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成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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宂,賦之重,一能汰其所餘以合于三代,而後議郊廟之毀,未晚也。

     且三代之靳祀于七世,豈徒然乎?抑創法者,自開國之君守約以待子孫之易盡其情而無僞,非祖宗立之而後王毀之也。

    自漢以降,百為不師古,禮樂之精意泯焉;而獨于祧廟緻嚴于祖宗之廢興,何其徇末而斵其本也?況古之祧也,于大禘而合食,則雖廢而不忘。

    後世無禘而徒祧,幾于忘其所自出。

    然則廢五畤以伸上帝之孤尊,古之可法者也。

    制以七世而毀廟,古之未可遽法者也。

    君子之言禮,非但以其文也。

     〖四〗 進言者極其辭,而必有所避就,非但以遠嫌而杜小人之口實也,道存焉矣。

    嫌已遠而小人無閑以指摘,則君之聽不熒,而言乃為功于宗社。

    劉向憂王氏之勢盛而移漢,見之遠,慮之切,向死而漢亡,所系亦大矣哉!而于進言有未得者,故成帝雖感,而終不能庸,小人之黨,且有挾以上搖主聽而下惑人心。

     其言曰:“王氏、劉氏且不并立,宜援近宗室。

    ”斯豈向所宜言者乎?以事言之,劉氏之賢,無有踰于向者,樞筦之任,不歸王氏必歸向矣,未有斥人之奸而自任者也。

    且劉氏、王氏豈颉颃而并論以争衰王者。

    颉颃而并論,婦人勃谿之說也;且假之以頡颃之名而王氏張。

    彼将曰:天下非彼則我也。

    況乎呂氏之禍,與吳、楚、淮南、燕、廣陵互相盈虛,則外戚反脣而相譏,豈患無辭哉?以道言之,選賢任能以匡扶社稷者,天下之公也。

    堯之舉禹、臯,禹之任稷、契,湯之托伊尹,高宗之立傅說,文王之任闳、散,皆非懿親也。

    周道親親,而周、召以庸,管、蔡以誅;師尚父,邑姜之父,且以佐燮伐而位太師。

    王氏誠不可任,博求之天下,豈繄無賢;而必曰援近宗室,舉大義而私之一家,又豈五帝三王之道哉? 向于是而失言矣。

    以為獨任,則不可有自請之情:以為博選宗室之賢,則歆之黨逆,向且不能保之于子,而況他乎?成帝悟而不終,羣姦聞而不憚,未必非向之言有以召之也。

    故進言者,匪道是循,徒以緻寇,而可不慎哉! 〖五〗 漢諸王之以禽獸行廢者不一,漢廷無有能據道以處此者,而谷永能言之。

    其曰:“帝王不窺人私,而春秋為尊者諱。

    ”此義行,迄乎東漢,穢德不章。

    永之言,其利溥矣。

    夫人之有恥,自恥者也;恥心蕩而刑殺不能止,故知刑殺者,非可以善風俗、已禍亂者也。

    漢之于此,既無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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