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上谕 對呂留良及家屬最後應如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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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這道谕旨,是對呂留良及其家屬的判決,從中可以看出古代刑法中滅族這一條的殘酷。
同時,對呂留良的著作也下令焚毀。
但雍正仍懼怕呂留良思想影響仍在,所以在這篇谕旨中又用了一半篇幅去講道理。
最後,還下令讓全國各級學校的秀才、監生,人人對呂留良的定罪恰當與否表态,并要寫出書面具結。
表面上講可以各抒己見,提出異議,實際上是對不同意見的鎮壓。
【原文】 雍正八年十二月十九日,刑部等衙門會議:呂留良身列本朝子衿,妄附前代儀賓之裔,追思舊國,诋毀朝章,造作惡言,妄行記撰,猖狂悖亂,罪惡滔天。
甚至敢将聖祖仁皇帝誣蔑指斥,悖犯已極,臣等莫不切齒痛心,允宜按律定罪,顯加誅滅,以扶人紀,以絕亂源。
呂留良應屍枭示,财産入官。
伊子呂葆中,曾叨仕籍,世惡相濟,前此一念和尚謀叛案内連及,呂葆中逆迹彰著,亦應屍枭示。
呂毅中應斬立決,伊子孫并兄弟伯叔,兄弟之子及女,妻妾姊妹、子之妻妾,應行文該督查明,按律完結。
并行知各省、府、州、縣,将大逆呂留良所著文集、詩集、日記及他書已經刊刷及抄錄者,于文到日出示遍谕,勒限一年,盡行焚毀。
得旨:呂留良懷悖逆不臣之心,假托先儒糟粕餘論,欺世盜名。
以緻人心陷溺,為其迷惑已久,愚昧之徒,稱為夫子,幾謂其駕乎程朱之上,甚至奉祀書院以尊崇之。
今其謀逆穢行無不敗露,天下焉有喪滅倫常,猶得托名于理學之林,而著作尚有可取者乎?今内外臣工等合詞陳奏,朕思呂留良之罪,從前谕旨甚明,在天理國法萬無可寬。
然天下至廣,讀書之人至多,或者千萬人中,尚有其人謂呂留良之罪,不至于極典者。
朕慎重刑罰,誅奸鋤叛,必合乎人心之大公,以昭“與衆棄之”之義。
至其所著書籍,臣工等奏請焚毀,複思呂留良不過盜襲古人之緒餘,以肆其狂誕空浮之論。
有識見者,固不待言,即當日被其愚惑者,今亦自然窺其底裡,而嗤笑之也。
況其人品心術若此,其盲更何可取,今若焚
同時,對呂留良的著作也下令焚毀。
但雍正仍懼怕呂留良思想影響仍在,所以在這篇谕旨中又用了一半篇幅去講道理。
最後,還下令讓全國各級學校的秀才、監生,人人對呂留良的定罪恰當與否表态,并要寫出書面具結。
表面上講可以各抒己見,提出異議,實際上是對不同意見的鎮壓。
【原文】 雍正八年十二月十九日,刑部等衙門會議:呂留良身列本朝子衿,妄附前代儀賓之裔,追思舊國,诋毀朝章,造作惡言,妄行記撰,猖狂悖亂,罪惡滔天。
甚至敢将聖祖仁皇帝誣蔑指斥,悖犯已極,臣等莫不切齒痛心,允宜按律定罪,顯加誅滅,以扶人紀,以絕亂源。
呂留良應屍枭示,财産入官。
伊子呂葆中,曾叨仕籍,世惡相濟,前此一念和尚謀叛案内連及,呂葆中逆迹彰著,亦應屍枭示。
呂毅中應斬立決,伊子孫并兄弟伯叔,兄弟之子及女,妻妾姊妹、子之妻妾,應行文該督查明,按律完結。
并行知各省、府、州、縣,将大逆呂留良所著文集、詩集、日記及他書已經刊刷及抄錄者,于文到日出示遍谕,勒限一年,盡行焚毀。
得旨:呂留良懷悖逆不臣之心,假托先儒糟粕餘論,欺世盜名。
以緻人心陷溺,為其迷惑已久,愚昧之徒,稱為夫子,幾謂其駕乎程朱之上,甚至奉祀書院以尊崇之。
今其謀逆穢行無不敗露,天下焉有喪滅倫常,猶得托名于理學之林,而著作尚有可取者乎?今内外臣工等合詞陳奏,朕思呂留良之罪,從前谕旨甚明,在天理國法萬無可寬。
然天下至廣,讀書之人至多,或者千萬人中,尚有其人謂呂留良之罪,不至于極典者。
朕慎重刑罰,誅奸鋤叛,必合乎人心之大公,以昭“與衆棄之”之義。
至其所著書籍,臣工等奏請焚毀,複思呂留良不過盜襲古人之緒餘,以肆其狂誕空浮之論。
有識見者,固不待言,即當日被其愚惑者,今亦自然窺其底裡,而嗤笑之也。
況其人品心術若此,其盲更何可取,今若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