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總督嶽鐘琪奏折《大義覺迷錄》一書的确是覺世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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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留良,心中充滿了他的邪說。

    而後又聽信阿其那、塞思黑等逆黨捏造無中生有的流言,肆意加以毀謗,全部記錄下來簡直可以成為一本書。

    如果不是他們自己敗露出來,豈不以訛傳訛,胡亂散布,迷惑人心,流言不止。

    逆獸曾靜的罪惡,已經觸怒了上天。

    而臣當時用假話設誘,并是張熙受刑之後不久,他随即信而不疑,詳盡吐露實情這樣的事,實在是由于神人共憤,一刻也不容許奸謀逆惡存在于天地之間。

    這些事情并不是由于臣能想出來辦法,而是由預定的念頭不知不覺得到了預定的結果。

    的确是由于我皇上深仁厚德,感通于天。

    所以冥冥中有神明奪其魂魄,驅使其投遞書信,使他們的陰謀畢露。

    這就是叛逆曾靜今日所說的從前投書,是自己加速自己被天所誅滅,到現在痛自悔恨,實在有如鬼神在暗中指揮他,他也不知道為什麼要這樣做而便糊裡糊塗地去做了。

    我皇上像蒼天一樣好生,認為逆獸曾靜處在窮鄉僻壤,不知大義,先是錯誤地相信逆惡呂留良的邪說,接着又妄信道聽途說逆黨所散布的誣蔑诽謗之言,才使其陷入迷途而不知醒悟。

    于是引用很久遠的古訓“宥過無大”的合義,赦免其狂悖的罪行,給予其自新的機會。

    像這樣虛狂放肆,互相詐惑的執謬兇惡頑徒,的确是千古所沒有的癡憨;而皇上宏仁大度,特别寬容無知的人,更是千古以來所沒有見過的恩典。

    如今蠢頑如曾靜等醉生夢死之禽獸,還能有一線覺悟,感恩戴德,疾首痛心,自怨自艾,深知從前輕信邪說,謠言之誤。

    臣仔細閱看曾靜等人全部供詞,更加深信道盛德至,連豬魚都能被感化,所得到的感受很深,效果也很快;況且我朝列位皇帝聖明相承,積功累仁,天意與人心相合,占有中國一統天下,光明正大,遠遠超過了商湯、周文王。

    自從有人民以來,能取得天下的正統合法,沒有像我朝這樣盛大的了。

     【原文】 我皇上乘乾首出,仁覆寰區,複念四海蒼生,萬一尚有為邪說所惑,是以萬幾之餘,剖析聖賢之經義,以開萬古群蒙,疏解至三,精詳明切,特命刊刻,布告中外。

    俾茅檐屋,均知尊君親上之常經;僻壤遐陬,共識踐土食毛之大義。

    今現在之冥頑,既以趨義而歸仁。

    被惑自愚蒙,自必格心而向化。

    臣謹遍谕阖營,敬宣聖德,官兵人等,莫不叩首歡呼,忭舞稱慶。

    而臣之微悃愚忠,睹茲寶錄,亦得稍為表白,永矢赤忱,以仰報皇上高厚洪恩于萬一而已。

    臣感切于中,未由自己,敬抒愚悃,繕摺恭奏。

    再臣細閱逆惡張熙所供,臣言屈溫山一段情節,緣比時逆惡張熙曾言,聞得廣東有屈溫山者,詩文甚佳,亦未出仕,并雲惜未見其文集。

    其時臣正在誘之使言,随亦雲其著作大意,仿佛與呂留良及而師曾靜之意略同。

    其實屈溫山之為人如何?并伊之詩篇文集,不唯臣從前并未寓目,抑且并未聞人說及,其書之有無邪說(朱批:此一語非卿提起,朕實未留意,而廷臣亦未有言及者。

    )無由而知。

    是時臣之所以信口稱道者,蓋欲探逆惡之實情,使之深信不疑,直言無隐也,理合一并奏明,伏乞皇上睿鑒。

    為此謹奏。

    雍正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朱批:覽。

     【譯文】 我皇上為天下之尊,仁愛遍及寰宇,心中想着四海蒼生,怕萬一還有極少數百姓為邪說所迷惑的,所以在處理繁雜政務之餘,剖析聖人賢達們所說的道理,以開啟衆多愚昧的人,反複注釋講解,精确詳細深切,特别命令刊印成書,布告中外。

    使尋常百姓,都知道尊君親上的常規原則,偏遠角落的人都懂得對皇上恩澤感激的道理。

    如今這些冥頑之徒已經走向仁義。

    被迷惑是由于愚鈍蒙昧,必須自己端正心情才能接近教化。

    臣恭謹地向屬下全體官兵宣布,恭敬宣傳皇上的恩德。

    官兵人等,沒有不叩首歡呼,高興地跳起舞,表示歡慶。

    而臣這點微小的真誠和忠心,看到此寶錄也能得以略為表白,發誓永遠赤心忠誠,以仰報皇上高厚洪恩于萬一。

    臣感切胸中,不能自己,敬抒愚悃,繕折恭奏。

    另外,臣詳細觀看逆惡張熙所供,臣所說的屈溫山一段情節,是按過去逆惡張熙曾說:廣東有一個叫屈溫山(指屈大均,字翁山,此處是筆誤)的人,詩和文章都很好,并說可惜未見過他的文集,當時臣正在引誘張熙使他招供,于是就也随着說屈溫山的著作大意和呂留良、曾靜的思想基本一緻。

    其實,屈溫山的為人如何和他的詩篇文集,不但臣從前未見過,而且也沒有聽人說到,其書中有沒有邪說(朱批:此一語不是卿提起,朕确實沒有留意,而且朝廷中的大臣也沒人提到此事的。

    )不得而知。

    當時臣之所以信口稱贊,是因為要探問逆惡的實情,使他們深信不疑,把一切話都毫不隐瞞地供出來的原因。

    理當一并奏明,伏乞皇上睿鑒。

    為此謹奏。

    雍正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雍正朱筆批示: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