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左侍郎杭奕祿等奏折 二、曾靜等供詞及押解犯人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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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解送到刑部了,等到京後對質等因,欽此。

    ” 本月二十二日,由兵部發的火急公文寄到,是怡親王等人聯名來函,内容是:雍正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奏上谕:“前嶽鐘琪奏報了曾靜、張熙所投的逆書,朕看了以後,不覺失笑,不知他們從什麼地方得到這些離奇荒誕的話。

    但是曾靜等既能寫出這樣的書信,必然有奸佞忤逆的人制造流言诽語,企圖煽動人心。

    所以朕不得不把它一一剖析清楚,公布于衆。

    今把谕旨發出,交與杭奕祿等人;把朕這谕旨逐一詢問曾靜等人,取得他們的口供奏報。

    至于杭奕祿等前次所取得的曾靜口供,今天才送到,朕還沒有細看。

    不過大概翻了一下,假若朕的居心和行事,真有絲毫像逆書中所說的那樣,則人人都應該像曾靜那樣,懷有叛逆之心了。

    并把這話告訴他們。

    根據曾靜供稱,這些話都是從傳聞裡聽來的,是别人所造的謠言,而使他陷入重罪。

    那麼,這造謠的人,更是他的大仇人,他就更不該替造謠的人隐瞞了。

    即使曾靜等不能确指造謠人的姓名,也必然略略知道他的由來和蹤迹。

    因此令杭奕祿等,要婉轉地開導,追根問底,務必把造謠首犯追查出來。

    不必動用刑具審訊。

    如果供出來的人審訊确實,就把他和曾靜等一同押解到京師來;如果抓不到造謠的人,便隻把曾靜等人犯解送到京師,令杭奕祿、海蘭帶領前來,路途中要加意照顧,不要讓他們受苦。

    至于各省的犯人,其在浙江省的,已經押解到京,其餘各省的犯人,如果已經押送到湖南的,也都一并解送到京師來。

    共這些内容,又有抄寫的上谕一折,到達臣這裡。

    欽命如此。

    ” 【原文】 同日準陝西督臣嶽鐘琪差委縣縣丞管道沛等,将逆賊張熙押解到長,并查明逆書内有名之毛儀已經身故,其子毛仍世、毛延世現禁在陝等因。

    本月二十九日又準江南督臣範時繹,将逆賊供犯車鼎豐、車鼎赍、孫克用,委員押解到長沙府,并聲明孫克用現在患病等因。

    均經分别嚴加收禁。

    該臣等随提曾靜至撫臣内署,欽遵聖谕,詳悉宣示,并将上谕,令伊捧閱,又委曲開導,反複追訊造言首犯,曾靜惟有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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