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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淹十五日,徑據長安,其在京被黜停私之徙,并擢授高位,付以心膂,共守京城,則以東府縣非彼之有。
然後大王總兵鼓行而西,聲勢一接,天下可指揮而定也。
』諒不從。
」大業雜記雲:「文帝又說曰:『先人有奪人之心,殿下選精騎一萬,徑往京師奔喪,曉夜兼行,誰敢止!約至京徑掩仁壽宮,彼縱征召,未暇禦我,大軍駱驿随王而至,此則次計。
王直資河北,彼率天下之兵,百道攻我,則難為主人,此下計也。
』」今從隋書。
〕諒大悅,于是遣所署大将軍餘公理出太谷,趣河陽,〔姓範:餘姓,由餘之後。
隋志:太谷縣,屬太原郡,舊曰陽邑,開皇十八年改焉。
水經注:太谷,谷名,在祁縣東南。
河陽縣屬懷州,欲由此渡孟津。
趣,七喻翻;下同。
〕大将軍綦良出滏口,趣黎陽,〔綦,姓也。
此二軍皆欲使渡河,略河南。
滏,音釜。
〕大将軍劉建出井陉,略燕、趙,〔陉,音陉。
〕柱國喬锺葵出鴈門,〔鴈門郡,代州也。
時李景以代州拒諒,使锺葵自岚州攻之。
〕署文安為柱國,與柱國纥單貴、王聃等直指京師。
〔纥單,虜複姓。
纥,下沒翻。
單,多寒翻,又達演翻。
聃,他酣翻。
〕 帝以右武衛将軍洛陽丘和〔隋制,左右武衛将軍,領外軍宿衛。
風俗通:丘姓,左丘明之後。
又雲:太公封于營丘,支孫以地為氏。
又魏書官氏志:後魏獻帝次弟丘敦氏,後改為丘氏。
按拓跋南都洛陽,凡北人從之南遷者,三字姓、複姓皆改從單字姓,為河南洛陽人。
丘合既洛陽人,蓋即丘敦氏之後。
〕為蒲州刺史,鎮蒲津。
諒選精銳數百騎戴羃,羃,莫狄翻。
﨎,音離。
新唐志曰:婦人施羃﨎以蔽身。
永徽中,始用帷冒,施屌及頸。
武後時,帷冒益盛。
中宗後,無複羃﨎矣。
按帷冒起于隋。
騎,奇寄翻;下同。
〕詐稱諒宮人還長安,門司弗覺,徑入蒲州,〔門司,蒲州之掌城門者。
〕城中豪傑亦有應之者;丘合覺其變,踰城,逃歸長安。
蒲州長史勃海高義明、司馬北平榮毗〔勃海郡,開皇六年置棣州。
大業二年改滄州。
北平郡,舊置平州。
榮姓,周榮公之後。
〕皆為反者所執。
裴文安等末至蒲津百餘裡,諒忽改圖,令纥單貴斷河橋,守蒲州,〔此蒲津之橋也,諒欲斷河,謂可坐有舊齊之地耳。
斷,音丁管翻。
〕而召文安還。
文安至,謂諒曰:「兵機詭速,本欲出其不意。
王既不行,文安又返,使彼計成,大事去矣。
」諒不對。
以王聃為蒲州刺史,裴文安為晉州刺史,薛粹為绛州刺史,梁菩薩為潞州刺史,韋道正為韓州刺史,張伯英為澤州刺史。
〔隋志:臨汾郡,晉州。
绛郡,後魏置東雍州,後周改绛州。
上黨郡,後周置潞州。
上黨郡襄垣縣,後周置韓州,大業初,州廢。
長平郡,舊曰建州,開皇初,改澤州。
菩,蒲乎翻。
薩,桑葛翻。
聃,他甘翻。
〕代州總管天水李景發兵拒諒,諒遣其将劉暠襲景;〔将,即亮翻。
暠,古老翻。
〕景擊斬之。
諒複遣喬锺葵帥勁勇三萬攻之,〔複,扶又翻。
帥,讀曰率;下同。
〕景戰士不過數千,加以城池不固,為锺葵所攻,崩毀相繼,景且戰且築,士卒皆殊死鬬;锺葵屢敗。
司馬馮孝慈、司法呂玉〔司法,即法曹行參軍。
〕并骁勇善戰,〔骁,堅堯翻。
〕儀同三司侯莫陳多謀畫,工拒守之術,景知三人可用,推誠任之,己無所關預,唯在合持重,時撫循而已。
楊素将輕騎五千襲王聃、纥單貴于蒲州,夜,至河際,收商賈船,得數百艘,〔賈,音古。
艘,蘇遭翻。
〕船内多置草,踐之無聲,遂銜枚而濟;遲明,擊之;〔遲,直二翻。
〕纥單貴敗走,聃懼,以城降。
〔降,戶江翻。
〕有诏征素還。
初,素将行,計日破賊,皆如所量,〔量,音良。
〕于是以素為并州道行軍總管、河北道安撫大使,帥衆數萬以讨諒。
〔使,疏吏翻。
〕 諒之初起兵也,妃兄豆盧毓為府主簿,苦谏,不從,私謂其弟懿曰:「吾匹馬歸朝,自得免禍,此乃身計,非為國也,不若且僞從之,徐伺其便。
」〔朝,直遙翻。
為,于僞翻。
〕毓,績之子也。
〔豆盧績見一百七十四卷陳宣帝太建十二年。
績,則曆翻。
〕毓兄顯州刺史賢〔隋志:淮安郡,後魏置東荊州,西魏改淮州,開皇五年又改顯州。
〕言于帝曰:「臣弟毓素懷志節,必不從亂,但逼兇威,不能自遂,臣請從軍,與毓為表裡,諒不足圖也。
」帝許之。
賢密遣家人赍敕書至毓所,與之計議。
諒出城,将往介州,〔隋志:西河郡,後魏置汾州,後齊置南朔州,後周改曰介州。
〕令毓與總管屬朱濤留守。
〔屬在掾下。
守,手又翻。
〕毓謂濤曰:「漢王構逆,敗不旋踵,吾屬豈可坐受夷滅,孤負國家邪!〔邪,音耶。
〕當與卿出兵拒之。
」濤驚曰:「王以大事相付,何得有是語!」因服拂衣而去,毓追斬之。
出皇甫誕于獄,與之協計,及開府儀同三司宿勤武等〔宿勤,虜複姓,後魏未有宿勤明達叛亂。
〕閉城拒諒。
部分未定,〔分,扶問翻。
〕有人告諒,諒襲擊之。
〔考異曰:皇甫誕傳雲:「楊素将至,諒屯清澈以拒之。
」按諒屯清源時,素軍已迫,何暇自還襲毓!今從毓傳。
〕毓見諒至,給其衆曰:「此賊軍也!」〔給,徒亥翻。
〕諒攻城南門,稽胡守南城,〔稽胡,步落稽也,散居介、石二州。
〕不識諒,射之;〔射,而亦翻。
〕失下如雨;諒移攻西門,守兵識諒,即開門納之,,毓、誕皆死。
綦良攻慈州刺史上官政,不克,〔隋志:魏郡滏陽縣,後周置;開皇十年,置慈州,大業初,州廢。
〕引兵攻行相州事薛冑,又不克,〔魏郡,置相州,,治安陽。
相,息亮翻;下同。
〕遂自滏口攻黎州,〔隋志:汲郡黎陽縣,舊置黎州。
〕塞白馬津。
〔白馬津在東郡白馬縣,北對黎陽岸,塞之使不得渡。
塞,悉則翻。
〕餘公理自太行下河内,〔行,戶剛翻。
〕帝以右衛将軍史祥為行軍總管,軍于河陰。
〔河陰縣,屬洛陽郡,北對河陽岸。
〕祥謂軍吏曰:「餘公理輕而無謀,〔輕,墟政翻。
〕恃衆而驕,不足破也。
」公理屯河陽,祥具舟南岸,公理聚兵當之。
祥簡精銳于下流潛濟,公理聞之,引兵拒之,戰于須水。
〔按九域志:鄭州榮陽縣有須水鎮。
然其地在河南。
史祥既濟河擊餘公理,當遇戰于河陽界。
水經注:湨水出原城西北山勳掌谷,東南流過河陽無辟城,又南入于河。
疑「須水」當作「湨水」。
湨,古阒翻。
杜佑通典作湨水,音同。
則「須」字誤明矣。
〕公理未成列,祥擊之,公理大敗。
祥東趣黎陽,綦良軍不戰而潰。
祥,甯之子也。
〔史甯從宇文氏于兵間,屢有戰功。
〕 帝将發幽州兵,疑幽州總管窦抗有貳心,問可使取抗者于楊素,素薦前江州刺史勃海李子雄,〔隋志:九江郡,舊置江州。
〕授上大将軍,拜廣州刺史。
〔拜廣州而使之往幽州,未得之廣州。
〕又以左領将軍長孫晟為相州刺史,〔隋志:左右領軍府,各掌十二軍籍帳、差科、辭訟之事。
〕發山東兵,與李子雄共經略之。
晟辭以男行布在諒所部,帝曰:「公體國之深,終不以兒害義,朕今相委,公其勿辭。
」李子雄馳至幽州,止傳舍,〔傳,直戀翻。
〕召募得千餘人。
抗來詣子雄,子雄伏甲擒之。
抗,榮定之子也。
〔窦榮定見一百七十五卷陳長城公至德二年。
〕 子雄遂發幽州兵布騎三萬,自井陉西擊諒。
時劉建圍戍将兆張祥于井陉,子雄破建于抱犢山下,〔隋志:恒州石邑縣有抱犢山。
〕建遁去。
李景被圍月餘,〔被,皮義翻。
〕诏朔州刺史代人楊義臣救之。
〔馬邑郡,朔州,與代州接境。
楊義臣,本姓尉遲。
尉遲迥之亂,義臣父崇,以宗族之故自囚于獄,高祖慰釋之。
後崇與突厥戰死,義臣尚幼,養于宮中,以其父誠節,賜姓楊氏。
〕義臣帥馬步二萬,夜出西陉,〔新唐志:代州鴈門縣有東陉關、西陉關。
帥,讀曰率。
〕喬锺葵悉衆拒之。
義臣自以兵少,〔少,詩沼翻。
〕悉取軍中牛驢,得數千頭,複令兵數百人持一鼓,潛驅之,匿于澗谷間。
晡後,義臣複與锺葵戰,〔複,扶又翻。
〕兵初合,命驅牛驢者疾進,一時鳴鼓,塵埃漲天,锺葵軍不知,以為伏兵發,因而奔潰;義臣縱擊,大破之。
晉、绛、呂三州皆為諒城守,〔隋志:臨汾郡霍邑縣,後魏置永安郡,開皇十六年置汾州,十八年改呂州。
為,于僞翻。
〕&prime楊素各以二千人麋之而去。
諒遣其将趙子開擁衆十餘萬,栅絕徑路,屯據高壁,〔高壁,嶺名。
将,即亮翻;下同。
〕布陳五十裡。
〔陳,讀曰陣。
〕素令諸将以兵臨之,自引奇兵潛入霍山,〔霍山在霍邑東北,亦曰太白山,禹貢所謂嶽陽,指是山之陽也。
史記謂之霍太山。
〕緣崖谷而進。
素營于谷口,自坐營外,使軍司入營簡留三百人守營,〔漢、晉謂軍司馬為軍司;今軍吏亦謂之軍司。
〕軍士憚北兵之強,不欲出戰,多願守營,因爾緻遲。
素責所由,軍司具對,素即召所留三百人出營,悉斬之;更令簡留,人皆無願留者。
素乃引軍馳進,出北軍之北,直指其營,,鳴鼓縱火;北軍不知所為,自相蹂踐,殺傷數萬。
〔蹂,人九翻。
〕諒所著介州刺史梁修羅屯介休,〔隋介州治隰城縣,而介休縣屬焉。
〕聞素至,棄城走。
諒聞趙子開敗,大懼,自将衆且十萬,拒素于高澤。
會大雨,諒欲〔引軍還,王頍谏曰:「楊素懸軍深入,士馬疲弊,王以銳卒自将擊之,其勢必克。
今望敵而退,示人以怯,沮戰士之心,益西軍之氣,〔楊素軍自長安來,故謂之西軍。
〕願王勿還。
」諒不從,退守清源。
〔開皇十六年,分晉陽置清源縣,在晉陽西南。
宋白曰:地理志:榆次縣梗陽〔鄉,魏戊邑。
今梗陽故城在清源縣南一百二十步。
此縣自漢至晉皆為榆次縣地,隋置清源縣,因縣西清源水為名。
〕 王頍謂其子曰:「氣候殊不佳,兵必敗,汝可随我。
」楊素進擊諒,大破之,擒蕭摩诃。
諒退保晉陽,素進兵圍之,諒窮蹙,請降,〔降,戶江翻。
〕餘黨悉平。
帝遣楊約麧赍手诏勞素。
〔勞,力到翻。
〕王頍将奔突厥,至山中,徑路斷絕,知必不免,謂其子曰:「吾之計數不減楊素,但坐言不見從,遂至于此,不能坐受擒獲,以成豎子名,吾死之後,汝慎勿過親故。
」于是自殺,瘗之石窟中。
其子數日不得食,遂過其故人,〔過,古合翻。
瘗,于計翻。
〕竟為所擒;并獲頍屍,枭于晉陽。
〔枭其首也。
枭,工堯翻。
〕 群臣奏漢王諒當死,帝不許,除名為民,絕其屬籍,竟以幽死。
諒所部吏民坐諒死徙者二十餘萬家。
初,高祖與獨孤後甚相愛重,誓無異生之子,嘗謂群臣曰:「前世天子,溺于嬖幸,〔溺,奴狄翻。
嬖,卑義翻,又博計翻;下同。
〕嫡庶分争,遂有廢立,或至亡國;朕旁無姬侍,五子同母,可謂真兄弟也,豈有此憂邪!」〔邪,音耶。
〕帝又懲周室諸王微弱,故使諸子分據大鎮,專制方面,權侔帝室。
及其晚節,父子兄弟疊相猜忌,五子皆不以壽終。
臣光曰:昔卒伯谂周桓公曰:「内寵并後,外寵貳政,嬖子配嫡,大都偶國,亂之本也。
」〔左傳辛伯有是言,而狐突引之。
谂,式甚翻,告也,深谏也。
〕人主誠能慎此四者,亂何自生哉!隋高祖徒知嫡庶之多事,孤弱之易搖,〔易,以鼓翻。
〕曾不知勢鈞位逼,雖同産至親,不能無相傾奪。
考諸辛伯之言,得其一而失其言乎! 5冬,十月,己卯,葬文皇帝于太陵,廟号高祖,與文獻皇後同墳異穴。
6诏除婦人及奴婢,部曲之課,男子二十二成丁。
〔隋因周、齊之制,婦人及奴婢、部曲課役各随給田為差;軍人以二十二成丁。
至是,以戶口益多,府庫盈溢,故有是诏。
是後兵役繁興,盜賊倮起,而是诏為其文矣。
〕 7章仇太翼言于帝曰:「陛下木命,雍州為破木之沖,〔本旺在卯;雍州在西,西位也,故為破木之沖。
雍,于用翻。
〕不可久居。
又谶雲:『修治洛陽還晉家。
』」〔治,直之翻。
〕帝深以為然。
十一月,乙未,幸洛陽,留晉王昭守長安。
楊素以功拜其子萬石、仁行、侄女挺為儀同三司,赉物五萬段,以绮羅千匹,諒妓妾二十人。
〔妓,渠绮翻。
〕 8丙申,發丁男數十萬掘塹,自龍門東接長平、汲郡,〔龍門縣,屬蒲州。
長平郡,澤郡
然後大王總兵鼓行而西,聲勢一接,天下可指揮而定也。
』諒不從。
」大業雜記雲:「文帝又說曰:『先人有奪人之心,殿下選精騎一萬,徑往京師奔喪,曉夜兼行,誰敢止!約至京徑掩仁壽宮,彼縱征召,未暇禦我,大軍駱驿随王而至,此則次計。
王直資河北,彼率天下之兵,百道攻我,則難為主人,此下計也。
』」今從隋書。
〕諒大悅,于是遣所署大将軍餘公理出太谷,趣河陽,〔姓範:餘姓,由餘之後。
隋志:太谷縣,屬太原郡,舊曰陽邑,開皇十八年改焉。
水經注:太谷,谷名,在祁縣東南。
河陽縣屬懷州,欲由此渡孟津。
趣,七喻翻;下同。
〕大将軍綦良出滏口,趣黎陽,〔綦,姓也。
此二軍皆欲使渡河,略河南。
滏,音釜。
〕大将軍劉建出井陉,略燕、趙,〔陉,音陉。
〕柱國喬锺葵出鴈門,〔鴈門郡,代州也。
時李景以代州拒諒,使锺葵自岚州攻之。
〕署文安為柱國,與柱國纥單貴、王聃等直指京師。
〔纥單,虜複姓。
纥,下沒翻。
單,多寒翻,又達演翻。
聃,他酣翻。
〕 帝以右武衛将軍洛陽丘和〔隋制,左右武衛将軍,領外軍宿衛。
風俗通:丘姓,左丘明之後。
又雲:太公封于營丘,支孫以地為氏。
又魏書官氏志:後魏獻帝次弟丘敦氏,後改為丘氏。
按拓跋南都洛陽,凡北人從之南遷者,三字姓、複姓皆改從單字姓,為河南洛陽人。
丘合既洛陽人,蓋即丘敦氏之後。
〕為蒲州刺史,鎮蒲津。
諒選精銳數百騎戴羃,羃,莫狄翻。
﨎,音離。
新唐志曰:婦人施羃﨎以蔽身。
永徽中,始用帷冒,施屌及頸。
武後時,帷冒益盛。
中宗後,無複羃﨎矣。
按帷冒起于隋。
騎,奇寄翻;下同。
〕詐稱諒宮人還長安,門司弗覺,徑入蒲州,〔門司,蒲州之掌城門者。
〕城中豪傑亦有應之者;丘合覺其變,踰城,逃歸長安。
蒲州長史勃海高義明、司馬北平榮毗〔勃海郡,開皇六年置棣州。
大業二年改滄州。
北平郡,舊置平州。
榮姓,周榮公之後。
〕皆為反者所執。
裴文安等末至蒲津百餘裡,諒忽改圖,令纥單貴斷河橋,守蒲州,〔此蒲津之橋也,諒欲斷河,謂可坐有舊齊之地耳。
斷,音丁管翻。
〕而召文安還。
文安至,謂諒曰:「兵機詭速,本欲出其不意。
王既不行,文安又返,使彼計成,大事去矣。
」諒不對。
以王聃為蒲州刺史,裴文安為晉州刺史,薛粹為绛州刺史,梁菩薩為潞州刺史,韋道正為韓州刺史,張伯英為澤州刺史。
〔隋志:臨汾郡,晉州。
绛郡,後魏置東雍州,後周改绛州。
上黨郡,後周置潞州。
上黨郡襄垣縣,後周置韓州,大業初,州廢。
長平郡,舊曰建州,開皇初,改澤州。
菩,蒲乎翻。
薩,桑葛翻。
聃,他甘翻。
〕代州總管天水李景發兵拒諒,諒遣其将劉暠襲景;〔将,即亮翻。
暠,古老翻。
〕景擊斬之。
諒複遣喬锺葵帥勁勇三萬攻之,〔複,扶又翻。
帥,讀曰率;下同。
〕景戰士不過數千,加以城池不固,為锺葵所攻,崩毀相繼,景且戰且築,士卒皆殊死鬬;锺葵屢敗。
司馬馮孝慈、司法呂玉〔司法,即法曹行參軍。
〕并骁勇善戰,〔骁,堅堯翻。
〕儀同三司侯莫陳多謀畫,工拒守之術,景知三人可用,推誠任之,己無所關預,唯在合持重,時撫循而已。
楊素将輕騎五千襲王聃、纥單貴于蒲州,夜,至河際,收商賈船,得數百艘,〔賈,音古。
艘,蘇遭翻。
〕船内多置草,踐之無聲,遂銜枚而濟;遲明,擊之;〔遲,直二翻。
〕纥單貴敗走,聃懼,以城降。
〔降,戶江翻。
〕有诏征素還。
初,素将行,計日破賊,皆如所量,〔量,音良。
〕于是以素為并州道行軍總管、河北道安撫大使,帥衆數萬以讨諒。
〔使,疏吏翻。
〕 諒之初起兵也,妃兄豆盧毓為府主簿,苦谏,不從,私謂其弟懿曰:「吾匹馬歸朝,自得免禍,此乃身計,非為國也,不若且僞從之,徐伺其便。
」〔朝,直遙翻。
為,于僞翻。
〕毓,績之子也。
〔豆盧績見一百七十四卷陳宣帝太建十二年。
績,則曆翻。
〕毓兄顯州刺史賢〔隋志:淮安郡,後魏置東荊州,西魏改淮州,開皇五年又改顯州。
〕言于帝曰:「臣弟毓素懷志節,必不從亂,但逼兇威,不能自遂,臣請從軍,與毓為表裡,諒不足圖也。
」帝許之。
賢密遣家人赍敕書至毓所,與之計議。
諒出城,将往介州,〔隋志:西河郡,後魏置汾州,後齊置南朔州,後周改曰介州。
〕令毓與總管屬朱濤留守。
〔屬在掾下。
守,手又翻。
〕毓謂濤曰:「漢王構逆,敗不旋踵,吾屬豈可坐受夷滅,孤負國家邪!〔邪,音耶。
〕當與卿出兵拒之。
」濤驚曰:「王以大事相付,何得有是語!」因服拂衣而去,毓追斬之。
出皇甫誕于獄,與之協計,及開府儀同三司宿勤武等〔宿勤,虜複姓,後魏未有宿勤明達叛亂。
〕閉城拒諒。
部分未定,〔分,扶問翻。
〕有人告諒,諒襲擊之。
〔考異曰:皇甫誕傳雲:「楊素将至,諒屯清澈以拒之。
」按諒屯清源時,素軍已迫,何暇自還襲毓!今從毓傳。
〕毓見諒至,給其衆曰:「此賊軍也!」〔給,徒亥翻。
〕諒攻城南門,稽胡守南城,〔稽胡,步落稽也,散居介、石二州。
〕不識諒,射之;〔射,而亦翻。
〕失下如雨;諒移攻西門,守兵識諒,即開門納之,,毓、誕皆死。
綦良攻慈州刺史上官政,不克,〔隋志:魏郡滏陽縣,後周置;開皇十年,置慈州,大業初,州廢。
〕引兵攻行相州事薛冑,又不克,〔魏郡,置相州,,治安陽。
相,息亮翻;下同。
〕遂自滏口攻黎州,〔隋志:汲郡黎陽縣,舊置黎州。
〕塞白馬津。
〔白馬津在東郡白馬縣,北對黎陽岸,塞之使不得渡。
塞,悉則翻。
〕餘公理自太行下河内,〔行,戶剛翻。
〕帝以右衛将軍史祥為行軍總管,軍于河陰。
〔河陰縣,屬洛陽郡,北對河陽岸。
〕祥謂軍吏曰:「餘公理輕而無謀,〔輕,墟政翻。
〕恃衆而驕,不足破也。
」公理屯河陽,祥具舟南岸,公理聚兵當之。
祥簡精銳于下流潛濟,公理聞之,引兵拒之,戰于須水。
〔按九域志:鄭州榮陽縣有須水鎮。
然其地在河南。
史祥既濟河擊餘公理,當遇戰于河陽界。
水經注:湨水出原城西北山勳掌谷,東南流過河陽無辟城,又南入于河。
疑「須水」當作「湨水」。
湨,古阒翻。
杜佑通典作湨水,音同。
則「須」字誤明矣。
〕公理未成列,祥擊之,公理大敗。
祥東趣黎陽,綦良軍不戰而潰。
祥,甯之子也。
〔史甯從宇文氏于兵間,屢有戰功。
〕 帝将發幽州兵,疑幽州總管窦抗有貳心,問可使取抗者于楊素,素薦前江州刺史勃海李子雄,〔隋志:九江郡,舊置江州。
〕授上大将軍,拜廣州刺史。
〔拜廣州而使之往幽州,未得之廣州。
〕又以左領将軍長孫晟為相州刺史,〔隋志:左右領軍府,各掌十二軍籍帳、差科、辭訟之事。
〕發山東兵,與李子雄共經略之。
晟辭以男行布在諒所部,帝曰:「公體國之深,終不以兒害義,朕今相委,公其勿辭。
」李子雄馳至幽州,止傳舍,〔傳,直戀翻。
〕召募得千餘人。
抗來詣子雄,子雄伏甲擒之。
抗,榮定之子也。
〔窦榮定見一百七十五卷陳長城公至德二年。
〕 子雄遂發幽州兵布騎三萬,自井陉西擊諒。
時劉建圍戍将兆張祥于井陉,子雄破建于抱犢山下,〔隋志:恒州石邑縣有抱犢山。
〕建遁去。
李景被圍月餘,〔被,皮義翻。
〕诏朔州刺史代人楊義臣救之。
〔馬邑郡,朔州,與代州接境。
楊義臣,本姓尉遲。
尉遲迥之亂,義臣父崇,以宗族之故自囚于獄,高祖慰釋之。
後崇與突厥戰死,義臣尚幼,養于宮中,以其父誠節,賜姓楊氏。
〕義臣帥馬步二萬,夜出西陉,〔新唐志:代州鴈門縣有東陉關、西陉關。
帥,讀曰率。
〕喬锺葵悉衆拒之。
義臣自以兵少,〔少,詩沼翻。
〕悉取軍中牛驢,得數千頭,複令兵數百人持一鼓,潛驅之,匿于澗谷間。
晡後,義臣複與锺葵戰,〔複,扶又翻。
〕兵初合,命驅牛驢者疾進,一時鳴鼓,塵埃漲天,锺葵軍不知,以為伏兵發,因而奔潰;義臣縱擊,大破之。
晉、绛、呂三州皆為諒城守,〔隋志:臨汾郡霍邑縣,後魏置永安郡,開皇十六年置汾州,十八年改呂州。
為,于僞翻。
〕&prime楊素各以二千人麋之而去。
諒遣其将趙子開擁衆十餘萬,栅絕徑路,屯據高壁,〔高壁,嶺名。
将,即亮翻;下同。
〕布陳五十裡。
〔陳,讀曰陣。
〕素令諸将以兵臨之,自引奇兵潛入霍山,〔霍山在霍邑東北,亦曰太白山,禹貢所謂嶽陽,指是山之陽也。
史記謂之霍太山。
〕緣崖谷而進。
素營于谷口,自坐營外,使軍司入營簡留三百人守營,〔漢、晉謂軍司馬為軍司;今軍吏亦謂之軍司。
〕軍士憚北兵之強,不欲出戰,多願守營,因爾緻遲。
素責所由,軍司具對,素即召所留三百人出營,悉斬之;更令簡留,人皆無願留者。
素乃引軍馳進,出北軍之北,直指其營,,鳴鼓縱火;北軍不知所為,自相蹂踐,殺傷數萬。
〔蹂,人九翻。
〕諒所著介州刺史梁修羅屯介休,〔隋介州治隰城縣,而介休縣屬焉。
〕聞素至,棄城走。
諒聞趙子開敗,大懼,自将衆且十萬,拒素于高澤。
會大雨,諒欲〔引軍還,王頍谏曰:「楊素懸軍深入,士馬疲弊,王以銳卒自将擊之,其勢必克。
今望敵而退,示人以怯,沮戰士之心,益西軍之氣,〔楊素軍自長安來,故謂之西軍。
〕願王勿還。
」諒不從,退守清源。
〔開皇十六年,分晉陽置清源縣,在晉陽西南。
宋白曰:地理志:榆次縣梗陽〔鄉,魏戊邑。
今梗陽故城在清源縣南一百二十步。
此縣自漢至晉皆為榆次縣地,隋置清源縣,因縣西清源水為名。
〕 王頍謂其子曰:「氣候殊不佳,兵必敗,汝可随我。
」楊素進擊諒,大破之,擒蕭摩诃。
諒退保晉陽,素進兵圍之,諒窮蹙,請降,〔降,戶江翻。
〕餘黨悉平。
帝遣楊約麧赍手诏勞素。
〔勞,力到翻。
〕王頍将奔突厥,至山中,徑路斷絕,知必不免,謂其子曰:「吾之計數不減楊素,但坐言不見從,遂至于此,不能坐受擒獲,以成豎子名,吾死之後,汝慎勿過親故。
」于是自殺,瘗之石窟中。
其子數日不得食,遂過其故人,〔過,古合翻。
瘗,于計翻。
〕竟為所擒;并獲頍屍,枭于晉陽。
〔枭其首也。
枭,工堯翻。
〕 群臣奏漢王諒當死,帝不許,除名為民,絕其屬籍,竟以幽死。
諒所部吏民坐諒死徙者二十餘萬家。
初,高祖與獨孤後甚相愛重,誓無異生之子,嘗謂群臣曰:「前世天子,溺于嬖幸,〔溺,奴狄翻。
嬖,卑義翻,又博計翻;下同。
〕嫡庶分争,遂有廢立,或至亡國;朕旁無姬侍,五子同母,可謂真兄弟也,豈有此憂邪!」〔邪,音耶。
〕帝又懲周室諸王微弱,故使諸子分據大鎮,專制方面,權侔帝室。
及其晚節,父子兄弟疊相猜忌,五子皆不以壽終。
臣光曰:昔卒伯谂周桓公曰:「内寵并後,外寵貳政,嬖子配嫡,大都偶國,亂之本也。
」〔左傳辛伯有是言,而狐突引之。
谂,式甚翻,告也,深谏也。
〕人主誠能慎此四者,亂何自生哉!隋高祖徒知嫡庶之多事,孤弱之易搖,〔易,以鼓翻。
〕曾不知勢鈞位逼,雖同産至親,不能無相傾奪。
考諸辛伯之言,得其一而失其言乎! 5冬,十月,己卯,葬文皇帝于太陵,廟号高祖,與文獻皇後同墳異穴。
6诏除婦人及奴婢,部曲之課,男子二十二成丁。
〔隋因周、齊之制,婦人及奴婢、部曲課役各随給田為差;軍人以二十二成丁。
至是,以戶口益多,府庫盈溢,故有是诏。
是後兵役繁興,盜賊倮起,而是诏為其文矣。
〕 7章仇太翼言于帝曰:「陛下木命,雍州為破木之沖,〔本旺在卯;雍州在西,西位也,故為破木之沖。
雍,于用翻。
〕不可久居。
又谶雲:『修治洛陽還晉家。
』」〔治,直之翻。
〕帝深以為然。
十一月,乙未,幸洛陽,留晉王昭守長安。
楊素以功拜其子萬石、仁行、侄女挺為儀同三司,赉物五萬段,以绮羅千匹,諒妓妾二十人。
〔妓,渠绮翻。
〕 8丙申,發丁男數十萬掘塹,自龍門東接長平、汲郡,〔龍門縣,屬蒲州。
長平郡,澤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