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旨訊問曾靜口供二十四條 三、著述《格物集》的劉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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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問曾靜:旨意問你,所著逆書《知新錄》内雲“劉先生所著《格物集》,他從子光鬥過甯遠縣任所,帶得一個稿本來”等語。這劉先生是何等樣人?是何名字?他的從子光鬥,于今現在何處?其所著《格物集》是何等樣書呢?

    曾靜供:劉先生即今案内解到之劉之珩,從子劉光鬥,在湖南嶽州府安鄉縣住。《格物集》是劉之珩所著的,其中專言物理,并沒說别樣話。書亦不多。因劉之珩原任在永興縣做教谕,彌天重犯做生員時,曾經接見。後于雍正元年劉之珩丁父憂,遂回歸嶽州府安鄉縣居喪去了。到服滿起複,改補永州府甯遠縣教谕。有從子劉光鬥,自安鄉縣到甯遠縣學署看問伯父劉之珩,路從永興縣過,彌天重犯見他帶得《格物集》,故寫在《知新錄》内。前在長沙,這《格物集》已經欽差大人從劉之珩家搜獲進呈矣。

    【譯文】

    問曾靜:皇上旨意問你,你寫作的叛逆書籍《知新錄》裡有“劉先生所寫的《格物集》,他的侄兒光鬥經過甯遠縣的地方,帶了一個稿本回來”等言語。這個劉先生是一個什麼樣的人?他的名字叫什麼?他的侄兒光鬥,現在在什麼地方?他所寫作的《格物集》是一本什麼樣的書呢?

    曾靜供:劉先生就是現在牽扯在案件中押解到的劉之珩。他的侄兒劉光鬥,住在湖南嶽州府安鄉縣。《格物集》是劉之珩寫的,書中寫得都是些物理一類,并沒有什麼特别的言語。書的字數也不多。隻因為劉之珩原來在永興縣縣學中做教谕,我這個彌天重罪的犯人做生員的時候,曾經被他召見過。後來在雍正元年劉之珩的父親遭遇不幸,于是他回到嶽州府安鄉縣辦理喪事去了。到了喪期期滿後又被起用,調換到永州府甯遠縣縣學中擔任教谕之職。他有個侄兒劉光鬥,從安鄉縣到甯遠縣學署看望問候他的伯父劉之珩,途中經過永興縣,我這個彌天重罪的犯人見了他帶着的《格物集》,所以把它寫在了《知新錄》裡。不久前在長沙,這本《格物集》已經被欽差大人從劉之珩家搜查到呈送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