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百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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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紀四十〔起旃蒙大荒落(乙巳)閏月,盡昭陽赤奮若(癸醜),凡八年有奇。

    〕 《代宗睿文孝武皇帝中之上》 永泰元年〔(乙巳、七六五)〕 1閏十月,乙巳,郭子儀入朝。

    子儀以靈武初複,〔仆固懷恩死,始複靈武。

    〕百姓雕弊,戎落未安,請以朔方軍糧使三原路嗣恭鎮之,〔軍糧使,即糧料使。

    〕河西節度仗楊志烈即死,〔楊志烈死見上卷廣德二年。

    〕請遣使巡撫河西及置涼、肅、瓜、沙等州長史。

    上皆從之。

     2丁未,百官請納職田充軍糧;〔唐制:一品職分田十二頃,二品十頃,三品九頃,四品六頃,六品四頃,七品三頃五十畝,八品二頃五十畝,九品二頃,皆給百裡内之地。

    諸州都督、都護、親王府官:二品十二頃,三品十頃,四品八頃,五品七頃,六品五頃,七品四頃,八品三頃,九品二頃五十畝。

    鎮、戍、關、津、嶽、渎官:五品五頃,六品三頃五十畝,七品三頃,八品二頃,九品一頃五十畝。

    三衛中郎将、上府折沖都尉六頃,中府五頃五十畝,下府及郎将五頃,上府果毅都尉四頃,中府三頃五十畝,下府三頃,上府長史、别将三頃,中府、下府二頃五十畝。

    親王府典軍五頃五十畝,副典軍四頃,千牛備身左右、千牛備身三頃,折沖上府兵曹二頃,中府、下府一頃五十畝,列軍校尉一頃二十畝,旅帥一頃,隊正副八十畝。

    親王以下,又有永業田百頃。

    職事官:一品六十頃,郡王、職事官從一品五十頃,國公、職事官從二品三十五頃,郡公、職事官從三品二十五頃,縣公、職事官從三品二十頃,侯、職事官從四品十二頃,子、職事官從五品八頃,男、職官從五品五頃,六品、七品二頃五十八畝,八品、九品二頃。

    上柱國三十頃,柱國二十五頃,上護軍二十頃,護軍十五頃,上輕車都尉十頃,輕車都尉七頃,上騎都尉六頃,騎都尉四頃,骁騎、飛騎尉八十畝,雲騎、武騎尉六十畝。

    散官五品以上給同職事官。

    〕許之。

     3戊申,以戶部侍郎路嗣恭為朔方節度使。

    〔嗣,祥吏翻。

    使,疏吏翻。

    〕嗣恭披荊棘,立軍府,威令大行。

     4己酉,郭子儀還河中。

    〔子儀自朝京師還鎮河中。

    還,從宣翻,又音如字。

    〕 5初,劍南節度使嚴武奏将軍崔旰為利州刺史;時蜀中新亂,山賊塞路,〔塞,昔則翻。

    〕旰讨平之。

    及武再鎮劍南,賂山南西道節度使張獻誠以求旰,〔利州,古苴侯吧,秦、漢為葭萌之地。

    蜀漢為漢壽縣,晉為晉壽,梁為黎州,尋又改利州;天寶為益昌郡,幹元複為利州,山南西道巡屬也。

    旰,古旦翻。

    〕獻誠使旰移疾自解,詣武。

    武以為漢州刺史,使将兵擊吐蕃于西山,連拔其數城,攘地數百裡;〔漢州,漢雒縣、什方、綿竹地,唐垂拱立漢州,天寶為德陽郡,幹元複為州。

    〕武作七寶轝迎旰入成都以寵之。

     武薨,〔見上卷四月。

    〕行軍司馬杜濟知軍府事。

    都知兵馬使郭英幹,英乂之弟也,與都虞候郭嘉琳共請英乂為節度使;旰時為西山都知兵馬使,與所部共請大将王崇俊為節度使。

    會朝廷已除英乂,英乂由是銜之,至成都數日,即誣崇俊以罪而誅之。

    召旰還成都,旰辭以備吐蕃,未可歸,英乂愈怒,絕其饋饷以困之。

    旱轉徙入深山,英乂自将兵攻之,聲言助旰拒守。

    會大雪,山谷深數尺,〔深,式禁翻。

    〕士馬凍死者甚衆,旰出兵擊之,英乂大敗,收餘兵,纔及千人而還。

    〔還,從宣翻,又音如字。

    〕 英乂為政,嚴暴驕奢,不恤士卒,衆心離怨。

    玄宗之離蜀也,〔之離,力智翻。

    肅宗至德元載,玄宗離成都。

    〕以所居行宮為道士觀,〔觀,古玩翻。

    〕仍鑄金為真容;英乂愛其竹樹茂美,奏為軍營,因徙去真容,自居之。

    旰宣言英乂反,不然,何以徙真容自居其處!于是帥所部五千餘人襲成都。

    辛巳,〔【章:十二行本「巳」作「亥」;乙十一行本同。

    】〕戰于城西,英乂大敗。

    旰遂入成都,屠英乂家。

    英乂單騎奔簡州。

    〔宋白曰:簡州,漢牛鞞縣地。

    隋仁壽三年,分益州之陽安、平泉,資州之資陽,置簡州,州有賴簡池,因名。

    〕普州刺史韓澄殺英乂,送首于旰。

    邛州牙将柏茂琳、泸州牙将楊子琳、劍州牙将李昌鄉〔宋白曰:邛州,漢臨邛縣,梁武陵王紀置邛州,取南界邛來山為名。

    泸州、漢江陽縣,梁置泸州,取泸水為名。

    劍州,漢廣漢之梓潼縣,梁置安州,西魏為始州;唐先天二年,改為劍州,取劍閣為名。

    鄉,奴刀翻。

    考異曰:唐曆作「李昌夔」,今從實錄。

    〕各舉兵讨旰,蜀中大亂。

    旰,衛州人也。

     6華原令顧繇上言,元載子伯和等招權受賄,十二月,戊戍,繇坐流錦州。

    〔宋白曰:唐垂拱二年,分辰州麻陽縣地,并開山洞,置錦州。

    舊志:錦州至京師三千五百裡。

    〕 7自安、史之亂,國子監室堂頹壞,軍士多借居之。

    祭酒蕭昕上言,「學校不可遂廢。

    」 大曆元年〔(丙午,七六六)是年十一月,方改元。

    〕 1春,正月,乙酉,敕複補國子學生。

     2丙戍,以戶部尚書劉晏為都畿、河南、江南、湖南、荊南、山南東道轉運、常平、鑄錢、鹽鐵等使,侍郎第五琦為京畿、關内、河東、劍南、山南西道轉運等使,分理天下财賦。

     3周智光至華州,〔周智光還華州,見上卷上年。

    〕益驕橫,〔橫,戶孟翻。

    〕召之,不至,上命杜冕從張獻誠于山南以避之;智光遣兵于商山邀之,不獲。

    智光自知罪重,乃聚亡命、無賴子弟,衆至數萬,縱其剽掠以悅其心,〔剽,匹妙翻。

    〕擅留關中所漕米二萬斛,藩鎮貢獻,往往殺其使者而奪之。

     4二月,丁亥,釋奠于國子監。

    〔唐制:中春、中秋釋奠于文宣王,皆以上丁戊〔日﹖〕,以祭酒、司業、博士三獻。

    〕命宰相帥常參官、〔常參官,常朝日常赴朝參者也。

    唐制,文宣五品以上及兩省供奉官、監察禦史、員外郎、太常博士日參,号常參官。

    武官三品以上三日一,号九參官。

    五品以上及新行〔折沖〕當番者五日一朝,号六參官。

    弘文、崇文館、國子監學生四時參。

    凡諸王入朝及以恩追至者日參。

    其文武官職事九品以上及二王後,則朝朔望而已。

    帥,讀曰率;下同。

    相息亮翻。

    〕魚朝恩帥六軍将往聽講,〔朝,直遙翻。

    将,即亮翻。

    〕子弟皆服朱紫為諸生。

    朝恩即貴顯,乃學講經為文,僅能執筆辨章句,遽自謂才兼文武,人莫敢與之抗。

     辛卯,命有司修國子監。

     5元載專權,恐奏事者攻其私,〔載,祖亥翻,又如字。

    讦,居谒翻。

    〕乃請:「百官凡論事,皆先白長官,長官白宰相,然後奏聞。

    」仍以上旨谕百官曰:「比日諸司奏事煩多,所言多讒毀,〔長,知兩翻。

    比,毗至翻。

    〕故委長官、宰相先定其可否。

    」 刑部尚書顔真卿上疏,以為:「郎官、禦史,陛下之耳目。

    〔尚,辰羊翻。

    上,時掌翻。

    疏,所據翻。

    郎官者,尚書省曹二十四司郎官。

    禦史者,禦史台三院禦史。

    〕今使論事者先白宰相,是自掩其耳目也。

    陛下患群臣之為讒,何不察其言之虛實!若所言果虛宜誅之,果實宜賞之。

    不務為此,而使天下謂陛下厭聽覽之煩,托以為辭以塞谏争之路,臣竊為陛下惜之!〔塞,昔則翻。

    争,讀曰诤。

    為,于僞翻。

    〕太宗着門司式雲:〔唐式三十三篇,以尚書省諸曹及秘書、太常、司農、光祿、太府、太仆、少府及監門、宿衛、計帳、為其篇目。

    〕『其無門籍人,有急奏者,皆令門司與仗家引奏,〔唐制:門籍,流内記官爵、姓名、流外記年齒、狀貌。

    月一易其籍,非遷解不除。

    無門籍者,有急奏,則令門司與仗家引奏。

    仗家,宿衛五仗之執事者。

    令,力丁翻。

    〕無得關礙。

    』所以防壅也。

    天寶以後,李林甫為相,深疾言者,道路以目。

    上意不下逮,下情不上達,蒙蔽喑嗚,〔史照曰:喑嗚,語喑啞不明。

    〕卒成幸蜀之禍。

    〔卒,子恤翻。

    〕陵夷至于今日,其所從者漸矣。

    夫人主大開不諱之路,群臣猶莫敢盡言,況令宰相大臣裁而抑之,則陛下所聞者不過三數人耳。

    天下之士從此鉗口結舌,陛下見無複言者,以為天下無事可論,是林甫複起于今日也!昔林甫雖擅權,群臣有不谘宰相辄奏事者,則托以他事陰中傷之,〔複,扶又翻。

    中,竹仲翻。

    〕猶不敢明令百司奏事皆先白宰相也。

    陛下傥不早寤,漸成孤立,後雖悔之,亦無及矣!」載聞而恨之,奏真卿诽謗;乙未,貶峽州别駕。

    〔峽州,夷陵郡。

    舊志:京師東南一千四百八十八裡。

    〕 6己亥,命大理少卿楊濟修好于吐蕃。

    〔少,始照翻。

    好呼到翻。

    吐,從暾入聲。

    〕 7壬子,以杜鴻漸為山南西道?劍南東?西川副元帥、劍南西川節度使,以平蜀亂。

    〔崔旰之亂也。

    帥,所類翻。

    使,疏吏翻。

    〕 8以四鎮、北庭行營節度使馬璘兼邠甯節度使。

    璘以段秀實為三使都虞候,〔三使,四鎮一也,北庭二也,邠甯三也。

    〕卒有能引弓重二百四十斤者,〔考異曰:舊傳作「能引二十四弓」。

    今從段别傳。

    〕犯盜當死,璘欲生之,秀實曰:「将有愛憎而法不一,雖韓、彭不能為理。

    」璘善其議,竟殺之。

    璘處事或不中理,〔處,昌呂翻。

    中,竹仲翻。

    〕秀實力争之。

    璘有時恕甚,左右戰栗,秀實曰:「秀實罪若可殺,何以恕為!無罪殺人,恐涉非道。

    」璘拂衣起,秀實徐步而出:良久,璘置酒召秀實謝之。

    自是軍州事皆咨秀實而後行。

    璘由是在邠甯,聲稱殊美。

    〔稱,尺正翻。

    〕 9癸醜,以山南西道節度使張獻誠兼劍南東川節度使,邛州刺史柏茂琳為邛南防禦使;〔邛南,邛水以南也。

    邛水出嚴道邛崃山,入青衣江。

    〕以崔旰為茂州刺史,充西山防禦使。

    三月,癸未,獻誠與旰戰于梓州,獻誠軍敗,僅以身免,旌節皆為旰所奪。

     10夏,五月,河西節度仗楊休明徙鎮沙州。

    〔涼州淪陷故也。

    〕 11秋,八月,國子監成;丁亥,釋奠。

    〔記文王世子:凡始立學者,必釋奠于先聖先師。

    考之鄭注,凡學,四時皆有釋奠。

    釋奠者,設薦馔酌奠而巳,無迎屍以下之事。

    記又曰:始立學者,即釁器,用币,然後釋菜,不舞,不授器。

    注雲:釋菜,禮輕也。

    釋奠則舞,舞則授器。

    司馬之屬,司兵、司戈、司盾。

    祭祀,授舞者兵也。

    周禮大胥:春入學,釋菜,合舞。

    注雲:合舞,等其進退。

    鄭司農雲:舍菜,謂舞者皆持芬香之菜。

    秦、漢釋奠無文。

    魏則以太常行事,晉、宋以學官主祭。

    南齊武帝時,有司奏釋奠先聖先師,禮文又有釋菜,未詳今當行何禮,用何樂﹖時從喻希議,用元嘉故事,設軒懸之樂,六佾之舞,牲牢器用悉依上公。

    梁及北齊,車駕視學,皆親釋奠。

    唐春、秋釋奠,三獻皆以學官。

    太宗貞觀十四年,親釋奠于國學。

    玄宗開元十一年,诏春、秋釋奠,用牲牢。

    〕魚朝恩執易升高座,講「鼎覆餗」以譏宰相。

    〔易曰:鼎折足,覆公餗。

    言三公鼎足承君,苟非其人,則折足而覆亂美實。

    餗,音桑谷翻,鼎實也。

    〕王缙恕,元載怡然。

    〔考異曰:是時缙留守東都而得預此會者。

    按實錄,明年二月,郭子儀入朝,诏元載、王缙等宴于其第。

    然則雖守東都,有時朝京師也。

    〕朝恩謂人曰:「恕者常情,笑者不可測也。

    」 12杜鴻漸至蜀境,聞張獻誠敗而懼,使人先達意于崔旰,許以萬全。

    旰卑辭重賂以迎之,鴻漸喜;進至成都,見旰,但接以溫恭,無一言責其幹紀,〔【章:十二行本「紀」下有「日與将佐高會」六字;乙十一行本同;退齋校同。

    】〕州府事悉以委旰。

    又數薦之于朝,因請以節制讓旰,〔數,所角翻。

    〕以柏茂琳、李昌鄉各為本州島刺史。

    上不得已從之。

    〔杜鴻漸習知朝廷之務姑息,故敢以崔旰等請。

    〕壬寅,以旰為成都尹、西川節度行軍司馬。

    〔崔旰遂據有西川。

    〕 13甲辰,以魚朝恩行内侍監、判國子監事。

    中書舍人京兆常衮上言:「成均之任,當用名儒,〔五帝名學曰成均。

    垂拱元年,改國子監曰成均,義取此也。

    尋複其舊。

    常衮謂國子監為成均,亦猶今人言太學為辟雍耳。

    〕不宜以宦者領之。

    」丁未,命宰相以下送朝恩上。

    〔上,時掌翻。

    〕 14京兆尹黎幹自南山引澗水穿漕渠入長安,功竟不成。

     15冬,十月,乙未,上生日,〔開元十四年十月十三日上生,以其日為天興聖節。

    〕諸道節度使獻金帛、器服、珍玩、駿馬為壽,共直缗錢二十四萬。

    常衮上言,以為:「節度使非能男耕女織,必取之于人。

    斂怨求媚,不可長也。

    〔長,知兩翻。

    〕請卻之。

    」上不聽。

     16京兆尹第五琦什一稅法,民苦其重,多流亡。

    十一月,甲子,日南至,赦,改元,〔改元大曆。

    〕悉停什一稅法。

    〔行什一稅,見上卷上年。

    〕 17十二月,癸卯,周智光殺陝州監軍張志斌。

    〔斌,音彬。

    〕智光素與陝州刺史皇甫溫不協,志斌入奏事,智光館之,〔自陝州入奏事,道過華州。

    館,古玩翻。

    〕志斌責其部下不肅,智光恕曰:「仆固懷恩不反,正由汝輩激之。

    我亦不反,今日為汝反矣!」〔為,于僞翻。

    〕叱下斬之,脔食其肉。

    〔史照曰:脔切其肉以食也。

    〕朝士舉選人,畏智光之暴,多自同州竊過,〔選,須絹翻。

    〕智光遣将将兵邀之于路,死者甚衆。

    〔将,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