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成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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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讀杜欽進谏之章,與其奏記王鳳之書,及論王章之事,竟以王氏之篡,歸禍始于欽之黨奸,非平情之論也。

    成帝之無道也,足以亡國。

    王鳳初起,猶修飾而有類于社稷之臣;其視張放、淳于長、史育之導欲以宣淫者,不若也。

    五侯之專,莽之篡,豈欽之所能前知哉?士志于有為,而際昏庸之主,思有所造于國家,不得自達于上,不獲已而見大臣之可與言者,因之以效“納約自牖”,而“遇主于巷”,所謂救失火而不暇問主人者也。

    故以陳蕃之剛正,而依窦武以行其志,能早知自别以遠嫌者鮮矣。

    至于鳳已成乎專偪,心知其誤,而卒不能自拔,欽固有無可如何者,而其情亦可愍矣。

     故君子之愛身也,甚于愛天下;忘身以憂天下,則禍未發于天下而先伏于吾之所憂也。

    外戚也,宦寺也,女主也,夷狄也,一失其身,雖有扶危定傾之雅志,不得自救其陷溺;未有身自溺而能拯人之溺者也。

    孔子行乎季孫而魯幾治,非孔子固弗敢也。

    聖人之大用,中材所不敢效也。

    雖然,聖人豈有不測之術哉?齊人服,郈、費堕,季斯一受女樂,而即決于行,無所凝滞,而必不與之推移。

    則一旦釋然忘前此之功業,而逌然以去,無他,純乎道而無私焉耳。

    聖人不可學而可學者,此也。

    鳳之專,王氏之盛,成帝之終不足與有為,威福下移,形勢已成,欽胡為其荏苒而不去也?能去則去,雖因季斯而不損其聖。

    事已不可,而尚惜其位,則欽雖持義之正,而不免于黨奸。

    雖然,若欽者,固未易言去也;谏鳳不聽而去之,且無名而為其所忌,故非聖人不能去,不能去而可不早慎擇所從哉?君子度德以自處。

    女主也,外戚也,宦寺也,夷狄也,即可與有為,而必遠之夙,人道之大戒也。

    賈捐之、楊興、崔浩、婁師德、張說、許衡,一失其身,而後世之譏評,無為之原情以貸者,皆欽之類也。

    可勿戒乎! 〖二〗 亡西漢者,元後之罪通于天矣。

    論者徒見其吝玺不予、流涕漢廟、用漢伏臘而憐之,婦人小不忍之仁,惡足以蓋其亡漢之大憝哉!今有殺人者,流涕袒免而撫其屍曰:吾弗忍也,而孰聽之? 漢懲呂氏之禍,不舉國柄而授之外威久矣。

    霍氏之持權,武帝拔霍光于下僚,與降胡廄吏等,非緣後族也;其既也,則以廢闇立明安社稷之功也。

    宣帝之于史氏,元帝之于許氏,以恩澤侯而已矣。

    成帝年已二十,元帝未有屬王氏之遺命焉;王鳳起自衛尉,一旦而持天下之柄,孰為之邪?五侯并日而封,楊興、驷勝争之而不得;苟參以異父弟強成帝以封侯,帝不聽,而猶寵以侍中;劉向谏而不聽,王章争而見殺,垂涕不食,以激成帝之誅章;劉向抗疏不已,成帝歡息悲傷,卒受制而不能決。

    鳳死而音代,音死而商代,商死而根代,根死而莽代,一以世及之法取漢之天下,而使相嗣以興,非後之内主于宮中,亦豈能蔓引綿延之如此哉? 且夫王氏之橫,未嘗不可撲也。

    成帝察其奢僭不軌,而音、商、立、根藉槀負斧鑕以待罪;王立結淳于長之奸露,成帝下有司按治,而立殺其子以滅口;計其為人,非能險鸷于呂之産、祿,武之三思、懿宗也。

    乃呂氏私其族而終以國事付平、勃,武氏私其姪而終以國事付狄、婁,元後則籠劉氏之宗社于其鞶帨,而以授之私親。

    逮乎哀帝之立,姑退莽以脅哀帝,而蠱在廷之心,縱董賢之不逞,乘其敗以進莽,使恣行其鸩主之毒,晏然處之而不一诘。

    攝則使之攝矣,假則使之假矣,豈徒莽之奸足以恣行無忌哉?老妖不死,日蝕月齕,以殄漢而必亡之,久矣。

    故曰:罪通于天也。

     婦人之道柔道也,反其德而為剛,雖惡易折。

    大畜之五曰:“豮豕之牙,吉。

    ”牙可豮也,而呂、武以之,周勃、狄仁傑豮之而吉矣。

    姤之初曰:“羸豕孚蹢躅。

    ”羸雲者,不壯而柔者也,以柔而結人心者也,而蹢躅之兇不可禁,元後以之,雖劉向痛哭以陳言,成帝悲傷而懼禍,而無如後之涕泣者何也!莽已篡,漢已滅,姑以一泣逃天下後世之誅,而誰信之?不然,莽之惎毒,無有于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