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旨訊問曾靜口供二十四條 十、科舉制度僅僅是講名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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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禁止人們講求名利呢?讓你根據自己的所知所見招供出來。

     【原文】 曾靜供:朝廷設立科舉,以四書五經取士者,蓋以修己治人之道盡備于四書五經,欲人童而習之素,講明其理,理通然後發為文章。

    而朝廷即以考察其淺深得失,擇其優者而升舉之。

    其立法之意,原盡美盡善,無毫發可議。

    但在下之人,實能仰體朝廷之意者少,蒙昧不知者多。

    是以積之又久,不免忘其本而徒事其末。

    以為朝廷取士,取文字,隻要文字說得尖隽,即可以中有司之選。

    初不知文字之上,原有一層義理,當學當講也。

    因妄謂文字可以乖巧習得來,于是設立方便法門,拟定程課,日以講文為事。

    其講文也,又隻是以臨場描摹填湊,襲取割截,及賣弄筆頭為計。

    而聖賢道理,當身行誼,遂置之高閣不論。

    且人身既有血氣,營名圖利,乃其常情。

    況鄉人無知者多,能有幾個曉得朝廷立法之意,原是要人通經明理,以備國家之用。

    隻謂科場之設,乃是生人取名取利之途。

    是以一有子弟,未嘗不使之讀書,問讀書何為,則曰取科名、獲祿利而已。

    自少小時,即橫這個俗鄙識見,在胸漸長漸大,名利之心日深,而從事于文字。

    到文字中式得選時,越發營名圖利,而毫無忠君愛民,力圖報效之心。

    此彌天重犯在山僻無知,不通世務,妄據蠢見,遂有是把道理一筆勾消之說。

    其實到今日看來,全不如是。

    舉業何曾無人,幾多奇勳偉烈,大半多是舉業家做就。

    且皇上天聰明,無法不精,無弊不徹。

    即如聖谕,謂無恥之人即使不設科舉,而别開用人之途,則講名講利者,又必于别途行其卑污苟賤之事。

    此皆洞徹人情,深悉世務,智能察萬變方得見及于此。

    由是看來大半總要得人,何法無弊,唯得其人而行之,弊斯可免。

    如今養士之法,平昔總要教官得人,教官之品雖小,而所職之事甚大,必須擇道明行修者,專使之教育其子弟。

    以聖賢中正之道,孝弟忠信之行,聚講日專,丁甯反複,其或有行誼不修者,則即許責懲。

    如此三年教成,然後教官具文行優劣之冊,申詳學政,學政核考其實而高下之,并以其果否驗教官之誠僞明暗。

    是教官勸其行于平日,而不徒以文。

    學政考其文于一時,而兼察其行,文行交備而真才以得,積弊庶幾得減。

    抑近讀聖谕,而知本朝用人,原不專恃科舉一途。

    除科舉之外,尚有選孝廉、優生、實學等法,有此諸法,庶幾足以盡天下之才,而裕國家之用。

    便選舉亦要得選舉之人,方能無弊。

    若臨考,學政獨憑教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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