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七十八
關燈
小
中
大
不詳撰人。
臣達尋經傳,傍求子史,研究衆說,總撰今圖,其樣以木為之,下為方堂,堂有五室,上為圓觀,觀有四門。
」會遼東之役,不果行。
〕 9上之滅陳也,以陳叔寶屏風賜突厥大義公主。
〔厥,九勿翻。
〕公主以其宗國之覆,〔謂周亡也。
〕心常不平,書屏風,為詩叙陳亡以自寄;上聞而惡之,〔惡,烏路翻。
〕禮賜漸薄。
彭公劉昶先尚周公主,流人楊欽亡入突厥,詐言昶欲與其妻作亂攻隋,遣欽密告大義公主,發兵擾邊。
都藍可汗信之,乃不修職貢,頗為邊患。
〔可,從刊入聲。
汗,音寒。
〕上遣車騎将軍長孫晟使于突厥,〔隋制:車騎将軍階正五品。
非職事官。
騎,奇寄翻。
使,疏吏翻。
長,知兩翻。
晟,承正翻。
〕微觀察之。
公主見晟,言辭不遜,又遣所私胡人安遂迦與楊欽計議,〔迦,求伽翻。
〕扇惑都藍。
晟至京師,具以狀聞。
上遣晟往索欽;〔索,山客翻。
〕都藍不與,曰:「檢校客内無此色人。
」晟乃賂其達官,知欽所在,夜,掩獲之,以示都藍,因發公主私事,國人大以為恥。
都藍執安遂迦等,并以付晟。
上大喜,加授開府儀同三司,仍遣人突厥,廢公主。
内史侍郎裴矩請說都藍使殺公主。
〔說,輸芮翻。
〕時處羅侯之子染幹,号突利可汗,〔考異曰:突厥傳雲』沙揼略子」。
今從長孫晟傳。
〕居北方,遣使求婚,〔使,疏吏翻。
〕上使裴矩謂之曰:「當殺大義公主,乃許婚。
」突利複谮之于都藍,〔複,扶又翻。
〕都藍因發怒,殺公主,更表請婚,朝議将許之。
〔朝,直遙翻。
〕長孫晟曰:「臣觀雍虞闾反複無信,直以與玷厥有隙,〔雍虞闾,都藍;玷厥,達頭也。
〕所以欲依倚國家,雖與為婚,終當叛去。
今若得尚公主,承藉威靈,玷厥、染幹必受其征發。
強而更反,後恐難圖。
且染幹者,處羅侯之子,素有誠款,于今兩代,前乞通婚,不如許之,招令南徙,兵少力弱,易可撫馴,〔少,詩沼翻。
〔易,以豉翻。
馴,松倫翻。
〕使敵雍虞闾以為邊捍。
」上曰:「善。
」複遣晟慰谕染幹,許尚公主。
〔為隋破都藍,樹立染幹張本。
複,扶又翻。
〕 10牛弘使協律郎範陽祖孝孫等參定雅樂,〔隋制,太常有協律郎二人。
隋志:涿郡涿縣,舊置範陽郡,開皇初,郡廢。
又上谷郡涞水縣,舊曰遒,開皇元年,以範陽為遒縣,更置範陽于此。
〕從陳陽山太守毛爽受京房律法,〔「從」字之上,更有「孝孫」二字,文意乃明。
隋志:南海郡含洭縣,梁置陽山郡。
〕布管飛灰,順月皆驗。
又每律生五音十二律,為六十音,因而六之,為三百六十音,分直歲之日以配七音,而旋相為宮之法,由是著名。
〔名,一作明。
〕弘等乃奏請複用旋宮法,上猶記何妥之言,〔妥言見上卷九年。
〕注弘奏下,不聽作旋宮,但用黃锺一宮。
于是弘等複為奏,附順上意,其前代金石并銷毀之。
以息異議。
弘等又作武舞,以象隋之功德郊廟飨用一調,迎氣用五調。
〔郊廟用一調,止用黃锺一宮。
迎氣用五調,春用角,夏用征,中央用宮,秋用商,冬用羽。
調,徒釣翻。
〕舊工稍盡,其餘聲律,皆不複通。
〔複,扶又翻。
〕 十四年〔(甲寅、五九四)〕 1春,三月,樂成。
夏,四月,乙醜,诏行新樂,且曰:「民間音樂,流僻日久,棄其舊體,競,造繁聲,宜加禁約,務存其本。
」萬寶常聽太常所奏樂,泫然泣曰:「樂聲淫厲而哀,天下不久将盡!」時四海全盛,聞者皆謂不然;大業之末,其言卒驗。
〔卒,子恤翻。
〕寶常貧而無子,久之,竟餓死。
且死,悉取其書燒之,〔寶常撰樂譜六十四卷,具論八音旋相為宮之法,改弦移柱之變,為八十四調,一百四十四律,終于千八百聲,為之應手成曲。
〕曰:「用此何為!」 2先是,台、省、府、寺及諸州皆置公廨錢,〔先,悉薦翻。
廨,古隘翻。
〕收息取給。
工部尚書〔【章:甲十一行本「書」下有「扶風」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蘇孝慈〔唐六典:工部尚書,周之冬官卿也,漢五曹尚書,其三曰民曹,後漢以民曹兼主繕修工作、鹽池、園苑之事。
自晉、宋、齊、梁、陳營宗廟,則權置起部尚書,事畢省之,後周依周官置大司空卿一人。
隋開皇二年,始置工部尚書。
〕以為「官司出舉興生,煩擾百姓,敗損風俗,〔敗,補邁翻。
〕請皆禁止,給地以營農。
」上從之。
六月,丁卯,始诏「公卿以下皆給職田,〔職分田起于後周,頃畝以品為差,下至隋、唐,代有增減。
〕毋得治生,與民争利。
」〔治,直之翻。
〕 3秋,七月,乙未,以邳公蘇威為納言。
4初,張賓曆既行,〔開皇四年行長賓曆,見一百七十六卷陳長城公至德二年。
〕廣平劉孝孫、〔隋志:武安郡永平縣,舊曰廣平,置廣平郡,仁壽元年,改永平縣。
〕冀州秀才劉焯〔信都郡置冀州。
焯,職略翻。
〕并言其失。
賓方有寵于上,劉晖附會之,共短孝孫,斥罷之。
後賓卒,孝孫為掖縣丞,〔隋志:萊州東萊郡治掖縣。
〕委官入京,上其事,诏留直太史,〔以他入太史曹為直太伐。
上,時掌翻。
〕累年不調,〔調,徒釣翻。
〕乃抱其書,使弟子輿榇來詣阙下,〔榇,初觐翻。
〕伏而恸哭;執法拘而奏之。
帝異焉,以問國子祭酒何妥,妥言其善。
乃遣與賓曆比校短長。
直太史勃海張冑玄〔隋志:勃海郡,開皇六年置棣州。
〕與孝孫共短賓曆,異論鋒起,久之不定。
上令參問日食事,楊素等奏:「太史凡奏日食二十有五,率皆無驗,冑玄所刻,前後妙中,〔刻,刻定也。
中,竹中翻。
〕孝孫所刻,驗亦過半。
」于是上引孝孫、冑玄等親自勞徕。
〔勞,力到翻。
〕孝孫請先斬劉晖,乃可定曆,帝不怿,又罷之。
孝孫尋卒。
〔卒,子恤翻。
〕 5關中大旱,民饑,下遣左右視民食,得豆屑雜糠以獻。
上流涕以示群臣,深自咎責,為之不禦酒肉,〔為,于僞翻。
〕殆将一翆。
八月,辛未,上帥民就食于洛陽,〔帥,讀曰率。
〕敕斥候不得辄有驅逼。
男女參廁于仗衛之間,遇扶老攜幼者,辄引馬避之,慰勉而去;至艱險之處,見負擔者,〔擔,都濫翻。
〕令左右扶助之。
6冬,開十月,甲寅,诏以齊、梁、陳宗祀廢絕,命高仁英、蕭琮、陳叔寶以時修祭,所須器物,有司給之。
陳叔寶從帝登邙山,〔邙山,在洛陽城北。
〕侍令,賦詩曰:「日月光天德,山河壯帝居;太平無以報,願上東封書。
」〔上,時掌翻。
〕并表請封禅。
帝優詐答之。
他日,複侍宴,〔複,扶又翻。
〕又出,帝目之曰:「此敗豈不由酒!以作詩之功,何如思安時事!當賀若弼渡京口,彼人密啟告急,〔渡京口,事見上卷九年。
〕叔寶飲酒,遂不之省。
〔省,悉井翻。
〕高颎至日,猶見啟在床下,未開封。
此誠可笑,蓋天亡之也。
昔苻氏征伐所得國,皆榮貴其主,〔謂苻堅也。
事見晉紀。
〕苟欲求名,不知違天;令與之官,乃違天也。
」 7齊州刺史盧贲〔隋志:齊郡,舊曰齊州,治曆城。
〕坐民饑閉民粜,〔粜,他吊翻。
〕除名。
帝後複欲授以一州,贲對诏失旨,又有怨言,帝大怒,遂不用。
皇太子為言:「此輩并有佐命功,雖性行輕險,〔為,于僞翻。
行,下孟翻。
〕誠不可棄。
」帝曰:「我抑屈之,全其命也。
微劉昉、鄭譯、盧贲、柳裘、皇甫績等,則我不至此。
然此等皆反複子也,當周宣帝時,以無賴得幸。
及帝大漸,顔之儀等請以趙王輔政,此輩行詐,顧命于我。
〔事見一百七十四卷陳宣帝太建十二年。
〕我将為政,又欲亂之,故昉謀大逆,譯為巫蠱。
〔考異曰:「盧贲傳雲:「昉為大逆于前,譯為巫蠱于後。
」按譯傳,譯以開皇元年坐巫蠱廢,昉以六年坐謀反誅。
贲傳誤也。
〕如贲之例,皆不漢志,任之則不遜,置之則怨望,自為難信,非我棄之。
衆人見此,謂我薄于功臣,斯不然矣。
」贲遂廢,卒于家。
〔卒,子恤翻。
〕 8晉王廣帥百官抗表,固請封禅。
〔帥,讀曰率〕帝令牛弘創定儀注,既成,帝視之,曰:「茲事體大,朕何德以堪之﹗但當東巡,因緻祭山耳。
」十二月,乙未,車駕東巡。
9上好禨祥小數,〔好,呼到翻。
禨,居希翻。
〕上儀同三司肅口上書曰:「甲寅、乙卯,天地之合也。
〔吉上,時掌翻。
〕今茲甲寅之年,以辛酉朔旦冬至,來年乙卯,以甲子夏至。
冬至陽始,郊天之日,即至尊本命;夏至陰始,祀地之辰,即皇後本命。
至尊德并幹之覆育,〔覆,敷又翻。
〕皇宕仁同地之載養,所以二儀元氣并曾本辰。
上大悅,賜物五百段。
吉,懿之孫也。
〔蕭懿,梁武帝之兄,追封長沙王。
〕員外散騎侍郎王劭言上有龍顔戴幹之表,〔劭雲:幹鑿度雲,「泰表戴幹。
」鄭玄注雲,表者,人形體之彰識也。
幹,盾也。
泰人之表戴幹。
散,悉亶翻。
騎,奇寄翻。
〕指示群臣。
上悅,拜著作郎。
〔隋志:秘書省領太史、著作二曹,著作曹置郎二人。
〕劭前後上表〔上,時掌翻。
〕言上受命符瑞甚衆,又采民間歌謠,引圖書纖緯,捃摭佛經,〔谶,楚谮翻。
捃,居運翻。
摭,之石翻。
〕回易文字,曲加誣飾,撰皇隋靈感志三十卷奏之,上令宣示天下。
劭集諸州朝集,使盥手焚香【章:甲十一行本「香」下有「閉目」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而讀之,曲折其聲,有如歌詠,經涉旬朔,徧而後罷。
上益喜,前後賞賜優洽。
〔洽,音狹。
朝,宜遙翻。
使,疏吏翻。
〕 十五年〔(乙卯、五九五)〕 1春,正月,壬戌,車駕頓齊州。
庚午,為壇于泰山,柴泰山,柴燎祀天,以歲旱謝謝愆咎,禮如南郊;又親祀青帝壇。
赦天下。
2二月,丙辰,收天下兵器,敢私造者坐之;關中、綠邊不在其例。
3三月,己未,至自東巡。
4仁壽宮成。
丁亥,上幸仁壽宮。
時,天暑,役夫死者相次于道,楊素悉焚除之,上聞之,不悅。
及至,見制度壯麗,大怒曰:「楊素殚民力,為離宮,為吾結怨天下。
」〔為吾,于僞翻。
〕素聞之,惶恐,盧獲譴,以告封德彜,曰:「公勿憂,俟皇後至,必有恩诏。
」〔考異曰:隋書、北史皆曰:「宮成,上令高颎前視,奏稱頗傷绮麗,大損人丁,帝不悅。
素懼,即于北門啟獨孤皇後曰,『帝王法有離宮别館,今天下太平,造一宮何足損費!』後以此理谕上,上乃解。
」今從唐書。
〕明日,上果召素入對,獨孫後勞之曰:〔勞,力到翻。
〕「公知吾夫婦老,無以自娛,盛飾此宮,豈非北孝!」賜錢百萬,錦絹三千段。
素負貴恃才,多所陵侮;唯賞重德彜,每引之與論宰相職務,終日忘倦,因撫其床曰:「封郎必須據吾此坐。
」〔楊素賞重對德彜,非但以其算略,蓋必術亦相似。
〕屢薦于帝,帝擢為内史舍人。
5夏,四月,己醜朔,赦天下。
6六月,戊子,诏鑿底柱。
〔底柱山,在陝縣北大河中。
水經曰:河水過砥柱門。
注雲:砥柱,山名也。
昔禹治洪水,山陵當水者鑿之,故破山以通河,河水分流,包山而過,山見水中若柱然,故曰砥柱。
三穿既決,水流疏分,指狀表目,亦謂之三門。
〕 7庚寅,相州刺史豆盧通貢绫文布,〔燕慕容精歸魏,北人謂歸義為豆盧,子孫以為氏。
相,息亮翻。
〕命焚之于朝堂。
〔朝,直遙翻。
〕 8秋,七月,納言蘇威坐從祠泰山
臣達尋經傳,傍求子史,研究衆說,總撰今圖,其樣以木為之,下為方堂,堂有五室,上為圓觀,觀有四門。
」會遼東之役,不果行。
〕 9上之滅陳也,以陳叔寶屏風賜突厥大義公主。
〔厥,九勿翻。
〕公主以其宗國之覆,〔謂周亡也。
〕心常不平,書屏風,為詩叙陳亡以自寄;上聞而惡之,〔惡,烏路翻。
〕禮賜漸薄。
彭公劉昶先尚周公主,流人楊欽亡入突厥,詐言昶欲與其妻作亂攻隋,遣欽密告大義公主,發兵擾邊。
都藍可汗信之,乃不修職貢,頗為邊患。
〔可,從刊入聲。
汗,音寒。
〕上遣車騎将軍長孫晟使于突厥,〔隋制:車騎将軍階正五品。
非職事官。
騎,奇寄翻。
使,疏吏翻。
長,知兩翻。
晟,承正翻。
〕微觀察之。
公主見晟,言辭不遜,又遣所私胡人安遂迦與楊欽計議,〔迦,求伽翻。
〕扇惑都藍。
晟至京師,具以狀聞。
上遣晟往索欽;〔索,山客翻。
〕都藍不與,曰:「檢校客内無此色人。
」晟乃賂其達官,知欽所在,夜,掩獲之,以示都藍,因發公主私事,國人大以為恥。
都藍執安遂迦等,并以付晟。
上大喜,加授開府儀同三司,仍遣人突厥,廢公主。
内史侍郎裴矩請說都藍使殺公主。
〔說,輸芮翻。
〕時處羅侯之子染幹,号突利可汗,〔考異曰:突厥傳雲』沙揼略子」。
今從長孫晟傳。
〕居北方,遣使求婚,〔使,疏吏翻。
〕上使裴矩謂之曰:「當殺大義公主,乃許婚。
」突利複谮之于都藍,〔複,扶又翻。
〕都藍因發怒,殺公主,更表請婚,朝議将許之。
〔朝,直遙翻。
〕長孫晟曰:「臣觀雍虞闾反複無信,直以與玷厥有隙,〔雍虞闾,都藍;玷厥,達頭也。
〕所以欲依倚國家,雖與為婚,終當叛去。
今若得尚公主,承藉威靈,玷厥、染幹必受其征發。
強而更反,後恐難圖。
且染幹者,處羅侯之子,素有誠款,于今兩代,前乞通婚,不如許之,招令南徙,兵少力弱,易可撫馴,〔少,詩沼翻。
〔易,以豉翻。
馴,松倫翻。
〕使敵雍虞闾以為邊捍。
」上曰:「善。
」複遣晟慰谕染幹,許尚公主。
〔為隋破都藍,樹立染幹張本。
複,扶又翻。
〕 10牛弘使協律郎範陽祖孝孫等參定雅樂,〔隋制,太常有協律郎二人。
隋志:涿郡涿縣,舊置範陽郡,開皇初,郡廢。
又上谷郡涞水縣,舊曰遒,開皇元年,以範陽為遒縣,更置範陽于此。
〕從陳陽山太守毛爽受京房律法,〔「從」字之上,更有「孝孫」二字,文意乃明。
隋志:南海郡含洭縣,梁置陽山郡。
〕布管飛灰,順月皆驗。
又每律生五音十二律,為六十音,因而六之,為三百六十音,分直歲之日以配七音,而旋相為宮之法,由是著名。
〔名,一作明。
〕弘等乃奏請複用旋宮法,上猶記何妥之言,〔妥言見上卷九年。
〕注弘奏下,不聽作旋宮,但用黃锺一宮。
于是弘等複為奏,附順上意,其前代金石并銷毀之。
以息異議。
弘等又作武舞,以象隋之功德郊廟飨用一調,迎氣用五調。
〔郊廟用一調,止用黃锺一宮。
迎氣用五調,春用角,夏用征,中央用宮,秋用商,冬用羽。
調,徒釣翻。
〕舊工稍盡,其餘聲律,皆不複通。
〔複,扶又翻。
〕 十四年〔(甲寅、五九四)〕 1春,三月,樂成。
夏,四月,乙醜,诏行新樂,且曰:「民間音樂,流僻日久,棄其舊體,競,造繁聲,宜加禁約,務存其本。
」萬寶常聽太常所奏樂,泫然泣曰:「樂聲淫厲而哀,天下不久将盡!」時四海全盛,聞者皆謂不然;大業之末,其言卒驗。
〔卒,子恤翻。
〕寶常貧而無子,久之,竟餓死。
且死,悉取其書燒之,〔寶常撰樂譜六十四卷,具論八音旋相為宮之法,改弦移柱之變,為八十四調,一百四十四律,終于千八百聲,為之應手成曲。
〕曰:「用此何為!」 2先是,台、省、府、寺及諸州皆置公廨錢,〔先,悉薦翻。
廨,古隘翻。
〕收息取給。
工部尚書〔【章:甲十一行本「書」下有「扶風」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蘇孝慈〔唐六典:工部尚書,周之冬官卿也,漢五曹尚書,其三曰民曹,後漢以民曹兼主繕修工作、鹽池、園苑之事。
自晉、宋、齊、梁、陳營宗廟,則權置起部尚書,事畢省之,後周依周官置大司空卿一人。
隋開皇二年,始置工部尚書。
〕以為「官司出舉興生,煩擾百姓,敗損風俗,〔敗,補邁翻。
〕請皆禁止,給地以營農。
」上從之。
六月,丁卯,始诏「公卿以下皆給職田,〔職分田起于後周,頃畝以品為差,下至隋、唐,代有增減。
〕毋得治生,與民争利。
」〔治,直之翻。
〕 3秋,七月,乙未,以邳公蘇威為納言。
4初,張賓曆既行,〔開皇四年行長賓曆,見一百七十六卷陳長城公至德二年。
〕廣平劉孝孫、〔隋志:武安郡永平縣,舊曰廣平,置廣平郡,仁壽元年,改永平縣。
〕冀州秀才劉焯〔信都郡置冀州。
焯,職略翻。
〕并言其失。
賓方有寵于上,劉晖附會之,共短孝孫,斥罷之。
後賓卒,孝孫為掖縣丞,〔隋志:萊州東萊郡治掖縣。
〕委官入京,上其事,诏留直太史,〔以他入太史曹為直太伐。
上,時掌翻。
〕累年不調,〔調,徒釣翻。
〕乃抱其書,使弟子輿榇來詣阙下,〔榇,初觐翻。
〕伏而恸哭;執法拘而奏之。
帝異焉,以問國子祭酒何妥,妥言其善。
乃遣與賓曆比校短長。
直太史勃海張冑玄〔隋志:勃海郡,開皇六年置棣州。
〕與孝孫共短賓曆,異論鋒起,久之不定。
上令參問日食事,楊素等奏:「太史凡奏日食二十有五,率皆無驗,冑玄所刻,前後妙中,〔刻,刻定也。
中,竹中翻。
〕孝孫所刻,驗亦過半。
」于是上引孝孫、冑玄等親自勞徕。
〔勞,力到翻。
〕孝孫請先斬劉晖,乃可定曆,帝不怿,又罷之。
孝孫尋卒。
〔卒,子恤翻。
〕 5關中大旱,民饑,下遣左右視民食,得豆屑雜糠以獻。
上流涕以示群臣,深自咎責,為之不禦酒肉,〔為,于僞翻。
〕殆将一翆。
八月,辛未,上帥民就食于洛陽,〔帥,讀曰率。
〕敕斥候不得辄有驅逼。
男女參廁于仗衛之間,遇扶老攜幼者,辄引馬避之,慰勉而去;至艱險之處,見負擔者,〔擔,都濫翻。
〕令左右扶助之。
6冬,開十月,甲寅,诏以齊、梁、陳宗祀廢絕,命高仁英、蕭琮、陳叔寶以時修祭,所須器物,有司給之。
陳叔寶從帝登邙山,〔邙山,在洛陽城北。
〕侍令,賦詩曰:「日月光天德,山河壯帝居;太平無以報,願上東封書。
」〔上,時掌翻。
〕并表請封禅。
帝優詐答之。
他日,複侍宴,〔複,扶又翻。
〕又出,帝目之曰:「此敗豈不由酒!以作詩之功,何如思安時事!當賀若弼渡京口,彼人密啟告急,〔渡京口,事見上卷九年。
〕叔寶飲酒,遂不之省。
〔省,悉井翻。
〕高颎至日,猶見啟在床下,未開封。
此誠可笑,蓋天亡之也。
昔苻氏征伐所得國,皆榮貴其主,〔謂苻堅也。
事見晉紀。
〕苟欲求名,不知違天;令與之官,乃違天也。
」 7齊州刺史盧贲〔隋志:齊郡,舊曰齊州,治曆城。
〕坐民饑閉民粜,〔粜,他吊翻。
〕除名。
帝後複欲授以一州,贲對诏失旨,又有怨言,帝大怒,遂不用。
皇太子為言:「此輩并有佐命功,雖性行輕險,〔為,于僞翻。
行,下孟翻。
〕誠不可棄。
」帝曰:「我抑屈之,全其命也。
微劉昉、鄭譯、盧贲、柳裘、皇甫績等,則我不至此。
然此等皆反複子也,當周宣帝時,以無賴得幸。
及帝大漸,顔之儀等請以趙王輔政,此輩行詐,顧命于我。
〔事見一百七十四卷陳宣帝太建十二年。
〕我将為政,又欲亂之,故昉謀大逆,譯為巫蠱。
〔考異曰:「盧贲傳雲:「昉為大逆于前,譯為巫蠱于後。
」按譯傳,譯以開皇元年坐巫蠱廢,昉以六年坐謀反誅。
贲傳誤也。
〕如贲之例,皆不漢志,任之則不遜,置之則怨望,自為難信,非我棄之。
衆人見此,謂我薄于功臣,斯不然矣。
」贲遂廢,卒于家。
〔卒,子恤翻。
〕 8晉王廣帥百官抗表,固請封禅。
〔帥,讀曰率〕帝令牛弘創定儀注,既成,帝視之,曰:「茲事體大,朕何德以堪之﹗但當東巡,因緻祭山耳。
」十二月,乙未,車駕東巡。
9上好禨祥小數,〔好,呼到翻。
禨,居希翻。
〕上儀同三司肅口上書曰:「甲寅、乙卯,天地之合也。
〔吉上,時掌翻。
〕今茲甲寅之年,以辛酉朔旦冬至,來年乙卯,以甲子夏至。
冬至陽始,郊天之日,即至尊本命;夏至陰始,祀地之辰,即皇後本命。
至尊德并幹之覆育,〔覆,敷又翻。
〕皇宕仁同地之載養,所以二儀元氣并曾本辰。
上大悅,賜物五百段。
吉,懿之孫也。
〔蕭懿,梁武帝之兄,追封長沙王。
〕員外散騎侍郎王劭言上有龍顔戴幹之表,〔劭雲:幹鑿度雲,「泰表戴幹。
」鄭玄注雲,表者,人形體之彰識也。
幹,盾也。
泰人之表戴幹。
散,悉亶翻。
騎,奇寄翻。
〕指示群臣。
上悅,拜著作郎。
〔隋志:秘書省領太史、著作二曹,著作曹置郎二人。
〕劭前後上表〔上,時掌翻。
〕言上受命符瑞甚衆,又采民間歌謠,引圖書纖緯,捃摭佛經,〔谶,楚谮翻。
捃,居運翻。
摭,之石翻。
〕回易文字,曲加誣飾,撰皇隋靈感志三十卷奏之,上令宣示天下。
劭集諸州朝集,使盥手焚香【章:甲十一行本「香」下有「閉目」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而讀之,曲折其聲,有如歌詠,經涉旬朔,徧而後罷。
上益喜,前後賞賜優洽。
〔洽,音狹。
朝,宜遙翻。
使,疏吏翻。
〕 十五年〔(乙卯、五九五)〕 1春,正月,壬戌,車駕頓齊州。
庚午,為壇于泰山,柴泰山,柴燎祀天,以歲旱謝謝愆咎,禮如南郊;又親祀青帝壇。
赦天下。
2二月,丙辰,收天下兵器,敢私造者坐之;關中、綠邊不在其例。
3三月,己未,至自東巡。
4仁壽宮成。
丁亥,上幸仁壽宮。
時,天暑,役夫死者相次于道,楊素悉焚除之,上聞之,不悅。
及至,見制度壯麗,大怒曰:「楊素殚民力,為離宮,為吾結怨天下。
」〔為吾,于僞翻。
〕素聞之,惶恐,盧獲譴,以告封德彜,曰:「公勿憂,俟皇後至,必有恩诏。
」〔考異曰:隋書、北史皆曰:「宮成,上令高颎前視,奏稱頗傷绮麗,大損人丁,帝不悅。
素懼,即于北門啟獨孤皇後曰,『帝王法有離宮别館,今天下太平,造一宮何足損費!』後以此理谕上,上乃解。
」今從唐書。
〕明日,上果召素入對,獨孫後勞之曰:〔勞,力到翻。
〕「公知吾夫婦老,無以自娛,盛飾此宮,豈非北孝!」賜錢百萬,錦絹三千段。
素負貴恃才,多所陵侮;唯賞重德彜,每引之與論宰相職務,終日忘倦,因撫其床曰:「封郎必須據吾此坐。
」〔楊素賞重對德彜,非但以其算略,蓋必術亦相似。
〕屢薦于帝,帝擢為内史舍人。
5夏,四月,己醜朔,赦天下。
6六月,戊子,诏鑿底柱。
〔底柱山,在陝縣北大河中。
水經曰:河水過砥柱門。
注雲:砥柱,山名也。
昔禹治洪水,山陵當水者鑿之,故破山以通河,河水分流,包山而過,山見水中若柱然,故曰砥柱。
三穿既決,水流疏分,指狀表目,亦謂之三門。
〕 7庚寅,相州刺史豆盧通貢绫文布,〔燕慕容精歸魏,北人謂歸義為豆盧,子孫以為氏。
相,息亮翻。
〕命焚之于朝堂。
〔朝,直遙翻。
〕 8秋,七月,納言蘇威坐從祠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