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百四
關燈
小
中
大
素無行,〔行,下孟翻。
〕嘗從鄰舍乞瓜,不與,乃告縣官,瓜田中有白兔;縣官人搜捕,蹂踐瓜田立盡。
〔蹂,人九翻。
踐,息淺翻。
〕又遊趙、貝,見闾裡耆老作邑齋,遂告以謀反,殺二百餘人。
擢授遊擊将軍,俄遷殿中侍禦史。
或告勝州都督王安仁謀反,敕弘義按之。
安仁不服,弘義即于枷上刎其首;又捕其子,适至,亦刎其首,函之以歸。
道過汾州,司馬毛公與之對食,須臾,叱毛公下陛,〔下,遐嫁翻。
〕斬之,槍揭其首入洛,見者無不震栗。
〔揭,其谒翻。
〕 時置制獄于麗景門内,〔唐六典曰:洛城南門之西有麗景夾城,自此潛通于上陽宮。
又曰:洛陽皇城西面二門,南曰麗景,北曰宣耀。
〕入是獄者,非死不出,弘義戲呼曰「例竟門」。
〔竟,盡也,言入此門者,例盡其命也。
劉昫曰:言入此門者,例皆竟也。
〕朝士人人自危,相見莫敢交言,道路以目。
或因入朝密遭掩捕,每朝,辄與家人訣曰:「未知複相見否﹖」〔朝,直遙翻。
複,扶又翻。
〕 時法官競為深酷,唯司刑丞徐有功、杜景儉〔司刑丞,即大理丞。
考異曰:實錄及新紀、表、傳,皆作「景佺」,蓋實錄以草書緻誤,新書因承之耳。
今從舊紀傳。
〕獨存平恕,被告者皆曰:「遇來、侯必死,遇徐、杜必生。
」 有功,文遠之孫也,〔徐文遠見一百八十五卷高祖武德元年。
〕名弘敏,以字行。
初為蒲州司法,〔唐制:法曹司法參軍,掌鞫獄、麗法、督盜賊、知贓賄沒入。
〕以寬為治,〔治,直吏翻。
〕不施敲樸。
吏相約有犯徐司法杖者,衆共斥之。
迨官滿,不杖一人,職事亦修。
累遷司刑丞,酷吏所誣構者,有功皆為直之,〔為,于僞翻;下右為同。
〕前後所活數十百家。
嘗廷争獄事,太後厲色诘之,〔诘,去吉翻。
〕左右為戰栗,有功神色不撓,〔撓,奴教翻。
〕争之彌切。
太後雖好殺,〔好,呼到翻。
〕知有功正直,甚敬憚之。
景儉,武邑人也。
〔武邑,漢縣,屬信都郡、後漢、晉屬安平郡,後魏屬武邑郡,隋、唐屬冀州。
〕 司刑丞荥陽李日知亦尚平恕。
少卿胡元禮欲殺一囚,日知以為不可,往複數四,元禮怒曰:「元禮不離刑曹,此囚終無生理!」日知曰:「日知不離刑曹,此囚終無死法!」竟以兩狀列上,〔離,力智翻。
上,時掌翻;下同。
〕日知果直。
11東魏國寺僧法明等撰大雲經四卷,表上之,〔撰,士免翻。
〕言太後乃彌勒佛下生,當代唐為閻浮提主,〔釋氏以人世為閻浮提。
〕制頒于天下。
12武承嗣使周興羅告隋州刺史澤王上金、〔隋州,春秋随子之國,漢為随縣,屬南陽郡,後魏置随州。
舊志:隋州,京師東南一千三百八十八裡,至東都一千八裡。
〕舒州刺史許王素節謀反,征詣行在。
〔舊志:舒州,京師東南二千六百二十六裡,至東都一千八百九十三裡。
〕素節發舒州,聞遭喪哭者,歎曰:「病死何可得,乃更哭邪!」丁亥,至龍門,〔龍門山,在洛州河南縣界。
〕缢殺之。
〔缢,于計翻。
〕上金自殺。
悉誅其諸子及支黨。
13太後欲以太平公主妻其伯父士讓之孫攸暨,〔垂拱四年誅薛紹,太平公主寡居。
妻,七細翻;下而妻同。
〕攸暨時為右衛中郎将,〔将,即亮翻。
〕太後潛使人殺其妻而妻之。
公主方額廣頤,多權略,太後以為類己,寵愛特厚,常與密議天下事。
舊制,食邑,諸王不過千戶,公主不過三百五十戶;太平食邑獨累加至三千戶。
〔此食實戶也。
若唐制以品為差,則異于是。
劉昫曰:唐制,公主食封三百戶,長公主加五百戶,有至六百戶。
高宗以太平公主武後所生,逾于舊制,垂拱中,太平公主至一千二百戶,聖曆初至三千戶,景雲初增至五千戶。
〕 14八月,甲寅,殺太子少保、納言裴居道;癸亥,殺尚書左丞張行廉。
辛未,殺南安王颍等宗室十二人,又鞭殺故太子賢二子,唐之宗室于是殆盡矣,其幼弱存者亦流嶺南,又誅其親黨數百家。
〔考異曰:實錄作數千家。
今從舊本紀。
〕惟千金長公主以巧媚得全,自請為太後女,仍改姓武氏;太後愛之,更号延安大長公主。
〔長,知兩翻;下同。
更,工衡翻。
〕 15九月,丙子,侍禦史汲人傅遊藝〔汲縣,漢屬河内郡,晉以來帶汲郡,東魏置義州,隋廢為汲縣,貞觀初,移衛州治焉。
〕帥關中百姓九百餘人詣阙上表,〔帥,讀曰率。
上,時掌翻;下同。
〕請改國号曰周,賜皇帝姓武氏。
太後不許;擢遊藝為給事中。
于是百官及帝室宗戚、遠近百姓、四夷酋長、沙門、道士合六萬餘人,〔酋,慈由翻。
〕俱上表如遊藝所請,皇帝亦上表自請賜姓武氏。
戊寅,群臣上言:有鳳皇自明堂飛入上陽宮,還集左台梧桐之上,〔左台,左肅政台也。
〕久之,飛東南去;及赤雀數萬集朝堂。
〔朝,直遙翻。
〕 庚辰,太後可皇帝及群臣之請。
壬午,禦則天樓,〔則天門樓也。
〕赦天下,以唐為周,改元。
〔改元天授。
〕乙西,上尊号曰聖神皇帝,以皇帝為皇嗣,賜姓武氏;以皇太子為皇孫。
丙戌,立武氏七廟于神都,追尊周文王曰始祖文皇帝,妣姒氏曰文定皇後;〔姒,太姒也,姓譜:姒受姓自鲧。
〕平王少子武曰睿祖康皇帝,妣姜氏曰康睿【章:十二行本「睿」作「惠」;乙十一行本同。
】皇後;〔後遠祖姬周,誣神甚矣,文王其肯飨非鬼之祭乎!〕太原靖王曰嚴祖成皇帝,妣曰成莊皇後;趙肅恭王曰肅祖章敬皇帝,魏義康王曰烈祖昭安皇帝,周安成王曰顯祖文穆皇帝,忠孝太皇曰太祖孝明高皇帝,妣皆如考谥,稱皇後。
立武承嗣為魏王,三思為梁王,攸甯為建昌王,士彟兄孫攸歸、重規、載德、攸暨、懿宗、嗣宗、攸宜、攸望、攸緒、攸止皆為郡王,諸姑姊皆為長公主。
〔彟,一虢翻。
長,知兩翻。
〕 又以司賓卿溧陽史務滋為納言,〔光宅改鴻胪為司賓。
溧陽縣,漢屬丹楊郡,江左因之,隋平陳,廢丹楊郡,以溧陽縣屬宣州。
溧,音栗。
〕鳳閣侍郎宗秦客檢校内史,給事中傅遊藝為鸾台侍郎、平章事。
遊藝與岑長倩、右玉钤衛大将軍張虔勖、左金吾大将軍丘神績、侍禦史來子珣等并賜姓武。
秦客潛勸太後革命,故首為内史。
遊藝期年之中曆衣青、綠、朱、紫,〔一年之間,自九品曆至三品。
衣,于既翻。
〕時人謂之四時仕宦。
敕改州為郡;或謂太後曰:「陛下始革命而廢州,不祥。
」〔以州、周同音也。
〕太後遽追止之。
命史務滋等十人巡【章:十二行本「巡」作「存」;乙十一行本同。
】撫諸道。
【章:十二行本「道」下有「癸卯」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太後立兄孫延基等六人為郡王。
16冬,十月,甲子,檢校内史宗秦客坐贓貶遵化尉,〔遵化縣屬欽州,隋開皇二十年置。
〕弟楚客亦【章:十二行本「亦」上有「晉卿」二字;乙十一行本同。
】以奸贓流嶺外。
17丁卯,殺流人韋方質。
〔考異曰:舊傳雲:「配流儋州,尋卒。
」今從統紀、新本紀。
〕 18辛未,内史刑文偉坐附會宗秦客貶珍州刺史。
〔珍州,漢夜郎郡地。
貞觀十六年開山洞,以舊播州城置珍州及夜郎縣,以縣界有隆珍山,因名。
舊志:珍州至京師四千一百裡,東都三千七百裡。
〕頃之,有制使至州,〔以奉制出使,故謂之制使,猶言诏使也。
使,疏吏翻。
〕文偉以為誅己,遽自缢死。
〔缢,于計翻。
〕 19壬申,敕兩京諸州各置大雲寺一區,藏大雲經,使僧升高座講解,其撰疏僧雲宣等九人皆賜爵縣公,〔撰,士免翻。
疏,所去翻。
〕仍賜紫袈裟、銀龜袋。
〔西域胡僧衣毛衣,謂之袈裟;流入中國,以缯帛為之。
常僧皆衣缁,惟賜紫者乃得衣紫。
袈,音加;裟,音沙。
唐制,給品官以随身魚符,以明貴賤,應征召。
高宗給五品以上以随身銀魚袋,以防召命之詐,出内必合之;三品以上金飾袋。
垂拱中,都督、刺史始賜魚。
天授二年,改佩魚皆佩龜。
其後三品已上,龜袋飾以金,四品以銀,五品以銅。
中宗初罷龜袋,複給以魚。
〕 20制天下武氏鹹蠲課役。
21西突厥十姓,自垂拱以來為東突厥所侵掠,〔東突厥,謂骨笃祿等。
〕散亡略盡。
蒙池都護繼往絕可汗斛瑟羅收其餘衆六七萬人入居内地,拜右衛大将軍,改号竭忠事主可汗。
〔可,從刊入聲。
汗,音寒。
〕 22道州刺史李行褒兄弟為酷吏所陷,當族,秋官郎中徐有功固争不能得。
秋官侍郎周興奏有功出【章:十二行本「出」上有「故」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反囚,當斬,〔考異曰:新、舊傳,有功争行褒,皆在争裴行本下。
按行本得罪在長壽元年一月,時周興已貶死矣。
行褒坐謀複李氏,必在革命後。
今置此年之末。
〕太後雖不許,亦免有功官;然太後雅重有功,久之,複起為侍禦史。
〔複,扶又翻;下摩複同。
〕有功伏地流涕固辭曰:「臣聞鹿走山林而命懸庖廚,勢使之然也。
陛下以臣為法官,臣不敢枉陛下法,必死是官矣。
」太後固授之,遠近聞者相賀。
23是歲,以右衛大将軍泉獻誠為左衛大将軍。
太後出金寶,命選南北牙善射者五人賭之,獻誠第一,以讓右玉钤衛大将軍薛咄摩,咄摩複讓獻誠。
〔咄,當沒翻。
〕獻誠乃奏言:「陛下令選善射者,今多非漢官,竊恐四夷輕漢,〔泉獻誠,高麗泉男生之子。
薛咄摩,薛延陀之種,故雲然。
〕請停此射。
」太後善而從之。
二年〔(辛卯、六九一)〕 1正月,癸酉朔,太後始受尊号于萬象神宮,〔漢哀帝自稱陳聖劉太平皇帝,尊号蓋昉于此。
太後以女主而受尊号,尤為非古。
是後玄宗自先天三年至天寶十三載,五十年間,六受徽号,人主遂視為故當矣。
〕旗幟尚赤。
〔幟,昌志翻。
〕甲戌,改置社稷于神都。
辛巳,納武氏神主于太廟;唐太廟之在長安者,更命曰享德廟。
〔更,工衡翻。
考異曰:按實錄,此年三月己卯改唐太廟為享德廟。
據此已祔武氏七廟主,不當至三月方改唐廟。
新本紀,「元年十月辛未,改唐太廟為享德廟,以武氏七廟為太廟。
」今從唐統紀。
〕四時唯享高祖已下,餘【章:十二行本「餘」上有「三廟」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作「四廟」;張校雲,「餘」上脫「四廟」二字。
〕四室皆閉不享。
〔四室:宣帝、元帝、光帝、景帝也。
〕又改長安崇先廟為崇尊廟。
〔垂拱四年,立崇先廟。
〕乙酉,日南至,大享明堂,祀昊天上帝,百神從祀,〔從,才用翻。
〕武氏祖宗配飨,唐三帝亦同配。
2禦史中丞知大夫事李嗣真以酷吏縱橫,〔橫,戶孟翻。
〕上疏,以為:「今告事紛纭,虛多實少,〔上,時掌翻。
少,詩沼翻。
〕恐有兇慝陰謀離間陛下君臣。
〔間,古苋翻。
〕古者獄成,公卿參聽,王必三宥,然後行刑。
〔記王制:成獄辭,史以獄成告于正,正聽之;正以獄成告于大司寇,大司寇聽之于棘木之下;大司寇以獄之成告于王,王命三公參聽之;三公以獄之成告于王,王三宥,然後制刑。
〕比日獄官單車奉使,推鞫既定,法家依斷,不令重推;〔比,毗至翻。
斷,丁亂翻。
重,直龍翻。
〕或臨時專決,不複聞奏。
如此,則權由臣下,非審慎之法,傥有冤濫,何由可知!況以九品之官專命推覆,操殺生之柄,竊人主之威,按覆既不在秋官,省審複不由門下,〔複,扶又翻。
操,七刀翻。
省,悉景翻。
〕國之利器,輕以假人,恐為社稷之禍。
」太後不聽。
3饒陽尉姚貞亮等數百人表請上尊号曰上聖大神皇帝,不許。
4侍禦史來子珣誣尚衣奉禦劉行感兄弟謀反,皆坐誅。
5春,一月,地官尚書武思文及朝集使二千八百人,表請封中嶽。
〔中嶽,嵩山。
朝,直遙翻。
〕 6己亥,廢唐興甯、永康、隐陵署官,〔元帝陵曰興甯,景帝陵曰永康。
興甯陵在鹹陽,永康陵在三原北十八裡。
唐諸陵有署令一人,從五品上;府二人,史四人,主依四人,主辇四人,主藥四人,典事三人,掌固二人。
又有陵令一人,掌山陵,率陵戶守衛之;丞為之貳。
〕唯量置守戶。
〔量,音良。
〕 7左金吾大将軍丘神績以罪誅。
8納言史務滋與來俊臣同鞫劉行感獄,俊臣奏務滋與行感親密,意欲寝其反狀。
太後命俊臣并推之。
【章:十二行本「之」下有「庚子」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張校同,雲無注本亦無。
】務滋恐懼自殺。
9或告文昌右丞周興與丘神績通謀,太後命來俊臣鞫之,俊臣與興方推事對食,謂興曰:「囚多不承,當為何法﹖」興曰:「此甚易耳!〔易,以豉翻。
〕取大甕,以炭四周炙之,令囚入中,何事不承!」俊臣乃索大甕,火圍如興法,〔索,山客翻。
〕因起謂興曰:「有内狀推兄,請兄入此甕!」興惶恐叩頭伏罪。
法當死,太後原之,二月,流興嶺南,在道,為仇家所殺。
興與索元禮、來俊臣競為暴刻,〔索,昔各翻。
〕興、元禮所殺各數千人,俊臣所破千餘家。
元禮殘酷尤甚,太後亦殺之以慰人望。
10徙左衛大将軍千乘王武攸暨為定王。
〔乘,繩證翻。
〕 11立故太子賢之子光順為義豐王。
〔考異曰:舊傳為安樂王。
今從唐曆、統紀。
〕 12甲子,太後命始祖墓曰德陵,睿祖墓曰喬陵,嚴祖墓曰節陵,肅祖墓曰簡陵,烈祖墓曰靖陵,顯祖墓曰永陵,改章德陵為昊陵,顯義陵為順陵。
13追複李君羨官爵。
〔君羨誅見一百九十九卷太宗貞觀二十二年。
〕 14夏,四月,壬寅朔,日有食之。
15癸卯,制以釋教開革命之階,〔謂大雲經也。
〕升于道教之上。
16命建安王攸宜留守長安。
〔守,手又翻。
〕 17丙辰,鑄大鐘,置北阙。
18五月,以岑長倩為武威道行軍大總管,擊吐蕃,中道召還,軍竟不出。
19六月,以左肅政大夫格輔元為地官尚書,〔姓譜:格姓,允格之後;東觀漢記有侍禦史東平相格班。
〕與鸾台侍郎樂思晦、鳳閣侍郎任知古并同平章事。
思晦,彥暐之子也。
〔樂彥暐見二百卷高宗顯慶元年。
〕 20秋,七月,徙關内戶數十萬以實洛陽。
21八月,戊申,納言武攸甯罷為左羽林大将軍;夏官尚書歐陽通為司禮卿〔光宅改太常為司禮。
〕兼判納言事。
22庚申,殺玉钤衛大将軍張虔勖。
來俊臣鞫虔勖獄,虔勖自訟于徐有功;俊臣怒,命衛士以刀亂斫殺之,枭首于市。
〔钤,其廉翻。
枭,堅堯翻。
〕 23義豐王光順、嗣雍王守禮、永安王守義、長信縣主等皆賜姓武氏,〔唐制:嗣王、郡王從一品。
光順兄弟皆章懷太子賢之子。
嗣,祥吏翻。
雍,于用翻。
〕與睿宗諸子皆幽閉宮中,不出門庭者十餘年。
守禮、守義,光順之弟也。
24或告地官尚書武思文初與徐敬業通謀;甲子,流思文于嶺南,複姓徐氏。
〔思文改姓見上卷光宅元年。
〕 25九月,乙亥,殺岐州刺史雲弘嗣。
來俊臣鞫之,不問一款,〔獄辭之出于囚口者為款。
款,誠也,言所吐者皆誠實也。
〕先斷其首,乃僞立案奏之,〔斷,都管翻。
案,考也,據也。
獄辭之成者曰案,言可考據也。
凡官文書可考據者皆曰案。
〕其殺張虔勖亦然。
敕旨皆依,海内鉗口。
〔鉗,其廉翻。
〕 26鸾台侍郎、同平章事傅遊藝夢登湛露殿,以語所親,〔語,牛倨翻。
〕所親告之;壬辰,下獄,自殺。
〔下,遐嫁翻。
〕 27癸巳,以左羽林衛大将軍建昌王武攸甯為納言,洛州司馬狄仁傑為地官侍郎,與冬官侍郎裴行本并同平章事。
太後謂仁傑曰:「卿在汝南,甚有善政,〔謂垂拱四年刺豫州時也。
〕卿欲知谮卿者名乎﹖」仁傑謝曰「陛下以臣為過,臣請改之;知臣無過,臣之幸也,不願知谮者名。
」太後深歎美之。
28先是,鳳閣舍人修武張嘉福〔先,悉薦翻。
修武,漢山陽縣地。
修武古地名也,魏、隋以名縣,唐屬懷州。
杜佑曰:懷州修武縣,本殷甯邑。
韓詩外傳曰:武王伐纣,勒兵于甯,故曰修武。
漢山陽縣故城在縣西北。
〕使洛陽人王慶之等數百人上表,〔上,時掌翻。
考異曰:禦史台記作千餘人。
今從舊傳。
〕請立武承嗣為皇太子。
文昌右相、同鳳閣鸾台三品岑長倩以皇嗣在東宮,不宜有此議,〔嗣,祥吏翻。
相,息亮翻。
〕奏請切責上書者,告示令散。
太後又問地官尚書、同平章事格輔元,輔元固稱不可。
由是大忤諸武意,〔令,力丁翻。
忤,五故翻。
〕故斥長倩令西征吐蕃,未至,征還,下制獄。
〔下,遐嫁翻。
〕承嗣又谮輔元。
來俊臣又脅長倩子靈原,令引司禮卿兼判納言事歐陽通等數十人,皆雲同反。
通為俊臣所訊,五毒備至,終無異詞,俊臣乃詐為通款。
冬,十月,己酉,長倩、輔元、通等皆坐誅。
王慶之見太後,〔見,賢遍翻;下同。
〕太後曰:「皇嗣我子,柰何廢之﹖」慶之對曰:「『神不歆非類,民灴祀非族。
」〔左傳晉大夫狐突之言。
〕今誰有天下,而以李氏為嗣乎!」太後谕遣之。
慶之伏地,以死泣請,不去,太後乃以印紙遺之曰:〔遺,唯季翻。
〕「欲見我,以告示門者。
」自是慶之屢求見,〔見,賢遍翻。
〕太後頗怒之,命鳳閣侍郎李昭德賜慶之杖。
昭德引出光政門外,〔洛陽宮城南面三門,中曰應天,左曰興教,右曰光政。
〕以示朝士曰:「此賊欲廢我皇嗣,立武承嗣,」命撲之,〔朝,宜遙翻。
撲,弼角翻。
〕耳目皆血出,然後杖殺之,〔考異曰:舊傳雲:「延載初,鳳閣舍人張嘉福令洛陽人王慶之率輕薄惡少數百人詣阙,上表請立武承嗣為皇太子,則天不許。
」唐曆,昭德,永昌元年自禦史中丞貶振州淩水尉。
實錄,長壽元年始為相。
舊傳,杖殺慶之在為相後。
按禦史台記,昭德自中丞轉鳳閣侍郎。
蓋暫貶淩水,尋召還為鳳閣侍郎也。
杖殺慶之,據禦史台記,乃是為鳳閣侍郎時,非為相後也。
舊傳或誤以載初為延載。
慶之上表或在載初年。
實錄因岑長倩、格輔元之死說及耳。
今參取實錄、禦史台記及舊傳之語。
〕其黨乃散。
昭德因言于太後曰:「天皇,陛下之夫;皇嗣,陛下之子。
陛下身有天下,當傳之子孫為萬代業,豈得以侄為嗣乎!自古未聞侄為天子而為姑立廟者也!〔而為,于僞翻。
〕且陛下受天皇顧托,若以天下與承嗣,則天皇不血食矣。
」太後亦以為然。
昭德,幹佑之子也。
〔李幹佑,即貞觀初救裴仁軌者也。
〕 29壬辰,殺鸾台侍郎?同平章事樂思晦、右衛将軍李安靜。
安靜,綱之孫也。
〔李綱以剛直着節隋、唐之間;安靜可謂無忝厥祖矣。
〕太後将革命,王公百官皆上表勸進,安靜獨正色拒之。
及下制獄,來俊臣诘其反狀,〔上,時掌翻。
下,遐嫁翻。
诘,去吉翻。
〕安靜曰:「以我唐家老臣,須殺即殺!若問謀反,實無可對。
」俊臣竟殺之。
30太學生王循之上表,乞假還鄉;〔假古訝翻,休假也。
唐國子學生三百人,太學生五百人。
〕太後許之。
狄仁傑曰:「臣聞君人者唯殺生之柄不假人,自餘皆歸之有司。
故左、右丞,徒以不下句;〔句,音鈎。
〕左、右相,流以上乃判,為其漸貴故也。
〔相,息亮翻。
為,于僞翻;下為之、普為同。
〕彼學生求假,丞、簿事耳,〔唐國子監丞,從六品下,掌判監事;主簿從七品下。
〕若天子為之發敕,則天下之事幾敕可盡乎!必欲不違其願,請普為立制而已。
」太後善之。
〕嘗從鄰舍乞瓜,不與,乃告縣官,瓜田中有白兔;縣官人搜捕,蹂踐瓜田立盡。
〔蹂,人九翻。
踐,息淺翻。
〕又遊趙、貝,見闾裡耆老作邑齋,遂告以謀反,殺二百餘人。
擢授遊擊将軍,俄遷殿中侍禦史。
或告勝州都督王安仁謀反,敕弘義按之。
安仁不服,弘義即于枷上刎其首;又捕其子,适至,亦刎其首,函之以歸。
道過汾州,司馬毛公與之對食,須臾,叱毛公下陛,〔下,遐嫁翻。
〕斬之,槍揭其首入洛,見者無不震栗。
〔揭,其谒翻。
〕 時置制獄于麗景門内,〔唐六典曰:洛城南門之西有麗景夾城,自此潛通于上陽宮。
又曰:洛陽皇城西面二門,南曰麗景,北曰宣耀。
〕入是獄者,非死不出,弘義戲呼曰「例竟門」。
〔竟,盡也,言入此門者,例盡其命也。
劉昫曰:言入此門者,例皆竟也。
〕朝士人人自危,相見莫敢交言,道路以目。
或因入朝密遭掩捕,每朝,辄與家人訣曰:「未知複相見否﹖」〔朝,直遙翻。
複,扶又翻。
〕 時法官競為深酷,唯司刑丞徐有功、杜景儉〔司刑丞,即大理丞。
考異曰:實錄及新紀、表、傳,皆作「景佺」,蓋實錄以草書緻誤,新書因承之耳。
今從舊紀傳。
〕獨存平恕,被告者皆曰:「遇來、侯必死,遇徐、杜必生。
」 有功,文遠之孫也,〔徐文遠見一百八十五卷高祖武德元年。
〕名弘敏,以字行。
初為蒲州司法,〔唐制:法曹司法參軍,掌鞫獄、麗法、督盜賊、知贓賄沒入。
〕以寬為治,〔治,直吏翻。
〕不施敲樸。
吏相約有犯徐司法杖者,衆共斥之。
迨官滿,不杖一人,職事亦修。
累遷司刑丞,酷吏所誣構者,有功皆為直之,〔為,于僞翻;下右為同。
〕前後所活數十百家。
嘗廷争獄事,太後厲色诘之,〔诘,去吉翻。
〕左右為戰栗,有功神色不撓,〔撓,奴教翻。
〕争之彌切。
太後雖好殺,〔好,呼到翻。
〕知有功正直,甚敬憚之。
景儉,武邑人也。
〔武邑,漢縣,屬信都郡、後漢、晉屬安平郡,後魏屬武邑郡,隋、唐屬冀州。
〕 司刑丞荥陽李日知亦尚平恕。
少卿胡元禮欲殺一囚,日知以為不可,往複數四,元禮怒曰:「元禮不離刑曹,此囚終無生理!」日知曰:「日知不離刑曹,此囚終無死法!」竟以兩狀列上,〔離,力智翻。
上,時掌翻;下同。
〕日知果直。
11東魏國寺僧法明等撰大雲經四卷,表上之,〔撰,士免翻。
〕言太後乃彌勒佛下生,當代唐為閻浮提主,〔釋氏以人世為閻浮提。
〕制頒于天下。
12武承嗣使周興羅告隋州刺史澤王上金、〔隋州,春秋随子之國,漢為随縣,屬南陽郡,後魏置随州。
舊志:隋州,京師東南一千三百八十八裡,至東都一千八裡。
〕舒州刺史許王素節謀反,征詣行在。
〔舊志:舒州,京師東南二千六百二十六裡,至東都一千八百九十三裡。
〕素節發舒州,聞遭喪哭者,歎曰:「病死何可得,乃更哭邪!」丁亥,至龍門,〔龍門山,在洛州河南縣界。
〕缢殺之。
〔缢,于計翻。
〕上金自殺。
悉誅其諸子及支黨。
13太後欲以太平公主妻其伯父士讓之孫攸暨,〔垂拱四年誅薛紹,太平公主寡居。
妻,七細翻;下而妻同。
〕攸暨時為右衛中郎将,〔将,即亮翻。
〕太後潛使人殺其妻而妻之。
公主方額廣頤,多權略,太後以為類己,寵愛特厚,常與密議天下事。
舊制,食邑,諸王不過千戶,公主不過三百五十戶;太平食邑獨累加至三千戶。
〔此食實戶也。
若唐制以品為差,則異于是。
劉昫曰:唐制,公主食封三百戶,長公主加五百戶,有至六百戶。
高宗以太平公主武後所生,逾于舊制,垂拱中,太平公主至一千二百戶,聖曆初至三千戶,景雲初增至五千戶。
〕 14八月,甲寅,殺太子少保、納言裴居道;癸亥,殺尚書左丞張行廉。
辛未,殺南安王颍等宗室十二人,又鞭殺故太子賢二子,唐之宗室于是殆盡矣,其幼弱存者亦流嶺南,又誅其親黨數百家。
〔考異曰:實錄作數千家。
今從舊本紀。
〕惟千金長公主以巧媚得全,自請為太後女,仍改姓武氏;太後愛之,更号延安大長公主。
〔長,知兩翻;下同。
更,工衡翻。
〕 15九月,丙子,侍禦史汲人傅遊藝〔汲縣,漢屬河内郡,晉以來帶汲郡,東魏置義州,隋廢為汲縣,貞觀初,移衛州治焉。
〕帥關中百姓九百餘人詣阙上表,〔帥,讀曰率。
上,時掌翻;下同。
〕請改國号曰周,賜皇帝姓武氏。
太後不許;擢遊藝為給事中。
于是百官及帝室宗戚、遠近百姓、四夷酋長、沙門、道士合六萬餘人,〔酋,慈由翻。
〕俱上表如遊藝所請,皇帝亦上表自請賜姓武氏。
戊寅,群臣上言:有鳳皇自明堂飛入上陽宮,還集左台梧桐之上,〔左台,左肅政台也。
〕久之,飛東南去;及赤雀數萬集朝堂。
〔朝,直遙翻。
〕 庚辰,太後可皇帝及群臣之請。
壬午,禦則天樓,〔則天門樓也。
〕赦天下,以唐為周,改元。
〔改元天授。
〕乙西,上尊号曰聖神皇帝,以皇帝為皇嗣,賜姓武氏;以皇太子為皇孫。
丙戌,立武氏七廟于神都,追尊周文王曰始祖文皇帝,妣姒氏曰文定皇後;〔姒,太姒也,姓譜:姒受姓自鲧。
〕平王少子武曰睿祖康皇帝,妣姜氏曰康睿【章:十二行本「睿」作「惠」;乙十一行本同。
】皇後;〔後遠祖姬周,誣神甚矣,文王其肯飨非鬼之祭乎!〕太原靖王曰嚴祖成皇帝,妣曰成莊皇後;趙肅恭王曰肅祖章敬皇帝,魏義康王曰烈祖昭安皇帝,周安成王曰顯祖文穆皇帝,忠孝太皇曰太祖孝明高皇帝,妣皆如考谥,稱皇後。
立武承嗣為魏王,三思為梁王,攸甯為建昌王,士彟兄孫攸歸、重規、載德、攸暨、懿宗、嗣宗、攸宜、攸望、攸緒、攸止皆為郡王,諸姑姊皆為長公主。
〔彟,一虢翻。
長,知兩翻。
〕 又以司賓卿溧陽史務滋為納言,〔光宅改鴻胪為司賓。
溧陽縣,漢屬丹楊郡,江左因之,隋平陳,廢丹楊郡,以溧陽縣屬宣州。
溧,音栗。
〕鳳閣侍郎宗秦客檢校内史,給事中傅遊藝為鸾台侍郎、平章事。
遊藝與岑長倩、右玉钤衛大将軍張虔勖、左金吾大将軍丘神績、侍禦史來子珣等并賜姓武。
秦客潛勸太後革命,故首為内史。
遊藝期年之中曆衣青、綠、朱、紫,〔一年之間,自九品曆至三品。
衣,于既翻。
〕時人謂之四時仕宦。
敕改州為郡;或謂太後曰:「陛下始革命而廢州,不祥。
」〔以州、周同音也。
〕太後遽追止之。
命史務滋等十人巡【章:十二行本「巡」作「存」;乙十一行本同。
】撫諸道。
【章:十二行本「道」下有「癸卯」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太後立兄孫延基等六人為郡王。
16冬,十月,甲子,檢校内史宗秦客坐贓貶遵化尉,〔遵化縣屬欽州,隋開皇二十年置。
〕弟楚客亦【章:十二行本「亦」上有「晉卿」二字;乙十一行本同。
】以奸贓流嶺外。
17丁卯,殺流人韋方質。
〔考異曰:舊傳雲:「配流儋州,尋卒。
」今從統紀、新本紀。
〕 18辛未,内史刑文偉坐附會宗秦客貶珍州刺史。
〔珍州,漢夜郎郡地。
貞觀十六年開山洞,以舊播州城置珍州及夜郎縣,以縣界有隆珍山,因名。
舊志:珍州至京師四千一百裡,東都三千七百裡。
〕頃之,有制使至州,〔以奉制出使,故謂之制使,猶言诏使也。
使,疏吏翻。
〕文偉以為誅己,遽自缢死。
〔缢,于計翻。
〕 19壬申,敕兩京諸州各置大雲寺一區,藏大雲經,使僧升高座講解,其撰疏僧雲宣等九人皆賜爵縣公,〔撰,士免翻。
疏,所去翻。
〕仍賜紫袈裟、銀龜袋。
〔西域胡僧衣毛衣,謂之袈裟;流入中國,以缯帛為之。
常僧皆衣缁,惟賜紫者乃得衣紫。
袈,音加;裟,音沙。
唐制,給品官以随身魚符,以明貴賤,應征召。
高宗給五品以上以随身銀魚袋,以防召命之詐,出内必合之;三品以上金飾袋。
垂拱中,都督、刺史始賜魚。
天授二年,改佩魚皆佩龜。
其後三品已上,龜袋飾以金,四品以銀,五品以銅。
中宗初罷龜袋,複給以魚。
〕 20制天下武氏鹹蠲課役。
21西突厥十姓,自垂拱以來為東突厥所侵掠,〔東突厥,謂骨笃祿等。
〕散亡略盡。
蒙池都護繼往絕可汗斛瑟羅收其餘衆六七萬人入居内地,拜右衛大将軍,改号竭忠事主可汗。
〔可,從刊入聲。
汗,音寒。
〕 22道州刺史李行褒兄弟為酷吏所陷,當族,秋官郎中徐有功固争不能得。
秋官侍郎周興奏有功出【章:十二行本「出」上有「故」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反囚,當斬,〔考異曰:新、舊傳,有功争行褒,皆在争裴行本下。
按行本得罪在長壽元年一月,時周興已貶死矣。
行褒坐謀複李氏,必在革命後。
今置此年之末。
〕太後雖不許,亦免有功官;然太後雅重有功,久之,複起為侍禦史。
〔複,扶又翻;下摩複同。
〕有功伏地流涕固辭曰:「臣聞鹿走山林而命懸庖廚,勢使之然也。
陛下以臣為法官,臣不敢枉陛下法,必死是官矣。
」太後固授之,遠近聞者相賀。
23是歲,以右衛大将軍泉獻誠為左衛大将軍。
太後出金寶,命選南北牙善射者五人賭之,獻誠第一,以讓右玉钤衛大将軍薛咄摩,咄摩複讓獻誠。
〔咄,當沒翻。
〕獻誠乃奏言:「陛下令選善射者,今多非漢官,竊恐四夷輕漢,〔泉獻誠,高麗泉男生之子。
薛咄摩,薛延陀之種,故雲然。
〕請停此射。
」太後善而從之。
二年〔(辛卯、六九一)〕 1正月,癸酉朔,太後始受尊号于萬象神宮,〔漢哀帝自稱陳聖劉太平皇帝,尊号蓋昉于此。
太後以女主而受尊号,尤為非古。
是後玄宗自先天三年至天寶十三載,五十年間,六受徽号,人主遂視為故當矣。
〕旗幟尚赤。
〔幟,昌志翻。
〕甲戌,改置社稷于神都。
辛巳,納武氏神主于太廟;唐太廟之在長安者,更命曰享德廟。
〔更,工衡翻。
考異曰:按實錄,此年三月己卯改唐太廟為享德廟。
據此已祔武氏七廟主,不當至三月方改唐廟。
新本紀,「元年十月辛未,改唐太廟為享德廟,以武氏七廟為太廟。
」今從唐統紀。
〕四時唯享高祖已下,餘【章:十二行本「餘」上有「三廟」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作「四廟」;張校雲,「餘」上脫「四廟」二字。
〕四室皆閉不享。
〔四室:宣帝、元帝、光帝、景帝也。
〕又改長安崇先廟為崇尊廟。
〔垂拱四年,立崇先廟。
〕乙酉,日南至,大享明堂,祀昊天上帝,百神從祀,〔從,才用翻。
〕武氏祖宗配飨,唐三帝亦同配。
2禦史中丞知大夫事李嗣真以酷吏縱橫,〔橫,戶孟翻。
〕上疏,以為:「今告事紛纭,虛多實少,〔上,時掌翻。
少,詩沼翻。
〕恐有兇慝陰謀離間陛下君臣。
〔間,古苋翻。
〕古者獄成,公卿參聽,王必三宥,然後行刑。
〔記王制:成獄辭,史以獄成告于正,正聽之;正以獄成告于大司寇,大司寇聽之于棘木之下;大司寇以獄之成告于王,王命三公參聽之;三公以獄之成告于王,王三宥,然後制刑。
〕比日獄官單車奉使,推鞫既定,法家依斷,不令重推;〔比,毗至翻。
斷,丁亂翻。
重,直龍翻。
〕或臨時專決,不複聞奏。
如此,則權由臣下,非審慎之法,傥有冤濫,何由可知!況以九品之官專命推覆,操殺生之柄,竊人主之威,按覆既不在秋官,省審複不由門下,〔複,扶又翻。
操,七刀翻。
省,悉景翻。
〕國之利器,輕以假人,恐為社稷之禍。
」太後不聽。
3饒陽尉姚貞亮等數百人表請上尊号曰上聖大神皇帝,不許。
4侍禦史來子珣誣尚衣奉禦劉行感兄弟謀反,皆坐誅。
5春,一月,地官尚書武思文及朝集使二千八百人,表請封中嶽。
〔中嶽,嵩山。
朝,直遙翻。
〕 6己亥,廢唐興甯、永康、隐陵署官,〔元帝陵曰興甯,景帝陵曰永康。
興甯陵在鹹陽,永康陵在三原北十八裡。
唐諸陵有署令一人,從五品上;府二人,史四人,主依四人,主辇四人,主藥四人,典事三人,掌固二人。
又有陵令一人,掌山陵,率陵戶守衛之;丞為之貳。
〕唯量置守戶。
〔量,音良。
〕 7左金吾大将軍丘神績以罪誅。
8納言史務滋與來俊臣同鞫劉行感獄,俊臣奏務滋與行感親密,意欲寝其反狀。
太後命俊臣并推之。
【章:十二行本「之」下有「庚子」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張校同,雲無注本亦無。
】務滋恐懼自殺。
9或告文昌右丞周興與丘神績通謀,太後命來俊臣鞫之,俊臣與興方推事對食,謂興曰:「囚多不承,當為何法﹖」興曰:「此甚易耳!〔易,以豉翻。
〕取大甕,以炭四周炙之,令囚入中,何事不承!」俊臣乃索大甕,火圍如興法,〔索,山客翻。
〕因起謂興曰:「有内狀推兄,請兄入此甕!」興惶恐叩頭伏罪。
法當死,太後原之,二月,流興嶺南,在道,為仇家所殺。
興與索元禮、來俊臣競為暴刻,〔索,昔各翻。
〕興、元禮所殺各數千人,俊臣所破千餘家。
元禮殘酷尤甚,太後亦殺之以慰人望。
10徙左衛大将軍千乘王武攸暨為定王。
〔乘,繩證翻。
〕 11立故太子賢之子光順為義豐王。
〔考異曰:舊傳為安樂王。
今從唐曆、統紀。
〕 12甲子,太後命始祖墓曰德陵,睿祖墓曰喬陵,嚴祖墓曰節陵,肅祖墓曰簡陵,烈祖墓曰靖陵,顯祖墓曰永陵,改章德陵為昊陵,顯義陵為順陵。
13追複李君羨官爵。
〔君羨誅見一百九十九卷太宗貞觀二十二年。
〕 14夏,四月,壬寅朔,日有食之。
15癸卯,制以釋教開革命之階,〔謂大雲經也。
〕升于道教之上。
16命建安王攸宜留守長安。
〔守,手又翻。
〕 17丙辰,鑄大鐘,置北阙。
18五月,以岑長倩為武威道行軍大總管,擊吐蕃,中道召還,軍竟不出。
19六月,以左肅政大夫格輔元為地官尚書,〔姓譜:格姓,允格之後;東觀漢記有侍禦史東平相格班。
〕與鸾台侍郎樂思晦、鳳閣侍郎任知古并同平章事。
思晦,彥暐之子也。
〔樂彥暐見二百卷高宗顯慶元年。
〕 20秋,七月,徙關内戶數十萬以實洛陽。
21八月,戊申,納言武攸甯罷為左羽林大将軍;夏官尚書歐陽通為司禮卿〔光宅改太常為司禮。
〕兼判納言事。
22庚申,殺玉钤衛大将軍張虔勖。
來俊臣鞫虔勖獄,虔勖自訟于徐有功;俊臣怒,命衛士以刀亂斫殺之,枭首于市。
〔钤,其廉翻。
枭,堅堯翻。
〕 23義豐王光順、嗣雍王守禮、永安王守義、長信縣主等皆賜姓武氏,〔唐制:嗣王、郡王從一品。
光順兄弟皆章懷太子賢之子。
嗣,祥吏翻。
雍,于用翻。
〕與睿宗諸子皆幽閉宮中,不出門庭者十餘年。
守禮、守義,光順之弟也。
24或告地官尚書武思文初與徐敬業通謀;甲子,流思文于嶺南,複姓徐氏。
〔思文改姓見上卷光宅元年。
〕 25九月,乙亥,殺岐州刺史雲弘嗣。
來俊臣鞫之,不問一款,〔獄辭之出于囚口者為款。
款,誠也,言所吐者皆誠實也。
〕先斷其首,乃僞立案奏之,〔斷,都管翻。
案,考也,據也。
獄辭之成者曰案,言可考據也。
凡官文書可考據者皆曰案。
〕其殺張虔勖亦然。
敕旨皆依,海内鉗口。
〔鉗,其廉翻。
〕 26鸾台侍郎、同平章事傅遊藝夢登湛露殿,以語所親,〔語,牛倨翻。
〕所親告之;壬辰,下獄,自殺。
〔下,遐嫁翻。
〕 27癸巳,以左羽林衛大将軍建昌王武攸甯為納言,洛州司馬狄仁傑為地官侍郎,與冬官侍郎裴行本并同平章事。
太後謂仁傑曰:「卿在汝南,甚有善政,〔謂垂拱四年刺豫州時也。
〕卿欲知谮卿者名乎﹖」仁傑謝曰「陛下以臣為過,臣請改之;知臣無過,臣之幸也,不願知谮者名。
」太後深歎美之。
28先是,鳳閣舍人修武張嘉福〔先,悉薦翻。
修武,漢山陽縣地。
修武古地名也,魏、隋以名縣,唐屬懷州。
杜佑曰:懷州修武縣,本殷甯邑。
韓詩外傳曰:武王伐纣,勒兵于甯,故曰修武。
漢山陽縣故城在縣西北。
〕使洛陽人王慶之等數百人上表,〔上,時掌翻。
考異曰:禦史台記作千餘人。
今從舊傳。
〕請立武承嗣為皇太子。
文昌右相、同鳳閣鸾台三品岑長倩以皇嗣在東宮,不宜有此議,〔嗣,祥吏翻。
相,息亮翻。
〕奏請切責上書者,告示令散。
太後又問地官尚書、同平章事格輔元,輔元固稱不可。
由是大忤諸武意,〔令,力丁翻。
忤,五故翻。
〕故斥長倩令西征吐蕃,未至,征還,下制獄。
〔下,遐嫁翻。
〕承嗣又谮輔元。
來俊臣又脅長倩子靈原,令引司禮卿兼判納言事歐陽通等數十人,皆雲同反。
通為俊臣所訊,五毒備至,終無異詞,俊臣乃詐為通款。
冬,十月,己酉,長倩、輔元、通等皆坐誅。
王慶之見太後,〔見,賢遍翻;下同。
〕太後曰:「皇嗣我子,柰何廢之﹖」慶之對曰:「『神不歆非類,民灴祀非族。
」〔左傳晉大夫狐突之言。
〕今誰有天下,而以李氏為嗣乎!」太後谕遣之。
慶之伏地,以死泣請,不去,太後乃以印紙遺之曰:〔遺,唯季翻。
〕「欲見我,以告示門者。
」自是慶之屢求見,〔見,賢遍翻。
〕太後頗怒之,命鳳閣侍郎李昭德賜慶之杖。
昭德引出光政門外,〔洛陽宮城南面三門,中曰應天,左曰興教,右曰光政。
〕以示朝士曰:「此賊欲廢我皇嗣,立武承嗣,」命撲之,〔朝,宜遙翻。
撲,弼角翻。
〕耳目皆血出,然後杖殺之,〔考異曰:舊傳雲:「延載初,鳳閣舍人張嘉福令洛陽人王慶之率輕薄惡少數百人詣阙,上表請立武承嗣為皇太子,則天不許。
」唐曆,昭德,永昌元年自禦史中丞貶振州淩水尉。
實錄,長壽元年始為相。
舊傳,杖殺慶之在為相後。
按禦史台記,昭德自中丞轉鳳閣侍郎。
蓋暫貶淩水,尋召還為鳳閣侍郎也。
杖殺慶之,據禦史台記,乃是為鳳閣侍郎時,非為相後也。
舊傳或誤以載初為延載。
慶之上表或在載初年。
實錄因岑長倩、格輔元之死說及耳。
今參取實錄、禦史台記及舊傳之語。
〕其黨乃散。
昭德因言于太後曰:「天皇,陛下之夫;皇嗣,陛下之子。
陛下身有天下,當傳之子孫為萬代業,豈得以侄為嗣乎!自古未聞侄為天子而為姑立廟者也!〔而為,于僞翻。
〕且陛下受天皇顧托,若以天下與承嗣,則天皇不血食矣。
」太後亦以為然。
昭德,幹佑之子也。
〔李幹佑,即貞觀初救裴仁軌者也。
〕 29壬辰,殺鸾台侍郎?同平章事樂思晦、右衛将軍李安靜。
安靜,綱之孫也。
〔李綱以剛直着節隋、唐之間;安靜可謂無忝厥祖矣。
〕太後将革命,王公百官皆上表勸進,安靜獨正色拒之。
及下制獄,來俊臣诘其反狀,〔上,時掌翻。
下,遐嫁翻。
诘,去吉翻。
〕安靜曰:「以我唐家老臣,須殺即殺!若問謀反,實無可對。
」俊臣竟殺之。
30太學生王循之上表,乞假還鄉;〔假古訝翻,休假也。
唐國子學生三百人,太學生五百人。
〕太後許之。
狄仁傑曰:「臣聞君人者唯殺生之柄不假人,自餘皆歸之有司。
故左、右丞,徒以不下句;〔句,音鈎。
〕左、右相,流以上乃判,為其漸貴故也。
〔相,息亮翻。
為,于僞翻;下為之、普為同。
〕彼學生求假,丞、簿事耳,〔唐國子監丞,從六品下,掌判監事;主簿從七品下。
〕若天子為之發敕,則天下之事幾敕可盡乎!必欲不違其願,請普為立制而已。
」太後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