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百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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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希彩領〔【章:十二行本「領」作「知」;乙十一行本同。
】〕幽州留後。
12唯寬與楊子琳戰,數不利,〔數,所角翻。
〕秋,七月,唯甯妾任氏出家财數十萬,募兵得數千人,帥以擊子琳,破之;〔任,音壬。
帥,讀曰率。
考異曰:實錄:「五月,子琳襲據成都,即日诏甯還成都。
」七月壬申又雲,「子琳寇成都,遂據其城,甯弟寬破之。
」蓋五月奏據城,七月奏破之,成功雖因任氏,奏時須着寬名故也。
〕子琳走。
13乙亥,王缙如幽州,朱希彩盛兵嚴備以逆之。
缙晏然而行,希彩迎谒甚恭。
缙度終不可制,〔度,徒洛翻。
〕勞軍,旨餘日而還。
〔勞,力到翻。
還,從宣翻,又如字。
〕 14回纥可敦卒,〔纥,下沒翻。
卒,子恤翻。
〕庚辰,以右散騎常侍蕭昕為吊祭使。
〔散,昔亶翻。
騎,奇計翻。
昕,許斤翻。
〕回纥庭诘昕曰:「我于唐有大功,唐奈何為失信,市我馬,不時歸其直﹖」昕曰:「回纥之功,唐已報之矣。
仆固懷恩之叛,回纥助之,與吐蕃連兵入寇,逼我郊畿。
〔诘,去吉翻。
〕及懷恩死,吐蕃走,然後回纥懼而請和,我唐不忘前功,加惠而縱之。
〔事見上卷永泰元年。
〕不然,匹馬不歸矣。
乃回纥負約,豈唐失信邪!」回纥凓,厚禮而歸之。
15丙戍,内出盂蘭盆賜章敬寺。
〔釋氏盂蘭盆經:目連比丘見其亡母在餓鬼中。
目連白佛言:七月望日,當為七代父母阨難中者,具百味五果以着盆中,供養十方佛,然後受食。
夢華錄曰:中元,賣冥器、彩衣,以竹床三腳如燈窩狀,謂之盂蘭盆。
挂冥财、衣服在上,焚之。
釋忘要覽曰:梵雲盂蘭,此雲救倒懸盆。
陸遊曰:俗以七月望日具素馔享先,織竹作盆盎,貯紙錢,盛以一竹焚之,謂之盂蘭盆。
嗚呼!代宗為此,以七廟神靈為安在邪!〕設七廟神座,書尊号于旛上,百官迎谒于光順門。
〔閣本大明宮圖:光順門在紫宸門之西。
光順門内則明義殿、承歡殿。
〕自是歲以為常。
16八月,壬戍,吐蕃十萬衆寇靈武。
丁卯,吐蕃尚贊摩二萬衆寇邠州,京師戒嚴;邠甯節度使馬璘擊破之。
〔吐,從暾入聲。
邠,卑旻翻。
使,疏利翻。
璘,離珍翻。
〕 17庚午,河東節度使、同平章事辛雲京薨,以王缙領河東節度使,餘如故。
18九月,壬申,命郭子儀将兵五萬屯奉天以備吐蕃。
〔将,即亮翻。
又如字。
〕 19丁醜,濟王環薨。
〔環,玄宗子也。
濟,子禮翻。
〕 20壬午,朔方騎将白元光擊吐蕃,破之。
壬辰,元光又破吐蕃二萬衆于靈武。
〔騎,奇計翻。
考異曰:實錄:「戊戍,郭子儀奏靈州破吐蕃六萬餘衆,百僚入賀,京師解嚴。
」蓋即壬辰白光所破也。
子儀合前後所破而奏之耳。
〕鳳翔節度使李抱玉使右軍都将臨洮李晟将兵五千擊吐蕃,晟曰:「以力則五千不足用;以謀則太多。
」乃将千人〔【章:十二行本「人」下「兼行」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張校同,雲無注本亦無。
】〕出大震關;至臨洮,屠吐蕃定秦堡,〔臨洮,洮州。
吐蕃志吞秦土,故築堡于洮州,以定秦為名。
洮,徒刀翻。
晟,承正翻。
〕焚其積聚,虜堡帥慕容谷種而還。
〔帥,所類翻。
還,從宣翻。
又音如字〕吐蕃聞之,釋靈州之圍而去。
戊戍,京師解嚴。
21颍州刺史李岵以事忤滑亳節度使令狐彰,〔岵,侯古翻。
忤,五故翻。
〕彰使節度判官姚奭按行颍州,〔行,下孟翻。
〕因代岵領州事,且曰:「岵不受代,即殺之。
」岵知之,因激怒将士,使殺奭,與奭同死者百餘人。
岵走依河南節度使田神功于汴州。
〔汴,皮面翻。
〕冬,十月,乙巳,彰表言其狀,岵亦上表自理。
上命給事中賀若察往按之。
〔亦上,時兩翻。
考異曰:實錄:「十月乙巳,颍州刺史李岵殺本道節度判官姚奭及奭之弟,岵棄州奔汴州。
本道節度使令狐彰以聞,岵亦抗表上聞。
初,岵以公務為彰所怒,因遣奭巡按境内,便留知颍州事。
岵聞之,遂與親吏潛謀,詐為奭書,将為變,使将士遺于路中,颍州守将得之,懼,乃與岵同謀殺奭。
诏給事中賀若察使于颍按覆。
」唐曆曰:「十月,颍州将士怒殺亳州判官魏奭。
初,令狐彰怒颍州刺史李岵,遣奭代之,且告之曰:『若岵不受替,即殺之。
』岵覺之,以告将吏,怒而殺奭并弟。
」統紀作「滑亳州判官姚奭」,又曰:「彰表先至,遣給事中賀若察往滑州宣诏,決李岵配流九夷州,尋賜自盡。
」今姓名從實錄、統紀,事則參取諸書。
〕 22丁卯,郭子儀自奉天入朝。
〔朝,宜遙翻。
〕 23十一月,丁亥,以幽州留後朱希彩為節度使。
〔使,疏吏翻。
〕 24郭子儀還河中。
〔自奉天入朝,回還河中。
還,從宣翻。
又音如字。
〕元載以吐蕃連歲入寇,馬璘以四鎮兵屯邠甯,力不能拒。
〔載,祖亥翻,又如字。
吐,從暾入聲。
璘,離珍翻。
邠,音卑旻翻。
〕而郭子儀以朔方重兵鎮河中,深居腹中無事之地,乃與子儀及諸将議,徙璘鎮泾州,而使子儀以朔方兵鎮邠州,曰:「若以邊土荒殘,軍費不給,則以内地租稅及運金帛以助之。
」諸将皆以為然。
十二月,己酉,徙馬璘為泾原節度使,以邠、甯、慶三州隸朔方。
〔将,即亮翻。
朔方兵分屯邠、蒲始此。
考異曰:實錄:「己酉,以吐蕃歲犯西疆,增修鎮守,乃以邠甯節度馬璘鎮泾州,仍為泾原節度使,以邠、甯、慶等州隸朔方。
」汾陽家傳:「四年五月,诏集兵于邠郊。
六月,公自河遣一萬兵。
二十八日,公如邠州。
」舊子儀傳:「時以西蕃侵寇,京師不安,馬璘雖在邠州,力不能拒,乃以子儀兼邠、甯、慶節度,自河中移鎮邠州,徙馬璘泾原節度使。
」邠志:「初,吐蕃即退,諸侯入觐。
是時馬鎮西以四鎖兼邠甯,李公軍澤潞以防秋軍盩厔。
丞相元公載使人諷諸将使責己曰:『今四郊多壘,中外未甯,公執國柄有年矣,安危大計,一無所聞,如之何﹖』載曰:『非所及也。
』他日又言,且曰:『得非曠職乎﹖』載莞然曰:『安危系于大臣,非獨宰臣也。
先王作兵,置之四境,所以禦戎狄也。
今内地無虞,朔方軍在河中,澤潞軍在盩厔,遊軍伺寇,不遠京室,王畿之内,豈假是邪!必令損益,須自此始。
故曰非所及也。
』郭、李曰:『宰臣但圖之。
』載曰:『今若徙四鎮于泾,朔方于邠,澤潞于岐,則内地無虞,三邊有備,三賢之意何如﹖』三公曰:『惟所指揮。
』即而相謂曰:『我曹即為所冊,得無行乎﹖』十二月,诏馬公兼領泾原,尋以鄭颍資之;李公兼領山南,猶以澤潞資之;郭公兼領邠甯,亦以河中資之。
三将皆如诏。
朔方軍自此大徙于邠。
郭公雖連統數道,軍之精甲,悉聚邠府,其它子弟,分居蒲、靈,各置守以專其令。
蒲之餘卒,稍遷于邠。
十年之間,無遺甲矣。
」段公别傳曰:「馬公朝于京師,以公掌留事。
馬公懇奏,請以邠、甯、慶三州讓副元帥子儀,令以朔方、河中之軍鎮之,自帥四鎮、北庭之衆,遷赴泾州,将以拓西境。
代宗壯而許之。
十二月二日,朝廷以馬公為泾原節度使。
」蓋三年立此議,至四年,子儀始遷邠。
今參取諸書。
〕璘先往城泾州,以都虞候段秀實知邠州留後。
〔璘,離珍翻。
邠,卑旻翻。
〕 初,四鎮、北庭凎遠赴中原之難,〔事見二百十九卷至德元載。
難,乃旦翻。
〕久羁旅,數遷徙,〔數,所角翻。
〕四鎮曆汴、虢、鳳翔,北庭曆懷、绛、鄜然後至邠,頗積勞弊。
〔汴,皮面翻。
鄜,音夫。
〕及徙泾州,衆皆怨诽。
刀斧兵馬使王童之謀作亂,〔诽,敷尾翻。
刀斧兵馬使,領群刀斧。
〕期以辛酉旦警嚴而發。
〔旦警嚴者,将旦嚴鼓以警衆也。
周禮謂之發昫,今人謂之攢點。
〕前夕,有告之者;秀實陽召掌漏者,怒之,以其失節,令每更來白,〔掌漏者,謂守漏之卒也。
令,力丁翻。
更,工衡翻。
〕辄延之數刻,遂四更而曙,童之不果發。
秀實欲讨之而亂迹未露,恐軍中疑其冤。
告者又雲,「今夕欲焚馬坊草,因救火謀作亂。
」中夕,火果起,秀實命軍中行者皆止,坐者勿起,各整部伍,嚴守要害。
童之白請救火,不許。
及旦,捕童之及其黨八人,皆斬之。
下令曰:「後徙者族,流言者刑!」遂徙于泾。
〔史言段秀實能弭亂。
令,力丁翻。
〕 25癸亥,西川破吐蕃萬餘衆。
〔吐,從暾入聲。
〕 26平盧行軍司馬許杲〔考異曰:舊傳作「許果」。
今從韓愈順宗實錄。
〕将卒三千人駐濠州不去,有窺淮南意,〔将,即亮翻,又如字。
濠州治锺離,漢當塗縣地;隋改濠州,因濠水而名。
〕淮南節度使崔圓令副使元城張萬福攝濠州刺史;杲聞,即提卒去,止當塗。
〔此當塗縣,宋屬太平州,本漢丹陽縣地。
按漢書地理志,當塗屬九江郡。
晉成帝時,以江北之當塗縣流人過江者立當塗僑縣,遂為實土。
〕是歲,上召萬福,以為和州刺史、行營防禦使,讨杲。
萬福至州,杲懼,移軍上元,〔按上元,楚之金陵,秦之秣陵,吳之建業,江左之建康。
晉分秣陵置臨江縣,太康初,又改為江甯,至肅宗上元二年更今名,屬升州。
使,疏吏翻。
〕又北至楚州大掠,〔許杲即去濠州,南渡江而屯當塗。
及張萬福至曆陽逼之,又移上元,又自上元渡江而北,掠楚州也。
〕淮南節度使韋元甫命萬福追讨之;未至淮陰,杲為其将康自勸所逐。
〔使,疏吏翻。
将即亮翻。
〕自勸擁兵繼掠,循淮而東,萬福倍道追而殺之,免者什二三。
元甫将厚賞将士,萬福曰:「官健常虛費衣糧,無所事。
〔兵農即分兵,縣官費衣糧以養軍,謂之官健,猶言言官所養建兒也。
按唐六典:衛士之外,天下諸軍有健兒。
舊健兒在軍皆有年限,更來往,頗為勞弊。
開元十五年,敕以天下無虞,宜與人休息,自今已後,諸軍鎮量閑劇、利害置兵防健兒,于諸色征行人内及客戶中,召募取丁壯情願充健兒、長住邊軍者,每年加常例給賜,兼給永年優複,其家口情願同者,聽至軍州,各給田地屋宅。
人賴其利,中外獲安,永無征發之役。
此當時言兵農已分之利,而養兵之害卒不可救,以至于今。
〕今方立小功,不足過賞,請用三分之一。
」 四年〔(己酉、七六九)〕 1春,正月,丙子,郭子儀入朝,魚朝恩邀之遊章敬寺。
〔朝,直遙翻。
魚朝恩建章敬寺,自以為功,因子儀入朝,請遊之以誇大其事。
〕元載恐其相結,密子儀軍吏告子儀曰:朝恩謀不利于公。
」子儀不聽。
吏亦告諸将,将士請衷甲以從者三百人。
〔杜預曰:衷甲,謂在衣中。
從,才用翻;下同。
〕子儀曰:「我,國之大臣,彼無天子之命,安敢害我!若受命而來,汝曹欲何為!」乃從家僮數人而往。
朝恩迎之,驚其從者之約。
子儀以所聞告,且曰:「恐煩公經營耳。
」朝恩撫膺捧手流涕曰:「非公長者,能無疑乎!」〔長,知兩翻。
〕 2壬午,流李岵于夷州。
〔岵,侯古翻。
流岵,直在令狐彰也。
〕 3乙酉,郭子儀還河中。
〔朝而還也。
還,從宣翻,又如字。
〕 4辛卯,賜李岵死。
5二月,壬寅,以京兆之好畤、鳳翔之麟遊、普潤隸神策軍,〔畤,音止。
〕從魚朝恩之請也。
6楊子琳即敗還泸州,招聚亡命,得數千人,沿江東下,聲言入朝;涪州守捉使王守仙伏兵黃草峽,〔泸,音盧。
水經注:涪州之西有黃葛峽,山高險絕,無人居。
意即此峽也。
按杜甫詩有「黃草峽西船不歸」之句,注雲:黃草峽,在涪州之西。
涪,音浮。
〕子琳悉擒之,擊守于忠州,守仙僅以身免。
子琳遂殺夔州别駕張忠,據其城。
荊南節度使衛伯玉欲結以為援,以夔州許之,〔使,疏吏翻。
夔州,荊南巡屬。
〕為之請于朝。
〔為,于僞翻。
〕陽曲人劉昌裔〔舊志:前漢陽曲縣,唐忻州定襄即其地也。
後漢移陽曲縣于太原界,乃于陽曲古城置定襄縣。
而太原之陽曲,隋開皇六年,改為陽直,十六年,又改為汾陽,惡陽曲之名也。
武德七年,複改為陽曲縣。
〕說子琳遣使詣阙請罪,〔說,式芮翻。
〕子琳從之。
乙巳,以子琳為峽州團練使。
〔峽州,夷陵郡。
〕 7初,仆固懷恩死,〔見上卷永泰元年。
〕上憐其有功,置其女中宮中,養以為女。
回纥請以為可敦,夏,五月,辛卯,冊為崇徽公主,嫁回纥可汗。
壬辰,遣兵部侍郎李涵送之,涵奏祠部郎中虞鄉董晉為判官。
〔虞鄉,漢解縣,後魏分置虞鄉縣。
貞觀十七年,省解縣并入虞鄉,二十年,複置解而省虞鄉,天授二年,複分解縣置鄉縣,屬河中府。
宋白曰:後魏太和九年,于今虞鄉縣西十三裡置南解縣,周明帝廢南解,以虞鄉縣屬綏化郡,今縣西三十四裡綏化故城是也。
寶定四年,改綏化為虞鄉縣,周末,置解縣于今虞鄉城東,于解縣西五十裡别置虞鄉縣,今邑是也。
〕六月,丁酉,公主辭行,至回纥牙帳。
回纥來言曰:「唐約我為市馬,即入,而歸我賄不足,我于使人乎取之。
」涵懼,不敢對,視晉,晉曰:「吾非無馬而與爾為市,為爾賜不即多乎!爾之馬歲至,吾數皮而歸資,〔言不計其生死,皆償馬直也。
〕邊吏請緻诘也。
天子念爾有勞,故下诏禁侵犯。
諸戎畏我大國之爾與也,莫敢校焉。
爾之父子甯而畜馬蕃者,畜,呼玉翻。
蕃,音煩。
〕非
】〕幽州留後。
12唯寬與楊子琳戰,數不利,〔數,所角翻。
〕秋,七月,唯甯妾任氏出家财數十萬,募兵得數千人,帥以擊子琳,破之;〔任,音壬。
帥,讀曰率。
考異曰:實錄:「五月,子琳襲據成都,即日诏甯還成都。
」七月壬申又雲,「子琳寇成都,遂據其城,甯弟寬破之。
」蓋五月奏據城,七月奏破之,成功雖因任氏,奏時須着寬名故也。
〕子琳走。
13乙亥,王缙如幽州,朱希彩盛兵嚴備以逆之。
缙晏然而行,希彩迎谒甚恭。
缙度終不可制,〔度,徒洛翻。
〕勞軍,旨餘日而還。
〔勞,力到翻。
還,從宣翻,又如字。
〕 14回纥可敦卒,〔纥,下沒翻。
卒,子恤翻。
〕庚辰,以右散騎常侍蕭昕為吊祭使。
〔散,昔亶翻。
騎,奇計翻。
昕,許斤翻。
〕回纥庭诘昕曰:「我于唐有大功,唐奈何為失信,市我馬,不時歸其直﹖」昕曰:「回纥之功,唐已報之矣。
仆固懷恩之叛,回纥助之,與吐蕃連兵入寇,逼我郊畿。
〔诘,去吉翻。
〕及懷恩死,吐蕃走,然後回纥懼而請和,我唐不忘前功,加惠而縱之。
〔事見上卷永泰元年。
〕不然,匹馬不歸矣。
乃回纥負約,豈唐失信邪!」回纥凓,厚禮而歸之。
15丙戍,内出盂蘭盆賜章敬寺。
〔釋氏盂蘭盆經:目連比丘見其亡母在餓鬼中。
目連白佛言:七月望日,當為七代父母阨難中者,具百味五果以着盆中,供養十方佛,然後受食。
夢華錄曰:中元,賣冥器、彩衣,以竹床三腳如燈窩狀,謂之盂蘭盆。
挂冥财、衣服在上,焚之。
釋忘要覽曰:梵雲盂蘭,此雲救倒懸盆。
陸遊曰:俗以七月望日具素馔享先,織竹作盆盎,貯紙錢,盛以一竹焚之,謂之盂蘭盆。
嗚呼!代宗為此,以七廟神靈為安在邪!〕設七廟神座,書尊号于旛上,百官迎谒于光順門。
〔閣本大明宮圖:光順門在紫宸門之西。
光順門内則明義殿、承歡殿。
〕自是歲以為常。
16八月,壬戍,吐蕃十萬衆寇靈武。
丁卯,吐蕃尚贊摩二萬衆寇邠州,京師戒嚴;邠甯節度使馬璘擊破之。
〔吐,從暾入聲。
邠,卑旻翻。
使,疏利翻。
璘,離珍翻。
〕 17庚午,河東節度使、同平章事辛雲京薨,以王缙領河東節度使,餘如故。
18九月,壬申,命郭子儀将兵五萬屯奉天以備吐蕃。
〔将,即亮翻。
又如字。
〕 19丁醜,濟王環薨。
〔環,玄宗子也。
濟,子禮翻。
〕 20壬午,朔方騎将白元光擊吐蕃,破之。
壬辰,元光又破吐蕃二萬衆于靈武。
〔騎,奇計翻。
考異曰:實錄:「戊戍,郭子儀奏靈州破吐蕃六萬餘衆,百僚入賀,京師解嚴。
」蓋即壬辰白光所破也。
子儀合前後所破而奏之耳。
〕鳳翔節度使李抱玉使右軍都将臨洮李晟将兵五千擊吐蕃,晟曰:「以力則五千不足用;以謀則太多。
」乃将千人〔【章:十二行本「人」下「兼行」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張校同,雲無注本亦無。
】〕出大震關;至臨洮,屠吐蕃定秦堡,〔臨洮,洮州。
吐蕃志吞秦土,故築堡于洮州,以定秦為名。
洮,徒刀翻。
晟,承正翻。
〕焚其積聚,虜堡帥慕容谷種而還。
〔帥,所類翻。
還,從宣翻。
又音如字〕吐蕃聞之,釋靈州之圍而去。
戊戍,京師解嚴。
21颍州刺史李岵以事忤滑亳節度使令狐彰,〔岵,侯古翻。
忤,五故翻。
〕彰使節度判官姚奭按行颍州,〔行,下孟翻。
〕因代岵領州事,且曰:「岵不受代,即殺之。
」岵知之,因激怒将士,使殺奭,與奭同死者百餘人。
岵走依河南節度使田神功于汴州。
〔汴,皮面翻。
〕冬,十月,乙巳,彰表言其狀,岵亦上表自理。
上命給事中賀若察往按之。
〔亦上,時兩翻。
考異曰:實錄:「十月乙巳,颍州刺史李岵殺本道節度判官姚奭及奭之弟,岵棄州奔汴州。
本道節度使令狐彰以聞,岵亦抗表上聞。
初,岵以公務為彰所怒,因遣奭巡按境内,便留知颍州事。
岵聞之,遂與親吏潛謀,詐為奭書,将為變,使将士遺于路中,颍州守将得之,懼,乃與岵同謀殺奭。
诏給事中賀若察使于颍按覆。
」唐曆曰:「十月,颍州将士怒殺亳州判官魏奭。
初,令狐彰怒颍州刺史李岵,遣奭代之,且告之曰:『若岵不受替,即殺之。
』岵覺之,以告将吏,怒而殺奭并弟。
」統紀作「滑亳州判官姚奭」,又曰:「彰表先至,遣給事中賀若察往滑州宣诏,決李岵配流九夷州,尋賜自盡。
」今姓名從實錄、統紀,事則參取諸書。
〕 22丁卯,郭子儀自奉天入朝。
〔朝,宜遙翻。
〕 23十一月,丁亥,以幽州留後朱希彩為節度使。
〔使,疏吏翻。
〕 24郭子儀還河中。
〔自奉天入朝,回還河中。
還,從宣翻。
又音如字。
〕元載以吐蕃連歲入寇,馬璘以四鎮兵屯邠甯,力不能拒。
〔載,祖亥翻,又如字。
吐,從暾入聲。
璘,離珍翻。
邠,音卑旻翻。
〕而郭子儀以朔方重兵鎮河中,深居腹中無事之地,乃與子儀及諸将議,徙璘鎮泾州,而使子儀以朔方兵鎮邠州,曰:「若以邊土荒殘,軍費不給,則以内地租稅及運金帛以助之。
」諸将皆以為然。
十二月,己酉,徙馬璘為泾原節度使,以邠、甯、慶三州隸朔方。
〔将,即亮翻。
朔方兵分屯邠、蒲始此。
考異曰:實錄:「己酉,以吐蕃歲犯西疆,增修鎮守,乃以邠甯節度馬璘鎮泾州,仍為泾原節度使,以邠、甯、慶等州隸朔方。
」汾陽家傳:「四年五月,诏集兵于邠郊。
六月,公自河遣一萬兵。
二十八日,公如邠州。
」舊子儀傳:「時以西蕃侵寇,京師不安,馬璘雖在邠州,力不能拒,乃以子儀兼邠、甯、慶節度,自河中移鎮邠州,徙馬璘泾原節度使。
」邠志:「初,吐蕃即退,諸侯入觐。
是時馬鎮西以四鎖兼邠甯,李公軍澤潞以防秋軍盩厔。
丞相元公載使人諷諸将使責己曰:『今四郊多壘,中外未甯,公執國柄有年矣,安危大計,一無所聞,如之何﹖』載曰:『非所及也。
』他日又言,且曰:『得非曠職乎﹖』載莞然曰:『安危系于大臣,非獨宰臣也。
先王作兵,置之四境,所以禦戎狄也。
今内地無虞,朔方軍在河中,澤潞軍在盩厔,遊軍伺寇,不遠京室,王畿之内,豈假是邪!必令損益,須自此始。
故曰非所及也。
』郭、李曰:『宰臣但圖之。
』載曰:『今若徙四鎮于泾,朔方于邠,澤潞于岐,則内地無虞,三邊有備,三賢之意何如﹖』三公曰:『惟所指揮。
』即而相謂曰:『我曹即為所冊,得無行乎﹖』十二月,诏馬公兼領泾原,尋以鄭颍資之;李公兼領山南,猶以澤潞資之;郭公兼領邠甯,亦以河中資之。
三将皆如诏。
朔方軍自此大徙于邠。
郭公雖連統數道,軍之精甲,悉聚邠府,其它子弟,分居蒲、靈,各置守以專其令。
蒲之餘卒,稍遷于邠。
十年之間,無遺甲矣。
」段公别傳曰:「馬公朝于京師,以公掌留事。
馬公懇奏,請以邠、甯、慶三州讓副元帥子儀,令以朔方、河中之軍鎮之,自帥四鎮、北庭之衆,遷赴泾州,将以拓西境。
代宗壯而許之。
十二月二日,朝廷以馬公為泾原節度使。
」蓋三年立此議,至四年,子儀始遷邠。
今參取諸書。
〕璘先往城泾州,以都虞候段秀實知邠州留後。
〔璘,離珍翻。
邠,卑旻翻。
〕 初,四鎮、北庭凎遠赴中原之難,〔事見二百十九卷至德元載。
難,乃旦翻。
〕久羁旅,數遷徙,〔數,所角翻。
〕四鎮曆汴、虢、鳳翔,北庭曆懷、绛、鄜然後至邠,頗積勞弊。
〔汴,皮面翻。
鄜,音夫。
〕及徙泾州,衆皆怨诽。
刀斧兵馬使王童之謀作亂,〔诽,敷尾翻。
刀斧兵馬使,領群刀斧。
〕期以辛酉旦警嚴而發。
〔旦警嚴者,将旦嚴鼓以警衆也。
周禮謂之發昫,今人謂之攢點。
〕前夕,有告之者;秀實陽召掌漏者,怒之,以其失節,令每更來白,〔掌漏者,謂守漏之卒也。
令,力丁翻。
更,工衡翻。
〕辄延之數刻,遂四更而曙,童之不果發。
秀實欲讨之而亂迹未露,恐軍中疑其冤。
告者又雲,「今夕欲焚馬坊草,因救火謀作亂。
」中夕,火果起,秀實命軍中行者皆止,坐者勿起,各整部伍,嚴守要害。
童之白請救火,不許。
及旦,捕童之及其黨八人,皆斬之。
下令曰:「後徙者族,流言者刑!」遂徙于泾。
〔史言段秀實能弭亂。
令,力丁翻。
〕 25癸亥,西川破吐蕃萬餘衆。
〔吐,從暾入聲。
〕 26平盧行軍司馬許杲〔考異曰:舊傳作「許果」。
今從韓愈順宗實錄。
〕将卒三千人駐濠州不去,有窺淮南意,〔将,即亮翻,又如字。
濠州治锺離,漢當塗縣地;隋改濠州,因濠水而名。
〕淮南節度使崔圓令副使元城張萬福攝濠州刺史;杲聞,即提卒去,止當塗。
〔此當塗縣,宋屬太平州,本漢丹陽縣地。
按漢書地理志,當塗屬九江郡。
晉成帝時,以江北之當塗縣流人過江者立當塗僑縣,遂為實土。
〕是歲,上召萬福,以為和州刺史、行營防禦使,讨杲。
萬福至州,杲懼,移軍上元,〔按上元,楚之金陵,秦之秣陵,吳之建業,江左之建康。
晉分秣陵置臨江縣,太康初,又改為江甯,至肅宗上元二年更今名,屬升州。
使,疏吏翻。
〕又北至楚州大掠,〔許杲即去濠州,南渡江而屯當塗。
及張萬福至曆陽逼之,又移上元,又自上元渡江而北,掠楚州也。
〕淮南節度使韋元甫命萬福追讨之;未至淮陰,杲為其将康自勸所逐。
〔使,疏吏翻。
将即亮翻。
〕自勸擁兵繼掠,循淮而東,萬福倍道追而殺之,免者什二三。
元甫将厚賞将士,萬福曰:「官健常虛費衣糧,無所事。
〔兵農即分兵,縣官費衣糧以養軍,謂之官健,猶言言官所養建兒也。
按唐六典:衛士之外,天下諸軍有健兒。
舊健兒在軍皆有年限,更來往,頗為勞弊。
開元十五年,敕以天下無虞,宜與人休息,自今已後,諸軍鎮量閑劇、利害置兵防健兒,于諸色征行人内及客戶中,召募取丁壯情願充健兒、長住邊軍者,每年加常例給賜,兼給永年優複,其家口情願同者,聽至軍州,各給田地屋宅。
人賴其利,中外獲安,永無征發之役。
此當時言兵農已分之利,而養兵之害卒不可救,以至于今。
〕今方立小功,不足過賞,請用三分之一。
」 四年〔(己酉、七六九)〕 1春,正月,丙子,郭子儀入朝,魚朝恩邀之遊章敬寺。
〔朝,直遙翻。
魚朝恩建章敬寺,自以為功,因子儀入朝,請遊之以誇大其事。
〕元載恐其相結,密子儀軍吏告子儀曰:朝恩謀不利于公。
」子儀不聽。
吏亦告諸将,将士請衷甲以從者三百人。
〔杜預曰:衷甲,謂在衣中。
從,才用翻;下同。
〕子儀曰:「我,國之大臣,彼無天子之命,安敢害我!若受命而來,汝曹欲何為!」乃從家僮數人而往。
朝恩迎之,驚其從者之約。
子儀以所聞告,且曰:「恐煩公經營耳。
」朝恩撫膺捧手流涕曰:「非公長者,能無疑乎!」〔長,知兩翻。
〕 2壬午,流李岵于夷州。
〔岵,侯古翻。
流岵,直在令狐彰也。
〕 3乙酉,郭子儀還河中。
〔朝而還也。
還,從宣翻,又如字。
〕 4辛卯,賜李岵死。
5二月,壬寅,以京兆之好畤、鳳翔之麟遊、普潤隸神策軍,〔畤,音止。
〕從魚朝恩之請也。
6楊子琳即敗還泸州,招聚亡命,得數千人,沿江東下,聲言入朝;涪州守捉使王守仙伏兵黃草峽,〔泸,音盧。
水經注:涪州之西有黃葛峽,山高險絕,無人居。
意即此峽也。
按杜甫詩有「黃草峽西船不歸」之句,注雲:黃草峽,在涪州之西。
涪,音浮。
〕子琳悉擒之,擊守于忠州,守仙僅以身免。
子琳遂殺夔州别駕張忠,據其城。
荊南節度使衛伯玉欲結以為援,以夔州許之,〔使,疏吏翻。
夔州,荊南巡屬。
〕為之請于朝。
〔為,于僞翻。
〕陽曲人劉昌裔〔舊志:前漢陽曲縣,唐忻州定襄即其地也。
後漢移陽曲縣于太原界,乃于陽曲古城置定襄縣。
而太原之陽曲,隋開皇六年,改為陽直,十六年,又改為汾陽,惡陽曲之名也。
武德七年,複改為陽曲縣。
〕說子琳遣使詣阙請罪,〔說,式芮翻。
〕子琳從之。
乙巳,以子琳為峽州團練使。
〔峽州,夷陵郡。
〕 7初,仆固懷恩死,〔見上卷永泰元年。
〕上憐其有功,置其女中宮中,養以為女。
回纥請以為可敦,夏,五月,辛卯,冊為崇徽公主,嫁回纥可汗。
壬辰,遣兵部侍郎李涵送之,涵奏祠部郎中虞鄉董晉為判官。
〔虞鄉,漢解縣,後魏分置虞鄉縣。
貞觀十七年,省解縣并入虞鄉,二十年,複置解而省虞鄉,天授二年,複分解縣置鄉縣,屬河中府。
宋白曰:後魏太和九年,于今虞鄉縣西十三裡置南解縣,周明帝廢南解,以虞鄉縣屬綏化郡,今縣西三十四裡綏化故城是也。
寶定四年,改綏化為虞鄉縣,周末,置解縣于今虞鄉城東,于解縣西五十裡别置虞鄉縣,今邑是也。
〕六月,丁酉,公主辭行,至回纥牙帳。
回纥來言曰:「唐約我為市馬,即入,而歸我賄不足,我于使人乎取之。
」涵懼,不敢對,視晉,晉曰:「吾非無馬而與爾為市,為爾賜不即多乎!爾之馬歲至,吾數皮而歸資,〔言不計其生死,皆償馬直也。
〕邊吏請緻诘也。
天子念爾有勞,故下诏禁侵犯。
諸戎畏我大國之爾與也,莫敢校焉。
爾之父子甯而畜馬蕃者,畜,呼玉翻。
蕃,音煩。
〕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