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八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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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朝散大夫右谏議大夫充集賢殿修撰提舉西京嵩
山崇福宮上柱國河内郡開國侯食邑一千八百戶食實封六百戶賜紫金魚袋臣司馬光奉敕編集
後學天台胡三省音注
隋紀七〔起柔兆困敦(丙子),盡強圉赤奮若(丁醜)五月,凡一年年奇。
〕 炀皇帝下 大業十二年〔(丙子、六一六)〕 1春,正月,朝集使不至者二十餘郡,〔漢儀:正旦大朝會,諸郡計吏皆觐。
隋之朝集使,亦此類也。
朝,直遙翻;下同。
〕始議分遣使者十二道發兵讨捕盜賊。
〔使,疏吏翻。
〕 2诏毗陵通守路道德〔守,式又翻。
〕集十郡兵數萬人,于郡東南起宮苑,周圍十二裡内,為十六離宮,大抵仿東都西苑之制,而奇麗過之。
又欲築宮于會稽,〔會,古外翻。
〕會亂,又果成。
3三月,上巳,帝與群臣飲于西苑水上,命學士杜寶撰水飾圖經,采古水事七十二,使朝散大夫黃衮以木為之,間以妓航、酒船,〔朝,直遙翻。
散,悉亶翻。
間,古苋翻。
妓,渠绮翻。
航,戶郎翻。
〕人物自動如生,锺磬筝瑟,能成音曲。
4己醜,張金稱陷平恩,〔隋志,平恩縣,屬武安郡。
稱,尺證翻。
〕一朝殺男女萬餘口:又陷武安,巨鹿、清河諸縣。
〔隋志,武安縣屬武安郡,巨鹿縣屬襄國郡。
清河郡帶清河縣;既郡城堅守,則此縣不陷。
詳考隋志帶郭之清河本武城縣,開皇初,改名清河。
而清陽縣則舊清河縣,金稱所陷蓋此。
〕金稱比諸賊尤殘暴,所過民無孑遺。
〔孑,單也;遺,餘也;言無單孑遺餘也。
〕 5夏,四月,丁巳,大業殿西院火,帝以為盜起,驚走,入西苑,匿草間,火定乃還。
〔還,從宣翻,又如字。
〕帝自八年以後,每夜眠恒驚悸,〔恒,戶登翻。
悸,其季翻,心動也。
〕雲有賊,令數人搖撫,乃得眠。
6癸亥,曆山飛别将甄翟兒衆十萬寇太原,〔将,即亮翻。
甄,側鄰翻。
〕将軍潘長文敗死。
〔長,知兩翻。
〕 7五月,丙戌朔,日有食之,既。
8壬午,〔【張:「壬午」作「甲午」。
】〕帝于景華宮征求螢火,得數斛,夜出遊山,放之,光遍岩谷。
〔考異曰:吳兢貞觀政要:「貞觀八年,上謂侍臣曰:『人君之言不可容易,隋炀帝幸甘泉宮,怪無螢火,敕雲:「捉取少多,于宮照夜。
」所司遽遣數千人采拾,送五百轝于宮側。
小事尚爾,況其大乎!』」今從隋書。
〕 9帝問侍臣盜賊,左翊衛大将軍宇文述曰:「漸少。
」帝曰:「比從來少幾何﹖」對曰:「不能什一。
」納言蘇威引身隐柱,帝呼前問之,對曰:「臣非所司,不委多少,〔委,悉也。
少,詩沼翻。
〕但患漸近。
」帝曰:「何謂也﹖」威曰:「他日賊據長白山,今近在汜水。
〔隋志,汜水縣屬荥陽郡,舊日成臯,開皇十八年,改曰汜水。
汜,音似。
〕且從日租賦丁役,今皆何在!豈非其人皆化為盜乎!比見奏賊皆不以實,〔比,毗至翻。
〕遂使失于支計,不時翦除。
又昔在鴈門,許罷征遼,今複征發,〔複,扶又翻。
〕賊何由息!」帝不悅而罷。
尋屬五月五日,〔屬,之欲翻。
〕百僚多饋珍玩,威獨獻尚書。
或谮之曰:「尚書有五子之歌,威意甚不遜。
」〔言威以帝逸豫盤遊不知返,将至失邦,如夏太康也。
尚,而亮翻。
孔安國曰:以其上古之書,謂之尚書。
〕帝益怒。
頃之,帝問威以伐高麗事,〔麗,力知翻。
〕威欲帝知天下多盜,對曰:「今茲之役,願不發兵,但赦群盜,自可得數十萬,遣之東征。
彼喜于免罪,争務立功,高麗可滅。
」〔麗,力知翻。
〕帝不怿。
威出,禦史大夫裴蘊奏曰:「此大不遜!天下何處有許多賊!」帝曰:「老革多奸,〔蜀志:彭羕诋劉備曰:「老革荒悖!」注雲:老革,皮色枯瘁之形。
羕罵備為老革,猶言老兵也。
帝引此語。
〕以賊脅我!欲批其口,且複隐忍。
」〔批,蒲鼈翻,又普迷翻。
複,扶又翻。
〕蘊知帝意,遣河南白衣張行本〔隋志:洛州河南郡,大業二年移都,改曰豫州。
〕奏:「威昔在高陽典選,〔謂九年從帝自遼東還高陽時。
選,宣戀翻。
〕濫授人官;畏怯突厥,請還京師。
」〔事見上卷上年。
厥,九勿翻。
〕帝令按驗,獄成,下诏數威罪狀,〔數,所具翻。
〕除名為民。
後月餘,複有奏威與突厥陰圖不軌者,〔複,扶又翻。
厥,九勿翻。
〕事下裴蘊推之,蘊處威死。
〔下,遐嫁翻。
處,昌呂翻。
〕威無以自明,但摧謝而已。
帝憫而釋之,曰:「未忍即殺。
」并其子孫三世皆除名。
10秋,七月,千戌,濟景公樊子蓋卒。
〔隋書樊子蓋傳:帝以子蓋守東都平玄感之功,進爵濟公,謂其功濟天下,封以嘉名,無此郡國也。
濟,讀當如字。
卒,子血翻。
〕 11江都新作龍舟成,送東都;宇文述勸幸江都,〔【章:十二行本「都」下有「帝從之」三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右候衛大将軍酒泉趙才谏曰:「今百姓疲勞,府藏空竭,〔隋志,張掖郡福祿縣舊置酒泉郡。
藏,徂浪翻。
〕盜賊蜂起,禁令不行,願陛下還京師,安兆庶。
」帝大怒,以才屬吏,〔屬,之欲翻。
〕旬日,意解,乃出之。
朝臣皆不欲行,帝意甚堅,無敢谏者。
建節尉任宗上書極谏,〔置建節尉事見上卷上年。
朝,直遙翻;下同。
任,音壬。
上,時掌翻;下同。
〕即日于朝堂杖殺之。
甲子,帝幸江都,命越王侗與光祿大夫段達、太府卿元文都、檢校民部尚書韋津、右武衛将軍甫無逸、右司郎盧楚等總留後事。
〔唐六典曰:炀帝三年,尚書都司始置左、右司郎各一人,掌都省之職,品同諸曹郎,從五品。
總留後事者,帝出巡幸,以後事付留台官總之。
侗,他紅翻,又音同。
〕津,孝寬之子也。
〔韋孝寬,宇文幹城之将。
〕帝以詩留别宮人曰:「我夢江都好,征遼亦偶然。
」奉信郎崔民象以盜賊充斥,于建門上表谏;〔隋志:帝置谒者台官,尋又置散騎郎二十人,從五品,承議郎,正六品,通直郎,從六品,各三十人;宣德郎,正七品,宣義郎,從七品,各四十人;征事郎,正八品,将仕郎,從八品,常從郎,正九品,奉信郎,從九品,各五十人。
洛都羅城門,正南曰建國。
上,時掌翻。
〕帝大怒,先解其頤,然後斬之。
〔說文:頤,也。
〕 12戊辰,馮翊孫華舉兵為盜。
〔隋志:馮翊郡,後魏置華州,西魏改曰同州,帝改為郡。
〕虞世基以盜賊充斥,請發兵屯洛口倉,〔大業二年置洛口倉。
〕帝曰:「卿是書生,定猶恇怯。
」〔恇,音匡。
〕戊辰,車駕至鞏。
敕有司移箕山、公路二府于倉内,〔鞏縣屬河南郡。
新唐志:河南有府三十九。
有鞏洛府,無箕山、公路二府,疑移于倉内後,遂并為鞏洛府也。
〕仍令築城以備不虞。
至汜水,〔汜,音似。
〕奉信郎王愛仁複上表請還西京,帝斬之而行。
至梁郡,〔帝改宋州為梁郡。
複,扶又翻。
〕郡人邀車駕上書曰:「陛下若遂幸江都,天下非陛下之有!」又斬之。
是時李子通據海陵,左才相掠淮北,杜伏威屯六合,〔隋志,六合縣屬江都郡,舊曰尉氏,置秦郡,後周改郡曰六合,開皇初,廢郡,改尉氏縣為六合縣。
相,息亮翻。
〕衆各數萬;帝遣光祿大夫陳棱将宿衛精兵八千讨之,往往克捷。
〔将,即亮翻。
〕 13八月,乙巳,賊帥趙萬海衆數十萬,自恒山寇高陽。
〔帝改恒州為恒山郡。
帥,所類翻。
恒,戶登翻。
〕 14冬,十月,乙醜,許恭公宇文述卒。
〔卒,子恤翻。
〕初,述子化及、智及皆無賴。
化及事帝于東宮,帝寵昵之,〔昵,尼質翻。
〕及即位,以為太仆少卿。
〔少,始照翻。
〕帝幸榆林,〔三年幸榆林,見一百八十卷。
〕化及、智及冒禁與突厥交市,帝怒,将斬之,已解衣辮發,既而釋之,賜述為奴。
智及弟士及,以尚主之故,常輕智及,惟化及與之親昵。
述卒,帝複以化及為右屯衛将軍,智及為将作少監。
〔為化及兄弟為逆張本。
複,扶又翻。
〕 15李密之亡也,往依郝孝德,〔考異曰:韓昱壸關錄曰:「大業十一年正月,曆亭鎮王該,認形狀,獲李密,送宇文述。
密佯患足疾,防守者一日不行一二十裡。
忽至一澗,水深岸險,密跛足寅緣,佯足蹶,返撲而墜,乃至良久,狀若未蘇。
防守者又無計下取之,遂以手中槍戟引之。
密以手援戟,佯作失勢,推戟向水。
守者以危岸,手探不住,遂即放卻,密即得槍,擉守者二人俱斃,遂投郝孝德于平原。
」按密,楊玄感之黨,前巳詐亡,防者豈得不加械系,怠慢如此!今不取。
〕孝德不禮之;又入王薄,薄亦不之奇也。
密困乏,至削樹皮而食之,匿于淮陽村舍,〔帝改陳州為淮陽郡。
〕變姓名,聚徒教授。
郡縣疑而捕之,密亡去,抵其妹夫雍丘令丘君明。
〔隋志,雍丘縣屬梁郡。
雍,于用翻。
〕君明不敢舍,轉寄密于遊俠王秀才家,秀才以女妻之。
君明從侄懷義告其事,〔妻,七細翻。
從,才用翻。
〕帝令懷義自赍敕書與梁郡通守楊汪相知〔守,式又翻。
〕收捕。
汪遣兵圍秀才宅,适值密出外,由是獲免,君明、秀才皆死。
韋城翟讓為東都法曹,〔隋志,韋城縣屬東郡,開皇六年置。
劉昫曰:隋分白馬縣,置于古城韋氏之國城。
「東都」,當作「東郡」,帝改滑州為兖州,二年改為東郡。
郡有西曹,金、戶、兵、法、士等曹。
翟,苌伯翻。
〕坐事當斬。
獄吏黃君漢奇其骁勇,〔骁,堅堯翻;下同。
〕夜中潛謂讓曰:「翟法司,天時人事,抑亦可知,豈能守死獄中乎!」讓驚喜〔【章:十二行「喜」下有「叩頭」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曰:「讓,圈牢之豕,〔圈,求遠翻。
〕死生唯黃曹主所命。
」君漢即破械出之。
讓再拜曰:「讓蒙再生之恩則幸矣,柰黃曹主何!」因泣下。
君漢怒曰:「本以公為大丈夫,可救生民之命,故不顧其死以奉脫,柰何反效兒女子涕泣相謝乎!君但努力自免,勿憂吾也!」讓遂亡命于瓦崗為群盜,〔瓦崗,在東郡界。
〕同郡單雄信,〔考異曰:唐書雲:「雄信,曹州人。
」今從河洛記。
單,常演翻。
〕骁健,善用馬槊,〔骁,堅堯翻。
槊,色角翻。
〕聚少年往從之。
〔少,詩照翻。
〕離狐徐世績家于衛南,〔離狐,漢縣,後魏之北濟陰郡也,時屬濟陰郡。
唐中世改曰南華。
宋白曰:離狐縣,初置在濮水南,常為神狐所穿穴,遂移水北,故曰離狐。
衛南,古楚丘也,隋開皇置衛南縣,屬東郡。
宋白曰:全衛之時,此地在衛之南垂,故以名縣。
〕年十七,有勇略,說讓曰:〔說,輸芮翻。
〕「東郡于公與績皆為鄉裡,人多相識,不宜侵掠。
荥陽、梁郡,汴水所經,〔帝改鄭州為荥陽郡,宋州為梁郡。
班志,汴水在荥陽西南,蓋汴水所起,東南入梁郡界。
汴,皮變翻。
〕剽行舟,掠商旅,足以自資。
」〔剽,匹妙翻。
〕讓然之,引衆入二郡界,掠公私船,資用豐給,附者益衆,聚徒至萬餘人。
時又有外黃王當仁、濟陽王伯當、韋城周文舉、雍兵李公逸等皆擁衆為盜。
〔外黃、濟陽二縣,隋志皆屬濟陰郡。
剽,匹妙翻。
濟,子禮翻。
〕李密自雍州〔【章:十二行本「州」作「邱」;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亡命,往來諸帥間,說以取天下之策,〔帥,所類翻。
說,式芮翻;下同。
〕始皆不信。
久之,稍以為然,相謂曰:「斯人公卿子弟,志氣若是。
今人人皆雲楊氏将滅,李氏将興。
吾聞王者不死,斯人再三獲濟,豈非其人乎!」由是漸敬密。
密察諸帥唯翟讓最強,乃因王伯當以見讓,〔考異曰:隋、唐書皆雲:「密歸翟讓,其中有知密是玄感亡将,潛勸讓害之。
密懼,因王伯當以策幹讓,讓始敬焉。
」按密既亡歸群盜,必不隐其姓名,誰不知是玄感亡将!讓得之當用以敵隋,何惡于密而害之!今不取。
革命記雲:「密投賊帥郝孝德,說之曰:『君能用密之策,河朔可指揮而定。
』孝德曰:『本緣饑荒,求活性命,何敢别圖!國家若知公在此,孝德死亡無日。
翟讓等徒衆絕多,請将兵送公于彼
〕 炀皇帝下 大業十二年〔(丙子、六一六)〕 1春,正月,朝集使不至者二十餘郡,〔漢儀:正旦大朝會,諸郡計吏皆觐。
隋之朝集使,亦此類也。
朝,直遙翻;下同。
〕始議分遣使者十二道發兵讨捕盜賊。
〔使,疏吏翻。
〕 2诏毗陵通守路道德〔守,式又翻。
〕集十郡兵數萬人,于郡東南起宮苑,周圍十二裡内,為十六離宮,大抵仿東都西苑之制,而奇麗過之。
又欲築宮于會稽,〔會,古外翻。
〕會亂,又果成。
3三月,上巳,帝與群臣飲于西苑水上,命學士杜寶撰水飾圖經,采古水事七十二,使朝散大夫黃衮以木為之,間以妓航、酒船,〔朝,直遙翻。
散,悉亶翻。
間,古苋翻。
妓,渠绮翻。
航,戶郎翻。
〕人物自動如生,锺磬筝瑟,能成音曲。
4己醜,張金稱陷平恩,〔隋志,平恩縣,屬武安郡。
稱,尺證翻。
〕一朝殺男女萬餘口:又陷武安,巨鹿、清河諸縣。
〔隋志,武安縣屬武安郡,巨鹿縣屬襄國郡。
清河郡帶清河縣;既郡城堅守,則此縣不陷。
詳考隋志帶郭之清河本武城縣,開皇初,改名清河。
而清陽縣則舊清河縣,金稱所陷蓋此。
〕金稱比諸賊尤殘暴,所過民無孑遺。
〔孑,單也;遺,餘也;言無單孑遺餘也。
〕 5夏,四月,丁巳,大業殿西院火,帝以為盜起,驚走,入西苑,匿草間,火定乃還。
〔還,從宣翻,又如字。
〕帝自八年以後,每夜眠恒驚悸,〔恒,戶登翻。
悸,其季翻,心動也。
〕雲有賊,令數人搖撫,乃得眠。
6癸亥,曆山飛别将甄翟兒衆十萬寇太原,〔将,即亮翻。
甄,側鄰翻。
〕将軍潘長文敗死。
〔長,知兩翻。
〕 7五月,丙戌朔,日有食之,既。
8壬午,〔【張:「壬午」作「甲午」。
】〕帝于景華宮征求螢火,得數斛,夜出遊山,放之,光遍岩谷。
〔考異曰:吳兢貞觀政要:「貞觀八年,上謂侍臣曰:『人君之言不可容易,隋炀帝幸甘泉宮,怪無螢火,敕雲:「捉取少多,于宮照夜。
」所司遽遣數千人采拾,送五百轝于宮側。
小事尚爾,況其大乎!』」今從隋書。
〕 9帝問侍臣盜賊,左翊衛大将軍宇文述曰:「漸少。
」帝曰:「比從來少幾何﹖」對曰:「不能什一。
」納言蘇威引身隐柱,帝呼前問之,對曰:「臣非所司,不委多少,〔委,悉也。
少,詩沼翻。
〕但患漸近。
」帝曰:「何謂也﹖」威曰:「他日賊據長白山,今近在汜水。
〔隋志,汜水縣屬荥陽郡,舊日成臯,開皇十八年,改曰汜水。
汜,音似。
〕且從日租賦丁役,今皆何在!豈非其人皆化為盜乎!比見奏賊皆不以實,〔比,毗至翻。
〕遂使失于支計,不時翦除。
又昔在鴈門,許罷征遼,今複征發,〔複,扶又翻。
〕賊何由息!」帝不悅而罷。
尋屬五月五日,〔屬,之欲翻。
〕百僚多饋珍玩,威獨獻尚書。
或谮之曰:「尚書有五子之歌,威意甚不遜。
」〔言威以帝逸豫盤遊不知返,将至失邦,如夏太康也。
尚,而亮翻。
孔安國曰:以其上古之書,謂之尚書。
〕帝益怒。
頃之,帝問威以伐高麗事,〔麗,力知翻。
〕威欲帝知天下多盜,對曰:「今茲之役,願不發兵,但赦群盜,自可得數十萬,遣之東征。
彼喜于免罪,争務立功,高麗可滅。
」〔麗,力知翻。
〕帝不怿。
威出,禦史大夫裴蘊奏曰:「此大不遜!天下何處有許多賊!」帝曰:「老革多奸,〔蜀志:彭羕诋劉備曰:「老革荒悖!」注雲:老革,皮色枯瘁之形。
羕罵備為老革,猶言老兵也。
帝引此語。
〕以賊脅我!欲批其口,且複隐忍。
」〔批,蒲鼈翻,又普迷翻。
複,扶又翻。
〕蘊知帝意,遣河南白衣張行本〔隋志:洛州河南郡,大業二年移都,改曰豫州。
〕奏:「威昔在高陽典選,〔謂九年從帝自遼東還高陽時。
選,宣戀翻。
〕濫授人官;畏怯突厥,請還京師。
」〔事見上卷上年。
厥,九勿翻。
〕帝令按驗,獄成,下诏數威罪狀,〔數,所具翻。
〕除名為民。
後月餘,複有奏威與突厥陰圖不軌者,〔複,扶又翻。
厥,九勿翻。
〕事下裴蘊推之,蘊處威死。
〔下,遐嫁翻。
處,昌呂翻。
〕威無以自明,但摧謝而已。
帝憫而釋之,曰:「未忍即殺。
」并其子孫三世皆除名。
10秋,七月,千戌,濟景公樊子蓋卒。
〔隋書樊子蓋傳:帝以子蓋守東都平玄感之功,進爵濟公,謂其功濟天下,封以嘉名,無此郡國也。
濟,讀當如字。
卒,子血翻。
〕 11江都新作龍舟成,送東都;宇文述勸幸江都,〔【章:十二行本「都」下有「帝從之」三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右候衛大将軍酒泉趙才谏曰:「今百姓疲勞,府藏空竭,〔隋志,張掖郡福祿縣舊置酒泉郡。
藏,徂浪翻。
〕盜賊蜂起,禁令不行,願陛下還京師,安兆庶。
」帝大怒,以才屬吏,〔屬,之欲翻。
〕旬日,意解,乃出之。
朝臣皆不欲行,帝意甚堅,無敢谏者。
建節尉任宗上書極谏,〔置建節尉事見上卷上年。
朝,直遙翻;下同。
任,音壬。
上,時掌翻;下同。
〕即日于朝堂杖殺之。
甲子,帝幸江都,命越王侗與光祿大夫段達、太府卿元文都、檢校民部尚書韋津、右武衛将軍甫無逸、右司郎盧楚等總留後事。
〔唐六典曰:炀帝三年,尚書都司始置左、右司郎各一人,掌都省之職,品同諸曹郎,從五品。
總留後事者,帝出巡幸,以後事付留台官總之。
侗,他紅翻,又音同。
〕津,孝寬之子也。
〔韋孝寬,宇文幹城之将。
〕帝以詩留别宮人曰:「我夢江都好,征遼亦偶然。
」奉信郎崔民象以盜賊充斥,于建門上表谏;〔隋志:帝置谒者台官,尋又置散騎郎二十人,從五品,承議郎,正六品,通直郎,從六品,各三十人;宣德郎,正七品,宣義郎,從七品,各四十人;征事郎,正八品,将仕郎,從八品,常從郎,正九品,奉信郎,從九品,各五十人。
洛都羅城門,正南曰建國。
上,時掌翻。
〕帝大怒,先解其頤,然後斬之。
〔說文:頤,也。
〕 12戊辰,馮翊孫華舉兵為盜。
〔隋志:馮翊郡,後魏置華州,西魏改曰同州,帝改為郡。
〕虞世基以盜賊充斥,請發兵屯洛口倉,〔大業二年置洛口倉。
〕帝曰:「卿是書生,定猶恇怯。
」〔恇,音匡。
〕戊辰,車駕至鞏。
敕有司移箕山、公路二府于倉内,〔鞏縣屬河南郡。
新唐志:河南有府三十九。
有鞏洛府,無箕山、公路二府,疑移于倉内後,遂并為鞏洛府也。
〕仍令築城以備不虞。
至汜水,〔汜,音似。
〕奉信郎王愛仁複上表請還西京,帝斬之而行。
至梁郡,〔帝改宋州為梁郡。
複,扶又翻。
〕郡人邀車駕上書曰:「陛下若遂幸江都,天下非陛下之有!」又斬之。
是時李子通據海陵,左才相掠淮北,杜伏威屯六合,〔隋志,六合縣屬江都郡,舊曰尉氏,置秦郡,後周改郡曰六合,開皇初,廢郡,改尉氏縣為六合縣。
相,息亮翻。
〕衆各數萬;帝遣光祿大夫陳棱将宿衛精兵八千讨之,往往克捷。
〔将,即亮翻。
〕 13八月,乙巳,賊帥趙萬海衆數十萬,自恒山寇高陽。
〔帝改恒州為恒山郡。
帥,所類翻。
恒,戶登翻。
〕 14冬,十月,乙醜,許恭公宇文述卒。
〔卒,子恤翻。
〕初,述子化及、智及皆無賴。
化及事帝于東宮,帝寵昵之,〔昵,尼質翻。
〕及即位,以為太仆少卿。
〔少,始照翻。
〕帝幸榆林,〔三年幸榆林,見一百八十卷。
〕化及、智及冒禁與突厥交市,帝怒,将斬之,已解衣辮發,既而釋之,賜述為奴。
智及弟士及,以尚主之故,常輕智及,惟化及與之親昵。
述卒,帝複以化及為右屯衛将軍,智及為将作少監。
〔為化及兄弟為逆張本。
複,扶又翻。
〕 15李密之亡也,往依郝孝德,〔考異曰:韓昱壸關錄曰:「大業十一年正月,曆亭鎮王該,認形狀,獲李密,送宇文述。
密佯患足疾,防守者一日不行一二十裡。
忽至一澗,水深岸險,密跛足寅緣,佯足蹶,返撲而墜,乃至良久,狀若未蘇。
防守者又無計下取之,遂以手中槍戟引之。
密以手援戟,佯作失勢,推戟向水。
守者以危岸,手探不住,遂即放卻,密即得槍,擉守者二人俱斃,遂投郝孝德于平原。
」按密,楊玄感之黨,前巳詐亡,防者豈得不加械系,怠慢如此!今不取。
〕孝德不禮之;又入王薄,薄亦不之奇也。
密困乏,至削樹皮而食之,匿于淮陽村舍,〔帝改陳州為淮陽郡。
〕變姓名,聚徒教授。
郡縣疑而捕之,密亡去,抵其妹夫雍丘令丘君明。
〔隋志,雍丘縣屬梁郡。
雍,于用翻。
〕君明不敢舍,轉寄密于遊俠王秀才家,秀才以女妻之。
君明從侄懷義告其事,〔妻,七細翻。
從,才用翻。
〕帝令懷義自赍敕書與梁郡通守楊汪相知〔守,式又翻。
〕收捕。
汪遣兵圍秀才宅,适值密出外,由是獲免,君明、秀才皆死。
韋城翟讓為東都法曹,〔隋志,韋城縣屬東郡,開皇六年置。
劉昫曰:隋分白馬縣,置于古城韋氏之國城。
「東都」,當作「東郡」,帝改滑州為兖州,二年改為東郡。
郡有西曹,金、戶、兵、法、士等曹。
翟,苌伯翻。
〕坐事當斬。
獄吏黃君漢奇其骁勇,〔骁,堅堯翻;下同。
〕夜中潛謂讓曰:「翟法司,天時人事,抑亦可知,豈能守死獄中乎!」讓驚喜〔【章:十二行「喜」下有「叩頭」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曰:「讓,圈牢之豕,〔圈,求遠翻。
〕死生唯黃曹主所命。
」君漢即破械出之。
讓再拜曰:「讓蒙再生之恩則幸矣,柰黃曹主何!」因泣下。
君漢怒曰:「本以公為大丈夫,可救生民之命,故不顧其死以奉脫,柰何反效兒女子涕泣相謝乎!君但努力自免,勿憂吾也!」讓遂亡命于瓦崗為群盜,〔瓦崗,在東郡界。
〕同郡單雄信,〔考異曰:唐書雲:「雄信,曹州人。
」今從河洛記。
單,常演翻。
〕骁健,善用馬槊,〔骁,堅堯翻。
槊,色角翻。
〕聚少年往從之。
〔少,詩照翻。
〕離狐徐世績家于衛南,〔離狐,漢縣,後魏之北濟陰郡也,時屬濟陰郡。
唐中世改曰南華。
宋白曰:離狐縣,初置在濮水南,常為神狐所穿穴,遂移水北,故曰離狐。
衛南,古楚丘也,隋開皇置衛南縣,屬東郡。
宋白曰:全衛之時,此地在衛之南垂,故以名縣。
〕年十七,有勇略,說讓曰:〔說,輸芮翻。
〕「東郡于公與績皆為鄉裡,人多相識,不宜侵掠。
荥陽、梁郡,汴水所經,〔帝改鄭州為荥陽郡,宋州為梁郡。
班志,汴水在荥陽西南,蓋汴水所起,東南入梁郡界。
汴,皮變翻。
〕剽行舟,掠商旅,足以自資。
」〔剽,匹妙翻。
〕讓然之,引衆入二郡界,掠公私船,資用豐給,附者益衆,聚徒至萬餘人。
時又有外黃王當仁、濟陽王伯當、韋城周文舉、雍兵李公逸等皆擁衆為盜。
〔外黃、濟陽二縣,隋志皆屬濟陰郡。
剽,匹妙翻。
濟,子禮翻。
〕李密自雍州〔【章:十二行本「州」作「邱」;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亡命,往來諸帥間,說以取天下之策,〔帥,所類翻。
說,式芮翻;下同。
〕始皆不信。
久之,稍以為然,相謂曰:「斯人公卿子弟,志氣若是。
今人人皆雲楊氏将滅,李氏将興。
吾聞王者不死,斯人再三獲濟,豈非其人乎!」由是漸敬密。
密察諸帥唯翟讓最強,乃因王伯當以見讓,〔考異曰:隋、唐書皆雲:「密歸翟讓,其中有知密是玄感亡将,潛勸讓害之。
密懼,因王伯當以策幹讓,讓始敬焉。
」按密既亡歸群盜,必不隐其姓名,誰不知是玄感亡将!讓得之當用以敵隋,何惡于密而害之!今不取。
革命記雲:「密投賊帥郝孝德,說之曰:『君能用密之策,河朔可指揮而定。
』孝德曰:『本緣饑荒,求活性命,何敢别圖!國家若知公在此,孝德死亡無日。
翟讓等徒衆絕多,請将兵送公于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