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景帝

關燈
定哉?後愈私之,帝愈惎之,梁其不為叔段、公子偃者,幸也。

     故兄弟之際,非父母所得而與。

    親者自親,愛者自愛,信者自信,猜者自猜。

    全中人于不相激,而使賢者得自伸其恩義,則以養子孫于和平坦易之中,而無隐情以相傾。

    太後婦人,不足以知此,為君子者,尚其鑒諸! 〖四〗 國無人而不可與立,彜倫斁也。

    韓安國泣請于梁王,而羊勝、公孫詭伏誅;田叔悉燒獄辭,而梁王之罪解。

    以誠信行于家國骨肉之間,彜倫危而得安;漢之人才,所以卓越乎後世也。

    鄒陽見王信而雠其說,策士之小慧耳。

    假天性合離之權于閨房,陽之智與勝、詭等;自詫其巧,而不知适成乎亂。

    安國也,叔也,守貞以全仁孝之大者也,非佞人之得有功也。

     〖五〗 法嚴而任寬仁之吏,則民重犯法,而多所矜全。

    法寬而任鸷擊之吏,則民輕犯法,而無辜者卒罹血不可活。

    景帝诏有司谳不能決,移谳廷尉,谳而後谳不當,谳者不為失,立法寬矣。

    乃郅都、甯成相繼為中尉,則假法于殘忍之小人,姑寬為之法,以使愚民輕于蹈阱,而幸其能出而終不免也。

    且也谳不當而不為罪,無論失入之憯也,即數失出而弗譴,亦以導赇吏之鬻獄,而淫威之逞,冤民且無如之何也。

    于是而高帝寬大之意斬,武帝嚴酷之風起矣。

    嚴之于法而無可移,則民知懷刑;寬之以其人而不相尚以殺,則民無濫死。

    故先王樂進長者以司刑獄,而使守畫一之法,雷電章于上,雨露潤于下,斯以合天理而容保天下與!  〖六〗 算資十而得官,景帝減而為四,争之于铢兩之間,亦惡足以善風俗乎!應劭曰:“古者疾吏之貪,衣食足,知榮辱,赀盈十萬,乃得為吏。

    ”劭所雲古者何古也,殆秦人之法也。

    舉富人子而官之,以謂其家足而可無貪,畏刑罰而自保,然則畏人之酗飲,而延醉者以當筵乎?富而可為吏,吏而益富,富而可贻其吏于子孫。

    毀廉恥,奔貨賄,薄親戚,獵貧弱,幸而有赀,遂居人上,民之不相率以攘奪者無幾也。

    自非嬴氏為君、商鞅為政,未有念及此以為得計者也。

      嗚呼!亦有自來矣。

    世之亂也,一策行而取卿相,一戰勝而有封邑。

    故草野貧寒之子,忘軀命,遊于刀鋸鼎镬之下,以弋獲官邑。

    于是而如餒者之得食焉,快貪饕而
0.043586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