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百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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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皎誅後,今從之。
〕 4賜閺鄉僧萬回号法雲公。
〔萬回姓張氏。
初,母祈于觀音像而妊回,回生而愚,八九歲乃能語,雖父母亦以豚犬玄之。
其兄戍役于安西,音問隔絕,父母遣其問訊,一日,朝赍所備而往,夕返其家,父母異之。
弘農去安西萬裡,以其萬裡而回,因号萬回。
武後賜之錦袍金帶。
〕 5甲戌,以突騎施酋長烏質勒為懷德群王。
〔騎,奇寄翻。
酋長,上慈由翻,下知兩翻。
〕 6二月,乙未,以刑部尚書韋巨源同中書門下三品,仍與皇後叙宗族。
7丙申,僧慧範等九人并加五品階,賜爵郡、縣公;道士史崇恩等加〔【章:十一行本「加上有「三人」二字;乙十一行本同。
】〕五品階,除國子祭酒,同正;〔唐會要曰:永徽五年,蔣孝璋除尚藥奉禦,員外特置,仍同正員。
員外官自此始也。
〕葉靜能加金紫光祿大夫。
8選左、右台及内外五品以上官二十人為十道巡察使,〔使,疏吏翻。
〕委之察吏撫人,薦賢直獄,二年一代,考其功罪而進退之。
易州刺史魏人姜師度、禮部員外郎馬懷素、殿中侍禦史臨漳源幹曜、監察禦史靈昌盧懷慎、衛尉少卿滏陽李傑皆預焉。
〔魏縣,漢屬魏郡,時屬魏州,晉愍帝諱邺,改邺為臨漳,時邺城已淪覆矣。
後趙複為邺縣。
東魏分邺、内黃、斥丘、肥鄉,置臨漳縣,周、隋、唐屬相州。
滏陽,漢武安縣地,後周置滏陽縣,屬相州。
滏,音釜。
〕 9三月,甲辰,中書令韋安石罷為戶部尚書;戶部尚書蘇緕為侍中、西京留守。
〔守,手又翻。
〕緕,颋之父也。
〔颋,他鼎翻。
〕唐休璟緻仕。
10初,少府監丞弘農宋之問及弟兖州司倉之遜〔弘農縣帶虢,治弘農川。
康制,倉曹司倉參軍事掌租調、公廨、庖廚、倉庫、市肆。
〕皆坐附會張易之貶嶺南,逃歸東都,匿于友人光祿卿、驸馬都尉王同皎家。
同皎疾武三思及韋後所為,每與所親言之,辄切齒。
之遜于簾下聞之,密遣其子昙及甥校書郎李悛告三思,欲以自贖。
三思使昙、悛及撫州司倉冉祖雍〔撫州,漢南昌南城縣地,吳孫亮分置臨川郡,隋平陳,置撫州。
昙,徒含翻。
悛,醜緣翻。
〕上書告同皎與洛陽人張仲之、祖延慶、武當丞壽春周憬等〔壽春縣,漢屬淮南郡,晉避鄭太後諱,改曰壽陽,隋複曰壽春縣,帶壽州。
憬,俱永翻。
〕潛結壯士,謀殺三思,因勒兵詣阙,廢皇後。
上命禦史大夫李承嘉、監察禦史姚紹之按其事,又命楊再思、李峤、韋巨源參驗。
仲之言三思罪狀,事連宮壸。
〔壸,苦本翻。
〕再思、巨源陽寐不聽;峤與紹之命反接送獄。
仲之還顧,言不已,紹之命檛之,折其臂。
仲之大呼曰:〔檛,則瓜翻。
,折,而設翻。
呼,火故翻。
〕「吾已負汝死,當訟汝于天!」庚戌,同皎等皆坐斬,〔考異曰:禦史台記曰:「同皎與張仲之等謀誅三思,為宋昙所發。
禦史大夫李承嘉、禦史姚紹之按問,事連椒宮,内敕宰相問對。
諸宰佯假寐無所聞,獨峤與承嘉竊議,同皎、仲之等遇族。
」又曰:「張仲之等謀誅武三思,宋之遜子昙知其謀,将發之,未果。
會冉祖雍、李恮于路白之亥、恮以聞。
」又曰:「張仲之、宋之遜、祖延慶謀于衣袖中發銅弩射三思,伺其便未果。
之遜子昙密發之,敕李承嘉與紹之按于新開門内。
初,紹之将直其事,未定,敕宰相對問。
諸相畏三思,但僶俛佯不聞,仲之、延慶言諸相中有附會三思者,屢與承嘉耳言,複說誘紹之,事乃變,遂密置人力十餘,命引仲之對問,至則塞口反接,送系所。
紹之還謂仲之曰:『張三,事不諧矣!』仲之固言三思反狀,紹之命檛之而臂折,仲之大呼天者六七,謂『紹之反賊!我臂且折矣,已輸你,當訴爾于天曹!』乃自誣反而遇族。
」朝野佥載曰:「初,之遜谄附張易之兄弟,出為兖州司倉,遂亡歸,王同皎匿之于小房。
皎,慷慨之士也,忿逆韋與武三思亂國,與一二所親論之,每至切齒。
之遜于簾下竊聽之,遺侄昙上書告之,以希逆韋之旨。
武三思等果大怒,奏誅同皎之黨。
」實錄:「同皎與周憬等潛謀誅三思,乃招集将士,期以則天靈駕發引因劫殺三思。
李悛等知而告三思,三思因言同皎等謀反,竟坐斬。
」唐曆、統紀亦與實錄略同,而雲「仲之誤洩于友人宋之問,之問僞應之,祖雍、之遜亦預其謀,既而背之。
李悛、之問甥也,命以告三思,因言同皎謀反。
」舊傳雲:「之問左遷泷州參軍,未幾逃還,匿于張仲之家。
仲之與同皎等謀殺武三思,之問令兄子發其事以自贖。
及同皎等獲罪,起之問為鴻胪主簿。
」按三思等幸于中宗、韋後,權傾天下,同皎等若擅殺之,豈得晏然無事!苟無脅君之志,豈得輕為此謀!又雲「袖中發銅弩」,此則殆同兒戲。
蓋忿疾三思,或與仲之、憬等有欲殺之言,而之遜等以告三思,三思因教昙等誣告同皎,雲謀于靈駕發引日劫殺三思,因廢皇後謀反耳。
今從佥載。
〕籍沒其家。
周憬亡入比幹廟中,大言曰:「比幹古之忠臣,知吾此心。
三思與皇後淫亂,傾危國家,行當枭首都市,恨不及見耳!」遂自刭。
〔枭,堅堯翻。
刭,古頂翻。
〕之問、之遜、昙、悛、祖雍并除京官,〔京官,謂在京職官也,亦謂之京司官。
〕加朝散大夫。
〔朝,直遙翻。
散,悉亶翻。
〕 11武三思與韋後日夜谮敬晖等不已,複左遷晖為朗州刺史,崔玄暐為均州刺史,桓彥範為亳州刺史,袁如己為郢州刺史;〔郢州,漢竟陵縣地,江左置竟陵郡,西魏置溫州,後周置郢州。
複,扶又翻。
〕與晖等同立功者皆〔【章:十二行本「皆」上有「薛思行等」四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以為黨與坐貶。
12大置員外官,自京司及諸州凡二千餘人,宦官超遷七品以上員外官者又将千人。
魏元忠自端州還,為相,〔魏元忠先貶高要尉。
高要縣帶端州。
相,息亮翻。
〕不複強谏,〔複,扶又翻。
〕惟與時俯仰;中外失外。
酸棗尉袁楚客〔酸棗縣,漢、晉屬陳留郡,後齊廢,隋開皇六年複置,屬鄭州,唐屬滑州。
〕緻書元忠,以為:「主上新服厥命,惟新厥德,〔引書鹹有一德之文。
〕當進君子,退小人,以興大化,豈可安其榮寵,循默而已!今不早建太子,擇師傅而輔之,一失也。
公主開府置僚屬,二失也。
崇長缁衣,使遊走權門,借勢納賂,三失也。
俳優小人,盜竊品秩,四失也。
有司選進賢,皆以貨取勢求,五失也。
寵進宦者,殆滿千人,為長亂之階,六失也。
〔長,知兩翻。
〕王公貴戚,賞賜無度,競為侈靡,七失也。
廣置員外官,傷财害民,八失也。
先朝宮女,得自便居外,出入無禁,交通請谒,九失也。
〔九失,指言上官婕妤、賀婁尚宮之類。
朝,直遙翻。
〕左道之人,熒惑主聽,盜竊祿位,十失也。
〔十失指言葉靜能、鄭普思之類。
〕凡此十失,君侯不正,誰與正之哉!」元忠得書,愧謝而已。
13夏,四月,改贈後父韋玄貞為酆王,後四弟皆贈郡王。
四弟,洵、浩、洞、泚也。
14己醜,左散騎常侍、同中書門下三品李懷遠緻仕。
15處士韋〔【章:十二行本「韋」上有「京兆」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月将上書告武三思潛通宮掖,必為逆亂;〔處,昌呂翻。
〕上大怒,命斬之。
黃門侍郎宋璟奏請推按,〔璟,俱永翻。
〕上益怒,不及整巾,屣履出側門,〔側門,非正出之門。
程大昌曰:唐大明宮朝堂外左、右金吾仗之側,有曰側門者,以其在端門旁側也。
以長安大明宮之側門推之,則洛陽宮之側門從可知也。
屣,所徒翻。
,履不蹑跟也。
〕謂璟曰:「朕謂已斬,乃猶未邪!」命趨斬之。
〔趨,與趣同,尺玉翻。
〕璟曰:「人言宮中私于三思,陛下不問而誅之,臣恐天下必有竊議。
」固請按之,上不許,璟曰:「必欲斬月将,請先斬臣!不然,臣終不敢奉诏。
」上怒少解。
〔少,詩沼翻。
〕左禦史大夫蘇簔、〔簔,式亮翻。
〕給事中徐堅、大理卿長安尹思貞皆以為方夏行戮,有違時令。
上乃命與杖,流嶺南。
過秋分一日,平曉,廣州都督周仁軌斬之。
〔考異曰:朝野佥載曰:「周仁軌過秋分一日平曉斬之,有敕舍之而不及。
」統紀,月将死附于此年末,唐紀在二月,舊傳、唐曆皆在五王死後。
按此年七月殺敬晖等,若在後,徐堅表不得雲「「朱夏在辰」,思貞不得雲「發生之月也」。
今約其事附于此月。
〕 16禦史大夫李承嘉附武三思,诋尹思貞于朝,〔朝,直遙翻〕。
思貞曰:「公附會奸臣,将圖不軌,先除忠臣邪!」承嘉怒,劾奏思貞,出為青州刺史。
〔舊志,青州,京師東北二千五百二十裡,至東都一千五百七裡。
〕或謂思貞曰:「公平日讷于言,及廷折承嘉,何其敏邪﹖」〔折,之舌翻。
〕思貞曰:「物不能鳴者,激之則鳴。
承嘉恃威權相陵,仆義不受屈,亦不知言之從何而至也。
」 17武三思惡宋璟,〔惡,烏路翻。
〕出之檢校目州刺史。
〔舊志:貝州,京師東北一千七百八十二裡,至東都九百九十二裡。
〕 18五月,庚申,葬則天大聖皇後于幹陵。
19武三思使鄭愔告朗州刺史敬晖、亳州刺史韋彥範、〔桓彥範時賜姓韋,因而稱之。
愔,于今翻。
亳,旁各翻。
〕襄州刺史張柬之、郢州刺史袁恕己、均州刺史崔玄暐與王同皎通謀,六月,戊寅,貶晖崖州司馬,彥範泷州司馬,柬之新州司馬,恕己窦州司馬,玄暐白州司馬,〔泷,所江翻。
白州,漢合浦縣地,武德初置南州,仍分合浦置博白縣,六年改曰白州。
考異曰:唐曆、統紀,皆于王同皎誅後即雲「三思令宣州司功鄭愔誣柬之等與王同皎謀反,又貶玄暐等四人為僻遠州刺史。
」按愔若于時已告雲謀反,則豈應猶得刺史﹖又雲告柬之等,而柬之豈得獨不貶!今從實錄。
〕并員外置,仍長任,削其勳封;複彥範姓桓氏。
20初,韋玄貞流欽州而卒,〔流欽州見二百三卷武後光宅元年。
卒,子恤翻。
〕蠻酋甯承基兄弟逼取其女,〔酋,慈由翻。
〕妻崔氏不與,承基等殺之,及其四男洵、浩、洞、泚,〔洵,音荀。
泚,且禮翻。
〕上命廣州都督周仁軌使将兵二萬讨之。
〔将,即亮翻。
〕承基等亡入海,仁軌追斬之,以其首祭崔氏墓,殺掠其部衆殆盡。
上喜,加仁軌鎮國大将軍,〔唐武散官無鎮國大将軍,蓋中宗創置以寵仁軌也。
〕充五府大使,〔五府,廣、桂、邕、瓊五都督府也。
使,疏吏翻。
〕賜爵汝南郡公。
韋後隔簾拜仁軌,以父事之。
及韋後敗,仁軌以黨與誅。
〔考異曰:朝野佥載曰:「韋氏遭則天廢廬陵之後,後父韋玄貞與妻女等并流嶺南,被首領甯氏大族逼奪其女,不伏,遂殺貞夫妻,七娘等并奪去。
及孝和即位,皇後當途,廣州都督周仁軌将兵誅甯氏,走入南海,軌追之,殺掠并盡。
韋後隔簾拜,以父事之,用為并州長史。
後阿韋作逆,軌以黨與誅。
」今從實錄,參取諸書。
〕 21秋,七月,戊申,立衛王重俊為太子。
〔重,直龍翻。
〕太子性明果,而官屬率貴遊子弟,所為多不法;左庶子姚珽屢谏,不聽,〔為太子不終張本,珽,待鼎翻。
〕珽,暃之弟也。
〔姚暃相武後。
暃,殊玉翻。
〕 22丙寅,以李峤為中書令。
23上将還西京,辛未,左散騎常侍李懷遠同中書門下三品,充東都留守。
〔散,悉亶翻。
騎,奇寄翻。
守,式又翻。
〕 24武三思陰令人疏皇後穢行,牓于天津橋,〔行,下孟翻。
〕請加廢黜。
上大怒,命禦史大夫李承嘉窮核其事。
承嘉奏言:「敬晖、桓彥範、張柬之、袁恕己、崔玄暐使人為之,雖雲廢後,實謀大逆,請族
〕 4賜閺鄉僧萬回号法雲公。
〔萬回姓張氏。
初,母祈于觀音像而妊回,回生而愚,八九歲乃能語,雖父母亦以豚犬玄之。
其兄戍役于安西,音問隔絕,父母遣其問訊,一日,朝赍所備而往,夕返其家,父母異之。
弘農去安西萬裡,以其萬裡而回,因号萬回。
武後賜之錦袍金帶。
〕 5甲戌,以突騎施酋長烏質勒為懷德群王。
〔騎,奇寄翻。
酋長,上慈由翻,下知兩翻。
〕 6二月,乙未,以刑部尚書韋巨源同中書門下三品,仍與皇後叙宗族。
7丙申,僧慧範等九人并加五品階,賜爵郡、縣公;道士史崇恩等加〔【章:十一行本「加上有「三人」二字;乙十一行本同。
】〕五品階,除國子祭酒,同正;〔唐會要曰:永徽五年,蔣孝璋除尚藥奉禦,員外特置,仍同正員。
員外官自此始也。
〕葉靜能加金紫光祿大夫。
8選左、右台及内外五品以上官二十人為十道巡察使,〔使,疏吏翻。
〕委之察吏撫人,薦賢直獄,二年一代,考其功罪而進退之。
易州刺史魏人姜師度、禮部員外郎馬懷素、殿中侍禦史臨漳源幹曜、監察禦史靈昌盧懷慎、衛尉少卿滏陽李傑皆預焉。
〔魏縣,漢屬魏郡,時屬魏州,晉愍帝諱邺,改邺為臨漳,時邺城已淪覆矣。
後趙複為邺縣。
東魏分邺、内黃、斥丘、肥鄉,置臨漳縣,周、隋、唐屬相州。
滏陽,漢武安縣地,後周置滏陽縣,屬相州。
滏,音釜。
〕 9三月,甲辰,中書令韋安石罷為戶部尚書;戶部尚書蘇緕為侍中、西京留守。
〔守,手又翻。
〕緕,颋之父也。
〔颋,他鼎翻。
〕唐休璟緻仕。
10初,少府監丞弘農宋之問及弟兖州司倉之遜〔弘農縣帶虢,治弘農川。
康制,倉曹司倉參軍事掌租調、公廨、庖廚、倉庫、市肆。
〕皆坐附會張易之貶嶺南,逃歸東都,匿于友人光祿卿、驸馬都尉王同皎家。
同皎疾武三思及韋後所為,每與所親言之,辄切齒。
之遜于簾下聞之,密遣其子昙及甥校書郎李悛告三思,欲以自贖。
三思使昙、悛及撫州司倉冉祖雍〔撫州,漢南昌南城縣地,吳孫亮分置臨川郡,隋平陳,置撫州。
昙,徒含翻。
悛,醜緣翻。
〕上書告同皎與洛陽人張仲之、祖延慶、武當丞壽春周憬等〔壽春縣,漢屬淮南郡,晉避鄭太後諱,改曰壽陽,隋複曰壽春縣,帶壽州。
憬,俱永翻。
〕潛結壯士,謀殺三思,因勒兵詣阙,廢皇後。
上命禦史大夫李承嘉、監察禦史姚紹之按其事,又命楊再思、李峤、韋巨源參驗。
仲之言三思罪狀,事連宮壸。
〔壸,苦本翻。
〕再思、巨源陽寐不聽;峤與紹之命反接送獄。
仲之還顧,言不已,紹之命檛之,折其臂。
仲之大呼曰:〔檛,則瓜翻。
,折,而設翻。
呼,火故翻。
〕「吾已負汝死,當訟汝于天!」庚戌,同皎等皆坐斬,〔考異曰:禦史台記曰:「同皎與張仲之等謀誅三思,為宋昙所發。
禦史大夫李承嘉、禦史姚紹之按問,事連椒宮,内敕宰相問對。
諸宰佯假寐無所聞,獨峤與承嘉竊議,同皎、仲之等遇族。
」又曰:「張仲之等謀誅武三思,宋之遜子昙知其謀,将發之,未果。
會冉祖雍、李恮于路白之亥、恮以聞。
」又曰:「張仲之、宋之遜、祖延慶謀于衣袖中發銅弩射三思,伺其便未果。
之遜子昙密發之,敕李承嘉與紹之按于新開門内。
初,紹之将直其事,未定,敕宰相對問。
諸相畏三思,但僶俛佯不聞,仲之、延慶言諸相中有附會三思者,屢與承嘉耳言,複說誘紹之,事乃變,遂密置人力十餘,命引仲之對問,至則塞口反接,送系所。
紹之還謂仲之曰:『張三,事不諧矣!』仲之固言三思反狀,紹之命檛之而臂折,仲之大呼天者六七,謂『紹之反賊!我臂且折矣,已輸你,當訴爾于天曹!』乃自誣反而遇族。
」朝野佥載曰:「初,之遜谄附張易之兄弟,出為兖州司倉,遂亡歸,王同皎匿之于小房。
皎,慷慨之士也,忿逆韋與武三思亂國,與一二所親論之,每至切齒。
之遜于簾下竊聽之,遺侄昙上書告之,以希逆韋之旨。
武三思等果大怒,奏誅同皎之黨。
」實錄:「同皎與周憬等潛謀誅三思,乃招集将士,期以則天靈駕發引因劫殺三思。
李悛等知而告三思,三思因言同皎等謀反,竟坐斬。
」唐曆、統紀亦與實錄略同,而雲「仲之誤洩于友人宋之問,之問僞應之,祖雍、之遜亦預其謀,既而背之。
李悛、之問甥也,命以告三思,因言同皎謀反。
」舊傳雲:「之問左遷泷州參軍,未幾逃還,匿于張仲之家。
仲之與同皎等謀殺武三思,之問令兄子發其事以自贖。
及同皎等獲罪,起之問為鴻胪主簿。
」按三思等幸于中宗、韋後,權傾天下,同皎等若擅殺之,豈得晏然無事!苟無脅君之志,豈得輕為此謀!又雲「袖中發銅弩」,此則殆同兒戲。
蓋忿疾三思,或與仲之、憬等有欲殺之言,而之遜等以告三思,三思因教昙等誣告同皎,雲謀于靈駕發引日劫殺三思,因廢皇後謀反耳。
今從佥載。
〕籍沒其家。
周憬亡入比幹廟中,大言曰:「比幹古之忠臣,知吾此心。
三思與皇後淫亂,傾危國家,行當枭首都市,恨不及見耳!」遂自刭。
〔枭,堅堯翻。
刭,古頂翻。
〕之問、之遜、昙、悛、祖雍并除京官,〔京官,謂在京職官也,亦謂之京司官。
〕加朝散大夫。
〔朝,直遙翻。
散,悉亶翻。
〕 11武三思與韋後日夜谮敬晖等不已,複左遷晖為朗州刺史,崔玄暐為均州刺史,桓彥範為亳州刺史,袁如己為郢州刺史;〔郢州,漢竟陵縣地,江左置竟陵郡,西魏置溫州,後周置郢州。
複,扶又翻。
〕與晖等同立功者皆〔【章:十二行本「皆」上有「薛思行等」四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以為黨與坐貶。
12大置員外官,自京司及諸州凡二千餘人,宦官超遷七品以上員外官者又将千人。
魏元忠自端州還,為相,〔魏元忠先貶高要尉。
高要縣帶端州。
相,息亮翻。
〕不複強谏,〔複,扶又翻。
〕惟與時俯仰;中外失外。
酸棗尉袁楚客〔酸棗縣,漢、晉屬陳留郡,後齊廢,隋開皇六年複置,屬鄭州,唐屬滑州。
〕緻書元忠,以為:「主上新服厥命,惟新厥德,〔引書鹹有一德之文。
〕當進君子,退小人,以興大化,豈可安其榮寵,循默而已!今不早建太子,擇師傅而輔之,一失也。
公主開府置僚屬,二失也。
崇長缁衣,使遊走權門,借勢納賂,三失也。
俳優小人,盜竊品秩,四失也。
有司選進賢,皆以貨取勢求,五失也。
寵進宦者,殆滿千人,為長亂之階,六失也。
〔長,知兩翻。
〕王公貴戚,賞賜無度,競為侈靡,七失也。
廣置員外官,傷财害民,八失也。
先朝宮女,得自便居外,出入無禁,交通請谒,九失也。
〔九失,指言上官婕妤、賀婁尚宮之類。
朝,直遙翻。
〕左道之人,熒惑主聽,盜竊祿位,十失也。
〔十失指言葉靜能、鄭普思之類。
〕凡此十失,君侯不正,誰與正之哉!」元忠得書,愧謝而已。
13夏,四月,改贈後父韋玄貞為酆王,後四弟皆贈郡王。
四弟,洵、浩、洞、泚也。
14己醜,左散騎常侍、同中書門下三品李懷遠緻仕。
15處士韋〔【章:十二行本「韋」上有「京兆」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月将上書告武三思潛通宮掖,必為逆亂;〔處,昌呂翻。
〕上大怒,命斬之。
黃門侍郎宋璟奏請推按,〔璟,俱永翻。
〕上益怒,不及整巾,屣履出側門,〔側門,非正出之門。
程大昌曰:唐大明宮朝堂外左、右金吾仗之側,有曰側門者,以其在端門旁側也。
以長安大明宮之側門推之,則洛陽宮之側門從可知也。
屣,所徒翻。
,履不蹑跟也。
〕謂璟曰:「朕謂已斬,乃猶未邪!」命趨斬之。
〔趨,與趣同,尺玉翻。
〕璟曰:「人言宮中私于三思,陛下不問而誅之,臣恐天下必有竊議。
」固請按之,上不許,璟曰:「必欲斬月将,請先斬臣!不然,臣終不敢奉诏。
」上怒少解。
〔少,詩沼翻。
〕左禦史大夫蘇簔、〔簔,式亮翻。
〕給事中徐堅、大理卿長安尹思貞皆以為方夏行戮,有違時令。
上乃命與杖,流嶺南。
過秋分一日,平曉,廣州都督周仁軌斬之。
〔考異曰:朝野佥載曰:「周仁軌過秋分一日平曉斬之,有敕舍之而不及。
」統紀,月将死附于此年末,唐紀在二月,舊傳、唐曆皆在五王死後。
按此年七月殺敬晖等,若在後,徐堅表不得雲「「朱夏在辰」,思貞不得雲「發生之月也」。
今約其事附于此月。
〕 16禦史大夫李承嘉附武三思,诋尹思貞于朝,〔朝,直遙翻〕。
思貞曰:「公附會奸臣,将圖不軌,先除忠臣邪!」承嘉怒,劾奏思貞,出為青州刺史。
〔舊志,青州,京師東北二千五百二十裡,至東都一千五百七裡。
〕或謂思貞曰:「公平日讷于言,及廷折承嘉,何其敏邪﹖」〔折,之舌翻。
〕思貞曰:「物不能鳴者,激之則鳴。
承嘉恃威權相陵,仆義不受屈,亦不知言之從何而至也。
」 17武三思惡宋璟,〔惡,烏路翻。
〕出之檢校目州刺史。
〔舊志:貝州,京師東北一千七百八十二裡,至東都九百九十二裡。
〕 18五月,庚申,葬則天大聖皇後于幹陵。
19武三思使鄭愔告朗州刺史敬晖、亳州刺史韋彥範、〔桓彥範時賜姓韋,因而稱之。
愔,于今翻。
亳,旁各翻。
〕襄州刺史張柬之、郢州刺史袁恕己、均州刺史崔玄暐與王同皎通謀,六月,戊寅,貶晖崖州司馬,彥範泷州司馬,柬之新州司馬,恕己窦州司馬,玄暐白州司馬,〔泷,所江翻。
白州,漢合浦縣地,武德初置南州,仍分合浦置博白縣,六年改曰白州。
考異曰:唐曆、統紀,皆于王同皎誅後即雲「三思令宣州司功鄭愔誣柬之等與王同皎謀反,又貶玄暐等四人為僻遠州刺史。
」按愔若于時已告雲謀反,則豈應猶得刺史﹖又雲告柬之等,而柬之豈得獨不貶!今從實錄。
〕并員外置,仍長任,削其勳封;複彥範姓桓氏。
20初,韋玄貞流欽州而卒,〔流欽州見二百三卷武後光宅元年。
卒,子恤翻。
〕蠻酋甯承基兄弟逼取其女,〔酋,慈由翻。
〕妻崔氏不與,承基等殺之,及其四男洵、浩、洞、泚,〔洵,音荀。
泚,且禮翻。
〕上命廣州都督周仁軌使将兵二萬讨之。
〔将,即亮翻。
〕承基等亡入海,仁軌追斬之,以其首祭崔氏墓,殺掠其部衆殆盡。
上喜,加仁軌鎮國大将軍,〔唐武散官無鎮國大将軍,蓋中宗創置以寵仁軌也。
〕充五府大使,〔五府,廣、桂、邕、瓊五都督府也。
使,疏吏翻。
〕賜爵汝南郡公。
韋後隔簾拜仁軌,以父事之。
及韋後敗,仁軌以黨與誅。
〔考異曰:朝野佥載曰:「韋氏遭則天廢廬陵之後,後父韋玄貞與妻女等并流嶺南,被首領甯氏大族逼奪其女,不伏,遂殺貞夫妻,七娘等并奪去。
及孝和即位,皇後當途,廣州都督周仁軌将兵誅甯氏,走入南海,軌追之,殺掠并盡。
韋後隔簾拜,以父事之,用為并州長史。
後阿韋作逆,軌以黨與誅。
」今從實錄,參取諸書。
〕 21秋,七月,戊申,立衛王重俊為太子。
〔重,直龍翻。
〕太子性明果,而官屬率貴遊子弟,所為多不法;左庶子姚珽屢谏,不聽,〔為太子不終張本,珽,待鼎翻。
〕珽,暃之弟也。
〔姚暃相武後。
暃,殊玉翻。
〕 22丙寅,以李峤為中書令。
23上将還西京,辛未,左散騎常侍李懷遠同中書門下三品,充東都留守。
〔散,悉亶翻。
騎,奇寄翻。
守,式又翻。
〕 24武三思陰令人疏皇後穢行,牓于天津橋,〔行,下孟翻。
〕請加廢黜。
上大怒,命禦史大夫李承嘉窮核其事。
承嘉奏言:「敬晖、桓彥範、張柬之、袁恕己、崔玄暐使人為之,雖雲廢後,實謀大逆,請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