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百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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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文武才,〔唐司封郎掌國之封爵,屬吏部。
〕制以懷古為桂州都督,仍充招慰讨擊使。
〔使,疏吏翻。
〕懷古纔及嶺上,飛書示以禍福,倩等仰降,〔降,戶江翻。
〕且言「為吏所侵逼,故舉兵自救耳。
」懷古輕騎赴之。
〔騎,奇寄翻。
〕左右曰:「夷獠無信,不可忽也。
」懷古曰:「吾使仗忠信,可通神明,而況人!」乎遂詣其營,賊衆大喜,悉歸所掠貨财;諸洞酋長素持兩端者,皆來款附,〔酋,慈由翻。
長,知兩翻。
〕嶺外悉定。
17是歲,分命使者以六條察州縣。
〔使,疏吏翻。
〕 18吐蕃南境諸部皆叛,贊普器弩悉弄自将擊之,卒于軍中。
〔将,即亮翻。
卒,子恤翻。
〕諸子争立,久之,國人立其子棄隸蹜贊為贊普,生七年矣。
〔史言諸論既死,吐蕃國勢稍衰。
〕 四年〔(甲辰、七零四)〕 1春,正月,丙申,冊拜右武衛将軍阿史那懷道為西突厥十姓可汗。
懷道,斛瑟羅之子也。
〔厥,九勿翻。
可,從刑入聲。
汗,音寒。
2丁未,毀三陽宮,以其材作興泰宮于萬安山。
〔萬安山在洛州壽安縣西南四十裡。
〕二宮皆武三思建議為之,請太後每歲臨幸,功費甚廣,百姓苦之。
左拾遺盧藏用上疏,以為:「左右近臣多以順意為忠,朝廷具僚皆以犯忤為戒,〔上,時掌翻。
疏,所去翻。
朝,直遙翻。
忤,五故翻。
〕緻陛下不知百姓失業,傷陛下之仁。
陛下誠能以勞人為辭,發制罷之,則天下皆知陛下苦己而愛人也。
」不從。
藏用,承慶之弟孫也。
盧承慶見二百卷顯慶二年。
3壬子,以天侍郎韋嗣立為鳳閣侍郎、同平章事。
〔天官,吏部。
嗣,祥吏翻。
〕 4夏官侍郎、同鳳閣鸾台三品李迥秀頗受賄賂,監察禦史馬懷素劾奏之。
〔夏官,兵部。
鳳閣、鸾台,中書、門下。
迥,戶頃翻。
監,古銜翻。
劾,戶概翻,又戶得翻。
〕二月,癸亥,迥秀貶廬州剌史。
〔隋改梁、周之合州為廬州。
唐因之。
舊志:廬州,京師東南二千三百八七裡,至東都一千五百六十九裡。
〕 5壬申,正谏大夫,同平章事朱敬則以老疾緻仕。
敬則為相,〔相,悉亮翻。
〕以用人為先,自餘細務不之視。
6太後嘗與宰相議及剌史、縣令。
三月,己醜,李峤、唐休璟等奏:「竊見朝廷物議,遠近人情,莫不重内官,輕外職,每除授牧伯,皆再三披訴。
比來所遺外任,多是貶累之人;〔比,毗至翻。
累,力瑞翻,罪累也。
〕風俗不澄,寔由于此。
望于台、閣、寺、監妙簡賢良,分典大州,共康庶績。
臣等請辍近侍,率先具僚。
」太後命書名探之,〔探,吉南翻。
〕得韋嗣立及禦史大夫楊再思等二十人。
癸已,制各以本官檢校剌史。
嗣立為汴州剌史。
〔舊志:汴州,京師東一千三百五十裡,至東都四百一裡。
〕其後政績可稱者,唯常州剌史薛謙光、徐州剌史司馬锽而已。
〔锽,所萌翻,又音皇。
常州,京師東南二千八百钿十三裡,至東都一千九百八十三裡。
徐州,京師東二千六百四裡,東都東一千二百五十七裡。
〕 7丁醜,徙不恩王重福為誰王。
〔重,直龍翻。
〕 8以夏官侍郎宗楚客同平章事。
9鳳閣侍郎、同鳳閣鸾台三品蘇味道谒歸葬其父,制州縣無葬事。
〔味道,趙州栾城縣人。
〕味道因之侵毀鄉人墓田,役使過度,監察禦史蕭玉忠劾奏之,左遷坊州剌史。
〔唐之先元皇帝,周天和中為敷州事史,于中部縣置馬坊。
高祖武德二年,因分鄜州之中部鄜城置坊州。
〕至忠,引之玄孫也。
〔蕭引見一百七十卷陳宣帝太建二年。
監,古銜翻。
劾,戶概翻,又戶得翻。
〕 10夏,四月,壬戌,同鳳閣鸾台三品韋安石知納言,李峤知内史事。
11太後幸興泰宮。
12太後複稅天下僧尼,作大像于白司馬阪,〔複,扶又翻。
洛城北邙山有白司馬阪。
〕令替官尚書武攸甯檢校,糜費巨億。
李峤上疏,以為:「天下編戶,貧羽者衆。
造像錢見有一十七萬餘缗,若将散施,〔見,賢遍翻;下見在同。
散,如字。
施,式豉翻。
〕人與一千,濟得一十七萬餘戶,拯饑寒之弊,省勞役之勤,順諸佛慈悲之心,沾聖君亭育之意,人神胥悅,功德無窮。
方作過後因緣,豈如見在果報!」監察禦史張廷珪上疏谏曰:「臣以時政論之,則宜先邊境,蓄府庫,養人力;以釋教論之,則宜救苦厄,滅諸相,〔先悉薦翻。
,亮翻。
〕崇無為。
伏願陛下臣之愚,行佛之意,務以理為上,不以人廢言。
」太後之罷役,〔為,于僞翻。
〕仍召見廷珪,〔見,賢遍翻。
〕深賞慰之。
13鳳閣侍郎、同鳳閣鸾台三品姚元崇以母老固請歸侍,六月,辛酉,以元崇行相王府長史,秩位并同三品。
14乙醜,以天官侍郎崔玄暐同平章事。
18秋,七月,丙戌,以神都副留守楊再思為内史。
〔守,手又翻。
〕 再思為相,專以谄媚取容。
司禮少卿張同休,易之之兄也,嘗召公卿宴集,酒酣,戲再思曰:「楊内史面似高麗。
」再思欣然,即翦紙帖巾,反披紫袍,為高麗,舞,〔唐十部樂有高麗伎,舞者四人;楊再思蓋仿之為此舞。
〕舉坐大笑。
〔坐,徂卧翻。
時人或譽張昌宗之美〔譽,音餘。
〕曰:「六郎面似蓮花。
」再思獨曰:「不然。
」昌宗問其故,再思曰:「乃蓮花似六郎耳。
」 19甲午,太後還宮。
20乙未,司禮少卿張同休,汴州剌史張昌期、尚方少監張昌儀皆坐贓下獄,〔下,遐稼翻。
〕命左右台共鞫之;丙申,敕,張易之,張昌宗作威作福,亦命同鞫。
辛醜,司刑正賈敬言奏:「張昌宗強市人田,〔光宅改大理正為司刑正,從五品,掌參議刑辟、詳正科條之事。
〕應征銅二十斤。
」制「可」。
乙已,禦史大夫李承嘉、中丞桓彥範奏:「張同休兄弟贓共四千餘缗,張昌宗法應免官。
」昌宗奏:「臣有功于國,所犯不至免官。
」太後問諸宰相:「昌宗有功乎﹖」楊再思曰:「昌宗合神丹,〔合音閣。
〕聖躬服之有驗,此莫大之功。
太後悅,赦昌宗罪,複其官。
一補阙戴令言作兩腳狐賦以譏再思,〔言再思妖媚如狐,特兩腳耳。
〕再思出令言為長社令。
21丙午,夏官侍郎、同平章事宗楚客有罪,太遷原州都督,充靈武道行軍大總管。
22癸醜,張同休貶岐山丞,〔後魏分扶風雍縣置平秦郡,西魏改為岐山郡,隋廢郡為縣,屬岐州。
〕張昌儀貶博望丞。
鸾台侍郎、知納言事、同鳳閣鸾台三品韋安石與奏張易之等罪,敕付安石及右庶子、同鳳閣鸾台三品唐休璟鞫之,未竟而事變。
八月,甲寅,以安石兼檢校揚州刺〔【章:十二行本「剌」作「長」;乙十一行本同;張校同,雲無注本作「剌」。
】〕史,〔考異曰:唐曆雲「五日戊午」。
今從實錄。
〕庚申,以休璟兼幽營都督、安東都護。
休璟将行,密言于太子曰:「二張恃寵不臣,必将為亂。
」殿下宜備之。
23相王府長史兼知夏官尚書事、同鳳閣鸾台三品姚元崇上言:「臣事相王,不宜典兵馬。
〔夏官即兵部也,故雲然。
相,息亮翻。
〕臣不敢愛死,不敢愛死,恐不益于王。
」辛西,改替官尚書,餘如故。
元崇字符之,時突厥叱列元崇反,太後命元崇以字行。
24突厥默啜既和親,戊寅,始遺淮陽王武延秀還。
〔武延秀被拘見上卷聖曆元年。
〕 25九月,壬子,以姚元之充靈武道行軍大總管;辛西,以元之為靈武道安撫大使。
〔使,疏吏翻。
〕 元之将行,太後令舉外司堪為宰相者。
〔外司,謂外朝諸司官。
〕對曰:「張柬之沈厚有謀,能斷大事,〔沈,持林翻。
斷,丁亂翻。
〕且其人已它,惟陛下急用之。
」冬,十月,甲戌,以秋官侍郎張柬之同平章事,時年且八十矣。
26乙亥,以韋嗣立檢校魏州剌史,餘如故。
28太後命宰相各舉堪為員外郎者,韋嗣立薦廣武公【章:十二行本「公」作「令」;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熊校同。
】岑羲曰:「但恨其伯父長倩為累。
」〔長倩死見二百四卷天授二年。
累,力瑞翻;下同。
太後曰:「苟或有才,此何所累!」遂拜天官員外郎。
〔唐六典曰:周官太宰之屬官有上士,蓋今員外郎之任也。
未百宮階次有員外郎,美遷為尚書郎。
隋文帝開皇六年,尚書二十四曹,各置員外郎一人,品從第六,謂曹郎本員之外複置郎也。
炀帝大業三年,又廢二十四司員外郎,每司減一員,置承務郎一人,同開皇員外郎之職,日選部承務郎。
唐尚書諸曹各置員外郎,吏部置二人。
天官,即吏部也。
〕由是諸緣坐者漿得進用。
29十一月,丁亥,以天官侍郎韋承慶為鳳閣侍郎、同平章事。
30癸卯,成均祭酒、同鳳閣台三品李峤罷為地官尚書。
31十二月,甲寅,敕大足已來新置官并停。
32丙辰,鳳閣侍郎、同不章事韋嗣立罷為成均祭酒,檢校魏州剌史如故;以兄承慶入相故也。
相,息亮翻。
太後寝疾,居長生院,〔長生院,即長生殿;明年五王誅二張,進至太後所寝長生殿,同此處也。
蓋唐寝殿皆謂之長生殿。
此武戶寝疾之長殿,洛陽宮寝殿也。
肅宗大漸越王系授甲長生殿,長安大明宮之寝殿也。
白取易長恨歌所謂「七月七日長生殿,夜半無人私語時」,華清宮之長生殿也。
〕宰相不得見者累月,惟張易之、昌宗侍側。
疾少閑,〔閑,如字。
〕崔玄暐奏言:「皇太子、相王,仁明孝友,足侍湯藥。
〔相,息亮翻。
〕宮禁事重,伏願不令異姓出入。
」太後曰:「德卿厚意。
」易之、昌宗見太後疾笃,恐禍及己,引用黨援,陰為之備。
屢有人為飛書及膀其書于通衢,雲「易之兄弟謀反」,太後皆不問。
辛未,許州人楊元嗣,告「昌宗嘗召術士李弘泰占相,夕泰言昌宗有天子相,〔相,亮翻。
〕勸于定州造佛寺,則天下歸心。
」〔考異曰:實錄雲:「長安四年秋,元嗣告之,太後令鳳閣侍郎韋承慶推鞫。
」按十一月丁亥,承慶始為鳳閣侍郎。
今從唐曆。
〕太後命韋承慶及司刑卿崔神慶、禦史中丞宋璟鞫之。
神慶,社基之弟也。
承慶、神慶奏言:「昌宗款稱『夕泰之語,尋已奏聞』,準去首原;〔法,自首者原其罪。
承慶、神慶欲準此條以脫昌宗之罪。
首,式又翻。
〕弘泰妖言,請收行法。
」〔妖,于喬翻;下同。
〕璟與大理亟封全祯奏:「昌宗寵榮如是,複召術士占相,〔複,扶又翻。
〕志欲何求!弘泰稱筮得純幹,天子之卦。
昌宗傥以弘泰為妖妄,何不執送有司!雖雲奏聞,終是包藏禍心,法當處斬破家。
〔處,昌呂翻。
〕請收付獄,窮理其罪!」太後久之不應,璟又曰:「傥不即收系,恐其搖動衆心。
」太後曰:「卿且停推,〔停其事,且莫推究。
〕俟更檢詳文狀。
」璟退,太拾遺江都邕進曰:〔江都縣帶揚州。
〕「向觀宋璟所奏,志安社稷,非為身謀,願陛下可其奏!」太後不聽。
尋敕璟揚州推按,又敕璟按幽州都督屈突仲翔贓污,〔屈,九勿翻。
〕又敕璟副李峤安撫隴、蜀;璟皆不肯行,奏曰:「故事,州縣官有罪,品高則侍禦史、千則監察禦史按之,中丞非軍國大事,不當出使。
〔監,古銜翻。
使,疏吏翻。
〕今
〕制以懷古為桂州都督,仍充招慰讨擊使。
〔使,疏吏翻。
〕懷古纔及嶺上,飛書示以禍福,倩等仰降,〔降,戶江翻。
〕且言「為吏所侵逼,故舉兵自救耳。
」懷古輕騎赴之。
〔騎,奇寄翻。
〕左右曰:「夷獠無信,不可忽也。
」懷古曰:「吾使仗忠信,可通神明,而況人!」乎遂詣其營,賊衆大喜,悉歸所掠貨财;諸洞酋長素持兩端者,皆來款附,〔酋,慈由翻。
長,知兩翻。
〕嶺外悉定。
17是歲,分命使者以六條察州縣。
〔使,疏吏翻。
〕 18吐蕃南境諸部皆叛,贊普器弩悉弄自将擊之,卒于軍中。
〔将,即亮翻。
卒,子恤翻。
〕諸子争立,久之,國人立其子棄隸蹜贊為贊普,生七年矣。
〔史言諸論既死,吐蕃國勢稍衰。
〕 四年〔(甲辰、七零四)〕 1春,正月,丙申,冊拜右武衛将軍阿史那懷道為西突厥十姓可汗。
懷道,斛瑟羅之子也。
〔厥,九勿翻。
可,從刑入聲。
汗,音寒。
2丁未,毀三陽宮,以其材作興泰宮于萬安山。
〔萬安山在洛州壽安縣西南四十裡。
〕二宮皆武三思建議為之,請太後每歲臨幸,功費甚廣,百姓苦之。
左拾遺盧藏用上疏,以為:「左右近臣多以順意為忠,朝廷具僚皆以犯忤為戒,〔上,時掌翻。
疏,所去翻。
朝,直遙翻。
忤,五故翻。
〕緻陛下不知百姓失業,傷陛下之仁。
陛下誠能以勞人為辭,發制罷之,則天下皆知陛下苦己而愛人也。
」不從。
藏用,承慶之弟孫也。
盧承慶見二百卷顯慶二年。
3壬子,以天侍郎韋嗣立為鳳閣侍郎、同平章事。
〔天官,吏部。
嗣,祥吏翻。
〕 4夏官侍郎、同鳳閣鸾台三品李迥秀頗受賄賂,監察禦史馬懷素劾奏之。
〔夏官,兵部。
鳳閣、鸾台,中書、門下。
迥,戶頃翻。
監,古銜翻。
劾,戶概翻,又戶得翻。
〕二月,癸亥,迥秀貶廬州剌史。
〔隋改梁、周之合州為廬州。
唐因之。
舊志:廬州,京師東南二千三百八七裡,至東都一千五百六十九裡。
〕 5壬申,正谏大夫,同平章事朱敬則以老疾緻仕。
敬則為相,〔相,悉亮翻。
〕以用人為先,自餘細務不之視。
6太後嘗與宰相議及剌史、縣令。
三月,己醜,李峤、唐休璟等奏:「竊見朝廷物議,遠近人情,莫不重内官,輕外職,每除授牧伯,皆再三披訴。
比來所遺外任,多是貶累之人;〔比,毗至翻。
累,力瑞翻,罪累也。
〕風俗不澄,寔由于此。
望于台、閣、寺、監妙簡賢良,分典大州,共康庶績。
臣等請辍近侍,率先具僚。
」太後命書名探之,〔探,吉南翻。
〕得韋嗣立及禦史大夫楊再思等二十人。
癸已,制各以本官檢校剌史。
嗣立為汴州剌史。
〔舊志:汴州,京師東一千三百五十裡,至東都四百一裡。
〕其後政績可稱者,唯常州剌史薛謙光、徐州剌史司馬锽而已。
〔锽,所萌翻,又音皇。
常州,京師東南二千八百钿十三裡,至東都一千九百八十三裡。
徐州,京師東二千六百四裡,東都東一千二百五十七裡。
〕 7丁醜,徙不恩王重福為誰王。
〔重,直龍翻。
〕 8以夏官侍郎宗楚客同平章事。
9鳳閣侍郎、同鳳閣鸾台三品蘇味道谒歸葬其父,制州縣無葬事。
〔味道,趙州栾城縣人。
〕味道因之侵毀鄉人墓田,役使過度,監察禦史蕭玉忠劾奏之,左遷坊州剌史。
〔唐之先元皇帝,周天和中為敷州事史,于中部縣置馬坊。
高祖武德二年,因分鄜州之中部鄜城置坊州。
〕至忠,引之玄孫也。
〔蕭引見一百七十卷陳宣帝太建二年。
監,古銜翻。
劾,戶概翻,又戶得翻。
〕 10夏,四月,壬戌,同鳳閣鸾台三品韋安石知納言,李峤知内史事。
11太後幸興泰宮。
12太後複稅天下僧尼,作大像于白司馬阪,〔複,扶又翻。
洛城北邙山有白司馬阪。
〕令替官尚書武攸甯檢校,糜費巨億。
李峤上疏,以為:「天下編戶,貧羽者衆。
造像錢見有一十七萬餘缗,若将散施,〔見,賢遍翻;下見在同。
散,如字。
施,式豉翻。
〕人與一千,濟得一十七萬餘戶,拯饑寒之弊,省勞役之勤,順諸佛慈悲之心,沾聖君亭育之意,人神胥悅,功德無窮。
方作過後因緣,豈如見在果報!」監察禦史張廷珪上疏谏曰:「臣以時政論之,則宜先邊境,蓄府庫,養人力;以釋教論之,則宜救苦厄,滅諸相,〔先悉薦翻。
,亮翻。
〕崇無為。
伏願陛下臣之愚,行佛之意,務以理為上,不以人廢言。
」太後之罷役,〔為,于僞翻。
〕仍召見廷珪,〔見,賢遍翻。
〕深賞慰之。
13鳳閣侍郎、同鳳閣鸾台三品姚元崇以母老固請歸侍,六月,辛酉,以元崇行相王府長史,秩位并同三品。
14乙醜,以天官侍郎崔玄暐同平章事。
18秋,七月,丙戌,以神都副留守楊再思為内史。
〔守,手又翻。
〕 再思為相,專以谄媚取容。
司禮少卿張同休,易之之兄也,嘗召公卿宴集,酒酣,戲再思曰:「楊内史面似高麗。
」再思欣然,即翦紙帖巾,反披紫袍,為高麗,舞,〔唐十部樂有高麗伎,舞者四人;楊再思蓋仿之為此舞。
〕舉坐大笑。
〔坐,徂卧翻。
時人或譽張昌宗之美〔譽,音餘。
〕曰:「六郎面似蓮花。
」再思獨曰:「不然。
」昌宗問其故,再思曰:「乃蓮花似六郎耳。
」 19甲午,太後還宮。
20乙未,司禮少卿張同休,汴州剌史張昌期、尚方少監張昌儀皆坐贓下獄,〔下,遐稼翻。
〕命左右台共鞫之;丙申,敕,張易之,張昌宗作威作福,亦命同鞫。
辛醜,司刑正賈敬言奏:「張昌宗強市人田,〔光宅改大理正為司刑正,從五品,掌參議刑辟、詳正科條之事。
〕應征銅二十斤。
」制「可」。
乙已,禦史大夫李承嘉、中丞桓彥範奏:「張同休兄弟贓共四千餘缗,張昌宗法應免官。
」昌宗奏:「臣有功于國,所犯不至免官。
」太後問諸宰相:「昌宗有功乎﹖」楊再思曰:「昌宗合神丹,〔合音閣。
〕聖躬服之有驗,此莫大之功。
太後悅,赦昌宗罪,複其官。
一補阙戴令言作兩腳狐賦以譏再思,〔言再思妖媚如狐,特兩腳耳。
〕再思出令言為長社令。
21丙午,夏官侍郎、同平章事宗楚客有罪,太遷原州都督,充靈武道行軍大總管。
22癸醜,張同休貶岐山丞,〔後魏分扶風雍縣置平秦郡,西魏改為岐山郡,隋廢郡為縣,屬岐州。
〕張昌儀貶博望丞。
鸾台侍郎、知納言事、同鳳閣鸾台三品韋安石與奏張易之等罪,敕付安石及右庶子、同鳳閣鸾台三品唐休璟鞫之,未竟而事變。
八月,甲寅,以安石兼檢校揚州刺〔【章:十二行本「剌」作「長」;乙十一行本同;張校同,雲無注本作「剌」。
】〕史,〔考異曰:唐曆雲「五日戊午」。
今從實錄。
〕庚申,以休璟兼幽營都督、安東都護。
休璟将行,密言于太子曰:「二張恃寵不臣,必将為亂。
」殿下宜備之。
23相王府長史兼知夏官尚書事、同鳳閣鸾台三品姚元崇上言:「臣事相王,不宜典兵馬。
〔夏官即兵部也,故雲然。
相,息亮翻。
〕臣不敢愛死,不敢愛死,恐不益于王。
」辛西,改替官尚書,餘如故。
元崇字符之,時突厥叱列元崇反,太後命元崇以字行。
24突厥默啜既和親,戊寅,始遺淮陽王武延秀還。
〔武延秀被拘見上卷聖曆元年。
〕 25九月,壬子,以姚元之充靈武道行軍大總管;辛西,以元之為靈武道安撫大使。
〔使,疏吏翻。
〕 元之将行,太後令舉外司堪為宰相者。
〔外司,謂外朝諸司官。
〕對曰:「張柬之沈厚有謀,能斷大事,〔沈,持林翻。
斷,丁亂翻。
〕且其人已它,惟陛下急用之。
」冬,十月,甲戌,以秋官侍郎張柬之同平章事,時年且八十矣。
26乙亥,以韋嗣立檢校魏州剌史,餘如故。
28太後命宰相各舉堪為員外郎者,韋嗣立薦廣武公【章:十二行本「公」作「令」;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熊校同。
】岑羲曰:「但恨其伯父長倩為累。
」〔長倩死見二百四卷天授二年。
累,力瑞翻;下同。
太後曰:「苟或有才,此何所累!」遂拜天官員外郎。
〔唐六典曰:周官太宰之屬官有上士,蓋今員外郎之任也。
未百宮階次有員外郎,美遷為尚書郎。
隋文帝開皇六年,尚書二十四曹,各置員外郎一人,品從第六,謂曹郎本員之外複置郎也。
炀帝大業三年,又廢二十四司員外郎,每司減一員,置承務郎一人,同開皇員外郎之職,日選部承務郎。
唐尚書諸曹各置員外郎,吏部置二人。
天官,即吏部也。
〕由是諸緣坐者漿得進用。
29十一月,丁亥,以天官侍郎韋承慶為鳳閣侍郎、同平章事。
30癸卯,成均祭酒、同鳳閣台三品李峤罷為地官尚書。
31十二月,甲寅,敕大足已來新置官并停。
32丙辰,鳳閣侍郎、同不章事韋嗣立罷為成均祭酒,檢校魏州剌史如故;以兄承慶入相故也。
相,息亮翻。
太後寝疾,居長生院,〔長生院,即長生殿;明年五王誅二張,進至太後所寝長生殿,同此處也。
蓋唐寝殿皆謂之長生殿。
此武戶寝疾之長殿,洛陽宮寝殿也。
肅宗大漸越王系授甲長生殿,長安大明宮之寝殿也。
白取易長恨歌所謂「七月七日長生殿,夜半無人私語時」,華清宮之長生殿也。
〕宰相不得見者累月,惟張易之、昌宗侍側。
疾少閑,〔閑,如字。
〕崔玄暐奏言:「皇太子、相王,仁明孝友,足侍湯藥。
〔相,息亮翻。
〕宮禁事重,伏願不令異姓出入。
」太後曰:「德卿厚意。
」易之、昌宗見太後疾笃,恐禍及己,引用黨援,陰為之備。
屢有人為飛書及膀其書于通衢,雲「易之兄弟謀反」,太後皆不問。
辛未,許州人楊元嗣,告「昌宗嘗召術士李弘泰占相,夕泰言昌宗有天子相,〔相,亮翻。
〕勸于定州造佛寺,則天下歸心。
」〔考異曰:實錄雲:「長安四年秋,元嗣告之,太後令鳳閣侍郎韋承慶推鞫。
」按十一月丁亥,承慶始為鳳閣侍郎。
今從唐曆。
〕太後命韋承慶及司刑卿崔神慶、禦史中丞宋璟鞫之。
神慶,社基之弟也。
承慶、神慶奏言:「昌宗款稱『夕泰之語,尋已奏聞』,準去首原;〔法,自首者原其罪。
承慶、神慶欲準此條以脫昌宗之罪。
首,式又翻。
〕弘泰妖言,請收行法。
」〔妖,于喬翻;下同。
〕璟與大理亟封全祯奏:「昌宗寵榮如是,複召術士占相,〔複,扶又翻。
〕志欲何求!弘泰稱筮得純幹,天子之卦。
昌宗傥以弘泰為妖妄,何不執送有司!雖雲奏聞,終是包藏禍心,法當處斬破家。
〔處,昌呂翻。
〕請收付獄,窮理其罪!」太後久之不應,璟又曰:「傥不即收系,恐其搖動衆心。
」太後曰:「卿且停推,〔停其事,且莫推究。
〕俟更檢詳文狀。
」璟退,太拾遺江都邕進曰:〔江都縣帶揚州。
〕「向觀宋璟所奏,志安社稷,非為身謀,願陛下可其奏!」太後不聽。
尋敕璟揚州推按,又敕璟按幽州都督屈突仲翔贓污,〔屈,九勿翻。
〕又敕璟副李峤安撫隴、蜀;璟皆不肯行,奏曰:「故事,州縣官有罪,品高則侍禦史、千則監察禦史按之,中丞非軍國大事,不當出使。
〔監,古銜翻。
使,疏吏翻。
〕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