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百一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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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
今若外祖與舅加服一等,堂舅及姨列于服紀,則中外之制,相去幾何!廢禮徇情,所務者末。
古之制作者,知人情之易搖,恐失禮之将漸,别其同異,輕重相懸,〔易,以豉翻。
别,彼列翻。
〕欲使後來之人永不相雜。
微旨斯在,豈徒然哉!苟可加也,亦可減也;往聖可得而非,則禮經可得而隳矣。
先王之制,謂之彜倫,〔彜,常也。
倫,道理次叙。
〕奉以周旋,猶恐失墜;一紊其叙,庸可止乎!請依儀禮喪服為定。
」〔紊,音問。
〕 禮部員外郎楊仲昌議曰:〔唐禮部郎掌五禮,舉其儀制而辯其名數。
〕鄭文貞公魏征始加舅服至小功五月。
雖文貞賢也,而周、孔聖也,以賢改聖,後學何從!竊恐内外乖序,親疏奪倫,情之所沿,何所不至!昔子路有姊之喪而不除,孔子曰:『先王制禮,行道之人,皆不忍也。
』子路除之。
〔見記檀弓。
〕此則聖人援事抑情之明例也。
記曰:『毋輕議禮。
』禮器之言。
〕明其蟠于天地,并彼日月,賢者由之,安敢損益也!」 敕:“姨舅既服小功,舅母不得全降,宜服缌麻,堂姨舅宜服袒免。
” 均,說之子也。
〔說,讀曰悅。
〕 11秋,八月,壬子,千秋節,群臣皆獻寶鏡。
張九齡以為以鏡自照見形容,以人自照見吉兇。
乃述前世興廢之源,為書五卷,謂之千秋金鏡錄,上之;〔上,時掌翻。
〕上賜書褒美。
12甲寅,突騎施遣其大臣胡祿達幹來請降,許之。
〔騎,奇寄翻。
降,戶江翻。
〕 13禦史大夫李适之,承幹之孫也,以才幹得幸于上,數為承幹論辯;甲戌,追贈承幹恒山愍王。
〔承幹廢見一百九十七卷太宗貞觀十七年。
數,所角翻。
為,于僞翻。
恒,戶登翻。
〕 14乙亥,汴哀王璥薨。
15冬,十月,戊申,車駕發東都。
先是,敕以來年二月二日行幸西京,〔先,悉薦翻。
〕會宮中有怪,明日,上召宰相,即議西還。
裴耀卿、張九齡曰:「今農收未畢,請俟仲冬。
」李林甫潛知上指,二相退,林甫獨留,言于上曰:「長安、洛陽,陛下東西宮耳,往來行幸,何更擇時!借使妨妨于農收,但應蠲所過租稅而已。
〔蠲,圭玄翻。
〕臣請宣示百司,即日西行。
」上悅,從之。
過陝州,以刺史盧奂有善政,題贊于其聽事而去。
〔稱人之美曰贊。
陝,失冉翻。
聽,讀曰廳。
〕奂,懷慎之子也。
丁卯,至西京。
16朔方節度使牛仙客,前在河西,能節用度,勸職業,倉庫充實,器械精利;上聞而嘉之,欲加尚書。
張九齡曰:「不可。
尚書,古之納言,唐興以來,惟舊相及揚曆中外有德望者乃為之。
仙客本河湟使典,〔事見上卷十五年。
相,息亮翻。
使,疏吏翻。
〕今驟居清要,死羞朝廷。
」上曰:「然則但加實封可乎﹖」對曰:「不可。
封爵所以勸有功也。
邊将實倉庫,修器械,乃常務耳,〔将,即亮翻。
〕不足為功。
陛下賞其勸,賜之金帛可也;裂土封之,恐非其宜。
」上默然。
李林甫言于上曰:「仙客,宰相才也,何有于尚書!九齡書生,不達大體。
」〔考異曰:舊林甫傳曰:「林甫以九齡言告仙客,仙客翌日見上泣讓官爵。
」按時不聞仙客在京。
今從唐曆。
〕上悅,明日,複以仙客實封為言,複,扶又翻。
九齡固執如初。
上怒,變色曰:「事皆由卿邪﹖」九齡頓首謝曰:「陛下不知臣愚,使待罪宰相,事有未允,臣不敢不盡言。
」上曰:「卿嫌仙客寒微,如卿有何閥閱﹖九齡曰:「臣嶺海孤賤,〔九齡,韶州人。
〕不如仙客生于中華;〔牛仙客,泾州人。
然臣出入台閣,典司诰命有年矣。
〔九齡曆司勳員外郎、中書舍人。
〕仙客邊隅小吏,目不知書,若大任之,恐不惬衆望。
」〔惬,苦謟翻。
〕林甫退而言曰:「苟有才識,何必辭學!天子用人,有何不可!」十一月,戊戌,賜仙客爵隴西縣公,食實封三百戶。
初,上欲以李林甫為相,問于中書令張九齡,九齡對曰:「宰相系國安危,陛下相林甫,臣恐異日為廟社之憂。
」上不從。
時九齡方以文學為上所重,林甫雖恨,猶曲意事之。
侍中裴耀卿與九齡善,林甫并疾之。
是時,上在位歲久,漸肆奢欲,怠于政事。
而九齡遇事無細大皆力争;林甫巧伺上意,日思所以中傷之。
〔伺,相吏翻。
中,竹仲翻。
〕 上之為臨淄王也,趙麗妃、皇甫德儀、劉才人皆有寵,〔帝置六儀,德儀其一也。
〕麗妃生太子瑛,德儀生鄂王瑤,才人生王琚。
及即位,幸武惠妃,麗妃等愛皆弛;惠妃生壽王瑁,寵冠諸子。
太子與瑤、琚會于内第,〔時太子、諸王皆居禁中。
冠,古玩翻。
〕各以母失職有怨望語。
驸馬都尉楊洄尚鹹宜公主,常伺三子過失以告惠妃。
〔鹹宜公主,武惠妃之女,故楊洄黨于惠妃。
〕惠妃泣訴于上曰:「太子陰結黨與,将害妾母子,亦指斥至尊。
」上大怒,以語宰相,欲皆廢之。
語,年倨翻。
九齡曰:「陛下踐阼垂三十年,太子諸王不離深宮,〔離,力智翻。
〕日受聖訓,天下之人皆慶陛下享國久長,子孫蕃昌。
〔蕃,音煩。
〕今三子皆已成人,不聞大過,陛下柰何一旦以無根之語,喜怒之際,盡廢之乎!且太子天下本,不可輕搖。
昔晉獻公聽骊姬之讒殺申生,三世大亂。
〔左傳,晉獻公殺其世子申生,立骊姬之子;裡克殺之。
公子夷吾、重耳及子圉争國,三世大亂。
〕漢武帝信江充之誣罪戾太子,京城流血。
〔事見漢紀。
〕晉惠帝用賈後之谮廢愍懷太子,中原塗炭。
〔事見晉紀。
〕隋文帝納獨孤後之言黜太子勇,立炀帝,遂失天下。
〔事見隋紀。
由此觀之,不可不慎。
陛下必欲為此,臣不敢奉诏。
」上不悅。
爻甫初無所言,退而私謂宦官之貴幸者日:「此主上家事,何必問外人!」上猶豫未決。
惠妃密使官奴牛貴兒謂九齡曰:「有廢必有興,公為之援,宰相可長處。
」九齡叱之,以其語白上;上為之動色,〔處,昌呂翻。
上為,于僞翻。
〕故訖九齡罷相,太子得無動。
林甫日夜短九齡于上,上浸疏之。
〔考異曰:明皇雜錄雲:「林甫請見,屢陳仙客實封,九齡頗懷诽謗。
于時方秋,上命高力士以白羽扇賜之。
九齡惶恐,作賦以獻。
」新傳亦雲然。
按實錄,仙客加實封在十月。
而九齡集白羽扇賦序雲:「開元二十四年夏盛暑,奉敕使大将軍高力士賜宰相白羽扇,九齡與焉。
竊有所感,立獻賦」雲雲。
敕報曰:「朕頃賜羽扇,聊以滌暑,佳彼勁翮,方資利用,與夫棄捐箧笥,義不同也。
」然則上以盛夏遍賜宰臣扇,非以秋日獨賜九齡,但九齡因此獻賦,自寄意耳。
〕 林甫引蕭炅為戶部侍郎。
炅素不學,〔炅,古迥翻。
嘗對中書侍郎嚴挺之讀「伏臘」為伏獵」。
挺之言于九曰:「省中豈容有『伏獵侍郎』!」由是出炅為岐州史,故林甫怨挺之。
九齡與挺之善,欲引以為相嘗謂之曰:「李尚書方承恩,〔李林甫時以禮部尚書相〕。
足下宜一造門,與之款昵。
」挺之素負氣,薄林甫為人,竟不之詣。
林甫恨之益深。
挺之先娶妻,出之,更嫁蔚州刺史王元琰,元琰坐贓罪下三司按鞫,挺之為之營解。
林甫因左右使于禁中白上。
上謂宰相曰:「挺之為罪人請屬所由。
」〔造,七到翻。
更,工衡翻。
蔚,纡勿翻。
下,遐嫁翻。
為,于僞翻。
屬,之欲翻。
〕九齡曰:「此乃挺之出妻,不宜有情。
」上曰:「雖離乃複有私。
」〔複,扶又翻;下無複同。
〕 于是上積前事,以耀卿、九齡為阿黨;壬寅,以耀卿為左丞相,九齡為右丞相,并罷政事。
以林甫兼中書令;仙客為工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領朔方節度如故。
〔考異曰:唐曆曰:「宰相遙領節度,自仙客始。
」按蕭己嵩已遙領河西,非始此。
〕嚴挺之貶洺州刺史,〔舊志,洺州,京師東北一千五百八十五裡。
〕王元琰流嶺南。
上即位以來,所用之相,姚崇尚通,宋璟尚法,張喜貞尚吏,張說尚文,李元纮、杜暹尚儉,韓休、張九齡尚直,各其所長也。
九齡既得罪,自是朝廷之士,皆容身保位,無複直言。
李林甫欲蔽塞人主視聽,自專大權,明召諸谏官謂曰:「今明主在上,群臣将順之不暇,烏用多言!諸君不見立仗馬乎﹖食三品料,一鳴辄斥去。
悔之何及!」〔塞,悉則翻。
去,羌呂翻。
唐舊儀,每日,尚乘以廄馬八匹分為左右廂,立于正殿側宮門外,候仗下即散。
若大陳設則馬在樂懸之北,與大象相次,進馬二人,戎服執鞭,侍立于馬之左,随馬進退。
〕補阙杜琎嘗上書言事,〔琎,資辛翻。
上,時掌翻。
考異曰:唐曆作「杜珽」。
今從新書。
〕明日,黜為下邽令。
〔唐制:上縣令從六品上,補阙從七品上。
以此言之,則非黜也。
蓋唐人重内官,而品之高下不論也,況遺、補供奉官,地居清要乎!〕自是谏争路絕矣。
牛仙客既為林甫所引,專給唯諾而已。
〔争,讀曰诤。
唯,于癸翻。
〕然二人皆謹守格式,百官遷除,各有常度,雖奇才異行,不免終老常調,其以巧谄邪險自進者,則超騰不次,自有他蹊矣。
林甫城府深密,人莫窺其際。
好以甘言啖人,而陰中傷之,不露辭色。
凡為上所厚者,始則親結之,及位勢稍逼,辄以計去之。
〔行,下孟翻。
調,徒吊翻。
中,竹仲翻。
去羌呂翻。
雖老奸巨猾,無能逃于其術者。
〔如韋堅、楊慎矜、王錤之類是也。
二十五年〔(丁醜、七三七)〕 1春,正月,初置玄學博士,〔崇玄學,習老子、莊子、文子、列子、亦曰道舉。
〕每歲依明經舉。
2二月,敕曰:「進士以聲韻為學,多昧古今;明經以帖誦為功,罕窮旨趣。
自今明經問大義十條,對時務策三首;進士試大經十帖。
」 3戊辰,新羅王興光卒,〔卒,子恤翻。
〕子承慶襲位。
4乙酉,幽州節度使張守珪破契丹于捺祿山。
〔使,疏吏翻。
契,欺訖翻,又音吃。
捺,奴刺翻。
〕 5己亥,河西節度使崔希逸襲吐蕃,破之于青海西。
初,希逸遣使謂吐蕃〔【章:十二行本「蕃」下有「邊将」二字;乙十一行本同;退齋校同;張校同,雲無注本亦無。
】〕乞力徐曰:「兩國通好,今為一家,何必更置兵守捉,妨人耕牧!請皆罷之。
」乞力徐曰:「常侍忠厚,〔吐從暾入聲。
崔希逸蓋帶散騎常侍鎮河西,故稱之。
使,疏吏翻。
好,呼到翻。
捉,仄角翻。
〕言必不欺。
然朝廷未必專以邊事相委,萬一有奸人交鬬其間,掩吾不備,悔之何及!」希逸固請,乃刑白狗為盟,各去守備;于是吐蕃畜牧被野。
〔朝,直遙翻。
去,羌呂翻。
被,皮義翻。
畜,許救翻。
〕時吐蕃西擊勃律,勃律來告急,上命吐蕃罷兵,吐蕃不奉诏,遂破勃律;上甚怒。
會希逸傔人孫誨入奏事,〔傔,苦念翻。
傔從也。
唐制:凡諸軍鎮大使、副使以下,皆有慊人。
别奏以為之使。
大使慊二十五人,别奏十人;副使慊二十人,别奏八人。
〕自欲求功,奏稱吐蕃無備,請掩擊,必大獲。
上命内給事趙惠琮與誨偕往,審察事宜。
〔唐内侍省有内給事十人,從五品下,掌承旨勞問,分判省事;凡元日冬至,百官賀皇後,則出入宣傳;宮人衣服費用,則具品秩,計其多少,春秋宣送中書。
〕惠琮等至,則矯诏令襲之。
希逸不得已,發兵自涼州南入吐蕃二千餘裡,至青海西,與吐蕃戰,大破之,斬首二千餘級,乞力徐脫身走。
惠琮、誨皆受厚賞,自是吐蕃複絕朝貢。
〔複,扶又翻;下而複同。
朝,直遙翻。
6夏,四月,辛酉,監察禦史周子諒彈牛仙客非才,引谶書為證。
〔薛居正五代史曰:天後朝,有谶辭雲:「首尾二鱗六十年,兩角犢子自狂颠,龍蛇相鬬血成川。
」當時好事者解雲:「兩角犢子」,牛也;必有牛姓幹唐祚。
監,古銜翻。
彈,徒丹翻。
〕上怒,命左右佂于庭,〔佂,蒲角翻,擊也,又匹角翻。
〕絕而複蘇;仍杖之朝堂,流瀼州,至藍田而死。
〔瀼,如羊翻,又而章翻。
藍田縣,漢、晉屬京兆,後魏真君七年,并入霸城,太和十一年複,後周置藍田郡,隋廢郡為縣,屬京兆府。
九域志,在府東南七十裡。
考異曰:舊紀雲:「子諒以妄陳休咎,于朝堂決殺。
」實錄此月則曰:「子諒彈奏仙客非才,引妖谶為證。
上怒,召入禁中責之。
左右拉者數四,氣絕而蘇。
」及仙客傳則雲:「子諒竊言于禦史大夫李适之:『牛仙客不才,濫登相位。
大夫國之懿親,豈得坐觀其事!』适之遽奏子諒之言。
上大怒,廷诘子諒;子諒辭窮,于朝堂決杖,配流瀼州,行至藍田死。
」舊仙客傳亦然。
今從此月實錄及舊紀。
柳宗元周君墓碣雲:「有唐貞臣汝南周氏諱某字某。
」又曰:「在天寶年,有以谄谀至相位,賢臣放退。
公為禦史,抗言以白其事得死于墀下。
」宗元集此碣雖無名字,然其事則子諒也;雲在天寶年,誤矣。
〕李林甫言,「子諒,張九齡所薦也。
」甲子,貶九齡荊州長史。
7楊洄又奏〔【章:十二行本「奏」作「谮」;乙十一行本同。
】〕太子瑛、鄂王瑤、光王琚,雲與太子妃兄驸馬薛鏽潛構異謀,〔鏽,息六翻,又息救翻。
考異曰:新傳曰:「二十五年,洄複構瑛、瑤、琚與妃庂兄薛鏽異謀。
惠妃使人詭召太子、二王曰:『宮中有賊,請介以入。
』太子從之。
妃白帝曰:『太子、二王謀反,甲而來。
』帝使中人視之,如言。
遽召宰相林甫議,答曰:『陛下家事,非臣所宜豫。
』帝意決,乃廢瑛等。
」按瑛等惠妃相猜忌已久,雖承妃言,豈肯遽被甲入宮!又按廢太子制書雲:「陷元良于不友,誤元良不友,誤二子于不義。
」不言被甲入宮也。
蓋洄谮瑛等雲欲害壽王瑁耳。
今從舊傳,但雲「潛構異謀」。
〕上召宰相謀之。
李林甫對曰:「此陛下家事,非臣等所宜豫。
」上意乃決。
今若外祖與舅加服一等,堂舅及姨列于服紀,則中外之制,相去幾何!廢禮徇情,所務者末。
古之制作者,知人情之易搖,恐失禮之将漸,别其同異,輕重相懸,〔易,以豉翻。
别,彼列翻。
〕欲使後來之人永不相雜。
微旨斯在,豈徒然哉!苟可加也,亦可減也;往聖可得而非,則禮經可得而隳矣。
先王之制,謂之彜倫,〔彜,常也。
倫,道理次叙。
〕奉以周旋,猶恐失墜;一紊其叙,庸可止乎!請依儀禮喪服為定。
」〔紊,音問。
〕 禮部員外郎楊仲昌議曰:〔唐禮部郎掌五禮,舉其儀制而辯其名數。
〕鄭文貞公魏征始加舅服至小功五月。
雖文貞賢也,而周、孔聖也,以賢改聖,後學何從!竊恐内外乖序,親疏奪倫,情之所沿,何所不至!昔子路有姊之喪而不除,孔子曰:『先王制禮,行道之人,皆不忍也。
』子路除之。
〔見記檀弓。
〕此則聖人援事抑情之明例也。
記曰:『毋輕議禮。
』禮器之言。
〕明其蟠于天地,并彼日月,賢者由之,安敢損益也!」 敕:“姨舅既服小功,舅母不得全降,宜服缌麻,堂姨舅宜服袒免。
” 均,說之子也。
〔說,讀曰悅。
〕 11秋,八月,壬子,千秋節,群臣皆獻寶鏡。
張九齡以為以鏡自照見形容,以人自照見吉兇。
乃述前世興廢之源,為書五卷,謂之千秋金鏡錄,上之;〔上,時掌翻。
〕上賜書褒美。
12甲寅,突騎施遣其大臣胡祿達幹來請降,許之。
〔騎,奇寄翻。
降,戶江翻。
〕 13禦史大夫李适之,承幹之孫也,以才幹得幸于上,數為承幹論辯;甲戌,追贈承幹恒山愍王。
〔承幹廢見一百九十七卷太宗貞觀十七年。
數,所角翻。
為,于僞翻。
恒,戶登翻。
〕 14乙亥,汴哀王璥薨。
15冬,十月,戊申,車駕發東都。
先是,敕以來年二月二日行幸西京,〔先,悉薦翻。
〕會宮中有怪,明日,上召宰相,即議西還。
裴耀卿、張九齡曰:「今農收未畢,請俟仲冬。
」李林甫潛知上指,二相退,林甫獨留,言于上曰:「長安、洛陽,陛下東西宮耳,往來行幸,何更擇時!借使妨妨于農收,但應蠲所過租稅而已。
〔蠲,圭玄翻。
〕臣請宣示百司,即日西行。
」上悅,從之。
過陝州,以刺史盧奂有善政,題贊于其聽事而去。
〔稱人之美曰贊。
陝,失冉翻。
聽,讀曰廳。
〕奂,懷慎之子也。
丁卯,至西京。
16朔方節度使牛仙客,前在河西,能節用度,勸職業,倉庫充實,器械精利;上聞而嘉之,欲加尚書。
張九齡曰:「不可。
尚書,古之納言,唐興以來,惟舊相及揚曆中外有德望者乃為之。
仙客本河湟使典,〔事見上卷十五年。
相,息亮翻。
使,疏吏翻。
〕今驟居清要,死羞朝廷。
」上曰:「然則但加實封可乎﹖」對曰:「不可。
封爵所以勸有功也。
邊将實倉庫,修器械,乃常務耳,〔将,即亮翻。
〕不足為功。
陛下賞其勸,賜之金帛可也;裂土封之,恐非其宜。
」上默然。
李林甫言于上曰:「仙客,宰相才也,何有于尚書!九齡書生,不達大體。
」〔考異曰:舊林甫傳曰:「林甫以九齡言告仙客,仙客翌日見上泣讓官爵。
」按時不聞仙客在京。
今從唐曆。
〕上悅,明日,複以仙客實封為言,複,扶又翻。
九齡固執如初。
上怒,變色曰:「事皆由卿邪﹖」九齡頓首謝曰:「陛下不知臣愚,使待罪宰相,事有未允,臣不敢不盡言。
」上曰:「卿嫌仙客寒微,如卿有何閥閱﹖九齡曰:「臣嶺海孤賤,〔九齡,韶州人。
〕不如仙客生于中華;〔牛仙客,泾州人。
然臣出入台閣,典司诰命有年矣。
〔九齡曆司勳員外郎、中書舍人。
〕仙客邊隅小吏,目不知書,若大任之,恐不惬衆望。
」〔惬,苦謟翻。
〕林甫退而言曰:「苟有才識,何必辭學!天子用人,有何不可!」十一月,戊戌,賜仙客爵隴西縣公,食實封三百戶。
初,上欲以李林甫為相,問于中書令張九齡,九齡對曰:「宰相系國安危,陛下相林甫,臣恐異日為廟社之憂。
」上不從。
時九齡方以文學為上所重,林甫雖恨,猶曲意事之。
侍中裴耀卿與九齡善,林甫并疾之。
是時,上在位歲久,漸肆奢欲,怠于政事。
而九齡遇事無細大皆力争;林甫巧伺上意,日思所以中傷之。
〔伺,相吏翻。
中,竹仲翻。
〕 上之為臨淄王也,趙麗妃、皇甫德儀、劉才人皆有寵,〔帝置六儀,德儀其一也。
〕麗妃生太子瑛,德儀生鄂王瑤,才人生王琚。
及即位,幸武惠妃,麗妃等愛皆弛;惠妃生壽王瑁,寵冠諸子。
太子與瑤、琚會于内第,〔時太子、諸王皆居禁中。
冠,古玩翻。
〕各以母失職有怨望語。
驸馬都尉楊洄尚鹹宜公主,常伺三子過失以告惠妃。
〔鹹宜公主,武惠妃之女,故楊洄黨于惠妃。
〕惠妃泣訴于上曰:「太子陰結黨與,将害妾母子,亦指斥至尊。
」上大怒,以語宰相,欲皆廢之。
語,年倨翻。
九齡曰:「陛下踐阼垂三十年,太子諸王不離深宮,〔離,力智翻。
〕日受聖訓,天下之人皆慶陛下享國久長,子孫蕃昌。
〔蕃,音煩。
〕今三子皆已成人,不聞大過,陛下柰何一旦以無根之語,喜怒之際,盡廢之乎!且太子天下本,不可輕搖。
昔晉獻公聽骊姬之讒殺申生,三世大亂。
〔左傳,晉獻公殺其世子申生,立骊姬之子;裡克殺之。
公子夷吾、重耳及子圉争國,三世大亂。
〕漢武帝信江充之誣罪戾太子,京城流血。
〔事見漢紀。
〕晉惠帝用賈後之谮廢愍懷太子,中原塗炭。
〔事見晉紀。
〕隋文帝納獨孤後之言黜太子勇,立炀帝,遂失天下。
〔事見隋紀。
由此觀之,不可不慎。
陛下必欲為此,臣不敢奉诏。
」上不悅。
爻甫初無所言,退而私謂宦官之貴幸者日:「此主上家事,何必問外人!」上猶豫未決。
惠妃密使官奴牛貴兒謂九齡曰:「有廢必有興,公為之援,宰相可長處。
」九齡叱之,以其語白上;上為之動色,〔處,昌呂翻。
上為,于僞翻。
〕故訖九齡罷相,太子得無動。
林甫日夜短九齡于上,上浸疏之。
〔考異曰:明皇雜錄雲:「林甫請見,屢陳仙客實封,九齡頗懷诽謗。
于時方秋,上命高力士以白羽扇賜之。
九齡惶恐,作賦以獻。
」新傳亦雲然。
按實錄,仙客加實封在十月。
而九齡集白羽扇賦序雲:「開元二十四年夏盛暑,奉敕使大将軍高力士賜宰相白羽扇,九齡與焉。
竊有所感,立獻賦」雲雲。
敕報曰:「朕頃賜羽扇,聊以滌暑,佳彼勁翮,方資利用,與夫棄捐箧笥,義不同也。
」然則上以盛夏遍賜宰臣扇,非以秋日獨賜九齡,但九齡因此獻賦,自寄意耳。
〕 林甫引蕭炅為戶部侍郎。
炅素不學,〔炅,古迥翻。
嘗對中書侍郎嚴挺之讀「伏臘」為伏獵」。
挺之言于九曰:「省中豈容有『伏獵侍郎』!」由是出炅為岐州史,故林甫怨挺之。
九齡與挺之善,欲引以為相嘗謂之曰:「李尚書方承恩,〔李林甫時以禮部尚書相〕。
足下宜一造門,與之款昵。
」挺之素負氣,薄林甫為人,竟不之詣。
林甫恨之益深。
挺之先娶妻,出之,更嫁蔚州刺史王元琰,元琰坐贓罪下三司按鞫,挺之為之營解。
林甫因左右使于禁中白上。
上謂宰相曰:「挺之為罪人請屬所由。
」〔造,七到翻。
更,工衡翻。
蔚,纡勿翻。
下,遐嫁翻。
為,于僞翻。
屬,之欲翻。
〕九齡曰:「此乃挺之出妻,不宜有情。
」上曰:「雖離乃複有私。
」〔複,扶又翻;下無複同。
〕 于是上積前事,以耀卿、九齡為阿黨;壬寅,以耀卿為左丞相,九齡為右丞相,并罷政事。
以林甫兼中書令;仙客為工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領朔方節度如故。
〔考異曰:唐曆曰:「宰相遙領節度,自仙客始。
」按蕭己嵩已遙領河西,非始此。
〕嚴挺之貶洺州刺史,〔舊志,洺州,京師東北一千五百八十五裡。
〕王元琰流嶺南。
上即位以來,所用之相,姚崇尚通,宋璟尚法,張喜貞尚吏,張說尚文,李元纮、杜暹尚儉,韓休、張九齡尚直,各其所長也。
九齡既得罪,自是朝廷之士,皆容身保位,無複直言。
李林甫欲蔽塞人主視聽,自專大權,明召諸谏官謂曰:「今明主在上,群臣将順之不暇,烏用多言!諸君不見立仗馬乎﹖食三品料,一鳴辄斥去。
悔之何及!」〔塞,悉則翻。
去,羌呂翻。
唐舊儀,每日,尚乘以廄馬八匹分為左右廂,立于正殿側宮門外,候仗下即散。
若大陳設則馬在樂懸之北,與大象相次,進馬二人,戎服執鞭,侍立于馬之左,随馬進退。
〕補阙杜琎嘗上書言事,〔琎,資辛翻。
上,時掌翻。
考異曰:唐曆作「杜珽」。
今從新書。
〕明日,黜為下邽令。
〔唐制:上縣令從六品上,補阙從七品上。
以此言之,則非黜也。
蓋唐人重内官,而品之高下不論也,況遺、補供奉官,地居清要乎!〕自是谏争路絕矣。
牛仙客既為林甫所引,專給唯諾而已。
〔争,讀曰诤。
唯,于癸翻。
〕然二人皆謹守格式,百官遷除,各有常度,雖奇才異行,不免終老常調,其以巧谄邪險自進者,則超騰不次,自有他蹊矣。
林甫城府深密,人莫窺其際。
好以甘言啖人,而陰中傷之,不露辭色。
凡為上所厚者,始則親結之,及位勢稍逼,辄以計去之。
〔行,下孟翻。
調,徒吊翻。
中,竹仲翻。
去羌呂翻。
雖老奸巨猾,無能逃于其術者。
〔如韋堅、楊慎矜、王錤之類是也。
二十五年〔(丁醜、七三七)〕 1春,正月,初置玄學博士,〔崇玄學,習老子、莊子、文子、列子、亦曰道舉。
〕每歲依明經舉。
2二月,敕曰:「進士以聲韻為學,多昧古今;明經以帖誦為功,罕窮旨趣。
自今明經問大義十條,對時務策三首;進士試大經十帖。
」 3戊辰,新羅王興光卒,〔卒,子恤翻。
〕子承慶襲位。
4乙酉,幽州節度使張守珪破契丹于捺祿山。
〔使,疏吏翻。
契,欺訖翻,又音吃。
捺,奴刺翻。
〕 5己亥,河西節度使崔希逸襲吐蕃,破之于青海西。
初,希逸遣使謂吐蕃〔【章:十二行本「蕃」下有「邊将」二字;乙十一行本同;退齋校同;張校同,雲無注本亦無。
】〕乞力徐曰:「兩國通好,今為一家,何必更置兵守捉,妨人耕牧!請皆罷之。
」乞力徐曰:「常侍忠厚,〔吐從暾入聲。
崔希逸蓋帶散騎常侍鎮河西,故稱之。
使,疏吏翻。
好,呼到翻。
捉,仄角翻。
〕言必不欺。
然朝廷未必專以邊事相委,萬一有奸人交鬬其間,掩吾不備,悔之何及!」希逸固請,乃刑白狗為盟,各去守備;于是吐蕃畜牧被野。
〔朝,直遙翻。
去,羌呂翻。
被,皮義翻。
畜,許救翻。
〕時吐蕃西擊勃律,勃律來告急,上命吐蕃罷兵,吐蕃不奉诏,遂破勃律;上甚怒。
會希逸傔人孫誨入奏事,〔傔,苦念翻。
傔從也。
唐制:凡諸軍鎮大使、副使以下,皆有慊人。
别奏以為之使。
大使慊二十五人,别奏十人;副使慊二十人,别奏八人。
〕自欲求功,奏稱吐蕃無備,請掩擊,必大獲。
上命内給事趙惠琮與誨偕往,審察事宜。
〔唐内侍省有内給事十人,從五品下,掌承旨勞問,分判省事;凡元日冬至,百官賀皇後,則出入宣傳;宮人衣服費用,則具品秩,計其多少,春秋宣送中書。
〕惠琮等至,則矯诏令襲之。
希逸不得已,發兵自涼州南入吐蕃二千餘裡,至青海西,與吐蕃戰,大破之,斬首二千餘級,乞力徐脫身走。
惠琮、誨皆受厚賞,自是吐蕃複絕朝貢。
〔複,扶又翻;下而複同。
朝,直遙翻。
6夏,四月,辛酉,監察禦史周子諒彈牛仙客非才,引谶書為證。
〔薛居正五代史曰:天後朝,有谶辭雲:「首尾二鱗六十年,兩角犢子自狂颠,龍蛇相鬬血成川。
」當時好事者解雲:「兩角犢子」,牛也;必有牛姓幹唐祚。
監,古銜翻。
彈,徒丹翻。
〕上怒,命左右佂于庭,〔佂,蒲角翻,擊也,又匹角翻。
〕絕而複蘇;仍杖之朝堂,流瀼州,至藍田而死。
〔瀼,如羊翻,又而章翻。
藍田縣,漢、晉屬京兆,後魏真君七年,并入霸城,太和十一年複,後周置藍田郡,隋廢郡為縣,屬京兆府。
九域志,在府東南七十裡。
考異曰:舊紀雲:「子諒以妄陳休咎,于朝堂決殺。
」實錄此月則曰:「子諒彈奏仙客非才,引妖谶為證。
上怒,召入禁中責之。
左右拉者數四,氣絕而蘇。
」及仙客傳則雲:「子諒竊言于禦史大夫李适之:『牛仙客不才,濫登相位。
大夫國之懿親,豈得坐觀其事!』适之遽奏子諒之言。
上大怒,廷诘子諒;子諒辭窮,于朝堂決杖,配流瀼州,行至藍田死。
」舊仙客傳亦然。
今從此月實錄及舊紀。
柳宗元周君墓碣雲:「有唐貞臣汝南周氏諱某字某。
」又曰:「在天寶年,有以谄谀至相位,賢臣放退。
公為禦史,抗言以白其事得死于墀下。
」宗元集此碣雖無名字,然其事則子諒也;雲在天寶年,誤矣。
〕李林甫言,「子諒,張九齡所薦也。
」甲子,貶九齡荊州長史。
7楊洄又奏〔【章:十二行本「奏」作「谮」;乙十一行本同。
】〕太子瑛、鄂王瑤、光王琚,雲與太子妃兄驸馬薛鏽潛構異謀,〔鏽,息六翻,又息救翻。
考異曰:新傳曰:「二十五年,洄複構瑛、瑤、琚與妃庂兄薛鏽異謀。
惠妃使人詭召太子、二王曰:『宮中有賊,請介以入。
』太子從之。
妃白帝曰:『太子、二王謀反,甲而來。
』帝使中人視之,如言。
遽召宰相林甫議,答曰:『陛下家事,非臣所宜豫。
』帝意決,乃廢瑛等。
」按瑛等惠妃相猜忌已久,雖承妃言,豈肯遽被甲入宮!又按廢太子制書雲:「陷元良于不友,誤元良不友,誤二子于不義。
」不言被甲入宮也。
蓋洄谮瑛等雲欲害壽王瑁耳。
今從舊傳,但雲「潛構異謀」。
〕上召宰相謀之。
李林甫對曰:「此陛下家事,非臣等所宜豫。
」上意乃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