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章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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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陳湯幸郅支之捷,傅介子徼樓蘭之功,漢廷議者欲绌而勿錄,可矣;介子、湯無所受命,私行以徼幸,既已遂其所圖,而又獎之,則妄徼生事之風長,而邊釁日開。

    若第五倫之欲棄耿恭也,則無謂矣。

     恭之屯車師也,窦憲奏遣之,明帝命之。

    金蒲城者,漢所授恭使守者也;車師叛,匈奴驕,圍之經年,誘以重利,脅以必死,而恭不降。

    車師之屯,其當與否,非事後所可歸咎于恭也;恭所守者,先帝之命,所持者漢廷之節,死而不易其心,斯不亦忠臣之操乎!車師可勿屯,而恭必不可棄,明矣。

    倫獨非人臣子與?而視忠于君者,如芒刺之欲去體,何也?鮑昱之議是已,然猶未及于先帝之命也。

    山陵無宿草,忿疾而委其銜命之臣于原野,怨怼君父以寄其惡怒于孤臣,倫之心,路人知之矣。

    倫之操行矯異,無孝友和順之天良,自其薄待從兄以立名而已然,是讵足為天子之大臣乎?  〖二〗 “三年無改于父之道”,道者,剛柔質文之謂也。

    剛柔質文,皆道之用也,相資以相成,而相勝以相節。

    則極重而必改,相制而抑以相生,消息之用存乎其閉;非即有安危存亡之大,則俟之三年而非需滞,于是而孝子之心遂,國事亦不以相激而又堕于偏。

    明帝之明察,誠有過者;而天下初定,民不知法,則其嚴也,乃使後人可得而寬者也。

    章帝初立,鮑昱、陳寵急挢先君之過,第五倫起而持之,視明帝若胡亥之慘,而己為漢高,章帝聽而速改焉,将不得複為人子矣。

     人君當嗣位之初,其聽言也,尤不容不慎也。

    臣下各懷其志于先君之世,而或不得逞,先君沒,積憤懑以求伸,遂若魚之脫于鉤,而唯其洋洋以自得。

    斯情也,名為謀國,而實挾怨怼君父之心,幸其死以鳴豫者也。

    為人子者,奈何其殉之!且君而尚寬弛與,則人臣未有不悅矣;君而尚嚴察與;則人臣未有不怨矣。

    故察吏治、精考覈、修刑典,皆臣下之所大不利焉者;幸先君之沒,屬望于新君,解散法紀以遂其優遊,啧有煩言,無所顧忌;立心若此,而殉之以幹臣民之譽,過聽之病,成乎忘親,而可不慎哉!  明帝之過于明察也,非法外而加虔劉,如胡亥之為也,盡法而無欽恤之心耳。

    其法是,其情則過;其情過,其法固是也。

    即令大獄之興,罹于囚隸者,有迫待矜釋者焉;章帝自得以意為節宣,姑即事而貸之,漸使向寬,以待他日;則先帝之失不章,嗣君之孝不損,而臣民之禁忌樂育,亦從容調燮以适于中,無或驟釋其銜勒,以趨于痿痺,俾奸宄探朝廷之意旨,以罔戒于吞舟。

    今陳寵之言曰:“蕩滌煩苛之法。

    ”帝之诏曰:“進柔良,理冤獄。

    ”皆唯亟反明帝以表畢。

    君若臣相勸于縱弛,一激一反,國事幾何而不亂哉! 故剛柔文質,道原并建,而大中即寓其閉。

    因其剛而柔存焉,因其文而質立焉,有道者之所尚也。

    懷忿怼而遞更張之,如攻仇雠,如救暴亂,大快于一時,求逞而不忌,其弊也,又相反而流以為天下蠹。

    為此說者佞人也,明主之所放流者也。

    此道不明,唐、宋以降,為君子者,矯先君之枉以為忠孝,他日人更矯之,一激一随,法紀亂,朋黨興,國因以敝。

    然後知三年無改之論,聖人以示子道也,而君道亦莫過焉矣。

     〖三〗 稱母後之賢,至明德馬後而古今無畢詞,讀其诏,若将使人涕下者,後蓋好名而巧于言者也。

    建初二年大旱,言者以為不封外戚之故,奸人邪說,言之而罔所媿忌,亦至此哉! 夫人不從上之言,而窺上之心以為從,久矣;言者之無媿忌,有緻之者也。

    章帝屢欲封諸舅,後屢卻之,受封已定,複有萬年長恨之語,人皆以謂封諸馬者章帝強為之,非後意也。

    乃後沒未幾,奏馬防兄弟奢侈踰僭,悉免就國,且有死于考掠者,同此有司,而與大旱請封之奏邈不相蒙也。

    奸人反覆以窺上意,則昔之請封,為後之所欲;後之劾治,為章帝之所積憤而欲逞,明矣。

    是以知帝之強封諸舅,陽違後旨,而實不獲已以徇母之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