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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騷擾,不當置司北京。

    且言,所欲起北京屯戍兵給用器甲為非是,緣置招撫司,河北盜賊白晝殺人,不若罷之,專以其事委帥臣。

    蓋張悫久為河北都運,與益謙善,悫以餘嘗沮其執政,故附潛善、伯彥,相與謀,使益謙為此奏,以沮張所而惑上意也。

    餘奏上曰:“張所畫一乞置司北京,候措置就緒日渡河,今所尚留京師,以招集将佐,故未行。

    不知益謙何以知其騷擾而言不當置司。

    至于守兵器甲不可辍那,當令招撫司具合用數申陳,自朝廷給降,可也。

    朝廷以金人攻圍河北,民無所歸,聚為盜賊,故置司招撫,因其力而用之,以解河北之急,豈緣置司乃有盜賊。

    今京東、京西,群盜嘯聚,攻掠州縣,豈亦招撫司所緻耶?方時艱危,朝廷欲有所經略,益謙小臣,乃敢非理,公然沮抑,此必有使之者。

    不懲之,無以戒妄議而沮奸臣。

    ”上乃令降旨,招撫司依畫一置司北京,就緒日,疾速渡河,不得抽摘守兵。

    具合用器甲,申朝廷應副。

    如招撫到河北兵民,嚴行钤束,無令作過。

    張益謙令分析以聞。

    尚書省既劄下矣,樞密院複以益謙申狀将上取旨,凡千餘言,痛诋招撫司,令北京行下州縣出榜。

    後數日,乃關過尚書省,餘始見之。

    乃以樞密院畫旨,并尚書省元降指揮同将上進呈,與伯彥、悫争于上前。

    餘奏曰:“張益謙所奏,皆細故,情涉觀望,尚書省已得旨行下,而樞密院又别取旨痛诋訾之,此何理也?不過欲與益謙相表裡,以細故而害大計,沮抑張所耳。

    朝廷以兵力不足,而河北之事急,故委張所以招撫,因兵民、盜賊之力以捍強敵而複故地。

    今措置甫就緒,行且成功而沮抑之如此。

    州縣、将士,知朝廷議論不同,安肯協力。

    棄事功于垂成,良可惜也。

    臣不知朝廷之于張所,欲其成邪?欲其敗邪?欲其成,則不當沮抑之如此。

    欲其敗,則不若罷去之。

    無使挾私害公,而不為國家慮也。

    沮抑一張所,有何所難,緻誤國家之大計,使河北兵民盡為金人之所得,河北州縣盡為金人之所有,中原且弗能保,将誰任其責。

    靖康間,惟朝廷議論不同,無以公滅私之意,遂及禍,故今豈可複蹈覆車之轍耶?”伯彥、悫無以對,第雲,初不知尚書省已降指揮。

    上乃令樞密院改正,作依前降指揮施行。

    既不得逞,即為傅亮之事。

    初,王燮、傅亮既受命為經制使、副,即具畫一申朝廷,以謂河東州縣多為金人所陷沒,至與陝西連接如河中府、解州亦為所據,與陝府相對,以河為界。

    今經制司所得兵,才及萬人,皆烏合之衆,其間多招安盜賊及潰散之兵,未經訓練拊循,難以取勝。

    乞于陝府置司訓練措置,召募陝西正兵、弓箭手之在民間不出者,及将家子弟,不旬月間,可得二萬人。

    陝西正兵及弓箭手皆精兵,以童貫總兵,賞罰不明,皆藏于民間不出,每應點集者,皆其家人也。

    故燮、亮欲厚資給以募之,皆一可以當百也。

    與正兵相為表裡,其勝可必。

    且一面結連河東山寨豪傑,度州縣可複,即複之。

    可以渡河,即乘機進讨,以收複河陽、河中、解州沿河一帶,據險以扼其沖,漸議深入,以複澤、潞、太原,願當方面之寄。

    有旨從之,撥川綱之在陝西者,使召募西兵。

    又命陝西、京西轉運司悉力應副。

    燮、亮行才十餘日,樞密院複取旨,令留守宗澤節制,即日過河。

    亮申朝廷,以與前議及元降指揮不同,今欲即令過河,無不可者,但河外皆金人界分,本司措置,全未就緒,既過河後,何地可為家計,何處可以得糧,烏合之衆使複為金人之所潰散,何自可以得兵。

    亮等不足惜,第恐有誤國事。

    餘将上進呈,奏曰:“河東今日之勢,不同河北所失不過數郡,其餘皆為朝廷守,王師渡河,猶有駐泊、得糧之處。

    河東州縣,大半陷沒,沿河一帶自解州、河中至河陽、懷、衛,皆為金人所據。

    今經制司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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