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七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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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臨難,盡節于所事;隋、唐之間,汔能自持,有以也夫!号,戶刀翻。
瘗,于計翻。
〕哭拜而去。
又殺上大将軍王與,上開府儀同大将軍獨孤熊,開府儀同大将軍豆盧紹,〔隋書曰:豆盧,本姓慕容,燕北地王精之後,中山敗,歸魏。
北人謂歸義為豆盧,因氏焉。
〕皆素與憲親善者也。
帝既誅憲而無名,〔無罪以君之為無名;古所謂無名之師,亦言無名之師,亦言無罪而加之兵也。
〕乃雲與興等謀反,時人謂之「伴死」。
〔伴,蒲旱翻。
〕 以于智為柱國,封齊公,以賞之。
14閏月,乙亥,周主立妃楊氏為皇後。
〔楊,堅之女也。
〕 15辛巳,周以趙王招為太師,陳王純為太傅。
16齊範陽王紹義聞周高祖殂,以為得以天助。
幽州人盧昌期,起兵據範陽,〔五代志:幽州治薊城涿縣,舊置範陽郡。
〕迎紹義紹義引突厥兵赴之。
周遣柱國東平公神舉将兵讨昌期。
〔将,即亮翻。
〕紹義聞幽州總管出兵在外,欲乘虛襲薊,〔薊,音計。
〕神舉遣大将軍宇文恩将四千人救之,半為紹義所殺。
會神舉克範陽,擒昌期,紹義聞之,素衣舉哀,還入突厥。
高寶甯帥夷、夏數萬騎救範陽,〔還,從宣翻,又音如字。
厥,九勿翻。
〕帥,讀曰率。
夏,刀雅翻。
騎,奇寄翻。
〕至潞水,〔水經注:鮑丘水出禦夷北塞中,俗謂之大榆河,南過潞縣為潞水。
〕聞昌期死,還,據和龍。
17秋,七月,周主享太廟;丙午,祀圜丘。
〔按五代志:周祭圜丘及南郊,并正月上辛;今用七月丙午,非舊制。
〕 18庚戌,周以小宗伯斛斯征為大宗伯。
壬戌,以亳州總管楊堅為上柱國、大司馬。
〔五代志:谯郡,後魏置南兖州,後周置總管府,後改曰亳州。
亳,旁各翻。
〕 19癸亥,周主尊所生母李氏為帝太後。
〔嫡母阿史那氏既尊為皇太後,又尊生母為帝太後。
〕 20八月,丙寅,周主祀西郊;〔五代志:後周五郊壇,其崇及去國如其行之數,其方俱百二十步,仕壝皆半之。
〕壬申,如同州。
以大司徒杞公亮為安州總管,上柱國長孫覽為大司徒,楊公王誼為大司空。
〔長,知兩翻。
〕兩戌,以永〔【章:十二行本「永」上有「柱國」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昌公椿為大司寇。
21九月,乙巳,立方明壇于婁湖。
戊申,以揚州刺史始興王叔陵為王官,臨盟百官。
〔周禮:司盟掌盟載之法,凡邦國有疑、會同,則掌其盟約之載,北面诏明神,既盟則貳之。
鄭玄注曰:有疑,不協也。
明神,神之明察者,謂日月山川也。
觐禮加方明于壇上,所以依之也。
诏之者,讀其載書以告之也。
貳之者,寫其副當以授六官。
陳祥道曰:諸侯觐于天子,為宮方三百步,四門,壇十有二尋,深四尺,加方明于其上。
觐禮方明者,木也,方四尺,設六色:東方青,南方赤,西方白,北方黑,上玄,下黃。
設六玉:上圭,下璧,南方璋,西方琥,東方圭,北方璜。
鄭氏曰:方明者,上下四方神明之象也。
會同而盟,明神監之。
六色,象其神。
六玉以禮之,上宜以蒼璧,下宜以黃琮,而不以者,則上下之神非天地之至貴者也。
設玉者,刻其木以着之。
王官伯者,古者天子盟諸侯,使天子之老麘之。
如春秋踐土之盟,王子虎盟諸侯于王庭,是之謂王官伯。
時彭城喪師,陳入通國上下搖心,故為是盟。
〕 22庚戌,周主封其弟元為荊王。
23周主诏:「諸應拜者,皆以三拜成禮。
」〔三拜成禮,用夷禮也。
〕 24甲寅,上幸婁湖誓衆。
乙卯,分遣大使以盟誓班下四方,上下相警戒。
〔使,疏吏翻。
班下,戶嫁翻。
班,布也。
〕 25冬,周〔【章:十二行本「周」上有「十月癸酉」四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主還長安。
以大司空王誼為襄州總管。
〔五代志:襄陽郡,江左僑置雍州,西魏改曰襄州。
〕 26戊子,以尚書左仆射陸繕為尚書仆射。
27十一月,突厥寇周邊,圍酒泉,殺掠吏民。
〔五代志:張掖郡福祿縣,舊置酒泉郡。
〕 28十二月,甲子,周以畢王賢為大司空。
29己醜,周以河陽總管滕王逌為行軍元帥,帥衆入寇。
〔逌,音由。
元帥,所類翻。
帥衆之帥,讀曰率。
〕 十一年〔(己亥、五七九)〕 1春,正月,癸巳,周主受朝于露門,〔「露門」,當作「路門」。
路,大也,蓋周之外朝也。
程泰之作雍,錄,以唐大明宮丹鳳門、太極宮承天門皆為唐之外朝,蓋識此意。
朝,直遙翻。
〕始與群臣服漢、魏衣冠;〔以此知後周之君臣,前此蓋胡服也。
〕大赦,改元大成。
置四輔官:以大耱宰越王盛為大前疑,相州總管蜀公尉遲迥為大右弼,申公李穆為大左輔,大司馬随公楊堅為大後承。
〔尉,纡勿翻。
記文王世子,虞、夏、商、周有師保,有疑丞,設四輔及三公,周主仿此以置官。
〕 周主之初立也,以高祖刑書要制為太重而除之,〔周行刑書要制見上九年。
〕又數行赦宥。
〔數,所角翻;下同。
〕京兆郡丞樂運上疏,〔上,時掌翻。
〕以為:「虞書所稱『眚災肆赦』,〔眚,所景翻。
〕謂過誤為害,當緩赦之;呂刑雲:『五刑之疑有赦,』謂刑疑從罰,罰疑從免也。
謹尋經典,未有有罪無輕重,溥天大赦之文。
大尊豈可數施非常之惠,以肆奸宄之惡乎!」〔大尊,猶言至尊也。
〕帝不納。
既而民輕犯法,又自以奔淫多過失,惡人規谏,〔惡,烏路翻。
〕欲為威虐,攝服群下。
〔攝,之涉翻。
〕乃更為刑經聖制,〔考異曰:周帝紀,行刑經聖制在八月。
按隋元岩傳,樂運之谏,因岩納說得免,及王軌之死,岩遂廢于家。
今運書已有「更嚴前制」之語,然則行刑經在軌死前也。
〕用法益深,大醮于正武殿,告天而行之。
〔五代志:道家齋法:夜中于星辰之下,陳設酒脯、単餌、币物,曆祀天皇、太一、祀五星、列宿。
為書,燒番陳讀,雲奏上天曹,名之為醮。
醮,子肖翻。
〕密令左右伺察群臣,〔伺,相吏翻。
〕小有過失,辄行誅譴。
又,居喪纔踰年,辄恣聲樂,魚龍百戲,常陳殿前,〔五代志:齊武平中,有魚龍爛漫、俳優朱儒、山車、巨象、拔井、種瓜、殺馬、剝驢等奇怪異端,百有餘物,名為百戲。
時鄭譯有寵于周主,征齊散樂,并會京師為之,蓋秦角抵之流也。
〕累日繼夜,不知休息;多聚美以實後宮,增置位号,不可詳錄;遊宴沈湎,或旬日不出,〔沈,持林翻。
湎,彌兖翻。
毛晃曰:沈湎,飲酒齊其色。
韓詩:飲酒閉門不出客曰湎。
〕群臣請事者,皆因宦者奏之。
于是樂運輿榇詣朝堂,陳帝八失:榇,初觐翻,空棺。
朝,直遙翻;下同。
〕其一,以為「大尊比來事多獨斷,〔比,毗至翻。
斷,丁亂翻。
〕不參諸宰輔,與衆共之。
」其二,「搜美女以實後宮,儀同以上女不許辄嫁,貴賤同怨。
」其三,「大尊一入後宮,數日不出,所須聞奏,多附宦官。
」其四,「下诏寬刑,未及半年,更嚴前制。
」其五,「高祖斲雕為樸,崩未踰年,而遽窮奢麗。
」其六,「傜賦下民,以奉俳優角抵。
」其七,「上書字誤者,即治其罪,〔上,時掌翻。
治,直之翻。
〕杜獻書之路。
」其八,「玄象垂誡,不能谘诹善道,〔玄象天象也。
日月星辰,在天成象。
,诹,子于翻,又子侯翻。
〕修布德政。
」「若不革茲八事,臣見周廟不血食矣。
」〔犧牲之薦為血食。
〕帝大怒,将殺之。
朝臣恐懼,莫有救者。
内史中大夫洛陽元岩歎曰;「臧洪同死,人猶願之,〔陳容願與臧洪同死,事見六十卷漢獻帝興平三年。
〕況比幹乎!〔以樂運忠谏況之比幹。
〕若樂運不免,吾将與之俱斃。
」乃詣合請見,〔見,賢遍翻。
〕曰:「槳運不顧其死,欲以求名。
陛下不如勞而遣之,〔勞,力到翻。
〕以廣聖度。
」帝頗感悟。
明日,召運,謂曰:「朕昨夜思卿所奏,實為忠臣。
」賜禦食而罷之。
2癸卯,周主皇子闡為魯王。
〔按李延壽北史:靜帝諱衍,後改名闡。
觀此,則九年周主皇子衍為道王,自是高祖之子邪﹖〕 甲辰,周主東巡;〔【章:十二行本「巡」下有「丙午」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以許公宇文善為大宗作。
戊午,周主至洛陽;立魯王闡為皇太子。
〔闡,昌善翻。
〕 3二月,癸亥,上耕藉田。
〔藉,在亦翻。
〕 4周下诏,以洛陽為東京;發山東諸州兵治洛陽宮,〔治,直之翻。
〕常役四萬人。
徙相州六府于洛陽。
〔周置相州六府,見上九年。
相,息亮翻。
〕 5周徐州總管王軌,聞鄭譯用事,自知及禍,謂所親曰:「吾昔在先朝,實申社稷至計。
今日之事,斷可知矣。
〔朝,直遙翻。
斷,丁亂翻。
〕此州控帶淮南,鄰近強寇,欲為身計,易如反掌。
〔強寇,謂陳。
易,以豉翻。
〕但忠義之節,不可虧違,況荷先帝厚恩,〔荷,下可翻。
〕豈可以獲罪嗣主,遽忘之邪!〔邪,音耶。
〕正可于此待死,冀千載之後,知吾此心耳!」〔載,作亥翻。
〕 周主從容問譯曰:「我腳杖良,誰所為也﹖」對曰:「事由烏丸軌。
」〔受杖事見上卷八年。
王軌蓋賜姓烏丸氏,故稱之。
從,千容翻。
〕宇文孝伯因言軌捋須事。
〔宇文孝伯何為出此言也!欲自求免死邪﹖然終于不免也。
捋須事見同上。
〕帝使内史杜慶信就州殺軌,元岩不肯署诏。
禦正中大夫顔之儀切谏,〔武成元年,置禦正四人。
〕帝不聽,岩進繼之,脫巾頓颡,三拜三進。
〔颡,蘇朗翻,額也。
〕帝曰:「汝欲黨烏丸軌邪﹖」岩曰:「臣非黨軌,正恐濫誅失天下之望。
」帝怒,使閹豎搏其面。
〔搏,手擊也。
〕軌遂死,岩亦廢于家。
遠近知與不知,皆為軌流涕。
〔為,于僞翻。
〕之儀,之推之弟也。
〔顔之推先仕于齊,齊亡入周。
〕 周主之為太子也,上柱國尉遲運為宮正,〔此太子宮正也。
尉,纡勿翻。
〕數進谏,不用;〔數,所角翻。
〕又與王軌、宇文孝伯、宇文神舉皆為高祖所親待,太子疑其同毀己。
及軌死,運懼,私謂孝伯曰:「吾徒必不免禍,為之柰何﹖」孝伯曰:「今堂上有老母,地下有武帝,〔武帝,即高祖也。
〕為臣為子,知欲何之!〔之,往也。
〕且委質事人,本?名義名義;谏而不入,死焉可逃!〔質,如字。
焉,于幹翻。
〕足下若為身計,宜且遠之。
」〔遠,于願翻。
〕于是運求出為秦州總舌。
〔天水郡,舊秦州。
〕 他日,帝托以齊王憲事讓孝伯曰:「公知六王謀反,何以不言﹖」對曰:「臣知齊王忠于社稷,為群小所谮,言必不用,所以不言。
且先帝付囑微臣,〔囑,之欲翻,托也。
〕唯令輔導陛下。
今谏而不從,實負顧托。
以此為罪,是所甘心。
」帝大慚,俛首不語,〔令,力丁翻。
俛,音免。
〕命将出,賜死于家。
〔将,引也,領也。
〕 時宇文神舉為并州刺史,帝遣使就州酖殺之。
〔使,疏吏翻。
〕尉遲運至秦州,亦以憂死。
6周罷南伐諸軍。
7突厥佗缽可汗請和于周,〔厥,九勿翻。
可,從刊入聲。
汗,音寒。
〕周主以趙王招女為千金公主,妻之,〔妻,七細翻。
〕 8辛巳,周宣帝傳位于太子闡,大赦,改元大象,自稱天元皇帝,所居稱「天台」,冕二十四旒,車服旗鼓皆倍于前王之數。
皇帝稱正陽宮,置納言、禦正、諸衛等官,〔保定四年,改宗伯為納言。
此納言似隋官之納言,為門下省長官。
諸衛等官,左.右宮伯、小宮伯、左.右中侍、左.右侍、左.右前侍、左.右後侍、左.右騎侍、左.右宗侍、左.右庶侍、左.右勳侍、左.右武伯、小武伯、左.右旅贲、左.右射聲、左.右骁騎、左.右羽林、左.右遊擊也。
〕皆準天台。
尊皇太後為天元皇太後。
天元既傳位,
瘗,于計翻。
〕哭拜而去。
又殺上大将軍王與,上開府儀同大将軍獨孤熊,開府儀同大将軍豆盧紹,〔隋書曰:豆盧,本姓慕容,燕北地王精之後,中山敗,歸魏。
北人謂歸義為豆盧,因氏焉。
〕皆素與憲親善者也。
帝既誅憲而無名,〔無罪以君之為無名;古所謂無名之師,亦言無名之師,亦言無罪而加之兵也。
〕乃雲與興等謀反,時人謂之「伴死」。
〔伴,蒲旱翻。
〕 以于智為柱國,封齊公,以賞之。
14閏月,乙亥,周主立妃楊氏為皇後。
〔楊,堅之女也。
〕 15辛巳,周以趙王招為太師,陳王純為太傅。
16齊範陽王紹義聞周高祖殂,以為得以天助。
幽州人盧昌期,起兵據範陽,〔五代志:幽州治薊城涿縣,舊置範陽郡。
〕迎紹義紹義引突厥兵赴之。
周遣柱國東平公神舉将兵讨昌期。
〔将,即亮翻。
〕紹義聞幽州總管出兵在外,欲乘虛襲薊,〔薊,音計。
〕神舉遣大将軍宇文恩将四千人救之,半為紹義所殺。
會神舉克範陽,擒昌期,紹義聞之,素衣舉哀,還入突厥。
高寶甯帥夷、夏數萬騎救範陽,〔還,從宣翻,又音如字。
厥,九勿翻。
〕帥,讀曰率。
夏,刀雅翻。
騎,奇寄翻。
〕至潞水,〔水經注:鮑丘水出禦夷北塞中,俗謂之大榆河,南過潞縣為潞水。
〕聞昌期死,還,據和龍。
17秋,七月,周主享太廟;丙午,祀圜丘。
〔按五代志:周祭圜丘及南郊,并正月上辛;今用七月丙午,非舊制。
〕 18庚戌,周以小宗伯斛斯征為大宗伯。
壬戌,以亳州總管楊堅為上柱國、大司馬。
〔五代志:谯郡,後魏置南兖州,後周置總管府,後改曰亳州。
亳,旁各翻。
〕 19癸亥,周主尊所生母李氏為帝太後。
〔嫡母阿史那氏既尊為皇太後,又尊生母為帝太後。
〕 20八月,丙寅,周主祀西郊;〔五代志:後周五郊壇,其崇及去國如其行之數,其方俱百二十步,仕壝皆半之。
〕壬申,如同州。
以大司徒杞公亮為安州總管,上柱國長孫覽為大司徒,楊公王誼為大司空。
〔長,知兩翻。
〕兩戌,以永〔【章:十二行本「永」上有「柱國」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昌公椿為大司寇。
21九月,乙巳,立方明壇于婁湖。
戊申,以揚州刺史始興王叔陵為王官,臨盟百官。
〔周禮:司盟掌盟載之法,凡邦國有疑、會同,則掌其盟約之載,北面诏明神,既盟則貳之。
鄭玄注曰:有疑,不協也。
明神,神之明察者,謂日月山川也。
觐禮加方明于壇上,所以依之也。
诏之者,讀其載書以告之也。
貳之者,寫其副當以授六官。
陳祥道曰:諸侯觐于天子,為宮方三百步,四門,壇十有二尋,深四尺,加方明于其上。
觐禮方明者,木也,方四尺,設六色:東方青,南方赤,西方白,北方黑,上玄,下黃。
設六玉:上圭,下璧,南方璋,西方琥,東方圭,北方璜。
鄭氏曰:方明者,上下四方神明之象也。
會同而盟,明神監之。
六色,象其神。
六玉以禮之,上宜以蒼璧,下宜以黃琮,而不以者,則上下之神非天地之至貴者也。
設玉者,刻其木以着之。
王官伯者,古者天子盟諸侯,使天子之老麘之。
如春秋踐土之盟,王子虎盟諸侯于王庭,是之謂王官伯。
時彭城喪師,陳入通國上下搖心,故為是盟。
〕 22庚戌,周主封其弟元為荊王。
23周主诏:「諸應拜者,皆以三拜成禮。
」〔三拜成禮,用夷禮也。
〕 24甲寅,上幸婁湖誓衆。
乙卯,分遣大使以盟誓班下四方,上下相警戒。
〔使,疏吏翻。
班下,戶嫁翻。
班,布也。
〕 25冬,周〔【章:十二行本「周」上有「十月癸酉」四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張校同。
】〕主還長安。
以大司空王誼為襄州總管。
〔五代志:襄陽郡,江左僑置雍州,西魏改曰襄州。
〕 26戊子,以尚書左仆射陸繕為尚書仆射。
27十一月,突厥寇周邊,圍酒泉,殺掠吏民。
〔五代志:張掖郡福祿縣,舊置酒泉郡。
〕 28十二月,甲子,周以畢王賢為大司空。
29己醜,周以河陽總管滕王逌為行軍元帥,帥衆入寇。
〔逌,音由。
元帥,所類翻。
帥衆之帥,讀曰率。
〕 十一年〔(己亥、五七九)〕 1春,正月,癸巳,周主受朝于露門,〔「露門」,當作「路門」。
路,大也,蓋周之外朝也。
程泰之作雍,錄,以唐大明宮丹鳳門、太極宮承天門皆為唐之外朝,蓋識此意。
朝,直遙翻。
〕始與群臣服漢、魏衣冠;〔以此知後周之君臣,前此蓋胡服也。
〕大赦,改元大成。
置四輔官:以大耱宰越王盛為大前疑,相州總管蜀公尉遲迥為大右弼,申公李穆為大左輔,大司馬随公楊堅為大後承。
〔尉,纡勿翻。
記文王世子,虞、夏、商、周有師保,有疑丞,設四輔及三公,周主仿此以置官。
〕 周主之初立也,以高祖刑書要制為太重而除之,〔周行刑書要制見上九年。
〕又數行赦宥。
〔數,所角翻;下同。
〕京兆郡丞樂運上疏,〔上,時掌翻。
〕以為:「虞書所稱『眚災肆赦』,〔眚,所景翻。
〕謂過誤為害,當緩赦之;呂刑雲:『五刑之疑有赦,』謂刑疑從罰,罰疑從免也。
謹尋經典,未有有罪無輕重,溥天大赦之文。
大尊豈可數施非常之惠,以肆奸宄之惡乎!」〔大尊,猶言至尊也。
〕帝不納。
既而民輕犯法,又自以奔淫多過失,惡人規谏,〔惡,烏路翻。
〕欲為威虐,攝服群下。
〔攝,之涉翻。
〕乃更為刑經聖制,〔考異曰:周帝紀,行刑經聖制在八月。
按隋元岩傳,樂運之谏,因岩納說得免,及王軌之死,岩遂廢于家。
今運書已有「更嚴前制」之語,然則行刑經在軌死前也。
〕用法益深,大醮于正武殿,告天而行之。
〔五代志:道家齋法:夜中于星辰之下,陳設酒脯、単餌、币物,曆祀天皇、太一、祀五星、列宿。
為書,燒番陳讀,雲奏上天曹,名之為醮。
醮,子肖翻。
〕密令左右伺察群臣,〔伺,相吏翻。
〕小有過失,辄行誅譴。
又,居喪纔踰年,辄恣聲樂,魚龍百戲,常陳殿前,〔五代志:齊武平中,有魚龍爛漫、俳優朱儒、山車、巨象、拔井、種瓜、殺馬、剝驢等奇怪異端,百有餘物,名為百戲。
時鄭譯有寵于周主,征齊散樂,并會京師為之,蓋秦角抵之流也。
〕累日繼夜,不知休息;多聚美以實後宮,增置位号,不可詳錄;遊宴沈湎,或旬日不出,〔沈,持林翻。
湎,彌兖翻。
毛晃曰:沈湎,飲酒齊其色。
韓詩:飲酒閉門不出客曰湎。
〕群臣請事者,皆因宦者奏之。
于是樂運輿榇詣朝堂,陳帝八失:榇,初觐翻,空棺。
朝,直遙翻;下同。
〕其一,以為「大尊比來事多獨斷,〔比,毗至翻。
斷,丁亂翻。
〕不參諸宰輔,與衆共之。
」其二,「搜美女以實後宮,儀同以上女不許辄嫁,貴賤同怨。
」其三,「大尊一入後宮,數日不出,所須聞奏,多附宦官。
」其四,「下诏寬刑,未及半年,更嚴前制。
」其五,「高祖斲雕為樸,崩未踰年,而遽窮奢麗。
」其六,「傜賦下民,以奉俳優角抵。
」其七,「上書字誤者,即治其罪,〔上,時掌翻。
治,直之翻。
〕杜獻書之路。
」其八,「玄象垂誡,不能谘诹善道,〔玄象天象也。
日月星辰,在天成象。
,诹,子于翻,又子侯翻。
〕修布德政。
」「若不革茲八事,臣見周廟不血食矣。
」〔犧牲之薦為血食。
〕帝大怒,将殺之。
朝臣恐懼,莫有救者。
内史中大夫洛陽元岩歎曰;「臧洪同死,人猶願之,〔陳容願與臧洪同死,事見六十卷漢獻帝興平三年。
〕況比幹乎!〔以樂運忠谏況之比幹。
〕若樂運不免,吾将與之俱斃。
」乃詣合請見,〔見,賢遍翻。
〕曰:「槳運不顧其死,欲以求名。
陛下不如勞而遣之,〔勞,力到翻。
〕以廣聖度。
」帝頗感悟。
明日,召運,謂曰:「朕昨夜思卿所奏,實為忠臣。
」賜禦食而罷之。
2癸卯,周主皇子闡為魯王。
〔按李延壽北史:靜帝諱衍,後改名闡。
觀此,則九年周主皇子衍為道王,自是高祖之子邪﹖〕 甲辰,周主東巡;〔【章:十二行本「巡」下有「丙午」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
】〕以許公宇文善為大宗作。
戊午,周主至洛陽;立魯王闡為皇太子。
〔闡,昌善翻。
〕 3二月,癸亥,上耕藉田。
〔藉,在亦翻。
〕 4周下诏,以洛陽為東京;發山東諸州兵治洛陽宮,〔治,直之翻。
〕常役四萬人。
徙相州六府于洛陽。
〔周置相州六府,見上九年。
相,息亮翻。
〕 5周徐州總管王軌,聞鄭譯用事,自知及禍,謂所親曰:「吾昔在先朝,實申社稷至計。
今日之事,斷可知矣。
〔朝,直遙翻。
斷,丁亂翻。
〕此州控帶淮南,鄰近強寇,欲為身計,易如反掌。
〔強寇,謂陳。
易,以豉翻。
〕但忠義之節,不可虧違,況荷先帝厚恩,〔荷,下可翻。
〕豈可以獲罪嗣主,遽忘之邪!〔邪,音耶。
〕正可于此待死,冀千載之後,知吾此心耳!」〔載,作亥翻。
〕 周主從容問譯曰:「我腳杖良,誰所為也﹖」對曰:「事由烏丸軌。
」〔受杖事見上卷八年。
王軌蓋賜姓烏丸氏,故稱之。
從,千容翻。
〕宇文孝伯因言軌捋須事。
〔宇文孝伯何為出此言也!欲自求免死邪﹖然終于不免也。
捋須事見同上。
〕帝使内史杜慶信就州殺軌,元岩不肯署诏。
禦正中大夫顔之儀切谏,〔武成元年,置禦正四人。
〕帝不聽,岩進繼之,脫巾頓颡,三拜三進。
〔颡,蘇朗翻,額也。
〕帝曰:「汝欲黨烏丸軌邪﹖」岩曰:「臣非黨軌,正恐濫誅失天下之望。
」帝怒,使閹豎搏其面。
〔搏,手擊也。
〕軌遂死,岩亦廢于家。
遠近知與不知,皆為軌流涕。
〔為,于僞翻。
〕之儀,之推之弟也。
〔顔之推先仕于齊,齊亡入周。
〕 周主之為太子也,上柱國尉遲運為宮正,〔此太子宮正也。
尉,纡勿翻。
〕數進谏,不用;〔數,所角翻。
〕又與王軌、宇文孝伯、宇文神舉皆為高祖所親待,太子疑其同毀己。
及軌死,運懼,私謂孝伯曰:「吾徒必不免禍,為之柰何﹖」孝伯曰:「今堂上有老母,地下有武帝,〔武帝,即高祖也。
〕為臣為子,知欲何之!〔之,往也。
〕且委質事人,本?名義名義;谏而不入,死焉可逃!〔質,如字。
焉,于幹翻。
〕足下若為身計,宜且遠之。
」〔遠,于願翻。
〕于是運求出為秦州總舌。
〔天水郡,舊秦州。
〕 他日,帝托以齊王憲事讓孝伯曰:「公知六王謀反,何以不言﹖」對曰:「臣知齊王忠于社稷,為群小所谮,言必不用,所以不言。
且先帝付囑微臣,〔囑,之欲翻,托也。
〕唯令輔導陛下。
今谏而不從,實負顧托。
以此為罪,是所甘心。
」帝大慚,俛首不語,〔令,力丁翻。
俛,音免。
〕命将出,賜死于家。
〔将,引也,領也。
〕 時宇文神舉為并州刺史,帝遣使就州酖殺之。
〔使,疏吏翻。
〕尉遲運至秦州,亦以憂死。
6周罷南伐諸軍。
7突厥佗缽可汗請和于周,〔厥,九勿翻。
可,從刊入聲。
汗,音寒。
〕周主以趙王招女為千金公主,妻之,〔妻,七細翻。
〕 8辛巳,周宣帝傳位于太子闡,大赦,改元大象,自稱天元皇帝,所居稱「天台」,冕二十四旒,車服旗鼓皆倍于前王之數。
皇帝稱正陽宮,置納言、禦正、諸衛等官,〔保定四年,改宗伯為納言。
此納言似隋官之納言,為門下省長官。
諸衛等官,左.右宮伯、小宮伯、左.右中侍、左.右侍、左.右前侍、左.右後侍、左.右騎侍、左.右宗侍、左.右庶侍、左.右勳侍、左.右武伯、小武伯、左.右旅贲、左.右射聲、左.右骁騎、左.右羽林、左.右遊擊也。
〕皆準天台。
尊皇太後為天元皇太後。
天元既傳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