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上谕 三、朕之“屠弟”,正是為了不負皇考付托之

關燈
之無不載。

    雖惡獸毒蛇,魑魅魍魉,不忍以雷霆殲滅,欲使之改面回心。

     自堯、舜、禹、湯以至于今,未聞此寬大之典也。

    但臣等伏思我朝創業垂統,列祖聖聖相承,聖祖仁皇帝禦極六十餘年,豐功駿烈,炳耀日星,厚澤深仁,浃洽宇宙。

    皇上嗣統建極,大孝大德,至聖至誠,宵旰勤民,仁育義正。

    躬行節儉,俾藏富闾閻;廣沛恩膏,以普寒黎庶。

    蠲赈動盈億萬,教養溥遍遐荒。

    數年以來,年歲豐登,民氣和樂,嘉祥骈集,風俗阜成。

    舉凡含齒戴發之俦,靡不沐浴皇風,歌詠帝德,山陬海,僻壤窮鄉,鹹順則懷恩,心悅誠服。

    乃有曾靜者,性與人殊,張為幻,蠱惑于逆賊呂留良之反書悖論,複道聽阿其那、塞思黑門下之奸徒匪類散布誣捏毫無影響之流言。

    辄敢編集蜚語,繕寫謗書,令其徒張熙從湖南遠至陝西,赴總督嶽鐘琪衙門投遞。

    雖不能為反叛之事,實素蓄反叛之心。

    是以惡貫滿盈,神明驅遣,令其自行敗露,身服典刑,以消異類之邪說,以正天下之人心也。

    經年以來,中外臣民聞其嗥吠,皆切不共戴天之忿,思食其肉而寝其皮。

     今皇上沛如天之仁,憫其始由誤聽,今已悔悟,情有可原,特加寬宥。

    臣等伏讀聖谕,以改過望天下之人,過大而能改,勝于過小而不改,若實能改過,則無不可赦之罪。

    又念跳梁逆命者,畏罪投誠,尚邀赦寬之典。

    大哉皇言!寬仁好生之德,度越千古。

    但曾靜枭獍性成,陰謀不軌,誣謗悖逆,罪惡彌天。

    查律例開載十惡,凡謀反叛逆及大不敬,皆常赦之所不原。

    是曾靜之罪在十惡,乃三宥之所不及。

    而張熙與曾靜共謀不軌,赴陝投遞逆書,思欲構亂,亦所難寬。

    仰祈皇上俯允臣等所請,敕下法司,将曾靜、張熙按律處決,碎屍懸首;查其親屬逆黨,盡與殲除;以明朝廷之憲章,慰臣民之公憤。

    臣等無任懇笃激切之至。

    為此,謹題請旨。

    奉旨:寬宥曾靜等一案,乃諸王大臣官員等所不可贊一詞者,天下後世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皆朕身任之,于臣工無與也。

    但朕再四詳慎,所降谕旨,俱已明晰,諸王大臣官員等不必再奏。

    倘各省督撫提鎮有因朕寬宥曾靜複行奏請者,著通政司将本發還。

     【譯文】 和碩怡親王等人共奏,為滔天之罪惡難以寬容,全國人同仇憤慨之極;所以特此懇請皇上明斷,以正典刑,以昭國法,以快人心事。

    臣等伏讀上谕,對寬宥曾靜一事,真感到我皇上大度包涵,如上天那樣,無一樣事物不在覆蓋之内,如大地一樣,無一件事物不受到它的承載。

    縱然是那些惡獸毒蛇,惡鬼惡魔,也不忍心用雷霆殲滅它們,還想讓他們洗心改面,重新做人。

    自從堯、舜、禹、湯以至到今天,也沒有聽說有這麼寬大的
0.063252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