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百七

關燈
唐紀二十三〔起上章困敦(庚子)七月,盡旃蒙大荒落(乙已)正月,凡四年有奇。

     《則天順聖皇後下》 久視元年〔(庚子、七〇〇)〕 1秋,七月獻俘于飲樞殿。

    〔李楷固獻契丹之俘也。

    含樞殿蓋在三陽宮。

    〕太後以楷固為左玉钤衛大将軍、燕公,〔钤,其廉翻。

    燕,因肩翻。

    〕賜姓武氏。

    召公卿合宴,〔召公,卿,謂将帥合宴也。

    〕舉觞屬仁傑曰:〔屬,之欲翻。

    〕「公之功也。

    」将賞之,對曰:「此乃陛下威靈,将帥盡力,〔将刮,上即亮翻,下所類翻。

    〕臣何功之有!」固辭不受。

     2閏月,戊寅,車駕還宮。

    〔自三陽宮還洛陽宮。

    〕 3己醜,以天官侍郎張钖為鳳閣侍郎、同平章事。

    鸾台侍郎、同平章事李峤罷為成均祭酒。

    钖,峤之舅也,故罷峤政事。

     4丁酉,吐蕃将曲莽布支寇涼州,圍昌松,〔吐,從暾入聲。

    将,即亮翻。

    昌松縣即漢武威郡蒼松縣,呂光改為昌松。

    〕隴右諸軍大使唐休璟與戰于港〔【章:十二行本「港」作「洪」: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源谷。

    〔使,疏吏翻。

    璟,居永翻。

    〕曲莽布支兵毋鮮華,休璟謂諸将曰:「諸論既死,〔諸論死見上卷聖曆二年。

    〕曲莽希支新為将,不習軍事,〔【章:十二行本「事」下有「諸貴臣子弟皆從之」八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齊校同。

    】〕望之雖如精銳,實易與耳,請為諸君破之。

    」乃被甲先陷陳,〔易,豉翻。

    為,于僞翻。

    被,皮義翻。

    陳,讀曰陳。

    〕六戰皆捷,吐蕃大奔,斬首二千五百級,獲二裨将而還。

    〔還,音旋,又如字。

    〕 5司府少卿楊元亨,〔光宅元年,改太府寺為司府寺。

    〕尚食奉禦楊元禧,皆弘之子也。

    〔楊弘武見二百一卷高宗幹封二年。

    〕元禧嘗忤張易之,〔忤,五故翻。

    〕易之言于太後:「元禧,楊素之族:素父子,隋之逆臣,子孫不應供奉。

    」太後從之,壬寅制:「楊素及其兄弟子孫皆不得任京官。

    」左遷元亨睦州刺史,元禧貝〔【嚴:「貝」改「資」。

    】〕州刺史。

    〔馬何羅為逆于滿武之時,而馬援貴顯于東都再造之日。

    沈充失身于王敦,而沈勁盡節于司馬。

    惡惡止其身,追罪異代之臣而并棄其子孫,此蓋出于一時之愛憎,姑以是說而借口耳。

    睦州,京師東南三千六百五十九裡,至東都二千八百二十一裡。

    貝州,京師東北一千七百八十二裡,至東都九百九十三裡。

    〕 6庚戍,以魏元忠為隴右諸軍大使,擊吐蕃。

     7庚申,太後欲造大像,使天下僧尼日出一錢以助其功。

    〔尼,女夷翻。

    〕秋仁傑上疏谏,其略曰:「今之伽藍,〔上,時掌翻。

    疏,所去翻。

    伽藍,佛寺也,梵語雲憎伽藍摩。

    憎伽藍摩,猶中華言衆園也。

    伽,求加翻。

    〕制過宮阙。

    功不使鬼,止在人役人,物不天來,終須地出,不損百姓,将何以求!」又曰:「遊僧皆托佛法,注誤生人;〔注,戶卦翻。

    〕裡陌動有經坊,阛阓亦立精舍。

    〔崔豹古今注;阛,市垣;阓,市門。

    阛,戶關翻。

    阓,戶對翻。

    〕化誘所急,切于官征;〔誘,昔西。

    〕法事所須,嚴于制敕。

    」又曰:「梁武、簡文拾施無限,〔施,式豉翻。

    〕及三淮沸浪,五嶺騰煙,〔用太宗诏中語。

    〕列剎盈衢,無救危亡之禍,〔剎,初餻翻。

    〕缁衣蔽路,豈有勤王之師!」又曰:「雖斂僧錢,百未支一。

    尊容既廣,不可露居,覆以百層,〔覆,敷又翻。

    〕尚憂未遍,自餘廊宇,不得全無。

    如來設,教,以慈悲為主,〔釋氏謂佛為如來。

    〕豈欲勞人,以存虛飾!」又曰:「比來水旱不節,〔比,毗至翻。

    〕當今邊境未甯,若費官财,又盡人力,一隅有難,将何以救之!〔難,乃旦翻。

    〕太後曰:「公教朕為善,何得相違!」遂罷其役。

     8阿悉吉薄露叛,〔阿悉吉,即西突厥弩失畢五伏斤之阿悉結也;薄露,其名〕遺左金吾将軍田揚名、殿中侍禦史封思業讨之。

    軍至碎葉,薄露夜于城傍剽掠而去思業将騎追之,反為所敗。

    〔剽,匹妙翻。

    将,即亮翻。

    騎,奇寄翻。

    敗;補邁翻。

    〕揚名引西突厥斛瑟羅之衆攻其城,旬餘,不克。

    九月,薄露詐降,思業誘而斬之,〔降,戶江翻。

    誘,音酉。

    〕遂俘其衆。

     9太後信重内史梁文惠公狄仁傑,群臣莫及,常謂之國老而不名。

    仁傑好面引廷争,〔好,呼到翻。

    争,讀曰诤。

    〕太後每屈意從之。

    嘗從太後遊辛,遇風吹仁傑巾墜,而馬驚不能止,太後命太子追執其鞚而系之。

    〔鞚,苦貢翻。

    〕仁傑屢以老疾乞骸骨,太後不許。

    入見,常止其拜,〔見賢遍翻。

    〕曰:「每見公拜,朕亦身痛。

    仍免其宿宜,戒其同僚曰:「自非軍大事,勿以煩公。

    」辛醜,薨,太後泣曰:「朝堂空矣!」自是朝廷有大事,衆或不能決,太後辄歎曰:「天奪吾國老何太早邪!」 太後嘗問仁傑:「朕欲得一佳土用之,誰可者﹖」仁傑曰:「未審陛下欲何所用之﹖」太後曰:「欲用為将相。

    」〔将,即亮翻。

    相,悉亮翻。

    〕仁傑對曰:「文學缊藉,〔缊,于問翻。

    藉,慈夜翻。

    〕則蘇味道、李峤固其選矣。

    必欲取卓荦奇才,〔荦,呂角翻。

    〕則有荊州長史張柬之,其人雖老,宰相才也。

    」太後擢柬之為洛州司馬。

    〔自大州長史進神州司馬,故曰擢。

    〕數日,又問仁傑,對曰:「前薦柬之,尚未用也。

    」太後曰:「已遷矣。

    」對曰:「臣所薦者可為宰相,非司馬也。

    」乃遷秋官侍郎;久之,卒用為相。

    〔卒,子恤翻。

    〕仁傑又嘗薦夏官侍郎姚元崇、監察禦史曲阿桓彥範、太州刺史敬晖等數十人,〔監,古銜翻。

    武德三年,以井州之太谷、祈〔祁〕縣置太州,六年,州廢;當是此時複置也。

    考異曰:梁公傳雲:「張柬之、桓彥範、敬晖、崔玄暐、袁恕己皆公所薦。

    公嘗退食之後,謂五公曰:『所恨衰老,身先朝露,不得見五公盛事,冀各保,愛,願盡本心。

    』五公心佑目擊,懸悟公意。

    公寝疾,五公候問,偶對終日,意無一言。

    少頃,流涕及枕,但相視而已。

    五公退出,遞不測其由。

    袁恕己曰:『豈不氣力轉赢,須問家事乎﹖』張柬之曰:『未聞大賢廢國謀家者也』斯須,命張柬之、袁恕己、桓彥範三公入,餘二公立于門外,曰:『向者無言,蓋以二公之故。

    此二公能斷而不能密,若先與議之,事必外洩一一洩之後,則國異而家亡也。

    至其時或不與之,事亦不就。

    梁王思尚掌權,可先收而後行也。

    不然,則必反生大禍。

    』狄公沒後,經歲餘,五公潛會于幽閑之處,叙公當時之言,重結盟約,徹馔之後,相顧欲言,未至其時,恐負前諾,欲言又止,前後數四。

    桓彥範乃叙其言。

    言猶未,聞戶牖之外,聲若雷霆,須臾風,咫尺莫辨,所坐床褥悉擲于階下。

    五公戰懼,不知所據,乃相謂曰:『此是狄公忠烈之至,假此靈變以驚衆心,不欲吾輩先論此事,未至其時,不可複言也。

    』斯須,天清日明,不異于初。

    易之等既誅,易之等既誅,袁請張公曰:『昔有遺言,使先收三思,豈可舍諸﹖』張公曰:但大事畢功,此是機上之物,豈有逃乎!』後梁王交通于内,五公果為所谮,俱遭流竄,所期興廢年月,遺約軌模少無異也。

    」按柬之等丕人偶同時在位,協力立功,仁傑豈能預知其,舉此五人,專欲使之輔立太子邪!且易之等若有可誅之便,太子有可立之勢,仁傑身為宰相,豈待五年之後,須柬之等然後發邪!此對作傳者因五人建興複之功,附會其事,雲皆仁傑所舉,受教于仁傑耳。

    其言谲怪無稽,今所不取。

    舊傳性着舉柬之、彥範、晖三人姓名,今從之。

    〕率為外臣。

    或謂仁傑:「日天下桃李,悉在公門矣。

    」〔程大昌演繁露:趙簡子謂陽虎曰:「惟賢者為能報恩,不肖者不能矣。

    夫植桃李者,夏得休息,秋得其食;植蒺蔾也。

    」今世通以所薦士為桃李者,說皆本此,〕仁傑曰:「薦賢為國,非為槐也。

    」〔為,于僞翻;下為之同。

    〕 初,仁傑為魏州刺史,〔見二百五卷萬歲通天元年。

    〕有惠政,百姓為之立生祠。

    後其子景晖為魏州司勁參軍,貪暴為為人患,人遂毀其像焉。

    〔史言狄仁傑盡忠,所以勸天下之為人臣;言其以景晖貪暴而毀祠,所以弁天下之為人子。

    〕 10冬,十月,辛亥,以魏元忠為蕭關道大總管,以備突厥。

    〔蕭關在原州平高縣界,貞觀六年,以突厥降戶置緣州,治平高之他樓城。

    高宗置他樓縣,神龍元年省,更置蕭關縣。

    厥,九勿翻。

    〕 11甲寅,制複以正月為十一月,一月為正月。

    〔以十一月為正月,事見二百四卷天授元年。

    以一月為正月,用夏正建寅也。

    複,扶又翻。

    〕赦天下。

     12丁已,納言韋巨源罷,以文昌右丞韋安下為鸾侍郎、同不章事。

    〔納言,侍中。

    文昌右丞,尚書右丞。

    鸾台,門下。

    〕安石,津之孫也。

    〔韋津死隋,事見一百八十五卷高祖武德元年。

    〕 時武三思、張易之兄弟用事,安石數面折之。

    〔數,所角翻。

    折,之舌翻。

    〕嘗侍宴禁中,易之引蜀商未霸子等數人在座同博。

    安石跪奏曰:「商賈賤類,不應得預此會。

    」顧左右逐出之,座中皆失色;太後以其言宜,勞勉之,〔賈,音古。

    勞力到翻。

    〕同列皆歎服。

    〔考異曰:舊傳曰:「時鳳閣侍郎陸元方在座,退而告人曰:『此真宰相,非吾屬所及也。

    』」按新紀,元方已罷相。

    今不取。

    〕 13丁卯,太後幸新安;壬申,還宮。

    〔還,從宣翻,又音如字。

    〕 14十二月,甲,寅,突厥掠隴右諸監馬萬餘匹而去。

    〔厥,九勿翻。

    〕 15時屠禁尚未解,〔禁屠見二百五卷長壽元年。

    〕鳳閣舍人全節崔融上言,〔鳳閣,中書。

    全節縣,屬齊州,滿、晉之東平陸縣地;後魏曰平陸,屬濟南郡。

    貞觀十七年,齊王佑反,平陸人不從,更名全節。

    上,時掌翻。

    〕以為「割烹犧牲,弋獵禽獸,聖人着之典禮,不可廢阙。

    又,江南食魚,河西食肉,一日不可無;富者未革,貧者難堪。

    況貧賤之人,仰屠為生,日戮一人,終不能絕,但資恐喝,〔喝,呼葛翻。

    〕徒長奸欺。

    〔長,知兩翻。

    〕為政者苟順月令,合禮,經,自然遂其生,人得其性矣。

    」戊午,複開屠禁,〔複,扶又翻,又音如字。

    〕祠祭用牲牢如故。

     長安元年〔(辛醜、七〇一)是年十月始改元長安。

    〕 1春,正月,丁醜,以成州言佛迹見,〔見,賢遍翻。

    〕改元大足。

    〔自此以後,是大足元年。

    考異曰:朝野佥載雲:「司刑寺囚三百餘人,秋分後無計可作,乃于圓獄外羅牆角邊作聖人迹五尺,至夜半,三百人一時大叫。

    内使推問,雲『昨夜有一聖人見,身長三丈,面作金色,雲:「汝等并冤枉,不須怕懼,天子萬年,即有恩赦放汝」』把火照之,見有僞迹,即大赦天下,改為大足元年。

    識者相謂曰:『武家理,天下足也。

    』」按改元在替,不在秋;又無赦。

    今天取。

    〕 2二月,己酉,以鸾台侍郎柏人李懷遠同不章事。

    〔鸾台,門下。

    柏人縣,自滿以來屬巨鹿郡;巨鹿,唐邢州,天寶改曰堯山縣。

    〕 3三月,鳳閣侍郎、同平章事張錫坐知贊漏洩禁中語,髒滿數萬,當斬,臨刑釋之,流循州。

    〔舊志:循州至東都四千八百裡。

    選,須絹翻。

    〕時蘇味道亦坐事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