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上谕 沈在寬詩“陸沉不必由洪水”,其中大有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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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呂留良文字獄案所受誅連的人,除呂氏家族外,最重要的就是呂留良的徒弟嚴鴻逵,以及嚴鴻逵的徒弟沈在寬。

    雍正給嚴鴻逵定的罪狀,有專門谕旨,已見于《大義覺迷錄》卷四。

    而這篇公布沈在寬罪狀的谕旨,主要抓住沈在寬的一句詩“陸沉不必由洪水”來作文章。

    略有語文知識的人,都會知道“神州陸沉”這句成語是比喻國土淪陷的,而這句詩,明顯存在看反清意識,把清朝喻為洪水猛獸,自不待言。

    但雍正卻死扣字面,在黃、運兩河是否決口,發生洪水上大作文章,擺出康熙治河的種種功績,顯然與原詩含義驢唇不對馬嘴。

    大概雍正本人也知道這篇谕旨不能擊中沈在寬詩句的要害,所以沒有收入《大義覺迷錄》。

     【原文】 雍正七年六月十五日谕内閣:我朝建極綏猷,遐迩率育,海隅日出,莫不尊親。

    乃逆賊呂留良、嚴鴻逵兇悖嚴亂,無父無君,著書顯為謗讪。

    于本朝之大統,肆為诋斥之詞,于我聖祖仁皇帝之深仁厚澤,偉烈豐功,任意為誣蔑慢詛之語。

    其猖狂妄幻,肆無顧忌。

    人人痛心疾首,不共戴天。

    朕已降谕旨,将伊等極惡大罪之處,宣示中外諸臣,公議治罪。

    至于嚴鴻逵之徒沈在寬,生于本朝定鼎數十年之後,自其祖父,已在覆帱化育之中,非隻身被德教育可比,綱常倫理之大義,尤當知凜。

    乃堕惑逆黨之邪說,習染兇徒之餘風,亦懷不逞,附會诋譏,慕效梗化之民。

    稱本朝為清時,竟不知其身為何代之人,狂悖已極。

    此沈在寬與呂留良、嚴鴻逵黨同,惑逆之彰明較著者也。

    至其所著詩集,有雲:“更無地著避秦人。

    ” 又雲:“陸沉不必由洪水,誰為神州理舊疆。

    ”此以本朝之宅中立極,化理郅隆,目為神州陸沉,有同洪水之患,其謬戾尤為狂肆。

    且即以洪水言之,明代二百餘年,黃運二河,時時潰決,生民日有淪為波臣之懼。

    我聖祖仁皇帝時廑憂勤,詳示方略,躬親相度,至再于三,凡所以修築捍禦之策,疏浚導刷之宜,悉經睿慮精詳,盡美盡善,以緻川流循軌,黃河安瀾。

    數十年來,堤工鞏固,億姓永無昏墊之虞,共享平成之慶。

    迨朕紹膺丕緒,恪遵谟烈,加意修防。

    仰荷上天眷佑,七年以來,河流鹹歸故道,海口深通,清、淮迅暢,三省運道,遄行無阻。

    至于北直畿輔之地,南省浙江等處,凡有海塘河渠,以及應行經理水利之處,皆漸次興修,蓄洩為時,旱澇有備,府事修和,桑麻遍野,此時之神州,何處可指為陸沉,又何地可指為洪水乎?且沈在寬雲:“誰為神州理舊疆。

    ” 其意欲将神州付之何人經理也。

    沈在寬年未滿四十,而亦效其師之狂悖,肆诋本朝,乃于逆賊曾靜之徒張熙千裡論交,一見如故,賦詩贈答,意同水乳。

    此其處心積慮,以叛逆為事,其罪實無可逭。

    著交與刑部,将沈在寬訊取口供具奏。

     【譯文】 雍正七年六月十五日谕内閣:我朝建國創業,遠近百姓都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