所未見未聞,則驚為不可至,而忽為不足容心也。

    故曰:“習與性成。

    ”成性而嚴師益友不能勸勉,醲賞重罰不能匡正矣。

     是以古之為法,士之子恒為士,農之子恒為農,非絕農人之子于天性之外也,雖欲引之于善,而曀霾久蔽,不信上之有日,且必以白晝秉燭為取明之具,聖人亦無如此習焉何也。

    故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不可使知矣,欲滌除而拂拭之,違人之習,殆于拂人之性,而惡能哉?則靳取之華胄之子、清流之士、以品隲\而進退之,亦未甚為過也。

    父母者,乾坤也,即以命人之性者也;師友交遊者,臭味也,即以發人之情者也;見聞行習者,造化也,即以移人之氣體者也。

    知此,則于是以求材焉,有所溢,有所漏,然而鮮矣。

     唐之舉進士也,不以一日之詩賦,而以名望之吹噓,雖改九品中正之制,猶其遺意焉。

    宋以後,糊名易書,以求之于聲寂影絕之内,而此意殆絕。

    然而學校之造士也夙,而倡優隸卒之子弟必禁锢之,則固天之所限,而人莫能或亂者。

    伊尹之耕,傅說之築,膠鬲之賈,托以隐耳。

    豈草野倨侮、市井錐刀之中,德色父而诟谇母者,有令人哉? 〖三〗 以先主紹漢而系之正統者,為漢惜也;存高帝誅暴秦、光武讨逆莽之功德,君臨已久,而不忍其亡也。

    若先主,則惡足以當此哉?  光武之始起也,即正讨莽之義,而誓死以挫王邑、王尋百萬之衆于昆陽,及更始之必不可為君而後自立,正大而無慚于祖考也。

    而先主異是。

    其始起也,依公孫瓒、依陶謙,以與人争戰,既不與于誅卓之謀;抑未嘗念袁紹、曹操之且篡,而思撲之以存劉氏;董承受衣帶之诏,奉之起兵,乃分荊得益而忘之矣。

    曹操王魏,己亦王漢中矣;曹丕稱帝,己亦帝矣;獻帝未死而發其喪,蓋亦利曹丕之弑而己可為名矣;費詩陳大義以谏而左遷矣;是豈誓不與賊俱生而力為高帝争血食者哉? 承統以後,為人子孫,則亡吾國者,吾不共戴天之雠也。

    以苻登之孤弱,猶足以一逞,而先主無一矢之加于曹氏。

    即位三月,急舉伐吳之師,孫權一骠騎将軍荊州牧耳,未敢代漢以王,而急修關羽之怨,淫兵以逞,豈祖宗百世之雠,不敵一将之私忿乎?先主之志見矣,乘時以自王而已矣。

     故為漢而存先主者,史氏之厚也。

    若先主,則固不可以當此也。

    羿篡四十載而夏複興,莽篡十五年而漢複續,先主而能枕戈寝塊以與曹丕争生死,統雖中絕,其又何傷?屍大号于一隅,既殂而後諸葛有祁山之舉,非先主之能急此也。

    司馬溫公曰:“不能紀其世數。

    ”非也。

    世數雖足以紀,先主其能為漢帝之子孫乎? 〖四〗 談君臣之交者,競曰先主之于諸葛。

    伐吳之舉,諸葛公曰:“孝直若在,必能制主上東行。

    ”公之志能盡行于先主乎?悲哉!公之大節苦心,不見諒于當時,而徒以志決身殲遺恨終古,宗澤詠杜甫之詩而悲惋以死,有以也夫! 公之心,必欲存漢者也,必欲滅曹者也。

    不交吳,則内掣于吳而北伐不振。

    此心也,獨子敬知之耳。

    孫權尚可相諒,而先主之志異也。

    夫先主亦始欲自疆終欲自王,雄心不戢,與關羽相得耳。

    故其信公也,不如信羽,而且不如孫權之信子瑜也。

    疑公交吳之深,而并疑其與子瑜之合;使公果與子瑜合而有裨于漢之社稷,固可勿疑也,而況其用吳之深心,勿容妄揣也哉!先主不死,吳禍不息,祁山之軍不得而出也。

    迨猇亭敗矣,先主殂矣,國之精銳盡于夷陵,老将如趙雲與公志合者亡矣;公收疲敝之餘民,承愚暗之沖主,以向北方,而事無可為矣。

    公故曰:“鞠躬盡瘁,死而後已。

    ”唯忘身以遂志,而成敗固不能自必也。

     向令先主以笃信羽者信公,聽趙雲之言,辍東征之駕,乘曹丕初篡、人心未固之時,連吳好以問中原,力尚全,氣尚銳,雖漢運已衰,何至使英雄之血不灑于許、雒,而徒流于猇亭乎?公曰:“漢、賊不兩立。

    ”悲哉其言之也!若先主,則固非有宗社存亡之戚也,強之哭者不涕,公其如先主何哉? 張良遇高帝而志伸,宗澤遇高宗而志沮;公也,子房也,汝霖也,懷深情而不易以告人,一也,而成敗異。

    公懷心而不能言,誠千秋之遺憾與! 〖五〗  楊颙之谏諸葛公曰:“為治有體,上下不可相侵。

    ”大哉言矣!公謝之,其沒也哀之,而不能從,亦必有故矣。

    公之言曰:“甯靜可以緻遠。

    ”則非好為煩苛以競長而自敝者也。

     先主之初微矣,雖有英雄之姿,而無袁、曹之權藉,屢挫屢奔,而客處于荊州,望不隆而士之歸之也寡。

    及其分荊據益,曹氏之勢已盛,曹操又能用人而盡其才,人争歸之,蜀所得收羅以為己用者,江、湘、巴、蜀之士耳。

    楚之士輕,蜀之士躁,雖若費褘、蔣琬之譽動當時,而能如鐘繇、杜畿、崔琰、陳羣、高柔、賈逵、陳矯者,亡有也。

    軍不治而唯公治之,民不理而唯公理之,政不平而唯公平之,财不足而唯公足之;任李嚴而嚴亂其紀,任馬谡而谡敗其功;公不得已,而察察于纖微,以為訏谟大猷之累,豈得已乎? 夫大有為于天下者,必下有人而上有君。

    而公之托身先主也,非信先主之可為少康、光武也,恥與荀彧、郭嘉見役于曹氏,以先主方授衣帶之诏,義所可從而依之也。

    上非再造之君,下無分猷之士,孤行其志焉耳。

    向令龐統、法正不即于溘亡,徐庶、崔州平未成乖散,先主推心置腹,使關羽之傲、李嚴之險,無得間焉,領袖群才,各效其用,公亦何用此營營為也?公之泣楊颙也,蓋自悼也。

     〖六〗  漢、魏、吳之各自帝也,在三年之中,蓋天下之稱兵者已盡,而三國相争之氣已衰也。

    曹操知其子之不能混一天下,丕亦自知一篡漢而父子之鋒铓盡矣。

    先主固念曹氏之不可搖,而退息乎巖險。

    孫權觀望曹、劉之勝敗,既知其情之各自帝,而息相吞之心,交不足懼,則亦何弗擁江東以自帝邪?權所難者,先主之扼其肘腋耳。

    先主殂于永安,權乃拒魏而自尊,樂得鄧芝通好以安處于江東。

    繇此觀之,此三君者,皆非有好戰樂殺之情,而所求未得,所處未安,弗獲已而相為扞格也。

     曹氏之戰亟矣,處中原而挾其主,其敵多,其安危之勢迫,故孫氏之降,知其非誠而受之。

    敵且盡,勢且安,甘苦自知,而殺戮為慘。

    亦深念之矣。

    孫氏則赤壁之外無大戰也。

    先主則收蜀争荊而姑且息也。

    是以三君者,猶可傳之後裔,而不與公孫、袁、呂同殄其血胤。

    上天之大命集于有德,雖無其德,而抑無樂殺之心,則亦予之以安全。

    天地之心,以仁為複,豈不信哉? 丕之逆也,權之狡也,先主之愎也,皆保固爾後而不降天罰,以其知止而能息民也。

    逆與狡,違道甚矣,而惟愎尤甚。

    先主甫即位而興伐吳之師,毒民以逞,傷天地之心,故以漢之宗支而不敵篡逆之二國。

    先主殂,武侯秉政,務農殖谷,釋吳怨以息民,然後天下粗安。

    蜀漢之祚,武侯延之也,非先主之所克勝也。

     〖七〗 蜀漢之義正,魏之勢強,吳介其間,皆不敵也,而角立不相下,吳有人焉,足與諸葛颉颃,魏得上雖多,無有及之者也。

    立國之始,宰相為安危之大司,而吳之舍張昭而用顧雍,雍者,允為天子之大臣者也,屈于時而相偏安之國爾。

     曹氏始用崔琰、毛玠,以操切治臣民,而法粗立。

    王道息,申、韓進,人心不固,而國祚不長,有自來也。

    諸葛之相先主也,淡泊甯靜,尚矣。

    而與先主皆染申、韓之習,則且與曹氏德齊而莫能相尚。

    代以下之材,求有如顧雍者鮮矣。

    寡言慎動,用人惟其能而無适莫;恤民之利病,密言于上而不衒其恩威;黜小利小功,罷邊将便宜之策,以圖其遠大。

    有曹參之簡靖而不弛其度,有宋璟之靜正而不燿其廉。

    求其德之相若者,曠世而下,唯李沆為近之,而雍以處兵争之世,事雄猜之主,雍為愈矣。

    故曰:允為天子之大臣也。

     雍既秉國,陸遜益濟之以寬仁,自漢末以來,數十年無屠掠之慘,抑無苛繁之政,生養休息,唯江東也獨。

    惜乎吳無漢之正、魏之疆,而終于一隅耳。

    不然,以平定天下而有餘矣。

     〖八〗  魏之亡,自曹丕遺诏命司馬懿輔政始。

    懿之初起為文學掾,豈夙有奪魏之心哉?魏無人,延懿而授之耳。

    懿之視操,弗能若也。

    操之威力,割二袁、俘呂布、下劉表、北埽烏桓,而懿無其功;操迎天子于危亂之中,複立漢之社稷,而懿無其名;魏有人,懿不能奪也。

      魏之無人,曹丕自失之也。

    而非但丕之失也,丕之诏曹真、陳群與懿同輔政者,甚無謂也。

    子叡已長,群下想望其風采,大臣各守其職司,而何用輔政者為?其命群與懿也,以防曹真而相禁制也。

    然則雖非曹爽之狂愚,真亦不能為魏藩衛久矣。

    以群、懿防真,合真與懿、群而防者,曹植兄弟也。

    故魏之亡,亡于孟德偏愛植而植思奪适之日。

    兄弟相猜,拱手以授之他人,非一旦一夕之故矣。

     漢高意移于趙王,唐高情貳于建成,宋祖受母命而亂與子之法,開國之初所恒有也。

    而曹氏獨以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