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七十八
關燈
小
中
大
不敬,免,俄而複位。
上謂群臣曰:「世人言蘇威詐清,家累金玉,此妄言也。
然其性狠戾,〔狠,戶墾翻。
〕不切世要,求名太甚,從己則悅,違之必怒,此其大病耳。
」 9戊寅,上至自仁壽宮。
10冬,十月,戊子,以吏部尚書韋世康為荊州總管。
世康,洸之弟也,〔韋洸安輯嶺南,卒于官。
按隋書世康傳:世康,洸之兄。
洸,古黃翻。
〕和靜謙怒,在吏部十餘年,時稱廉平。
〔按世康傳,自禮部尚書轉吏部尚書,在開皇四年之前。
七年拜襄州刺史,曆安州、信州總管,十三年入朝,複拜吏部尚書。
出入踐揚,前後十餘年,不專在吏部也。
常有止足之志,謂子弟曰:「祿豈須多,防漢則退;年不待暮,有疾便辭。
」因懇乞骸骨。
帝不許,使鎮荊州。
時天下惟有四總管,并、揚、益、荊,以晉、秦、蜀三王及世康為之,當時以為榮。
11十一月,辛酉,上幸溫湯。
〔骊山溫湯也。
程大昌曰皇堂石井,後周宇文護所造,隋文帝又修屋宇,并植松鲩千餘株。
〕 12十二月,戊子,敕:「盜邊糧升已上,皆斬,〔考異曰:刑法志,事在十六年。
今從帝紀。
〕仍籍沒其家。
」 13己醜,诏文武官以四考受代。
〔唐、虞以三年為一考,後世以一年為一考。
〕 14汴州刺史令孤熙來朝,〔隋志:荥陽郡浚儀縣,東魏置梁州,後周改曰汴州。
令狐出于魏氏,春秋晉大夫魏顆封于令狐,子孫以為氏。
汴,皮變翻。
〕考績為天下之最,賜帛三百匹,〔雜物為段,純物為匹。
〕頒告天下。
熙,整之子也。
〔令孤整見一百五十九卷梁武帝大同元年。
〕 十六年〔(丙辰、五九六)〕 1春,正月,丁亥,以皇孫裕為平原王,筠為安成王,嶷為安平王,〔嶷,魚力翻。
〕恪為襄城王該為高陽王,韶為建安王,煚為颍川王,〔煚,居永翻。
〕皆勇之子也。
2夏,六月,甲午,初制工商不得仕進。
3秋,八月,丙戌,诏:「決死罪者,三奏然後行刑。
」〔考異曰:刑法志在十五年,今從帝紀。
〕 4冬,十月,己醜,上幸長春宮;〔隋志:同州朝邑縣有長春宮。
〕十一月,壬子,還長安。
5黨項寶會州,〔隋志:汶山郡,後周置汶州,開皇初改曰蜀州,尋為會州。
黨,底朗翻。
〕诏發隴西兵讨降之。
6帝以光化公主妻吐谷渾可汗世伏;〔妻,七細翻。
吐,從暾入聲。
谷,音浴。
可,從刊入聲。
汗,音寒。
〕世伏上表請稱公主為天後,上不許。
〔伏上,時掌翻。
〕 十七年〔(丁巳、五九七)〕 1春,二月,癸未,太平公史萬歲擊南甯羌,平之。
〔史萬歲襲爵太平縣公。
隋志:太平縣,屬绛郡。
南甯之地,漢屬牂柯,蜀漢屬南中,晉屬甯州,梁為南甯州。
其後為爨氏所據,自雲本安邑人,七世祖晉南甯太守,中國亂,遂王蠻中。
考之晉志,未始有南甯郡。
西爨,蠻也,非羌也,通鑒因隋紀成文。
〕初,梁睿之克王謙也,〔見一百七十四卷陳宣帝太建十二年。
〕西南夷、獠莫不歸附,唯南甯州酋帥爨震恃遠不服。
〔獠,魯皓翻。
酋,慈秋翻。
帥,所類翻。
爨,七亂翻。
〕睿上疏,以為:「南甯州,漢世牂柯之地,〔牂柯,音臧柯。
上,時掌翻。
〕戶口殷衆,金寶富饒。
梁南甯州刺史徐文盛為湘東王征赴荊州,〔征兵以讨侯景,文盛赴之。
〕屬東夏尚阻,未遑遠略,〔屬,之欲翻。
夏,戶雅翻。
〕土民爨瓒遂竊據一方,〔瓒,從旱翻。
〕國家遙授刺史,其小震相承至今。
而震臣禮多虧,貢賦不入,乞因平蜀之衆,略定南甯。
」〔【章:甲十一行本「甯」下有「帝以天下初定,未之許」九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其後南甯夷爨翫來降,拜昆州刺史,〔就其地置昆州。
降,戶江翻;下同。
〕既而複叛。
乃以左領軍将軍史萬歲為行軍總管,帥衆擊之,〔複,扶又翻。
帥,讀曰率。
〕入自蜻蛉川,至于南中。
〔蜻蛉川,漢蜻蛉縣之地。
蜻,倉經翻。
蛉,郎丁翻。
〕夷人前後屯據要害,萬歲皆擊破之;過諸葛亮紀功碑,〔唐史:南诏王鳳迦異築柘東城,有諸葛亮石刻故在。
〕渡西洱河,〔按唐史,太宗擊西爨,開蜻蛉、弄棟為縣。
弄棟西有大勃弄、小勃弄二州蠻,其西與黃瓜、葉榆、西洱河接。
西洱河,即葉榆河也。
蘇轼曰:南诏有西洱河,即牂柯江也。
河形如月抱珥,故名之為西洱河。
洱,而止翻,又而志翻。
〕入渠濫川,行千餘裡,破其三十餘部,虜獲男女二萬餘口。
諸夷大懼,遣使請降,獻明珠徑寸,于是勒石頌美隋德。
萬歲請将爨翫入朝,〔使,疏吏翻。
朝,直遙翻。
請将,音如字,攜也,領也。
〕诏許之。
爨翫陰有貳心,不欲詣阙,賂萬歲以金寶,萬歲于是舍翫而還。
〔為史萬歲得罪張本。
還,從宣翻,又如字。
〕 2庚寅,上幸仁壽宮。
3桂州俚帥李光仕作亂,〔始安郡,梁置桂州。
俚,音裡。
帥,所類翻;下渠帥同。
〕帝遣上柱國王世積與前桂州總管周法尚讨之,法尚發嶺南兵,世積發嶺北兵,俱會尹州。
〔隋志:郁林郡,梁置定州,後改為南定州,平陳改尹州。
〕世積所部遇瘴,不能進,〔瘴,之亮翻,熱病。
〕頓于衡州,〔隋志:衡山郡,牛陳置衡州。
〕法尚獨讨之。
光仕戰敗,帥勁兵走保白石洞。
〔白石洞,在今尋州南六十裡。
帥,讀曰率;下同。
〕法尚大獲家口,其黨有來降者,辄以妻子還之,居旬日,降者數千人;〔降,戶江翻。
〕光仕衆潰而走,追斬之。
帝又遣員外散騎侍郎何稠募兵讨光仕,稠谕降其黨莫崇等,〔姓苑:何氏出自周成王母弟唐叔虞,其後封于韓,韓滅,子孫分散,江、淮間音以「韓」為「河」,字随書變,後遂為何氏。
莫姓,楚莫敖之後。
散,悉亶翻。
騎,奇寄翻。
〕承制署首領為州縣官。
稠,妥之兄子也。
〔妥,他果翻。
〕 上以嶺南夷、越數反,〔數,所角翻。
〕以汴州刺史令孤熙為柱州總管十七州諸軍事,許以便宜從事,刺史以下官得承制補授。
熙至部,大弘恩信,其溪洞渠帥更相謂曰:〔令,力丁翻。
帥,所類翻。
更,工衡翻。
〕「前時總管皆以兵威相脅,今者乃以手教相谕,我輩其可違乎!」于是相帥歸附。
先是州縣生梗,〔先,悉薦翻。
〕長吏多不得之官,〔長,知兩翻。
〕寄政于總管府,熙悉遣之,為建城邑,〔為,于僞翻。
〕開設學校,華、夷感化焉。
俚帥〔帥,所類翻。
〕甯猛力,在陳世已據南海,隋因而撫之,拜安州刺史。
猛力恃險驕倨,未嘗參谒,熙谕以恩信,猛力感之,詣府請谒,不敢為非熙奏改安州為欽州。
〔隋志:甯越郡,梁置安州,今改欽州。
〕 4帝以所在屬官不敬憚其上,事難克舉,三月,壬辰,诏「諸司論屬官罪,有律輕情重者,聽于律外斟酌決杖。
」于是上下相驅,疊行捶楚,以殘暴為幹能,以守法為懦弱。
〔捶,止橤翻。
懦,乃卧翻,又奴亂翻。
〕 帝以盜賊繁多,命盜一錢以上皆棄市,或三人共盜一瓜,事發即死。
于是行旅皆晏起早宿,〔恐邂逅觸罪也。
考異曰:刑法志作「晚宿」,必早字誤耳。
〕天下懔懔。
有數人劫執事而謂之曰:「吾豈求财者邪!〔邪,音耶。
〕但為枉人來耳。
而為我奏至尊:自古以來,體國立法,未有盜一錢而死者也。
而不為我以聞,吾更來,而屬無類矣!」帝聞之,為停此法。
〔自古以來,闾裡奸豪持吏短長者,則有之矣,未聞持其上至此者,宜隋季之多盜也。
天下之富,一錢之積,是以古之為政,欲其平易近民。
為,于僞翻。
而為、而不、而屬之而,猶言汝也。
〕 帝嘗乘怒,欲以六月杖殺人,大理少卿河東趙綽固争〔隋制:九寺各置卿、少卿各一人。
河東縣,蒲州河東郡治。
少,始照翻。
〕曰:「季夏之月,天地成長庶類,〔長知兩翻;下同。
〕不可以此時誅殺。
」帝報曰:「六月雖曰生長,此時必有雷霆;我則天而行,有何不可!」遂殺之。
大理掌固來曠上言大理官司太寬,〔掌固,蓋即漢之掌故。
唐省、台、寺、監皆有掌固,因隋制也。
上,時掌翻。
〕帝以曠為忠直,遣每且于五品行中參見。
〔遣,猶使也。
行,戶剛翻。
見,賢遍翻。
〕曠又告少卿趙綽濫免徒囚,帝使信臣推驗,初無阿曲,帝怒,命凓之。
綽固争,以為曠不合死,帝佛衣人合。
綽矯言,「臣更不理曠,自有他事,未及奏聞。
」帝命引入合,綽再拜請曰:「臣有死罪三,臣為大理少卿,不能制禦掌固,使曠觸挂天刑,一也。
囚不合死,而臣不能死争,二也。
臣本無他事,而妄言求入,三也。
」帝解顔。
會獨孤後在坐,〔坐,徂卧翻。
〕命賜綽二金杯酒,并杯賜之。
曠因免死,徒廣州。
蕭摩诃子世略在江南作亂,摩诃當從坐,上曰:「世略年未二十,亦何能為,以其名将之子,為人所逼耳。
」〔将,即亮翻。
〕因赦摩诃。
綽固谏不可,上不能奪,欲綽去而赦之,因命綽退食。
綽曰:「臣奏獄未決,不敢退。
」上曰:「大理其為朕特赦摩诃也!」因命左右釋之。
〔為,于僞翻。
〕 刑部侍郎辛亶嘗衣绯裈,〔衣,于既翻。
裈,古渾翻,亵衣也。
〕俗雲利官;上以為厭蠱,〔厭,一協翻,又于琰翻。
〕将斬之。
綽曰:「法不當死,臣不敢奉诏。
」上怒甚,曰:「卿惜辛亶而不自惜也!。
」命引綽斬之。
綽曰:「陛下甯殺臣,不可殺辛亶。
」至朝堂,解衣當斬,上使人謂綽曰:「竟何如﹖」對曰:「執法一心,不敢惜死。
」上拂衣而入,良久,乃釋之。
明日謝綽,勞勉之,賜物三百段。
〔勞,力到翻。
〕 時上禁行惡錢,有二人在,以惡錢易好者,武候執以聞,〔武候,屬左右武候将軍,掌晝夜巡察、執捕奸非也。
〕上令悉斬之,綽進谏曰:「此人所坐當杖,殺之非法。
」上曰:「不關卿事。
」綽曰:「陛下不以臣愚暗,置在法司,欲妄殺人,豈得不關臣事!」上曰:「撼大木,不動者當退。
」對曰:「臣望感天心,何論動木。
」上複曰:「啜羹者熱則置之,〔複,扶又翻;下同。
啜,音悅翻。
〕天子之威,欲相挫邪!」〔邪,音耶。
〕綽拜而益前,诃之,不肯退,〔诃,虎何翻。
〕上遂入。
治書侍禦史柳彧複上奏切谏,上乃止。
〔治,直之翻。
複上,時掌翻。
〕 上以綽有誠直之心,每引入合中,或遇上與皇後同榻,即呼綽坐,評論得失,前後賞賜萬計。
與大理卿薛冑同時,俱名平恕;然冑斷獄以情而綽守法,俱為稱職。
〔斷,丁亂翻。
稱,尺證翻。
〕冑,端之子也。
〔薛端仕周,為蔡州刺史,無他異稱。
〕 帝晚節用法益峻,禦史于元日不劾武官衣劍之不齊者,〔劾,戶蓋翻,又戶得翻。
〕帝曰:「爾為禦史,縱舍自由。
」命殺之;谏議大夫毛思祖谏,又殺之。
〔隋門下省置谏議大夫七人。
〕将作寺丞以課麥齄遲晚,〔齄,圭玄翻。
類篇曰:麥莖也。
〕武庫令以署庭荒蕪,〔武庫令,屬衛尉寺。
〕左右出使,或授牧宰馬鞭、鹦鹉,〔使,疏吏翻。
「授」,當作「受」。
〕帝察知,并親臨斬之。
帝既喜怒不恒,不複依準科律,〔恒,戶登翻。
複,扶又翻;下同。
〕信任楊素;素複任情不平,與鴻胪少卿陳延有隙,〔少,始照翻。
〕嘗經蕃客館,庭中有馬屎,又衆仆于氈上樗蒲,以白帝。
帝大怒,主客令乃朽蒲者皆杖殺之,棰陳延幾死。
〔隋志:鴻胪寺統典客令
上謂群臣曰:「世人言蘇威詐清,家累金玉,此妄言也。
然其性狠戾,〔狠,戶墾翻。
〕不切世要,求名太甚,從己則悅,違之必怒,此其大病耳。
」 9戊寅,上至自仁壽宮。
10冬,十月,戊子,以吏部尚書韋世康為荊州總管。
世康,洸之弟也,〔韋洸安輯嶺南,卒于官。
按隋書世康傳:世康,洸之兄。
洸,古黃翻。
〕和靜謙怒,在吏部十餘年,時稱廉平。
〔按世康傳,自禮部尚書轉吏部尚書,在開皇四年之前。
七年拜襄州刺史,曆安州、信州總管,十三年入朝,複拜吏部尚書。
出入踐揚,前後十餘年,不專在吏部也。
常有止足之志,謂子弟曰:「祿豈須多,防漢則退;年不待暮,有疾便辭。
」因懇乞骸骨。
帝不許,使鎮荊州。
時天下惟有四總管,并、揚、益、荊,以晉、秦、蜀三王及世康為之,當時以為榮。
11十一月,辛酉,上幸溫湯。
〔骊山溫湯也。
程大昌曰皇堂石井,後周宇文護所造,隋文帝又修屋宇,并植松鲩千餘株。
〕 12十二月,戊子,敕:「盜邊糧升已上,皆斬,〔考異曰:刑法志,事在十六年。
今從帝紀。
〕仍籍沒其家。
」 13己醜,诏文武官以四考受代。
〔唐、虞以三年為一考,後世以一年為一考。
〕 14汴州刺史令孤熙來朝,〔隋志:荥陽郡浚儀縣,東魏置梁州,後周改曰汴州。
令狐出于魏氏,春秋晉大夫魏顆封于令狐,子孫以為氏。
汴,皮變翻。
〕考績為天下之最,賜帛三百匹,〔雜物為段,純物為匹。
〕頒告天下。
熙,整之子也。
〔令孤整見一百五十九卷梁武帝大同元年。
〕 十六年〔(丙辰、五九六)〕 1春,正月,丁亥,以皇孫裕為平原王,筠為安成王,嶷為安平王,〔嶷,魚力翻。
〕恪為襄城王該為高陽王,韶為建安王,煚為颍川王,〔煚,居永翻。
〕皆勇之子也。
2夏,六月,甲午,初制工商不得仕進。
3秋,八月,丙戌,诏:「決死罪者,三奏然後行刑。
」〔考異曰:刑法志在十五年,今從帝紀。
〕 4冬,十月,己醜,上幸長春宮;〔隋志:同州朝邑縣有長春宮。
〕十一月,壬子,還長安。
5黨項寶會州,〔隋志:汶山郡,後周置汶州,開皇初改曰蜀州,尋為會州。
黨,底朗翻。
〕诏發隴西兵讨降之。
6帝以光化公主妻吐谷渾可汗世伏;〔妻,七細翻。
吐,從暾入聲。
谷,音浴。
可,從刊入聲。
汗,音寒。
〕世伏上表請稱公主為天後,上不許。
〔伏上,時掌翻。
〕 十七年〔(丁巳、五九七)〕 1春,二月,癸未,太平公史萬歲擊南甯羌,平之。
〔史萬歲襲爵太平縣公。
隋志:太平縣,屬绛郡。
南甯之地,漢屬牂柯,蜀漢屬南中,晉屬甯州,梁為南甯州。
其後為爨氏所據,自雲本安邑人,七世祖晉南甯太守,中國亂,遂王蠻中。
考之晉志,未始有南甯郡。
西爨,蠻也,非羌也,通鑒因隋紀成文。
〕初,梁睿之克王謙也,〔見一百七十四卷陳宣帝太建十二年。
〕西南夷、獠莫不歸附,唯南甯州酋帥爨震恃遠不服。
〔獠,魯皓翻。
酋,慈秋翻。
帥,所類翻。
爨,七亂翻。
〕睿上疏,以為:「南甯州,漢世牂柯之地,〔牂柯,音臧柯。
上,時掌翻。
〕戶口殷衆,金寶富饒。
梁南甯州刺史徐文盛為湘東王征赴荊州,〔征兵以讨侯景,文盛赴之。
〕屬東夏尚阻,未遑遠略,〔屬,之欲翻。
夏,戶雅翻。
〕土民爨瓒遂竊據一方,〔瓒,從旱翻。
〕國家遙授刺史,其小震相承至今。
而震臣禮多虧,貢賦不入,乞因平蜀之衆,略定南甯。
」〔【章:甲十一行本「甯」下有「帝以天下初定,未之許」九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其後南甯夷爨翫來降,拜昆州刺史,〔就其地置昆州。
降,戶江翻;下同。
〕既而複叛。
乃以左領軍将軍史萬歲為行軍總管,帥衆擊之,〔複,扶又翻。
帥,讀曰率。
〕入自蜻蛉川,至于南中。
〔蜻蛉川,漢蜻蛉縣之地。
蜻,倉經翻。
蛉,郎丁翻。
〕夷人前後屯據要害,萬歲皆擊破之;過諸葛亮紀功碑,〔唐史:南诏王鳳迦異築柘東城,有諸葛亮石刻故在。
〕渡西洱河,〔按唐史,太宗擊西爨,開蜻蛉、弄棟為縣。
弄棟西有大勃弄、小勃弄二州蠻,其西與黃瓜、葉榆、西洱河接。
西洱河,即葉榆河也。
蘇轼曰:南诏有西洱河,即牂柯江也。
河形如月抱珥,故名之為西洱河。
洱,而止翻,又而志翻。
〕入渠濫川,行千餘裡,破其三十餘部,虜獲男女二萬餘口。
諸夷大懼,遣使請降,獻明珠徑寸,于是勒石頌美隋德。
萬歲請将爨翫入朝,〔使,疏吏翻。
朝,直遙翻。
請将,音如字,攜也,領也。
〕诏許之。
爨翫陰有貳心,不欲詣阙,賂萬歲以金寶,萬歲于是舍翫而還。
〔為史萬歲得罪張本。
還,從宣翻,又如字。
〕 2庚寅,上幸仁壽宮。
3桂州俚帥李光仕作亂,〔始安郡,梁置桂州。
俚,音裡。
帥,所類翻;下渠帥同。
〕帝遣上柱國王世積與前桂州總管周法尚讨之,法尚發嶺南兵,世積發嶺北兵,俱會尹州。
〔隋志:郁林郡,梁置定州,後改為南定州,平陳改尹州。
〕世積所部遇瘴,不能進,〔瘴,之亮翻,熱病。
〕頓于衡州,〔隋志:衡山郡,牛陳置衡州。
〕法尚獨讨之。
光仕戰敗,帥勁兵走保白石洞。
〔白石洞,在今尋州南六十裡。
帥,讀曰率;下同。
〕法尚大獲家口,其黨有來降者,辄以妻子還之,居旬日,降者數千人;〔降,戶江翻。
〕光仕衆潰而走,追斬之。
帝又遣員外散騎侍郎何稠募兵讨光仕,稠谕降其黨莫崇等,〔姓苑:何氏出自周成王母弟唐叔虞,其後封于韓,韓滅,子孫分散,江、淮間音以「韓」為「河」,字随書變,後遂為何氏。
莫姓,楚莫敖之後。
散,悉亶翻。
騎,奇寄翻。
〕承制署首領為州縣官。
稠,妥之兄子也。
〔妥,他果翻。
〕 上以嶺南夷、越數反,〔數,所角翻。
〕以汴州刺史令孤熙為柱州總管十七州諸軍事,許以便宜從事,刺史以下官得承制補授。
熙至部,大弘恩信,其溪洞渠帥更相謂曰:〔令,力丁翻。
帥,所類翻。
更,工衡翻。
〕「前時總管皆以兵威相脅,今者乃以手教相谕,我輩其可違乎!」于是相帥歸附。
先是州縣生梗,〔先,悉薦翻。
〕長吏多不得之官,〔長,知兩翻。
〕寄政于總管府,熙悉遣之,為建城邑,〔為,于僞翻。
〕開設學校,華、夷感化焉。
俚帥〔帥,所類翻。
〕甯猛力,在陳世已據南海,隋因而撫之,拜安州刺史。
猛力恃險驕倨,未嘗參谒,熙谕以恩信,猛力感之,詣府請谒,不敢為非熙奏改安州為欽州。
〔隋志:甯越郡,梁置安州,今改欽州。
〕 4帝以所在屬官不敬憚其上,事難克舉,三月,壬辰,诏「諸司論屬官罪,有律輕情重者,聽于律外斟酌決杖。
」于是上下相驅,疊行捶楚,以殘暴為幹能,以守法為懦弱。
〔捶,止橤翻。
懦,乃卧翻,又奴亂翻。
〕 帝以盜賊繁多,命盜一錢以上皆棄市,或三人共盜一瓜,事發即死。
于是行旅皆晏起早宿,〔恐邂逅觸罪也。
考異曰:刑法志作「晚宿」,必早字誤耳。
〕天下懔懔。
有數人劫執事而謂之曰:「吾豈求财者邪!〔邪,音耶。
〕但為枉人來耳。
而為我奏至尊:自古以來,體國立法,未有盜一錢而死者也。
而不為我以聞,吾更來,而屬無類矣!」帝聞之,為停此法。
〔自古以來,闾裡奸豪持吏短長者,則有之矣,未聞持其上至此者,宜隋季之多盜也。
天下之富,一錢之積,是以古之為政,欲其平易近民。
為,于僞翻。
而為、而不、而屬之而,猶言汝也。
〕 帝嘗乘怒,欲以六月杖殺人,大理少卿河東趙綽固争〔隋制:九寺各置卿、少卿各一人。
河東縣,蒲州河東郡治。
少,始照翻。
〕曰:「季夏之月,天地成長庶類,〔長知兩翻;下同。
〕不可以此時誅殺。
」帝報曰:「六月雖曰生長,此時必有雷霆;我則天而行,有何不可!」遂殺之。
大理掌固來曠上言大理官司太寬,〔掌固,蓋即漢之掌故。
唐省、台、寺、監皆有掌固,因隋制也。
上,時掌翻。
〕帝以曠為忠直,遣每且于五品行中參見。
〔遣,猶使也。
行,戶剛翻。
見,賢遍翻。
〕曠又告少卿趙綽濫免徒囚,帝使信臣推驗,初無阿曲,帝怒,命凓之。
綽固争,以為曠不合死,帝佛衣人合。
綽矯言,「臣更不理曠,自有他事,未及奏聞。
」帝命引入合,綽再拜請曰:「臣有死罪三,臣為大理少卿,不能制禦掌固,使曠觸挂天刑,一也。
囚不合死,而臣不能死争,二也。
臣本無他事,而妄言求入,三也。
」帝解顔。
會獨孤後在坐,〔坐,徂卧翻。
〕命賜綽二金杯酒,并杯賜之。
曠因免死,徒廣州。
蕭摩诃子世略在江南作亂,摩诃當從坐,上曰:「世略年未二十,亦何能為,以其名将之子,為人所逼耳。
」〔将,即亮翻。
〕因赦摩诃。
綽固谏不可,上不能奪,欲綽去而赦之,因命綽退食。
綽曰:「臣奏獄未決,不敢退。
」上曰:「大理其為朕特赦摩诃也!」因命左右釋之。
〔為,于僞翻。
〕 刑部侍郎辛亶嘗衣绯裈,〔衣,于既翻。
裈,古渾翻,亵衣也。
〕俗雲利官;上以為厭蠱,〔厭,一協翻,又于琰翻。
〕将斬之。
綽曰:「法不當死,臣不敢奉诏。
」上怒甚,曰:「卿惜辛亶而不自惜也!。
」命引綽斬之。
綽曰:「陛下甯殺臣,不可殺辛亶。
」至朝堂,解衣當斬,上使人謂綽曰:「竟何如﹖」對曰:「執法一心,不敢惜死。
」上拂衣而入,良久,乃釋之。
明日謝綽,勞勉之,賜物三百段。
〔勞,力到翻。
〕 時上禁行惡錢,有二人在,以惡錢易好者,武候執以聞,〔武候,屬左右武候将軍,掌晝夜巡察、執捕奸非也。
〕上令悉斬之,綽進谏曰:「此人所坐當杖,殺之非法。
」上曰:「不關卿事。
」綽曰:「陛下不以臣愚暗,置在法司,欲妄殺人,豈得不關臣事!」上曰:「撼大木,不動者當退。
」對曰:「臣望感天心,何論動木。
」上複曰:「啜羹者熱則置之,〔複,扶又翻;下同。
啜,音悅翻。
〕天子之威,欲相挫邪!」〔邪,音耶。
〕綽拜而益前,诃之,不肯退,〔诃,虎何翻。
〕上遂入。
治書侍禦史柳彧複上奏切谏,上乃止。
〔治,直之翻。
複上,時掌翻。
〕 上以綽有誠直之心,每引入合中,或遇上與皇後同榻,即呼綽坐,評論得失,前後賞賜萬計。
與大理卿薛冑同時,俱名平恕;然冑斷獄以情而綽守法,俱為稱職。
〔斷,丁亂翻。
稱,尺證翻。
〕冑,端之子也。
〔薛端仕周,為蔡州刺史,無他異稱。
〕 帝晚節用法益峻,禦史于元日不劾武官衣劍之不齊者,〔劾,戶蓋翻,又戶得翻。
〕帝曰:「爾為禦史,縱舍自由。
」命殺之;谏議大夫毛思祖谏,又殺之。
〔隋門下省置谏議大夫七人。
〕将作寺丞以課麥齄遲晚,〔齄,圭玄翻。
類篇曰:麥莖也。
〕武庫令以署庭荒蕪,〔武庫令,屬衛尉寺。
〕左右出使,或授牧宰馬鞭、鹦鹉,〔使,疏吏翻。
「授」,當作「受」。
〕帝察知,并親臨斬之。
帝既喜怒不恒,不複依準科律,〔恒,戶登翻。
複,扶又翻;下同。
〕信任楊素;素複任情不平,與鴻胪少卿陳延有隙,〔少,始照翻。
〕嘗經蕃客館,庭中有馬屎,又衆仆于氈上樗蒲,以白帝。
帝大怒,主客令乃朽蒲者皆杖殺之,棰陳延幾死。
〔隋志:鴻胪寺統典客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