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六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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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安鄉縣,本漢孱陵縣地,後漢為漢壽縣地,晉會立義陽郡。
〕晉公護以敦失地無功,除名為民。
9二月,甲午,周主朝日于東郊。
〔三代之禮,春朝朝日,秋暮夕月。
周人慕古,舉行其禮。
朝,直遙翻。
〕 10周人以子司徒韋孝寬嘗立動于玉壁,〔事見一百五十九卷梁武帝中大同元年。
後周之制,小司徒,六命,上大夫也。
〕乃置勳州于玉壁,以孝寬為刺史。
孝寬有恩信,善用間諜,〔間,古苋翻。
〕或齊人受孝寬金貨,遙通書疏,故齊之動靜,周人皆先佑之、有主帥許盆,以所戍城降齊,孝寬遣諜取之,俄斬首而還。
〔帥,所類翻。
諜,徒協翻。
〕 離石以南,生胡數為抄掠,〔五代志:離石郡,後齊置西汾州。
生胡,即稽胡之不附屬周者。
數,所角翻。
抄,楚交翻。
〕而居于齊境,不可誅讨。
孝寬欲築城于險要以制之,乃發河西役徒十萬,毋士百人,〔河西,龍門河之西也。
〕遣開府儀同三司姚嶽監築之。
嶽以兵少,懼不敢前。
〔監,工銜翻。
少,詩沼翻。
〕孝寬曰:「計此城十日可畢。
城距晉州四百餘裡,吾一日創手,二日敵境始知。
設使晉州征兵,三日方集,謀議之間,自稽二日,計其軍行,二日不到,我之城隍,足得辦矣。
」乃令築之。
齊人果至境上,疑有大軍,停留不進。
其夜,孝寬使汾水以南傍介山、稷山諸村縱火,〔傍,蒲浪翻。
唐志:蒲州萬泉縣有介山,介子推隐處。
稷山縣有稷山。
〕齊人以為軍營,收兵自固。
嶽卒城而還。
〔卒,子恤翻。
〕 11三月,乙卯,太尉零陵壯肅公侯瑱卒。
12丙寅,周改八丁兵為十二丁兵,卒歲一月而役。
〔八丁兵者,凡境内民丁分為八番,遞上就役。
十二丁兵者,分為十二番,月上就役,周而複始。
〕 13夏,四月,丙子朔,日有食之。
14周以少傅尉遲綱為大司空。
〔尉,纡勿翻。
〕 15丙午,周封愍帝子康為紀國公,皇子赟為魯公。
〔【章:十二行本「魯」下有「國」字;乙十一行本同。
】〕赟,李後之子也。
〔赟,于倫翻。
〕 16六月,乙酉,周使禦正殷不害來聘。
〔周書中徽傳曰:禦正,任專絲綸,蓋中書舍人之職也。
北史盧辯傳:武成元年,增置禦正四人,位上大夫。
考之唐六典,則曰:後周依周官,春官府置内史中大夫,掌王言,蓋比中書監、令之任,後又增為蔔一大夫。
小中下大夫,比中書侍郎之任;小史上士,比中書舍之任。
然則為禦正者,亦代之職,在帝左右,又親密于中書。
杜佑通典:禦正屬天官府。
〕 17秋,七月,周更鑄錢,〔更,工衡翻。
〕文曰「布泉」,一當五,與五铢并行。
18己酉,周追封皇伯父颢為邵國公,以晉公護之子會為嗣;颢弟連為杞國公,以章武公導之子亮為嗣;連弟洛生為莒國公,以護之子至為嗣;〔追封太祖之子武邑公震為宋公,以世宗之實為嗣。
〔颢與衛可孤戰殁,有子什肥、導、護。
什肥與其叔連皆為高歡所殺,無後,故以會、亮嗣之。
洛生為爾朱榮所殺,震早卒,皆無後,故亦立嗣。
〕 19齊主之誅楊、燕也,〔燕,因肩翻。
〕許以長廣王湛為太弟;既而立太子百年,湛心不平。
帝在晉陽,湛居守于邺。
〔楊、燕,謂楊愔、燕子獻。
守,手又翻。
〕散騎常侍高元海,高祖之從孫也,〔謂歡廟号高祖。
元海父思宗,歡之從子。
散,悉亶翻。
騎,奇寄翻。
〕留典機密。
帝以軍代人庫狄伏連為幽州刺史,斛律光之弟羌為領軍,以分湛權。
湛留伏連,不聽羨視事。
〔齊主以伏連代羨為幽州,以羨代伏連為領軍,以分邺下之權。
湛知其故,乃留伏連不使之幽州,而羨至,又不聽其視領軍府事。
〕 先是,濟南闵悼王常在邺,〔濟南王殷谥闵悼。
先,悉薦翻。
濟,子禮翻。
〕望氣者言:邺中有天子氣。
平秦王歸彥恐濟南複立,為己不利,〔齊主藉歸彥握兵以殺楊、燕,楊、燕死而濟南廢矣,故恐其複立,為己不利。
複,扶又翻。
〕勸帝除之。
帝乃使歸彥至邺,征濟南王如晉陽。
湛内不自安,問計于高元海。
元海曰:「皇太後萬福,至尊孝友異常,殿下不須異慮。
」湛曰:「此豈推誠之意邪!」元海乞還省,一夜思之,湛即留元海于後台。
元海達旦不眠,唯遶床徐步。
夜漏未盡,湛遽出,曰:「神算如何﹖」元海曰:「有三策,恐不堪用耳。
請殿下如梁孝王故事,從數騎入晉陽,先見太後求哀,〔梁孝王,事見十六卷漢景帝中二年。
〕後見主上,請去兵權,〔見,賢遍翻。
去,羌呂翻。
〕以死為限,不幹朝政,〔朝,直遙翻。
〕必保太山之安。
此上策也。
不然,當具表雲,威權太盛,恐取謗衆口,請青、齊二州刺史,沈靖自居,〔沈,持林翻。
〕必不招物議。
此中策也。
」更問不策。
曰:「發言即恐族誅。
」固逼之。
元海曰:「濟南世嫡,立上假太後令而奪之。
今集文武,示以征濟南之敕,執斛律豐樂,〔斛律羨,字豐樂。
樂,音洛。
〕斬高歸彥,尊立濟南,号令天下,以順讨逆,此萬世一時也。
」湛大悅。
然性怯,狐疑未能用,使術士鄭道諆等蔔之,皆曰:「不利舉事,靜則吉。
」有林慮令潘子密,曉占候,〔林慮縣,漢屬河内郡,晉屬汲郡,魏敬宗永安元年置林慮郡,帶林慮縣。
慮,讀如闾。
〕潛謂湛曰:「宮車當晏駕,殿下為天下主。
」湛拘之于内以候之。
又令巫觋蔔之,〔觋,刑狄翻。
〕多雲「不須舉兵,自有大慶。
」 湛乃奉诏,令數百騎送濟南王至晉陽。
九月,帝使人酖之,濟南王王從,乃扼殺之。
帝尋亦悔之。
20冬,十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21丙子,齊以彭城王浟為太保,長樂王尉粲為太尉。
〔樂,音洛;下同。
〕 22齊肅宗出畋,有兔驚馬,墜地絕肋。
婁太後視疾,問濟南所在者三,齊主不對。
太後怒曰:「殺之邪﹖不用吾言,死其宜矣!」遂去,不顧。
十一月,甲辰,诏以嗣子沖眇,可遣尚書右仆射趙郡主叡谕旨,征長廣王湛統茲大寶。
又與湛書曰:「百年無罪,汝可以樂處置之,勿效前人也。
」〔樂,音洛。
楚靈王幹溪之役,楚人殺其諸子。
王聞之,自投于車下,曰:「餘殺人子多矣,能無及此乎!」齊肅宗殺其兄之子,臨終乃戒其弟勿殺己之子,良可憫笑。
〕是日,殂于晉陽宮。
〔年二十七。
〕臨終,言恨不見太後山陵。
顔之推論曰:孝昭天性至孝,而不知忌諱,乃至于此,良由不學之所為也。
23趙郡王叡先使黃門侍郎王松年馳至邺,宣肅宗遺命。
湛猶疑其詐,使所親先詣殡所,發而視之。
吏者複命,〔使,疏吏翻;下同。
〕湛喜,馳赴晉陽,使河南王孝瑜先入宮,改易禁衛。
癸醜,世祖即皇帝位于南宮,〔諱湛,勃海王歡第九子,孝昭帝之母弟。
南宮,晉陽南宮也。
〕大赦,改元太甯。
24周人許歸安成王顼,〔顼,籲玉翻。
〕使司會上士杜〔【章:十一行本「杜」上有「京兆」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張校同,雲無注本亦無。
】〕杲來聘。
〔周禮天官之屬有司會,凡邦國、都鄙官府之治及其财用在書契、版圖者,皆聽其會計,以歲月日考其成。
鄭玄曰:會,大計也。
司會主天下之大計,計官之長,若今尚書。
餘按後周地官,即唐戶部尚書之任,司會當如唐之度古郎中,而六典不言所以。
杜佑通典,後周會,屬天官府,有中大夫,上士,中士。
〕上悅,即遣使報之,并賂以黔中地及魯山郡。
〔周得黔中,則全有巴蜀,得魯山,則全有漢沔,故因其所欲而餌之。
〕 25齊以彭城王浟為太師、錄尚書事,平秦王歸彥為太傅,尉粲為太保,平陽王淹為太宰,博陵王濟為太尉,段韶為大司馬,豐州刺史婁叡為司空,〔五代志:上黨郡鄉縣,後魏置南垣州,尋改曰豐州。
〕趙郡王叡為尚書令,任城王湝為尚書左仆射,〔任,音壬。
湝,居諧翻。
〕并州刺史斛律光為右仆射。
婁叡,昭之兄子也。
〔婁昭,婁太後之弟。
叡,昭兄拔之子。
〕立太子百年為樂陵王。
26丁巳,周主畋于岐陽;十二月,壬午,還長安。
27太子中庶子餘姚虞荔、禦史中丞孔奂,以國用不足,奏立煮海鹽賦及榷酤之科,〔吳王濞煮海為鹽,今淮鹽也。
至此,則東南瀕海煮監之地,皆歸于管榷矣。
酤,音固。
荔,力計翻。
榷,古嶽翻。
〕诏從之。
28初,高祖以帝女豐安公主妻留異之子貞臣,征異為南徐州刺史,異遷延不就。
帝即位,複以異為缙州刺史,領東陽太守。
〔自侯景之亂,梁南郡王大連之敗,留異跨據東陽,陳興,以為缙州刺史,因缙雲山以名州。
妻,七細翻。
複,扶又翻;下異複同。
〕異屢遣其長史王澌入朝,澌每言朝廷虛弱。
〔澌,斯義翻。
〕異信之,雖外示臣節,恒懷兩端,〔恒,戶登翻。
〕與王琳自鄱陽信安嶺潛通使往來。
〕今有嶺路,自衢州經信州達于鄱陽。
使,疏吏翻。
〕琳敗,上遣左衛将軍沈恪代異,實以兵襲之。
異出軍下淮以拒恪。
恪與戰而敗,退還錢塘。
異複上表遜謝。
時衆軍方事湘、郢,乃降诏書慰谕,且羁縻之。
異知朝廷終将讨己,乃以兵戍下淮及建德以備江路。
〔劉昫曰:建德縣,漢稽富春縣地,吳分置建德縣,隋發,唐複置建德縣,為睦州治所。
〕丙午,诏司空、南徐州刺史侯安都讨之。
三年〔(壬午、五六二)〕 1春,正月,乙玄,齊主至邺;〔自晉陽宮至邺。
〕辛巳,祀南郊;壬午,享太廟;丙戌,立妃胡氏為皇後,子緯為皇太子。
〔緯,于貴翻。
〕後,魏兖州刺史安定胡延之之女也。
戊子,齊大赦。
己亥,以馮翊王潤為尚書左仆射。
2周涼景公賀蘭祥卒。
〔涼國公。
景,谥也。
〕 3壬寅,周人鑿河渠于蒲州,龍首渠于同州。
〔二渠皆以灌溉。
〕 4丁未,周以安成王顼為柱國大将軍,遣杜杲送之南歸。
〔考異曰:典略作「杜果」,今從周書。
〕 5辛亥,上祀南郊,以胡公配天;〔胡公始封于陳,故郊祀之以配天。
〕二月,辛酉,祀北郊。
6閏門,丁未,齊以太宰、平陽王淹為青州刺史,太傅、平秦王歸彥為太宰、冀州刺史。
歸彥為肅宗所厚,〔歸彥以殺楊、燕之功,為肅宗所厚。
〕恃勢驕盈,陵侮貴戚。
世祖即位,侍中.開府儀同三司高元海、禦史丞畢義雲、黃門郎高幹和數言其短,〔數,所角翻。
〕且雲:「歸彥威權震主,必為禍亂。
」帝亦尋其反複之迹,
〕晉公護以敦失地無功,除名為民。
9二月,甲午,周主朝日于東郊。
〔三代之禮,春朝朝日,秋暮夕月。
周人慕古,舉行其禮。
朝,直遙翻。
〕 10周人以子司徒韋孝寬嘗立動于玉壁,〔事見一百五十九卷梁武帝中大同元年。
後周之制,小司徒,六命,上大夫也。
〕乃置勳州于玉壁,以孝寬為刺史。
孝寬有恩信,善用間諜,〔間,古苋翻。
〕或齊人受孝寬金貨,遙通書疏,故齊之動靜,周人皆先佑之、有主帥許盆,以所戍城降齊,孝寬遣諜取之,俄斬首而還。
〔帥,所類翻。
諜,徒協翻。
〕 離石以南,生胡數為抄掠,〔五代志:離石郡,後齊置西汾州。
生胡,即稽胡之不附屬周者。
數,所角翻。
抄,楚交翻。
〕而居于齊境,不可誅讨。
孝寬欲築城于險要以制之,乃發河西役徒十萬,毋士百人,〔河西,龍門河之西也。
〕遣開府儀同三司姚嶽監築之。
嶽以兵少,懼不敢前。
〔監,工銜翻。
少,詩沼翻。
〕孝寬曰:「計此城十日可畢。
城距晉州四百餘裡,吾一日創手,二日敵境始知。
設使晉州征兵,三日方集,謀議之間,自稽二日,計其軍行,二日不到,我之城隍,足得辦矣。
」乃令築之。
齊人果至境上,疑有大軍,停留不進。
其夜,孝寬使汾水以南傍介山、稷山諸村縱火,〔傍,蒲浪翻。
唐志:蒲州萬泉縣有介山,介子推隐處。
稷山縣有稷山。
〕齊人以為軍營,收兵自固。
嶽卒城而還。
〔卒,子恤翻。
〕 11三月,乙卯,太尉零陵壯肅公侯瑱卒。
12丙寅,周改八丁兵為十二丁兵,卒歲一月而役。
〔八丁兵者,凡境内民丁分為八番,遞上就役。
十二丁兵者,分為十二番,月上就役,周而複始。
〕 13夏,四月,丙子朔,日有食之。
14周以少傅尉遲綱為大司空。
〔尉,纡勿翻。
〕 15丙午,周封愍帝子康為紀國公,皇子赟為魯公。
〔【章:十二行本「魯」下有「國」字;乙十一行本同。
】〕赟,李後之子也。
〔赟,于倫翻。
〕 16六月,乙酉,周使禦正殷不害來聘。
〔周書中徽傳曰:禦正,任專絲綸,蓋中書舍人之職也。
北史盧辯傳:武成元年,增置禦正四人,位上大夫。
考之唐六典,則曰:後周依周官,春官府置内史中大夫,掌王言,蓋比中書監、令之任,後又增為蔔一大夫。
小中下大夫,比中書侍郎之任;小史上士,比中書舍之任。
然則為禦正者,亦代之職,在帝左右,又親密于中書。
杜佑通典:禦正屬天官府。
〕 17秋,七月,周更鑄錢,〔更,工衡翻。
〕文曰「布泉」,一當五,與五铢并行。
18己酉,周追封皇伯父颢為邵國公,以晉公護之子會為嗣;颢弟連為杞國公,以章武公導之子亮為嗣;連弟洛生為莒國公,以護之子至為嗣;〔追封太祖之子武邑公震為宋公,以世宗之實為嗣。
〔颢與衛可孤戰殁,有子什肥、導、護。
什肥與其叔連皆為高歡所殺,無後,故以會、亮嗣之。
洛生為爾朱榮所殺,震早卒,皆無後,故亦立嗣。
〕 19齊主之誅楊、燕也,〔燕,因肩翻。
〕許以長廣王湛為太弟;既而立太子百年,湛心不平。
帝在晉陽,湛居守于邺。
〔楊、燕,謂楊愔、燕子獻。
守,手又翻。
〕散騎常侍高元海,高祖之從孫也,〔謂歡廟号高祖。
元海父思宗,歡之從子。
散,悉亶翻。
騎,奇寄翻。
〕留典機密。
帝以軍代人庫狄伏連為幽州刺史,斛律光之弟羌為領軍,以分湛權。
湛留伏連,不聽羨視事。
〔齊主以伏連代羨為幽州,以羨代伏連為領軍,以分邺下之權。
湛知其故,乃留伏連不使之幽州,而羨至,又不聽其視領軍府事。
〕 先是,濟南闵悼王常在邺,〔濟南王殷谥闵悼。
先,悉薦翻。
濟,子禮翻。
〕望氣者言:邺中有天子氣。
平秦王歸彥恐濟南複立,為己不利,〔齊主藉歸彥握兵以殺楊、燕,楊、燕死而濟南廢矣,故恐其複立,為己不利。
複,扶又翻。
〕勸帝除之。
帝乃使歸彥至邺,征濟南王如晉陽。
湛内不自安,問計于高元海。
元海曰:「皇太後萬福,至尊孝友異常,殿下不須異慮。
」湛曰:「此豈推誠之意邪!」元海乞還省,一夜思之,湛即留元海于後台。
元海達旦不眠,唯遶床徐步。
夜漏未盡,湛遽出,曰:「神算如何﹖」元海曰:「有三策,恐不堪用耳。
請殿下如梁孝王故事,從數騎入晉陽,先見太後求哀,〔梁孝王,事見十六卷漢景帝中二年。
〕後見主上,請去兵權,〔見,賢遍翻。
去,羌呂翻。
〕以死為限,不幹朝政,〔朝,直遙翻。
〕必保太山之安。
此上策也。
不然,當具表雲,威權太盛,恐取謗衆口,請青、齊二州刺史,沈靖自居,〔沈,持林翻。
〕必不招物議。
此中策也。
」更問不策。
曰:「發言即恐族誅。
」固逼之。
元海曰:「濟南世嫡,立上假太後令而奪之。
今集文武,示以征濟南之敕,執斛律豐樂,〔斛律羨,字豐樂。
樂,音洛。
〕斬高歸彥,尊立濟南,号令天下,以順讨逆,此萬世一時也。
」湛大悅。
然性怯,狐疑未能用,使術士鄭道諆等蔔之,皆曰:「不利舉事,靜則吉。
」有林慮令潘子密,曉占候,〔林慮縣,漢屬河内郡,晉屬汲郡,魏敬宗永安元年置林慮郡,帶林慮縣。
慮,讀如闾。
〕潛謂湛曰:「宮車當晏駕,殿下為天下主。
」湛拘之于内以候之。
又令巫觋蔔之,〔觋,刑狄翻。
〕多雲「不須舉兵,自有大慶。
」 湛乃奉诏,令數百騎送濟南王至晉陽。
九月,帝使人酖之,濟南王王從,乃扼殺之。
帝尋亦悔之。
20冬,十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21丙子,齊以彭城王浟為太保,長樂王尉粲為太尉。
〔樂,音洛;下同。
〕 22齊肅宗出畋,有兔驚馬,墜地絕肋。
婁太後視疾,問濟南所在者三,齊主不對。
太後怒曰:「殺之邪﹖不用吾言,死其宜矣!」遂去,不顧。
十一月,甲辰,诏以嗣子沖眇,可遣尚書右仆射趙郡主叡谕旨,征長廣王湛統茲大寶。
又與湛書曰:「百年無罪,汝可以樂處置之,勿效前人也。
」〔樂,音洛。
楚靈王幹溪之役,楚人殺其諸子。
王聞之,自投于車下,曰:「餘殺人子多矣,能無及此乎!」齊肅宗殺其兄之子,臨終乃戒其弟勿殺己之子,良可憫笑。
〕是日,殂于晉陽宮。
〔年二十七。
〕臨終,言恨不見太後山陵。
顔之推論曰:孝昭天性至孝,而不知忌諱,乃至于此,良由不學之所為也。
23趙郡王叡先使黃門侍郎王松年馳至邺,宣肅宗遺命。
湛猶疑其詐,使所親先詣殡所,發而視之。
吏者複命,〔使,疏吏翻;下同。
〕湛喜,馳赴晉陽,使河南王孝瑜先入宮,改易禁衛。
癸醜,世祖即皇帝位于南宮,〔諱湛,勃海王歡第九子,孝昭帝之母弟。
南宮,晉陽南宮也。
〕大赦,改元太甯。
24周人許歸安成王顼,〔顼,籲玉翻。
〕使司會上士杜〔【章:十一行本「杜」上有「京兆」二字;乙十一行本同;張校同,雲無注本亦無。
】〕杲來聘。
〔周禮天官之屬有司會,凡邦國、都鄙官府之治及其财用在書契、版圖者,皆聽其會計,以歲月日考其成。
鄭玄曰:會,大計也。
司會主天下之大計,計官之長,若今尚書。
餘按後周地官,即唐戶部尚書之任,司會當如唐之度古郎中,而六典不言所以。
杜佑通典,後周會,屬天官府,有中大夫,上士,中士。
〕上悅,即遣使報之,并賂以黔中地及魯山郡。
〔周得黔中,則全有巴蜀,得魯山,則全有漢沔,故因其所欲而餌之。
〕 25齊以彭城王浟為太師、錄尚書事,平秦王歸彥為太傅,尉粲為太保,平陽王淹為太宰,博陵王濟為太尉,段韶為大司馬,豐州刺史婁叡為司空,〔五代志:上黨郡鄉縣,後魏置南垣州,尋改曰豐州。
〕趙郡王叡為尚書令,任城王湝為尚書左仆射,〔任,音壬。
湝,居諧翻。
〕并州刺史斛律光為右仆射。
婁叡,昭之兄子也。
〔婁昭,婁太後之弟。
叡,昭兄拔之子。
〕立太子百年為樂陵王。
26丁巳,周主畋于岐陽;十二月,壬午,還長安。
27太子中庶子餘姚虞荔、禦史中丞孔奂,以國用不足,奏立煮海鹽賦及榷酤之科,〔吳王濞煮海為鹽,今淮鹽也。
至此,則東南瀕海煮監之地,皆歸于管榷矣。
酤,音固。
荔,力計翻。
榷,古嶽翻。
〕诏從之。
28初,高祖以帝女豐安公主妻留異之子貞臣,征異為南徐州刺史,異遷延不就。
帝即位,複以異為缙州刺史,領東陽太守。
〔自侯景之亂,梁南郡王大連之敗,留異跨據東陽,陳興,以為缙州刺史,因缙雲山以名州。
妻,七細翻。
複,扶又翻;下異複同。
〕異屢遣其長史王澌入朝,澌每言朝廷虛弱。
〔澌,斯義翻。
〕異信之,雖外示臣節,恒懷兩端,〔恒,戶登翻。
〕與王琳自鄱陽信安嶺潛通使往來。
〕今有嶺路,自衢州經信州達于鄱陽。
使,疏吏翻。
〕琳敗,上遣左衛将軍沈恪代異,實以兵襲之。
異出軍下淮以拒恪。
恪與戰而敗,退還錢塘。
異複上表遜謝。
時衆軍方事湘、郢,乃降诏書慰谕,且羁縻之。
異知朝廷終将讨己,乃以兵戍下淮及建德以備江路。
〔劉昫曰:建德縣,漢稽富春縣地,吳分置建德縣,隋發,唐複置建德縣,為睦州治所。
〕丙午,诏司空、南徐州刺史侯安都讨之。
三年〔(壬午、五六二)〕 1春,正月,乙玄,齊主至邺;〔自晉陽宮至邺。
〕辛巳,祀南郊;壬午,享太廟;丙戌,立妃胡氏為皇後,子緯為皇太子。
〔緯,于貴翻。
〕後,魏兖州刺史安定胡延之之女也。
戊子,齊大赦。
己亥,以馮翊王潤為尚書左仆射。
2周涼景公賀蘭祥卒。
〔涼國公。
景,谥也。
〕 3壬寅,周人鑿河渠于蒲州,龍首渠于同州。
〔二渠皆以灌溉。
〕 4丁未,周以安成王顼為柱國大将軍,遣杜杲送之南歸。
〔考異曰:典略作「杜果」,今從周書。
〕 5辛亥,上祀南郊,以胡公配天;〔胡公始封于陳,故郊祀之以配天。
〕二月,辛酉,祀北郊。
6閏門,丁未,齊以太宰、平陽王淹為青州刺史,太傅、平秦王歸彥為太宰、冀州刺史。
歸彥為肅宗所厚,〔歸彥以殺楊、燕之功,為肅宗所厚。
〕恃勢驕盈,陵侮貴戚。
世祖即位,侍中.開府儀同三司高元海、禦史丞畢義雲、黃門郎高幹和數言其短,〔數,所角翻。
〕且雲:「歸彥威權震主,必為禍亂。
」帝亦尋其反複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