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八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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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幹明悟,為帝所寵任,使專掌兵事。
文振知政險薄,不可委以機要,屢言于帝,帝不從。
及征高麗,以文振為左候衛大将軍,出南蘇道。
文振于道中疾笃,上表曰:「竊見遼東小醜,未服嚴刑,遠降六師,親勞萬乘。
但夷狄多詐,深須防拟,口陳降款,毋宜遽受。
〔受,繩證翻。
降,戶江翻。
〕水潦方降,不可淹遲。
唯願嚴勒諸軍,星馳速發,水陸俱前,出其不意,則平壤孤城,勢可拔也。
若傾其本根,餘城自克;如不時定,脫遇秋霖,深為艱阻,兵糧既竭,強敵在前,靺鞨出後,〔靺,音末。
鞨,音曷。
〕馳疑不決,非上策也。
」三月,辛卯,文振卒,〔卒,子恤翻。
〕帝甚惜之。
7癸巳,上始禦師,進至潦水。
衆軍總會,臨水為大陳,〔陳,讀曰陣。
〕高麗兵阻拒守,隋兵不得濟。
左屯衛大将軍麥鐵杖謂人曰:「丈夫性命自有所在,豈能然艾炙頞,瓜蔕歕鼻,治黃不差,而卧死兒女手中乎!」〔黃,熱病也。
熱則頭痛,故燃艾以炙頞。
然則上壅,瓜蔕味苦寒,故噴鼻以通觀鬲。
差,愈也。
然,與燃同。
炙,居又翻。
頞,烏葛翻;鼻頞。
說文曰:頞,鼻莖。
蔕,音帝。
歕,蒲悶翻。
差,楚懈翻。
治,直之翻。
〕乃自請為前鋒,謂其三子曰:「吾荷國恩,〔荷,下可翻。
〕今為死日!我得良殺,汝當富貴。
」帝命工部尚書宇文恺造浮橋三道于遼水西岸,既成,引橋趣東岸,〔趣,七喻翻。
〕橋短不及岸丈餘。
高麗兵至,隋兵骁勇争赴水接戰,〔骁,堅堯翻。
〕高麗兵乘高擊之,隋兵不得登岸,死者甚衆。
麥鐵杖躍登岸,與虎贲郎将錢士雄、孟叉等皆戰死。
〔考異曰:雜記作「錢英、孟金钗」。
今從隋帝紀。
〕乃斂兵,引橋複就西岸。
诏贈鐵杖宿公,〔宿,古國名。
〕使其子孟才襲爵,次子仲才、季才并拜正議大夫。
更命少府監何稠接橋,〔更,工銜翻。
少,始照翻。
〕二日而成,諸軍相次繼進,大戰于東岸,高麗兵大敗,死者萬計,諸軍乘勝進圍遼東城,即漢之襄平城也。
車駕渡遼,〔考異曰:隋帝紀:「癸巳,上禦師;甲子,臨遼水橋;戊戍,麥鐵渡遼;乙未,大頓;丙申,大赦。
」按長曆,是月庚辰朔,不容有甲子。
又戊戍之子,不容有甲午、乙未、丙申。
此必誤也。
今并除也。
〕引曷薩那可汗及高昌王伯雅觀戰處以攝憚之,〔攝,之涉翻。
〕因下诏赦天子。
命刑部尚書衛文升、尚書右丞劉土龍撫遼左之民,給複十年,〔複,方目翻。
〕建置郡縣,以相統攝。
8夏,五月,壬午,納言楊達薨。
9諸将之東下也,帝親戒之曰:「今者吊民伐罪,非為功名。
諸将或不識朕意,欲輕兵掩襲,孤軍獨鬬,立一身之名以邀勳賞,非大軍行法。
〔言非大軍征行之法。
将,即亮翻。
〕公等進軍,當分三道,有所攻擊,必三道相知,毋得輕軍獨進,以緻失亡。
又,凡軍事進止,皆須奏聞待報,毋得專擅。
」遼東數出戰不利,〔數,所角翻。
〕乃嬰城固守,帝命諸軍攻之。
又敕諸将,高麗若降,即宜撫納,不得縱兵。
遼東城将陷,城中人辄言請降;〔降,戶江翻。
〕諸将奉旨不敢赴機,先令馳奏,比報至,〔比,必寐翻。
〕城中守禦亦備,随出拒戰。
如此再三,帝終不寤。
既而城久不下,六月,給未,帝幸遼東城南,觀其城池形勢,因召諸将诘責之曰:「公等自以宮高,又恃家世,欲以暗懦待我邪!〔诘,去吉翻。
懦,乃卧翻,又乃亂翻。
邪,音耶;下同。
〕在都之日,公等皆不願我來,恐見病敗耳。
我今來此,正欲觀公等所為,斬公輩耳!公今畏死,莫肯盡力,謂我不能殺公邪!」諸将鹹戰懼失色。
帝因留城西數裡,禦六合城。
〔此六合城略如三年行城之制,周回八裡,城及女垣高十仞。
〕高麗諸城各堅守不下。
右翊衛大将軍來護兒帥江、淮水軍,舳舻數百裡,浮海先進,入自浿水,〔班志:浿水西至增地縣入海,皆在樂浪界。
帥,讀曰率。
舳舻,音逐盧。
浿,普大翻。
〕去平壤六十裡,與高麗相遇,進擊,大破之。
護兒欲乘勝趣其城,〔趣,七喻翻。
〕副總管周法尚止之,請俟諸軍至俱進。
護兒不聽,簡精甲四萬,直造城下。
〔造,七到翻。
〕高麗伏兵于羅郭内空寺中,出兵與護兒戰而僞敗,護兒逐之入城,縱兵浮掠,無複部伍。
伏兵發,護兒大敗,僅而獲免,士卒還者不過數千人。
高麗追至船所,周法尚整陳待之,高麗乃退。
護兒引兵還屯海浦,不敢複留應接諸軍。
〔陳,讀曰陣。
複,扶又翻。
考異曰:北史雲:「護破高麗,斬高元弟建武,因破其郛,營于城外,以待諸軍。
」今從隋書及革命記。
〕 左翊衛大将軍宇文述出扶餘道,右翊衛大将軍于仲文出樂浪道,〔隋制:十二衛各置大将軍一人,來護兒、于仲文并書右翊衛大将軍,何也﹖考二人本傳,于仲文,帝即位之初為右翊衛大将軍,征吐渾時,來護兒已為右翊衛大将軍,通鑒蓋追書仲文官也。
〕左骁衛大将軍荊元恒出遼東道,〔骁,堅堯翻。
恒,戶登翻。
〕右翊衛将軍薛世雄出沃沮道,左屯衛将軍辛世雄出玄菟道,〔沮,子餘翻。
菟,音塗。
〕右禦衛将軍張瑾出襄平道,右武候将軍趙笑才出碣道,涿郡太守檢校左武衛将軍崔弘升出遂城道,檢校右禦衛虎贲郎将衛文升出增地道,〔守,式又翻。
将,即亮翻。
〕皆會于鴨綠水西。
〔班志:玄菟郡西蓋馬縣有馬訾水。
新唐書:馬訾水出靺鞨之白山,色若鴨頭,号鴨綠水。
平壤城在鴨綠東南。
金人謂鴨綠水為混同江。
杜佑曰:鴨渌水闊三百步,在平壤西北四百五十裡,遼水東西四百八十裡。
〕述等兵自泸河、懷遠二鎮,人馬皆給百日糧,又給排甲、槍擡〔擡,色角翻。
〕并衣資、戎具、火幕,人别三石已上,重莫能勝緻。
〔勝,音升。
〕下令軍中:「士卒有〔【章:十二行本無丈上三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遣棄米粟者斬!」軍士皆于幕下掘坑埋之,纔行及中路,糧已将盡。
高麗遣大臣乙支文德詣其營詐降,〔乙支,東夷複姓。
支,力知翻。
降,戶江翻;下同。
考異曰:革命記作「尉支文德」,今從隋書及北史。
〕實欲觀虛實。
于仲文先奉密旨:「若遇高元及文德來者,必擒之。
」仲文将執之,尚書右丞劉士龍為尉撫使,〔使,疏吏翻;下同。
〕固止之。
仲文遂聽文德還,〔還,從宣翻。
〕既而悔之,遣人绐文德曰:「更欲有言,可複來。
」〔绐,待亥翻。
複,扶又翻。
〕文德不順,濟鴨綠水而去。
仲文與述等既失文德,内不自安,述以糧盡,欲還。
仲文議以精銳追文德,可以有功,述固止,仲文怒曰:「機将軍仗十萬之衆,不能破小賊,何顔以見帝!且仲文此行,固知無功,何則﹖古之良将能成功者,軍中之事,決在一人〔将,即亮翻;下同。
〕今人各有心,何以勝敵!」時帝以仲文有計劃,令諸軍谘禀節度,故有此言。
由是述等不得已而從之,與諸将渡水追文德。
文德見述軍士有饑色,故欲疲之,每戰辄走。
述一日之中,七戰皆捷,既恃驟勝,又逼群議,于是遂進,東濟薩水,〔薩,桑葛翻。
〕去平壤城三十裡,因山為營。
文德複使詐降,〔複,扶又翻。
〕又平壤城險固,度難猝拔,〔度,徒洛翻。
〕遂因其詐而還。
〔使來護兒之師不敗而先退,則營于平壤城外,與宇文述諸軍猶聲拔相接,不緻有薩水之狼狽也。
還,從宣翻,又如字;下同。
考異曰:革命記雲:「許公集至平壤,城頭即樹降幡,約至五日,檢錄簿籍圖書,開門待命。
期過五日,無一言,許公頻催,竟無報答。
又十數日,乃雲:『船糧敗卻迥,公今更欲何待!』然始抗旌拒守,分兵以捉險要。
許公知被欺,即卷甲歸,每日當設方陳而行,四面俱時受敵,傷殺既衆,糧食又盡,過遼水者什無二三。
」按炀帝驕暴,高麗若明言住降,述等必不敢還。
今從隋書。
〕述等為方陳而行,高麗四面鈔擊,〔陳,讀曰陣。
鈔,楚交翻。
麗,力知翻。
〕述等且戰且行。
秋,七月,壬寅,至薩水,軍半濟,高麗自後擊其後軍,右屯衛将軍辛世雄戰死。
于是諸軍俱潰,不可禁止,将士奔還,一日一夜至鴨綠水,行四百五十裡。
将軍天水王仁恭為殿,〔殿,丁練翻。
〕擊高麗,卻之。
來襲兒聞述等敗,亦引還。
唯衛文升一軍獨全。
〔還,從宣翻,又如字。
〕 初,九軍度遼,凡三十萬五千,及還至遼東城,唯二千七百人,資儲器械巨萬計,〔巨萬,萬萬也。
〕失亡蕩盡。
帝大怒,鎖系述等。
癸卯,引還。
〔考異曰:雜記:「七月,帝自涿郡還東都。
十一月,宇文述等糧盡遁歸,高麗出兵邀截,亡失蕩盡。
帝怒,敕所司鎖将随行。
無幾,斬劉士龍等于軍市,特赦述。
」今從隋書。
〕 初,百濟王漳遣使請讨高麗,帝使之觇高麗動靜,〔麗,力知翻。
使,疏吏翻。
觇,醜廉翻;又醜豔翻。
〕璋内與高麗潛通。
隋軍将出,璋使其臣國智牟來請師期,帝大悅,厚加賞賜,遣尚書起部郎席律詣百濟,〔隋志:起部郎,屬工部尚書。
姓苑:席姓,其先姓籍,避項羽諱,改姓席氏。
〕告以期會。
〔告以起師之期會師之日也。
〕及隋軍渡潦,百濟亦嚴兵境上,聲言助隋,實持兩端。
是行也,唯于遼水西拔高麗武厲邏,〔高麗置邏于遼水之西以警察度遼者。
邏,郎佐翻。
〕置遼東郡及通定鎮而已。
八月,敕運黎陽、洛陽、洛口、太原等倉谷〔開皇三年,于衛州置黎陽倉,其汾、晉之粟,漕運以給京師,汾晉以北諸州,輸之太原倉。
〕向望海登,〔望海登,當在遼西界。
〕使民部尚書〔【章:十二行本「書」下有「廬江」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樊子蓋留守涿郡。
九月,庚寅,車駕至東都。
〔考異曰:雜記:「十月,車駕幸涿郡,征召兵馬,将遂度遼之功」,蓋誤。
今不取。
〕 10冬,十月,甲寅,工部尚書宇文恺卒。
〔卒,子恤翻。
〕 11十一月,己卯,以宗女為華容公主,嫁高昌。
12宇文述素有寵于帝,且其子士及尚帝女南陽公主,故帝不忍誅。
甲申,與于仲文等皆除名為民,斬劉士龍以謝天下。
〔以士龍縱乙支文德也。
〕薩水之敗,高麗追圍薛世雄于白石山,世雄奮擊,破之,由事獨得免官。
以衛文升為金光祿大夫。
諸将皆委罪于于仲文,帝既釋諸将,獨系仲文。
仲文憂漾,發病困笃,乃出之,卒于家。
〔漾,于避翻。
卒,子恤翻。
考異曰:略記:「于仲文以下斬于市。
」今從隋書。
〕 13是歲,大旱,疫,山東尤甚。
14張衡既放廢,〔衡放還田裡見上六年。
〕帝每令親人觇衡所為。
〔觇,醜廉翻,又醜豔翻。
〕帝還自遼東,衡妾告衡怨望,謗讪朝政,〔朝,直遙翻。
〕诏賜盡于家。
衡臨死大言:「我為人作何等事,〔謂仁壽四年事也。
為,于僞翻。
〕而望九活!」監刑者塞耳,〔監,古銜翻。
塞,悉則翻。
〕促令殺之。
〔令,力丁翻。
〕
文振知政險薄,不可委以機要,屢言于帝,帝不從。
及征高麗,以文振為左候衛大将軍,出南蘇道。
文振于道中疾笃,上表曰:「竊見遼東小醜,未服嚴刑,遠降六師,親勞萬乘。
但夷狄多詐,深須防拟,口陳降款,毋宜遽受。
〔受,繩證翻。
降,戶江翻。
〕水潦方降,不可淹遲。
唯願嚴勒諸軍,星馳速發,水陸俱前,出其不意,則平壤孤城,勢可拔也。
若傾其本根,餘城自克;如不時定,脫遇秋霖,深為艱阻,兵糧既竭,強敵在前,靺鞨出後,〔靺,音末。
鞨,音曷。
〕馳疑不決,非上策也。
」三月,辛卯,文振卒,〔卒,子恤翻。
〕帝甚惜之。
7癸巳,上始禦師,進至潦水。
衆軍總會,臨水為大陳,〔陳,讀曰陣。
〕高麗兵阻拒守,隋兵不得濟。
左屯衛大将軍麥鐵杖謂人曰:「丈夫性命自有所在,豈能然艾炙頞,瓜蔕歕鼻,治黃不差,而卧死兒女手中乎!」〔黃,熱病也。
熱則頭痛,故燃艾以炙頞。
然則上壅,瓜蔕味苦寒,故噴鼻以通觀鬲。
差,愈也。
然,與燃同。
炙,居又翻。
頞,烏葛翻;鼻頞。
說文曰:頞,鼻莖。
蔕,音帝。
歕,蒲悶翻。
差,楚懈翻。
治,直之翻。
〕乃自請為前鋒,謂其三子曰:「吾荷國恩,〔荷,下可翻。
〕今為死日!我得良殺,汝當富貴。
」帝命工部尚書宇文恺造浮橋三道于遼水西岸,既成,引橋趣東岸,〔趣,七喻翻。
〕橋短不及岸丈餘。
高麗兵至,隋兵骁勇争赴水接戰,〔骁,堅堯翻。
〕高麗兵乘高擊之,隋兵不得登岸,死者甚衆。
麥鐵杖躍登岸,與虎贲郎将錢士雄、孟叉等皆戰死。
〔考異曰:雜記作「錢英、孟金钗」。
今從隋帝紀。
〕乃斂兵,引橋複就西岸。
诏贈鐵杖宿公,〔宿,古國名。
〕使其子孟才襲爵,次子仲才、季才并拜正議大夫。
更命少府監何稠接橋,〔更,工銜翻。
少,始照翻。
〕二日而成,諸軍相次繼進,大戰于東岸,高麗兵大敗,死者萬計,諸軍乘勝進圍遼東城,即漢之襄平城也。
車駕渡遼,〔考異曰:隋帝紀:「癸巳,上禦師;甲子,臨遼水橋;戊戍,麥鐵渡遼;乙未,大頓;丙申,大赦。
」按長曆,是月庚辰朔,不容有甲子。
又戊戍之子,不容有甲午、乙未、丙申。
此必誤也。
今并除也。
〕引曷薩那可汗及高昌王伯雅觀戰處以攝憚之,〔攝,之涉翻。
〕因下诏赦天子。
命刑部尚書衛文升、尚書右丞劉土龍撫遼左之民,給複十年,〔複,方目翻。
〕建置郡縣,以相統攝。
8夏,五月,壬午,納言楊達薨。
9諸将之東下也,帝親戒之曰:「今者吊民伐罪,非為功名。
諸将或不識朕意,欲輕兵掩襲,孤軍獨鬬,立一身之名以邀勳賞,非大軍行法。
〔言非大軍征行之法。
将,即亮翻。
〕公等進軍,當分三道,有所攻擊,必三道相知,毋得輕軍獨進,以緻失亡。
又,凡軍事進止,皆須奏聞待報,毋得專擅。
」遼東數出戰不利,〔數,所角翻。
〕乃嬰城固守,帝命諸軍攻之。
又敕諸将,高麗若降,即宜撫納,不得縱兵。
遼東城将陷,城中人辄言請降;〔降,戶江翻。
〕諸将奉旨不敢赴機,先令馳奏,比報至,〔比,必寐翻。
〕城中守禦亦備,随出拒戰。
如此再三,帝終不寤。
既而城久不下,六月,給未,帝幸遼東城南,觀其城池形勢,因召諸将诘責之曰:「公等自以宮高,又恃家世,欲以暗懦待我邪!〔诘,去吉翻。
懦,乃卧翻,又乃亂翻。
邪,音耶;下同。
〕在都之日,公等皆不願我來,恐見病敗耳。
我今來此,正欲觀公等所為,斬公輩耳!公今畏死,莫肯盡力,謂我不能殺公邪!」諸将鹹戰懼失色。
帝因留城西數裡,禦六合城。
〔此六合城略如三年行城之制,周回八裡,城及女垣高十仞。
〕高麗諸城各堅守不下。
右翊衛大将軍來護兒帥江、淮水軍,舳舻數百裡,浮海先進,入自浿水,〔班志:浿水西至增地縣入海,皆在樂浪界。
帥,讀曰率。
舳舻,音逐盧。
浿,普大翻。
〕去平壤六十裡,與高麗相遇,進擊,大破之。
護兒欲乘勝趣其城,〔趣,七喻翻。
〕副總管周法尚止之,請俟諸軍至俱進。
護兒不聽,簡精甲四萬,直造城下。
〔造,七到翻。
〕高麗伏兵于羅郭内空寺中,出兵與護兒戰而僞敗,護兒逐之入城,縱兵浮掠,無複部伍。
伏兵發,護兒大敗,僅而獲免,士卒還者不過數千人。
高麗追至船所,周法尚整陳待之,高麗乃退。
護兒引兵還屯海浦,不敢複留應接諸軍。
〔陳,讀曰陣。
複,扶又翻。
考異曰:北史雲:「護破高麗,斬高元弟建武,因破其郛,營于城外,以待諸軍。
」今從隋書及革命記。
〕 左翊衛大将軍宇文述出扶餘道,右翊衛大将軍于仲文出樂浪道,〔隋制:十二衛各置大将軍一人,來護兒、于仲文并書右翊衛大将軍,何也﹖考二人本傳,于仲文,帝即位之初為右翊衛大将軍,征吐渾時,來護兒已為右翊衛大将軍,通鑒蓋追書仲文官也。
〕左骁衛大将軍荊元恒出遼東道,〔骁,堅堯翻。
恒,戶登翻。
〕右翊衛将軍薛世雄出沃沮道,左屯衛将軍辛世雄出玄菟道,〔沮,子餘翻。
菟,音塗。
〕右禦衛将軍張瑾出襄平道,右武候将軍趙笑才出碣道,涿郡太守檢校左武衛将軍崔弘升出遂城道,檢校右禦衛虎贲郎将衛文升出增地道,〔守,式又翻。
将,即亮翻。
〕皆會于鴨綠水西。
〔班志:玄菟郡西蓋馬縣有馬訾水。
新唐書:馬訾水出靺鞨之白山,色若鴨頭,号鴨綠水。
平壤城在鴨綠東南。
金人謂鴨綠水為混同江。
杜佑曰:鴨渌水闊三百步,在平壤西北四百五十裡,遼水東西四百八十裡。
〕述等兵自泸河、懷遠二鎮,人馬皆給百日糧,又給排甲、槍擡〔擡,色角翻。
〕并衣資、戎具、火幕,人别三石已上,重莫能勝緻。
〔勝,音升。
〕下令軍中:「士卒有〔【章:十二行本無丈上三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遣棄米粟者斬!」軍士皆于幕下掘坑埋之,纔行及中路,糧已将盡。
高麗遣大臣乙支文德詣其營詐降,〔乙支,東夷複姓。
支,力知翻。
降,戶江翻;下同。
考異曰:革命記作「尉支文德」,今從隋書及北史。
〕實欲觀虛實。
于仲文先奉密旨:「若遇高元及文德來者,必擒之。
」仲文将執之,尚書右丞劉士龍為尉撫使,〔使,疏吏翻;下同。
〕固止之。
仲文遂聽文德還,〔還,從宣翻。
〕既而悔之,遣人绐文德曰:「更欲有言,可複來。
」〔绐,待亥翻。
複,扶又翻。
〕文德不順,濟鴨綠水而去。
仲文與述等既失文德,内不自安,述以糧盡,欲還。
仲文議以精銳追文德,可以有功,述固止,仲文怒曰:「機将軍仗十萬之衆,不能破小賊,何顔以見帝!且仲文此行,固知無功,何則﹖古之良将能成功者,軍中之事,決在一人〔将,即亮翻;下同。
〕今人各有心,何以勝敵!」時帝以仲文有計劃,令諸軍谘禀節度,故有此言。
由是述等不得已而從之,與諸将渡水追文德。
文德見述軍士有饑色,故欲疲之,每戰辄走。
述一日之中,七戰皆捷,既恃驟勝,又逼群議,于是遂進,東濟薩水,〔薩,桑葛翻。
〕去平壤城三十裡,因山為營。
文德複使詐降,〔複,扶又翻。
〕又平壤城險固,度難猝拔,〔度,徒洛翻。
〕遂因其詐而還。
〔使來護兒之師不敗而先退,則營于平壤城外,與宇文述諸軍猶聲拔相接,不緻有薩水之狼狽也。
還,從宣翻,又如字;下同。
考異曰:革命記雲:「許公集至平壤,城頭即樹降幡,約至五日,檢錄簿籍圖書,開門待命。
期過五日,無一言,許公頻催,竟無報答。
又十數日,乃雲:『船糧敗卻迥,公今更欲何待!』然始抗旌拒守,分兵以捉險要。
許公知被欺,即卷甲歸,每日當設方陳而行,四面俱時受敵,傷殺既衆,糧食又盡,過遼水者什無二三。
」按炀帝驕暴,高麗若明言住降,述等必不敢還。
今從隋書。
〕述等為方陳而行,高麗四面鈔擊,〔陳,讀曰陣。
鈔,楚交翻。
麗,力知翻。
〕述等且戰且行。
秋,七月,壬寅,至薩水,軍半濟,高麗自後擊其後軍,右屯衛将軍辛世雄戰死。
于是諸軍俱潰,不可禁止,将士奔還,一日一夜至鴨綠水,行四百五十裡。
将軍天水王仁恭為殿,〔殿,丁練翻。
〕擊高麗,卻之。
來襲兒聞述等敗,亦引還。
唯衛文升一軍獨全。
〔還,從宣翻,又如字。
〕 初,九軍度遼,凡三十萬五千,及還至遼東城,唯二千七百人,資儲器械巨萬計,〔巨萬,萬萬也。
〕失亡蕩盡。
帝大怒,鎖系述等。
癸卯,引還。
〔考異曰:雜記:「七月,帝自涿郡還東都。
十一月,宇文述等糧盡遁歸,高麗出兵邀截,亡失蕩盡。
帝怒,敕所司鎖将随行。
無幾,斬劉士龍等于軍市,特赦述。
」今從隋書。
〕 初,百濟王漳遣使請讨高麗,帝使之觇高麗動靜,〔麗,力知翻。
使,疏吏翻。
觇,醜廉翻;又醜豔翻。
〕璋内與高麗潛通。
隋軍将出,璋使其臣國智牟來請師期,帝大悅,厚加賞賜,遣尚書起部郎席律詣百濟,〔隋志:起部郎,屬工部尚書。
姓苑:席姓,其先姓籍,避項羽諱,改姓席氏。
〕告以期會。
〔告以起師之期會師之日也。
〕及隋軍渡潦,百濟亦嚴兵境上,聲言助隋,實持兩端。
是行也,唯于遼水西拔高麗武厲邏,〔高麗置邏于遼水之西以警察度遼者。
邏,郎佐翻。
〕置遼東郡及通定鎮而已。
八月,敕運黎陽、洛陽、洛口、太原等倉谷〔開皇三年,于衛州置黎陽倉,其汾、晉之粟,漕運以給京師,汾晉以北諸州,輸之太原倉。
〕向望海登,〔望海登,當在遼西界。
〕使民部尚書〔【章:十二行本「書」下有「廬江」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退齋校同。
】〕樊子蓋留守涿郡。
九月,庚寅,車駕至東都。
〔考異曰:雜記:「十月,車駕幸涿郡,征召兵馬,将遂度遼之功」,蓋誤。
今不取。
〕 10冬,十月,甲寅,工部尚書宇文恺卒。
〔卒,子恤翻。
〕 11十一月,己卯,以宗女為華容公主,嫁高昌。
12宇文述素有寵于帝,且其子士及尚帝女南陽公主,故帝不忍誅。
甲申,與于仲文等皆除名為民,斬劉士龍以謝天下。
〔以士龍縱乙支文德也。
〕薩水之敗,高麗追圍薛世雄于白石山,世雄奮擊,破之,由事獨得免官。
以衛文升為金光祿大夫。
諸将皆委罪于于仲文,帝既釋諸将,獨系仲文。
仲文憂漾,發病困笃,乃出之,卒于家。
〔漾,于避翻。
卒,子恤翻。
考異曰:略記:「于仲文以下斬于市。
」今從隋書。
〕 13是歲,大旱,疫,山東尤甚。
14張衡既放廢,〔衡放還田裡見上六年。
〕帝每令親人觇衡所為。
〔觇,醜廉翻,又醜豔翻。
〕帝還自遼東,衡妾告衡怨望,謗讪朝政,〔朝,直遙翻。
〕诏賜盡于家。
衡臨死大言:「我為人作何等事,〔謂仁壽四年事也。
為,于僞翻。
〕而望九活!」監刑者塞耳,〔監,古銜翻。
塞,悉則翻。
〕促令殺之。
〔令,力丁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