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景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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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甚哉名義之重也,生乎人之心,而為鍼铓劍刃以刺人于隐者也。

    故名以生實,而義不在外。

    苟違乎此,疑在肘腋而先戰乎心。

    夫欲有所為,而無可信之人,必危;有可信之人,而固不敢信,必敗。

    吳太子之谏王濞曰:“王以反為名,此兵難以借人,人亦且反王。

    ”以此疑田祿伯,不遣循江、淮入武關,而坐困于下邑。

    其不信祿伯而因以敗也,則太子任其失。

    藉令假祿伯以兵,而祿伯且反也,亦未可知。

    是兩窮之術,而姑保其可疑。

    太子固曰“王以反為名,兵難以借人”。

    名不正,義不直,浮鼓其忿欲以逞,其中之铓刃,常不去于肺肝。

    是以無名無義而欲有為于天下,即以之攻無道而不克,況以之犯順哉?故自疑者必疑人,信人者必自信也。

    自不可信,人不可保,疑之而隳功,信之而禍亦起。

    苻堅以不疑而亡于慕容垂,安慶緒以不疑而亡于史思明。

    吳太子之言,固天理顯露之一幾,以震小人而褫之,惡能強哉!惡能強哉! 〖二〗 文帝且崩,戒景帝曰:“即有緩急,周亞夫可任将兵。

    ”則文帝未嘗須臾忘制吳也。

    故幾杖之賜,欲以銷其雄心而待其自敝,非玩也。

    中有所恃,則可靜以待動,而不為禍先,無已,則固有以勝之矣。

    柔而不陷于弱,本立焉耳。

    黾錯者,焉知此!迫而無以應,則請上自将而身居守,有亞夫之可恃而不知任也,身之不保,宜矣哉!故柔而玩、競而不知自強之術,兩者異出而同歸于敗。

     〖三〗 周亞夫請以梁委吳,絕其食道,景帝許之。

    梁求救而亞夫不聽,上诏亞夫救梁,而亞夫不奉诏。

    于是而亞夫之情可見,景帝之情亦可見矣。

    委梁于吳以敝吳,而即以敝梁。

    梁之存亡,于漢無大損益;而今日之梁為他日之吳、楚,則敝梁于吳而恃以永安。

    亞夫以是獲景帝之心,不奉诏而不疑。

    景帝之使救也,亦聊以謝梁而緩太後之責也,故可弗奉诏而不疑也。

     嗚呼!景帝之心忍矣,而要所以緻之者,太後之私成之也。

    帝初立,年三十有二,太子榮已長,而太後欲傳位于梁王。

    景帝曰:“千秋萬歲後傳于王。

    ”探太後之旨而姑為之言也。

    窦嬰正辭而太後怒,則景帝之惎梁久矣。

    亞夫委之敝而弗救,與帝有密約矣。

    不然,兄弟垂危,诏人往援,不應而不罪,景帝能審固持重如此其定哉?後愈私之,帝愈惎之,梁其不為叔段、公子偃者,幸也。

     故兄弟之際,非父母所得而與。

    親者自親,愛者自愛,信者自信,猜者自猜。

    全中人于不相激,而使賢者得自伸其恩義,則以養子孫于和平坦易之中,而無隐情以相傾。

    太後婦人,不足以知此,為君子者,尚其鑒諸! 〖四〗 國無人而不可與立,彜倫斁也。

    韓安國泣請于梁王,而羊勝、公孫詭伏誅;田叔悉燒獄辭,而梁王之罪解。

    以誠信行于家國骨肉之間,彜倫危而得安;漢之人才,所以卓越乎後世也。

    鄒陽見王信而雠其說,策士之小慧耳。

    假天性合離之權于閨房,陽之智與勝、詭等;自詫其巧,而不知适成乎亂。

    安國也,叔也,守貞以全仁孝之大者也,非佞人之得有功也。

     〖五〗 法嚴而任寬仁之吏,則民重犯法,而多所矜全。

    法寬而任鸷擊之吏,則民輕犯法,而無辜者卒罹血不可活。

    景帝诏有司谳不能決,移谳廷尉,谳而後谳不當,谳者不為失,立法寬矣。

    乃郅都、甯成相繼為中尉,則假法于殘忍之小人,姑寬為之法,以使愚民輕于蹈阱,而幸其能出而終不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