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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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未集,遽違前議,驅之渡河,遂為孤軍,倘為金人所覆,不知朝廷何所更得将佐士卒,當此一道而經略之。

    古者,将帥不從中禦,願且如前議,盡将帥之智慮,而責成。

    俟其淹曠時月而無功,則朝廷自有法以待之,何必驅之若是之遽。

    ”而潛善、伯彥皆謂,不使之亟渡河,且失機會。

    如亮等,但欲逗遛耳。

    餘曰:“兵事不可遙度。

    目下亦未見有機會可乘,但當委任将帥,使擇利而動耳。

    今不恤其措置未辦集而驅之使渡河,正所以為賊餌,不見其利也。

    且亮等受命而行,才十餘日,申明朝廷前後所降指揮不同,乃将帥之職,豈可便以為逗留。

    如趙充國堅執屯田之議,不聞宣帝以為罪也。

    臣以謂,不若隻依前降指揮為便。

    ”上以潛善、伯彥執議,聖意頗惑,依違不決者累日。

    餘留身,極論其理,且言潛善、伯彥始極力以沮張所,賴聖度鑒察,不得行其志,又極力以沮傅亮。

    蓋招撫河北、經制河東,皆臣所建明;而張所、傅亮,又臣所薦用。

    力沮二人,乃所以沮臣,使不安其職。

    臣每鑒靖康大臣不和之失,凡事未嘗不與潛善、伯彥商議而後行,不謂二人乃設心如此。

    如傅亮事理明白,願陛下虛心以觀之,則情狀自見。

    上曰:“俟批出,隻令依元降指揮,于陝府置司。

    ”至翌日,批出,乃雲傅亮兵少,不可渡河,可罷經制司赴行在。

    蓋潛善留身,密啟之也。

    餘留禦批将上,奏曰:“臣昨日論傅亮事,已蒙宣渝,俟批出依元降指揮。

    繼奉禦批,乃罷亮經制使,不知聖意所謂。

    ”上曰:“亮既以兵少,不可渡河,不如且已。

    ”佘奏曰:“臣論傅亮乞降指揮,非謂不使之渡河,緣亮昨乞于陝府置司,與金人對壘,募兵訓練,擇利過河,收複州縣,朝廷已從其請,今行未半月,遽改命使宗澤節制,即令過河。

    臣謂不可者有三,事從中禦,不盡将帥之慮,一也。

    軍旅未集,驅烏合之衆,渡河即成孤軍,必為金人之所潰,二也。

    軍潰之後,朝廷未有将佐、士卒可以當河東一道之寄,三也。

    故臣以改命為非是,當依前降指揮,以責成功。

    今乃緣臣争論之故,并與經制司罷之,此必潛善等以私害公,陰有以熒惑聖聽,欲以沮臣使去耳。

    臣荷陛下特達之知,起自罪谪,付以國柄,方艱難之秋,但知一意以為國家,苟可以持危扶颠者,知無不為,庶幾仰副委任之萬一。

    誠以傅亮經制河東,乃今日所當為之大者,潛善等乃欲以非理沮罷之,此而可沮,則其他孰可為者?今禦批猶未施行,願陛下緻察于此,倘容臣得待罪宰司,以圖報稱。

    不然,臣豈敢屍祿、貪冒寵榮以虛負天下之責哉?”上曰:“如傅亮人材,今豈難得?”餘奏曰:“臣嘗與亮款語,觀其謀略、智勇,真可以為大将。

    詢之士大夫,亦以為然。

    今以為經制副使,姑試之耳,假以時月,必有可觀。

    使亮如其所請,臨敵退撓而無成功,臣願受誤國之罪。

    今未嘗用而遂罷之,則不可。

    古之禦将帥者,恐不如此。

    昔高祖何嘗自知韓信,但以蕭何薦之,為大将,設壇場,擇日而拜之。

    何之所以知信者,亦以屢與之語而已。

    使高祖不能用何之言而将韓信,則何亦必不敢當相位。

    今人材難得,而将帥之材尤為難,偶得一二,而朝廷所以辍那人兵,應副錢糧、器甲者,種種辦具,非涉旬月不能遣,而啟行未幾,遂以寸紙罷之,待将帥之輕如此,孰不解體。

    此臣所以深為陛下惜也。

    且潛善所以必欲罷亮者,意不在亮,所以沮臣。

    陛下不察,則臣亦何敢安職,恐終無以助陛下緻中興之功。

    ”上無語,餘以禦批納上前,曰:“聖意必欲罷傅亮,乞以禦批付潛善施行,臣得乞骸骨歸田裡。

    臣非敢輕為去就,更望陛下留神孰思之,使亮不罷,則臣何敢決去。

    ”因再拜榻前,上猶慰谕,謂不須如此。

    餘既退,聞亮竟罷,乃入表劄求去。

    上遣禦藥宣押赴都堂治事,餘到堂,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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