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左侍郎杭奕祿等奏折 二、曾靜等供詞及押解犯人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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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提訊張熙,據供“赴陝投遞逆書,系曾靜主使,案内谯中翼,小的并不認識,至于劉之珩,陳立安等,雖有一面,并無往來,俱不知情。

    小的先于雍正五年,至浙江呂晚村家買書,會見呂無盡,因說起呂晚村有個門人嚴赓臣,遂複至湖州嚴赓臣家,又因嚴赓臣有門人沈在寬,在江南車鼎豐、車鼎贲家教書,遂寫書交與小的,于八月間到車家,住兩三日,臨行車家送銀一兩。

    至孫克用,系小的在車家時聽得說學問好,其實并未會面。

    在陝西時,亦無見過之供。

    總之,這事原是曾叫我前去,他平日師道最嚴,我怕他,不敢不去,其餘諸人,均不知上書緣由”等語。

    臣等複提車鼎豐、車鼎贲密詢,據供“原籍湖廣,久住江南,與曾靜、張熙毫無交往。

    雍正五年八月間,有浙江湖州嚴鴻逵,即嚴赓臣,字附張熙帶投犯生處,犯生等念系原籍同鄉,窮途告助,随留住兩三天,送銀一兩而去。

    實不知何故牽及。

    且犯生等世受國恩,侄子車敏來,現任山西安邑縣知縣,犯生車鼎豐,系戊子科副榜,犯生車鼎贲,系監生,何敢結交匪類”等語。

     複提問孫克用,據供“實名孫用克,并不曾與張熙會面”等語。

    據此,除案内緣坐各犯逐一查拿監禁楚省,俟本案各犯解京審明,知照發落外,其逆賊曾靜、張熙及照單拿獲之張勘、張新華、張照、劉之珩、陳立安、谯中翼,逆書有名之廖易、曹珏,案外查出之張孝先,江南解到之車鼎豐、車鼎贲、孫克用等,臣王國棟捐給路費,遴委乾州同知沈元曾,長沙協守備仇之苞,撫千總吳傑,督率押解,臣杭奕祿、臣海蘭帶領,于雍正七年三月初十日,自長沙府起程進京。

    所有曾靜親筆供單,及臣等帶押逆犯起程日期,理合奏呈,伏乞睿鑒。

    謹遣撫标把總劉起鳳恭捧赍奏。

    朱批:覽。

    不數日汝等即可至京也。

     【譯文】 又提問張熙,據他供說:“到陝西投遞逆書,是曾靜主使的,這案件裡的谯中翼,我并不認識這人,至于劉之珩、陳立安等人,雖然有一面之緣,并沒有什麼往來,他們對投書事都不知情。

    我先在雍正五年,到浙江呂留良家買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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