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九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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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裡。

     侯君集之讨高昌也,遣使約焉耆與之合勢,〔使,疏吏翻。

    〕焉耆喜,聽命。

    及高昌破,焉耆王詣軍門谒見君集,且言焉耆三城先為高昌所奪,君集奏并高昌所掠焉耆民悉歸之。

    〔高昌掠焉耆見六年。

    〕 11冬,十月,甲戌,荊王元景等複表請封禅,〔複,扶又翻。

    〕上不許。

     12初,陳倉折沖都尉魯甯坐事系獄,自恃高班,慢罵陳倉尉尉氏劉仁軌,〔陳倉縣,屬岐州。

    唐制:畿縣尉,正九品下;上縣尉,從九品上;中下縣,從九品下。

    〕仁軌杖殺之。

    州司以聞。

    上怒,命斬之,猶不解,曰:「何物縣尉,敢殺吾折沖!」命追至長安面诘之。

    仁軌曰:「魯甯對臣百姓辱臣如此,臣實忿而殺之。

    」辭色自若。

    魏征侍側,曰:「陛下知隋之所以亡乎﹖」上曰:「何也﹖」征曰:「隋末,百姓強而陵官吏,如魯甯之比是也。

    」〔魯甯官為折沖,本陳倉百姓。

    〕上悅,擢仁軌為栎陽丞。

    〔漢高皇帝葬太上皇于栎陽北原,号萬年陵,改栎陽為萬年縣,至隋猶因之。

    唐都長安,改隋大興縣曰萬年,而舊萬年縣複曰栎陽,屬京兆。

    唐畿縣丞,正八品下。

    〕 上将幸同州校獵,仁軌上言:〔上,時掌翻。

    〕「今秋大稔,民收獲者什纔一二,使之供承獵事,治道葺橋,動費一二萬功,實妨農事。

    願少留銮輿旬日,俟其畢務,則公私俱濟。

    」上賜玺書嘉納之,〔治,直之翻。

    少,詩沼翻。

    玺,斯氏翻。

    〕尋遷新安令。

    〔唐初置新安郡,貞觀元年,廢郡為縣,屬洛州。

    唐制:畿縣令,正六品下;上縣,從六品上;中縣,正七品上;下縣,從七品下。

    〕閏月,乙未,行幸同州;庚戌,還宮。

     13丙辰,吐蕃贊普遣其相祿東贊獻金五千兩及珍玩數百,以請婚。

    〔相,息亮翻。

    〕上許以文成公主妻之。

    〔文成公主,宗女也。

    妻,七細翻。

    〕 14十一月,甲子朔,冬至,上祀南郊。

    時戊寅曆以癸亥為朔,〔行戊寅曆見一百八十七卷武德三年。

    〕宣義郎李淳風表稱:「古曆分日起于子半,今歲甲子朔旦冬至,而故太史令傅仁均減餘稍多,子初為朔,遂差三刻,用乖天正,請更君考定。

    」衆議以仁均定朔微差,淳風推校精密,請如淳風議,從之。

     15丁卯,禮官奏請加高祖父母服齊衰五月,嫡子婦服期,嫂、叔、弟妻、夫兄、舅皆服小功;從之。

    〔按新志:「高祖」作「曾祖」,舊服齊衰三月。

    嫡子婦舊服大功,衆子婦服小功,今加衆子婦服大功,而嫂叔、弟妻、夫兄、舅舊服缌者,皆加服小功。

    齊,音咨。

    衰,士回翻。

    〕 16丙子,百官複表請封禅,〔複,扶又翻。

    〕诏許之。

    更命諸儒詳定儀注;以太常卿韋挺等為封禅使。

    〔使,疏吏翻。

    〕 17司門員外郎韋元方給給使過所稽緩,〔唐司門郎掌天下諸門、諸關出入往來之籍。

    凡天下之關二十有六,所以限内外,隔華夷,設險作固,閑邪正禁者也。

    凡度關者,先經刑部司門請過所。

    給使,禁中給使令者,宦官也。

    唐内給使無常員,凡無官品者,号内給使,屬宮闱署令。

    〕給使奏之;上怒,出元方為華陰令。

    〔華陰縣屬華州。

    華,戶化翻。

    〕魏征谏曰:「帝王震怒,不可妄發。

    前為給使,遂夜出敕書,〔為,于僞翻。

    〕事如軍機,誰不驚駭!況宦者之徒,古來難養,輕為言語,易生患害,獨行遠使,深非事宜,漸不可長,〔易,以豉翻。

    使,疏吏翻。

    長,知兩翻。

    〕所宜深慎。

    」上納其言。

     18尚書左丞韋悰句司農木橦價貴于民間,〔悰,藏宗翻。

    句,古侯翻。

    橦,諸容翻,木一截也。

    唐式,柴方三尺五寸為一橦。

    按通典,韋悰句司農木橦七十價,百姓四十價,奏其幹沒。

    〕奏其隐沒。

    上召大理卿孫伏伽書司農罪。

    〔伽,求伽翻。

    〕伏伽曰:「司農無罪。

    」上怪,問其故,對曰:「隻為官橦貴,所以私橦賤。

    〔為,于僞翻。

    〕向使官橦賤,私橦無由賤矣。

    但見司農識大體,不知其過也。

    」上悟,屢稱其善;顧謂韋悰曰:「卿識用不逮伏伽遠矣。

    」 19十二月,丁酉,侯君集獻俘于觀德殿。

    〔觀德殿,射殿也。

    合本太極宮圖,射殿在宜春門北。

    〕行飲至禮,大酺三日。

    〔酺,薄乎翻。

    〕尋以智盛為左武衛将軍、金城郡公。

    上得高昌樂工,以付太常,增九部樂為十部。

    〔唐六典曰:凡大宴會,則設十部之伎于庭,以備華、夷。

    一曰宴樂伎,有景雲樂之舞,慶善樂之舞,破陳樂之舞,承天樂之舞;二曰清樂伎,三曰西涼伎,四曰天竺伎,五曰高麗伎,六曰龜茲伎,七曰安國伎,八曰疏勒伎,九曰高昌伎,十曰康國伎。

    〕 君集之破高昌也,私取其珍寶;将士知之,〔将,即亮翻。

    〕競為盜竊,君集不能禁,為有司所劾,诏下君集等獄。

    〔劾,戶概翻,又戶得翻。

    下,遐嫁翻。

    〕中書侍郎岑文本上疏,〔上,時掌翻。

    〕以為:「高昌昏迷,陛下命君集等讨而克之,不踰旬日,并付大理。

    雖君集等自挂網羅,恐海内之人疑陛下唯錄其過而遺其功也。

    臣聞命将出師,主于克敵,〔将,即亮翻。

    〕苟能克敵,雖貪可賞;若其敗績,雖廉可誅。

    是以漢之李廣利、陳湯,晉之王浚,隋之韓擒虎,皆負罪譴,人主以其有功,鹹受封賞。

    〔李廣利事見二十卷漢武帝太初四年。

    陳湯事見二十九卷漢元帝竟甯元年。

    王浚事見八十一卷晉武帝太康元年。

    韓擒虎事見二十卷漢武帝太初四年。

    陳湯事見二十九卷漢元帝竟甯元年。

    王浚事見八十一卷晉武帝太康元年。

    韓擒虎事見一百七十七卷隋文帝開皇九年。

    〕由是觀之,将帥之臣,廉慎者寡,貪求者衆。

    〔帥,所類翻。

    〕是以黃石公軍勢曰:『使智,使勇,使貪,使愚,故智者樂立其功,勇者好行其志,貪者急趨其利,愚者不計其死。

    』伏願錄其微勞,忘其大過,使君集重升朝列,〔樂,音洛。

    好,呼到翻。

    趨,七喻翻。

    重,直龍翻,朝,直遙翻。

    〕複備驅馳,〔複,扶又翻,又音如字。

    〕雖非清貞之臣,猶得貪愚之将,〔将,即亮翻。

    〕斯則陛下雖屈法而德彌顯,君栠等雖蒙宥而過更彰矣。

    」上乃釋之。

     又有告薛萬均私通高昌婦女者,萬均不服,内出高昌婦女付大理,與萬均對辯。

    魏征谏曰:「臣聞『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

    』〔論語載孔子答魯定公之言。

    〕今遣大将軍與亡國婦女對辯帷箔之私,實則所得者輕,虛則所失者重。

    昔秦穆飲盜馬之士,〔秦穆公亡馬,岐下野人得而共食之者三百人。

    吏逐得,欲法之。

    公曰:「君子不以畜害人。

    吾聞食馬肉不飲酒者,傷人。

    」乃飲之酒。

    其後穆公伐晉,三百人者聞穆公為晉所圍,椎鋒争死,以報食馬之德,是穆公獲晉侯以歸。

    飲,于禁翻。

    〕楚莊赦絕纓之罪,〔說苑:楚莊王賜群臣酒,日暮,酒酣,燭滅,有引美人之衣者,美人援絕其冠纓,告王趣火來上,視絕纓者。

    王曰:「賜人酒,使醉失禮,柰何欲顯婦人之節而辱士乎!」乃命左右曰:「今日與寡人飲,不絕冠纓者不歡。

    」群臣皆絕去其纓而上火,盡歡而罷。

    後晉與楚戰,有一臣常在前,五合五獲首卻敵,卒勝之。

    莊王怪問,乃夜絕纓者報王也。

    〕況陛下道高堯、舜,而曾二君之不逮乎!」上遽釋之。

     侯君集馬病﨧颡,行軍總管趙元楷親以指沾其膿而輌之,〔﨧,直衆翻;蟲食曰﨧。

    輌,許救翻。

    〕禦史劾奏其谄,左遷栝州刺史。

    〔永嘉郡,隋開皇九年置處州,十三年改曰栝州。

    劾,戶概翻,又戶得翻。

    〕 高昌之平也,諸将皆即受賞,行軍總管阿史那社爾以無敕旨,獨不受,及别敕既下,〔下,遐嫁翻。

    〕乃受之,所取唯老弱故弊而已。

    上嘉其廉慎,以高昌所得寶刀及雜彩千段賜之。

     20癸卯,上獵于樊川;〔郦道元曰:樊川在漢杜縣,亦曰樊鄉。

    漢高祖至栎陽,以樊哙灌廢丘功最,賜食邑于此鄉,因名樊川。

    程大昌曰:樊川,一名禦宿川,在萬年縣南三十五裡。

    乙巳,還宮。

     21魏征上疏,以為:「在朝群臣,當樞機之寄者,任之雖重,信之未笃,〔上,時掌翻。

    朝,直遙翻。

    〕是以人或自疑,心懷苟且。

    陛下寬于大事,急于小罪,臨時責怒,未免愛僧。

    夫委大臣以大體,責小臣以小事,〔扶,音扶。

    〕為治之道也。

    今委之以職,則重大臣而輕小臣;至于有事,則信小臣而疑大臣。

    信其所輕,疑其所重,将求緻治,其可得乎!〔治,直吏翻。

    〕若任以大官,求其細過,刀筆之吏,順旨成風,舞文弄法,曲成其罪。

    自陳也,則以為心不伏辜;不言也,則以為所犯皆實;進退惟谷,莫能自明,〔詩桑柔曰:進退維谷。

    注:谷,窮也。

    〕則苟求免禍,矯僞成俗矣!」上納之。

     22上謂侍臣曰:「朕雖平定天下,其守之甚難。

    」魏征對曰:「臣聞戰勝易,守勝難,〔易,以豉翻。

    〕陛下之及此言,宗廟社稷之福也!」 23上聞右廣子張玄素在東宮數谏争,〔數,所角翻。

    争,讀曰诤。

    〕擢為銀青光祿大夫,行左庶子。

    太子嘗于宮中擊鼓,玄素叩合切谏;太子出其鼓,對玄素毀之。

    太子久不出見官屬,玄素谏曰:「朝廷選俊賢以輔至德,今動經時月,不見宮臣,将何以裨益萬一!且宮中唯有婦人,不知有能如樊姬者乎。

    」〔樊姬,楚莊王姬也。

    莊王好田,樊姬為不食禽獸之肉。

    鄙笑虞丘子,虞丘子愧之,進孫叔敖為相,莊王以霸。

    〕太子不聽。

     玄素少為刑部令史,〔少,詩照翻。

    〕上嘗對朝臣問之曰:〔朝,直遙翻。

    〕「卿在隋何官﹖」對曰:「縣尉。

    」又問:「未為尉時何官﹖」對曰:「流外。

    」〔按隋之視品,即唐之流外铨也。

    宋白曰:唐制,吏部郎中一人,掌考天下之文吏班秩階品。

    一人掌小铨,亦分九品,通謂之行署。

    以其在九流之外,故謂之流外铨,亦謂之小選。

    杜佑曰:宋、齊流外,自諸衛錄事及五省令史始。

    〕又問:「何曹﹖」玄素恥之,出閣殆不能步,色如死灰。

    谏議大夫褚遂良上疏,〔上,時掌翻。

    〕以為:「君能禮其臣,乃能盡其力。

    玄素雖出寒微,陛下重其才,擢至三品,翼贊皇儲,豈可複對群臣窮其門戶!〔複,扶又翻。

    〕棄宿昔之恩,成一朝之恥,使之郁結于懷,何以責其伏節死義乎!」上曰:「朕亦悔此問,卿疏深會我心。

    」遂良,亮之子也。

    〔褚亮,始事薛舉,武德中,為文學館學士。

    〕孫伏伽與玄素在隋皆為令史,伏伽或于廣坐自陳往事,一無所隐。

    〔史言孫伏伽識度過于張玄素。

    伽,求伽翻。

    坐,徂卧翻。

    〕 24戴州刺史賈崇以所部有犯十惡者,〔十惡之條:一曰謀反,二曰謀大逆,三曰謀叛,四曰謀惡逆,五曰不道,六曰大不敬,七曰不孝,八曰不睦,九曰不義,十曰内亂。

    〕禦史劾之。

    〔劾,戶概翻,又戶得翻;下同。

    〕上曰:「昔唐、虞大聖,貴為天子,不能化其子;況崇為刺史,獨能使其民比屋為善乎!〔比,毗必翻,又毗至翻。

    〕若坐是貶黜,則州縣互相掩蔽,縱舍罪人。

    自今諸州有犯十惡者,勿劾刺史,但令明加糾察,如法施罪,庶以肅清奸惡耳。

    」 25上自臨治兵,〔治,直之翻。

    〕以部陳不整,命大将軍張士貴杖中郎将等;怒其杖輕,下士貴吏。

    〔陳,讀曰陣。

    下,遐嫁翻;下同。

    郎将,即亮翻。

    〕魏征谏曰:「将軍之職,為國爪牙;使之執杖,已非後法,況以杖輕下吏乎!」上亟釋之。

     26言事者多請上親覽表奏,以防雍蔽。

    上以問魏征,對曰:「斯人不知大體,必使陛下一一親之,豈惟朝堂,〔朝,直遙翻。

    〕州縣之事亦當親之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