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六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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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四十裡,丁亥,至栅下。
戊子,雟州刺史裴畿、〔越雟郡,梁置雟州。
雟,音髓。
〕畿弟新興太守機、武昌太守朱買臣、衡陽太守謝答仁開枇杷門出戰,裴機殺魏儀同三司胡文伐。
畿,之高之子也。
〔台城既沒,裴之高赴江陵。
〕 帝征廣州刺史王琳為湘東【章:十二行本「東」作「州」;乙十一行本同。
】刺史,使引兵入援。
丁酉,栅内火,焚數千家及城樓二十五,帝臨所焚樓,望魏軍濟江,四顧歎息。
是夜,遂止宮外,宿民家,己亥,移居祇洹寺。
〔祇,巨支翻。
洹,胡官翻。
〕于謹令築長圍,中外信命始絕。
庚子,信州刺史徐世譜、晉安王司馬任約等築壘于馬頭,〔江陵南岸,謂之馬頭岸。
〕遙為聲援。
是夜,帝巡城,猶口占為詩,群臣亦有和者。
〔和,戶卧翻。
〕帝裂帛為書,趣王僧辯曰:〔趣,讀曰促。
〕「吾忍死待公,可以至矣!」壬寅,還宮;癸卯,出長沙寺。
戊申,王褒、胡僧佑、朱買臣、謝答仁等開門出戰,皆敗還。
己酉,帝移居天居寺;癸醜,移居長沙寺。
朱買臣按劍進曰:「唯斬宗懔、黃羅漢,可以謝天下!」〔買臣罪其谏還建康也。
懔,力荏翻,又力禁翻。
〕帝曰:「曩實吾意,宗、黃何罪!」二人退入衆中。
王琳軍至長沙,鎮南府長史裴政請間道先報江陵,〔王琳為鎮南将軍,以裴政為府長史。
間,古苋翻;下間使同。
〕至百裡洲,為魏人所獲。
梁王詧謂政曰:「我,武皇帝之孫也,不可為爾君乎﹖若從我計,貴及子孫;如或不然,腰領分矣。
」政詭對曰:「唯命。
」詧鎖之至城下,使言曰:「王僧辯聞台城被圍,〔時都江陵,上台所在,故亦謂之台城。
〕已自為帝。
王琳孤弱,不能複來。
」〔複,扶又翻。
〕政告城中曰:「援兵大至,各思自勉。
吾以間使被擒,當碎身報國。
」監者擊其口,〔使,疏吏翻。
監,工銜翻。
〕詧怒,使速殺之。
西中郎參軍蔡大業〔梁置西中郎将于襄陽,以蔡大業為參軍。
〕谏曰:「此民望也,殺之,則荊州不可下。
」乃釋之。
政,之禮之子;〔裴之禮,邃之子也。
〕大業,大寶之弟也。
時征兵四方,皆未至。
甲寅,魏人百道攻城,〔考異曰:梁紀作「辛卯」,誤也。
今從典略。
〕城中負戶蒙楯,〔楯,食尹翻。
〕胡僧佑親當矢石,晝夜督戰,獎勵将士,明行賞罰,衆鹹緻死,所向摧殄,魏不得前。
俄而僧佑中流矢死,〔中,竹仲翻。
〕内外大駭。
魏悉衆攻栅,反者開西門納魏師,帝與太子、王褒、謝答仁、朱買臣退保金城,令汝南王大封、晉熙王大圓質于于謹以請和。
〔大封、大圓,皆簡文帝之子。
質,音緻;下同。
〕魏軍之初至也,衆以王僧辯子侍中顗可為都督,〔顗,魚豈翻。
〕帝不用,更奪其兵,使與左右十人入守殿中;及胡僧佑死,乃用為都督城中諸軍事。
裴畿、裴機、曆陽侯峻皆出降。
〔降,戶江翻;下同。
〕于謹以機手殺胡文伐,并畿殺之。
峻,淵猷之子也。
〔淵猷,長沙王懿之子。
〕時城南雖破,而城北諸将猶苦戰,日暝,聞城陷,乃散。
〔暝,莫定翻。
〕 帝入東合竹殿,命舍人高善寶焚古今圖書十四萬卷,〔考異曰:隋經籍志雲「焚七萬卷」,南史雲「十餘萬卷」。
按周僧辯所送建康書已八萬卷,并江陵舊書,豈止七萬卷乎!今從典略。
「周」,當作「王」。
〕将自赴火,宮人左右共止之。
又以寶劍斫柱令折,歎曰:「文武之道,今夜盡矣!」〔焚書、折劍,以為文武道盡。
折,而設翻。
〕乃使禦史中丞王孝祀作降文。
謝答仁、朱買臣谏曰:「城中兵衆猶強,乘闇突圍而出,賊必驚,因而薄之,可渡江就任約。
」〔任約築壘馬頭岸,與江陵僅隔一江耳。
〕帝素不便走馬,曰:「事必無成,祇增辱耳!」答仁求自扶帝,以問王褒,褒曰:「答仁,侯景之黨,豈足可信!成彼之勳,不如降也。
」答仁又請守子城,收兵可得五千人,帝然之,即授城中大都督,配以公主。
既而召王褒謀之,以為不可。
答仁請入不得,歐血而去。
〔歐,烏口翻。
〕于謹征太子為質,帝使王褒送之。
謹子以褒善書,給之紙筆,乃書曰:「柱國常山公家奴王褒。
」〔謹為柱國大将軍,封常山公,褒以此自處,安能為帝謀乎!〕有頃,黃門郎裴政犯門而出。
帝遂去羽儀文物,〔去,羌呂翻。
〕白馬素衣出東門,抽劍擊阖曰:「蕭世誠一至此乎!」〔左傳:晉州綽攻齊東門,以枚數阖。
杜預注曰:阖,門扇也。
世誠,帝字也。
〕魏軍士度塹牽其辔,〔塹,七豔翻。
〕至白馬寺北,奪其所乘駿馬,以驽馬代之,遣長壯胡人手扼其背以行,逢于謹,胡人牽帝使拜。
〔考異曰:典略雲:「謹撝梁主令西至龍泉廟,出武陵、河東二王子孫于獄,列于沙州,鎖鵈嚴酷,瘡痍腐爛,引梁主使視之,謂曰:『此皆骨肉,忍虐如此,何以為君!』上無以應。
」按武陵諸子先已餓死,河東子孫亦應不存。
今不取。
〕梁王詧使鐵騎擁帝入營,囚于烏幔之下,〔幔,莫半翻。
〕其為詧所诘辱。
〔诘,去吉翻。
〕乙卯,于謹令開府儀同三司長孫儉入據金城。
帝绐儉雲:「城中埋金千斤,欲以相贈。
」儉乃将帝入城。
帝因述詧見辱之狀,謂儉曰:「向聊相绐,欲言此耳,〔绐,蕩亥翻。
〕豈有天子自埋金乎!」儉乃留帝于主衣庫。
〔此主衣庫,在江陵金城中之禁中。
〕 帝性殘忍,且懲高祖寬縱之弊,故為政尚嚴。
及魏師圍城,獄中死囚且數千人,有司請釋之以充戰士;帝不許,悉令棓殺之,〔棓,蒲項翻。
〕事未成而城陷。
中書郎殷不害先于别所督戰,城陷,失其母,時冰雪交積,凍死者填滿溝塹,不害行哭于道,求其母屍,無所不至,見溝中死人,辄投下捧視,舉體凍濕,水漿不入口,号哭不辍聲,〔号,戶刀翻。
〕如是七日,乃得之。
十二月,丙辰,徐世譜、任約退戍巴陵。
于謹逼帝使為書召王僧辯,帝不可。
使者曰:「王今豈得自由﹖」帝曰:「我既不自由,僧辯亦不由我。
」又從長孫儉求宮人王氏、荀【章:十二行本「荀」作「苟」;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熊校同。
】氏及幼子犀首,儉并還之。
或問:「何意焚書﹖」帝曰:「讀書萬卷,猶有今日,故焚之!」〔帝之亡國,固不由讀書也。
〕 34庚申,齊主北巡,至達速嶺,行視山川險要,将起長城。
35辛未,帝為魏人所殺。
〔年四十七。
〕梁王詧遣尚書傅準監刑,〔監,工銜翻。
〕以土囊隕之。
詧使以布帊纏屍,〔帊,普駕翻。
通俗文曰:三幅為帊。
〕斂以蒲席,束以白茅,〔斂,力贍翻。
〕葬于津陽門外。
并殺愍懷太子元良、始安王方略、桂陽王大成等。
世祖性好書,〔梁王方智承制,谥帝曰元,廟号世祖。
好,呼到翻。
〕常令左右讀書,晝夜不絕,雖熟睡,卷猶不釋,或差誤及欺之,帝辄驚寤。
作文章,援筆立就。
常言:「我韬于文士,〔今人謂器币有餘用者為寬韬,與此韬同義。
〕愧于武夫。
」論者以為得言。
〔得言,謂其自言者此為得之。
〕 魏立梁王詧為梁主,資以荊州之地,延袤三百裡,〔資以江陵緣江之地,延袤三百裡,廣不及三百裡也。
袤,音茂。
〕仍取其雍州之地。
〔雍,于用翻。
〕詧居江陵東城,魏置防主,将兵居西城,名曰助防,外示助詧備禦,内實防之。
〔魏克江陵,因取襄、樊之地。
此正滅虢取虞之計,詧雖悔之,何及矣!〕以前儀同三司王悅留鎮江陵。
于謹收府庫珍寶及宋渾天儀、梁銅晷表、〔宋渾天儀,元嘉十三年錢樂之所鑄也。
梁銅晷表,武帝所造。
〕大玉徑四尺及諸法物;盡俘王公以下及選百姓男女數萬口為奴婢,〔考異曰:典略作「五十萬」。
今從梁紀、南史。
〕分賞三軍,驅歸長安,小弱者皆殺之。
得免者三百餘家,而人馬所踐及凍死者什二三。
〔踐,慈演翻;下同。
〕 魏師之在江陵也,梁王詧将尹德毅說詧曰:「魏虜貪惏,〔說,式芮翻。
惏,與婪同;盧含翻。
〕肆其殘忍,殺掠士民,不可勝紀。
〔勝,音升。
〕江東之人塗炭至此,鹹謂殿下為之。
殿下既殺人父兄,孤人子弟,人盡雠也,誰與為國!今魏之精銳盡萃于此,若殿下為設享會,〔下為,于僞翻。
〕請于謹等為歡,預伏武士,因而斃之,分命諸将,掩其營壘,大殲群醜,俾無遺類。
〔殲,息廉翻。
〕收江陵百姓,撫而安之,文武群寮,随材铨授。
魏人懾息,未敢送死,〔懾,之涉翻。
〕王僧辯之徒,折簡可緻。
然後朝服濟江,入踐皇極,〔謂還建康即位也。
朝,直遙翻。
〕晷刻之間,大功可立。
古人雲:『天與不取,反受其咎。
』〔漢蒯通之言。
〕願殿下恢弘遠略,勿懷匹夫之行。
」〔匹夫之行,小廉小謹以百托于鄉黨。
行,下孟翻。
〕詧曰:「卿此策非不善也,然魏人待我厚,未可背德。
〔背,蒲妹翻。
〕若遽為卿計,人将不食吾餘。
」〔左傳:鄧祁侯之言。
〕既而阖城長幼被虜,又失襄陽,〔被,皮義翻。
〕詧乃歎曰:「恨不用尹德毅之言!」 王僧辯、陳霸先等共奉江州刺史晉安王方智為太宰,承制。
王褒、王克、劉丷、宗懔、殷不害及尚書右丞吳興沈聟至長安,〔丷,古嶽翻。
聟,古迥翻。
〕太師泰皆厚禮之。
泰親至于謹第,宴勞極歡,〔勞,力到翻。
〕賞謹奴婢白口及梁之寶物并雅樂一部,别封新野公;〔既封常山,又封新野,故曰别封。
〕謹固辭,不許。
謹自以久居重任,功名既立,欲保優閑,乃上先所乘駿馬及所著铠甲等。
〔上,時掌翻。
着,陟略翻。
铠,可亥翻。
〕泰識其意,曰:「今巨猾未平,公豈得遽爾獨善!」〔巨猾,謂齊。
孟子曰:達則兼善天下,窮則獨善其身。
〕遂不受。
36是歲,魏秦州刺史章武孝公宇文導卒。
37魏加益州刺史尉遲迥督六州,通前十八州,自劍閣以南,得承制封拜及黜陟。
迥明賞罰,布維恩,綏輯新民,經略未附,華、夷懷之。
戊子,雟州刺史裴畿、〔越雟郡,梁置雟州。
雟,音髓。
〕畿弟新興太守機、武昌太守朱買臣、衡陽太守謝答仁開枇杷門出戰,裴機殺魏儀同三司胡文伐。
畿,之高之子也。
〔台城既沒,裴之高赴江陵。
〕 帝征廣州刺史王琳為湘東【章:十二行本「東」作「州」;乙十一行本同。
】刺史,使引兵入援。
丁酉,栅内火,焚數千家及城樓二十五,帝臨所焚樓,望魏軍濟江,四顧歎息。
是夜,遂止宮外,宿民家,己亥,移居祇洹寺。
〔祇,巨支翻。
洹,胡官翻。
〕于謹令築長圍,中外信命始絕。
庚子,信州刺史徐世譜、晉安王司馬任約等築壘于馬頭,〔江陵南岸,謂之馬頭岸。
〕遙為聲援。
是夜,帝巡城,猶口占為詩,群臣亦有和者。
〔和,戶卧翻。
〕帝裂帛為書,趣王僧辯曰:〔趣,讀曰促。
〕「吾忍死待公,可以至矣!」壬寅,還宮;癸卯,出長沙寺。
戊申,王褒、胡僧佑、朱買臣、謝答仁等開門出戰,皆敗還。
己酉,帝移居天居寺;癸醜,移居長沙寺。
朱買臣按劍進曰:「唯斬宗懔、黃羅漢,可以謝天下!」〔買臣罪其谏還建康也。
懔,力荏翻,又力禁翻。
〕帝曰:「曩實吾意,宗、黃何罪!」二人退入衆中。
王琳軍至長沙,鎮南府長史裴政請間道先報江陵,〔王琳為鎮南将軍,以裴政為府長史。
間,古苋翻;下間使同。
〕至百裡洲,為魏人所獲。
梁王詧謂政曰:「我,武皇帝之孫也,不可為爾君乎﹖若從我計,貴及子孫;如或不然,腰領分矣。
」政詭對曰:「唯命。
」詧鎖之至城下,使言曰:「王僧辯聞台城被圍,〔時都江陵,上台所在,故亦謂之台城。
〕已自為帝。
王琳孤弱,不能複來。
」〔複,扶又翻。
〕政告城中曰:「援兵大至,各思自勉。
吾以間使被擒,當碎身報國。
」監者擊其口,〔使,疏吏翻。
監,工銜翻。
〕詧怒,使速殺之。
西中郎參軍蔡大業〔梁置西中郎将于襄陽,以蔡大業為參軍。
〕谏曰:「此民望也,殺之,則荊州不可下。
」乃釋之。
政,之禮之子;〔裴之禮,邃之子也。
〕大業,大寶之弟也。
時征兵四方,皆未至。
甲寅,魏人百道攻城,〔考異曰:梁紀作「辛卯」,誤也。
今從典略。
〕城中負戶蒙楯,〔楯,食尹翻。
〕胡僧佑親當矢石,晝夜督戰,獎勵将士,明行賞罰,衆鹹緻死,所向摧殄,魏不得前。
俄而僧佑中流矢死,〔中,竹仲翻。
〕内外大駭。
魏悉衆攻栅,反者開西門納魏師,帝與太子、王褒、謝答仁、朱買臣退保金城,令汝南王大封、晉熙王大圓質于于謹以請和。
〔大封、大圓,皆簡文帝之子。
質,音緻;下同。
〕魏軍之初至也,衆以王僧辯子侍中顗可為都督,〔顗,魚豈翻。
〕帝不用,更奪其兵,使與左右十人入守殿中;及胡僧佑死,乃用為都督城中諸軍事。
裴畿、裴機、曆陽侯峻皆出降。
〔降,戶江翻;下同。
〕于謹以機手殺胡文伐,并畿殺之。
峻,淵猷之子也。
〔淵猷,長沙王懿之子。
〕時城南雖破,而城北諸将猶苦戰,日暝,聞城陷,乃散。
〔暝,莫定翻。
〕 帝入東合竹殿,命舍人高善寶焚古今圖書十四萬卷,〔考異曰:隋經籍志雲「焚七萬卷」,南史雲「十餘萬卷」。
按周僧辯所送建康書已八萬卷,并江陵舊書,豈止七萬卷乎!今從典略。
「周」,當作「王」。
〕将自赴火,宮人左右共止之。
又以寶劍斫柱令折,歎曰:「文武之道,今夜盡矣!」〔焚書、折劍,以為文武道盡。
折,而設翻。
〕乃使禦史中丞王孝祀作降文。
謝答仁、朱買臣谏曰:「城中兵衆猶強,乘闇突圍而出,賊必驚,因而薄之,可渡江就任約。
」〔任約築壘馬頭岸,與江陵僅隔一江耳。
〕帝素不便走馬,曰:「事必無成,祇增辱耳!」答仁求自扶帝,以問王褒,褒曰:「答仁,侯景之黨,豈足可信!成彼之勳,不如降也。
」答仁又請守子城,收兵可得五千人,帝然之,即授城中大都督,配以公主。
既而召王褒謀之,以為不可。
答仁請入不得,歐血而去。
〔歐,烏口翻。
〕于謹征太子為質,帝使王褒送之。
謹子以褒善書,給之紙筆,乃書曰:「柱國常山公家奴王褒。
」〔謹為柱國大将軍,封常山公,褒以此自處,安能為帝謀乎!〕有頃,黃門郎裴政犯門而出。
帝遂去羽儀文物,〔去,羌呂翻。
〕白馬素衣出東門,抽劍擊阖曰:「蕭世誠一至此乎!」〔左傳:晉州綽攻齊東門,以枚數阖。
杜預注曰:阖,門扇也。
世誠,帝字也。
〕魏軍士度塹牽其辔,〔塹,七豔翻。
〕至白馬寺北,奪其所乘駿馬,以驽馬代之,遣長壯胡人手扼其背以行,逢于謹,胡人牽帝使拜。
〔考異曰:典略雲:「謹撝梁主令西至龍泉廟,出武陵、河東二王子孫于獄,列于沙州,鎖鵈嚴酷,瘡痍腐爛,引梁主使視之,謂曰:『此皆骨肉,忍虐如此,何以為君!』上無以應。
」按武陵諸子先已餓死,河東子孫亦應不存。
今不取。
〕梁王詧使鐵騎擁帝入營,囚于烏幔之下,〔幔,莫半翻。
〕其為詧所诘辱。
〔诘,去吉翻。
〕乙卯,于謹令開府儀同三司長孫儉入據金城。
帝绐儉雲:「城中埋金千斤,欲以相贈。
」儉乃将帝入城。
帝因述詧見辱之狀,謂儉曰:「向聊相绐,欲言此耳,〔绐,蕩亥翻。
〕豈有天子自埋金乎!」儉乃留帝于主衣庫。
〔此主衣庫,在江陵金城中之禁中。
〕 帝性殘忍,且懲高祖寬縱之弊,故為政尚嚴。
及魏師圍城,獄中死囚且數千人,有司請釋之以充戰士;帝不許,悉令棓殺之,〔棓,蒲項翻。
〕事未成而城陷。
中書郎殷不害先于别所督戰,城陷,失其母,時冰雪交積,凍死者填滿溝塹,不害行哭于道,求其母屍,無所不至,見溝中死人,辄投下捧視,舉體凍濕,水漿不入口,号哭不辍聲,〔号,戶刀翻。
〕如是七日,乃得之。
十二月,丙辰,徐世譜、任約退戍巴陵。
于謹逼帝使為書召王僧辯,帝不可。
使者曰:「王今豈得自由﹖」帝曰:「我既不自由,僧辯亦不由我。
」又從長孫儉求宮人王氏、荀【章:十二行本「荀」作「苟」;乙十一行本同;孔本同;熊校同。
】氏及幼子犀首,儉并還之。
或問:「何意焚書﹖」帝曰:「讀書萬卷,猶有今日,故焚之!」〔帝之亡國,固不由讀書也。
〕 34庚申,齊主北巡,至達速嶺,行視山川險要,将起長城。
35辛未,帝為魏人所殺。
〔年四十七。
〕梁王詧遣尚書傅準監刑,〔監,工銜翻。
〕以土囊隕之。
詧使以布帊纏屍,〔帊,普駕翻。
通俗文曰:三幅為帊。
〕斂以蒲席,束以白茅,〔斂,力贍翻。
〕葬于津陽門外。
并殺愍懷太子元良、始安王方略、桂陽王大成等。
世祖性好書,〔梁王方智承制,谥帝曰元,廟号世祖。
好,呼到翻。
〕常令左右讀書,晝夜不絕,雖熟睡,卷猶不釋,或差誤及欺之,帝辄驚寤。
作文章,援筆立就。
常言:「我韬于文士,〔今人謂器币有餘用者為寬韬,與此韬同義。
〕愧于武夫。
」論者以為得言。
〔得言,謂其自言者此為得之。
〕 魏立梁王詧為梁主,資以荊州之地,延袤三百裡,〔資以江陵緣江之地,延袤三百裡,廣不及三百裡也。
袤,音茂。
〕仍取其雍州之地。
〔雍,于用翻。
〕詧居江陵東城,魏置防主,将兵居西城,名曰助防,外示助詧備禦,内實防之。
〔魏克江陵,因取襄、樊之地。
此正滅虢取虞之計,詧雖悔之,何及矣!〕以前儀同三司王悅留鎮江陵。
于謹收府庫珍寶及宋渾天儀、梁銅晷表、〔宋渾天儀,元嘉十三年錢樂之所鑄也。
梁銅晷表,武帝所造。
〕大玉徑四尺及諸法物;盡俘王公以下及選百姓男女數萬口為奴婢,〔考異曰:典略作「五十萬」。
今從梁紀、南史。
〕分賞三軍,驅歸長安,小弱者皆殺之。
得免者三百餘家,而人馬所踐及凍死者什二三。
〔踐,慈演翻;下同。
〕 魏師之在江陵也,梁王詧将尹德毅說詧曰:「魏虜貪惏,〔說,式芮翻。
惏,與婪同;盧含翻。
〕肆其殘忍,殺掠士民,不可勝紀。
〔勝,音升。
〕江東之人塗炭至此,鹹謂殿下為之。
殿下既殺人父兄,孤人子弟,人盡雠也,誰與為國!今魏之精銳盡萃于此,若殿下為設享會,〔下為,于僞翻。
〕請于謹等為歡,預伏武士,因而斃之,分命諸将,掩其營壘,大殲群醜,俾無遺類。
〔殲,息廉翻。
〕收江陵百姓,撫而安之,文武群寮,随材铨授。
魏人懾息,未敢送死,〔懾,之涉翻。
〕王僧辯之徒,折簡可緻。
然後朝服濟江,入踐皇極,〔謂還建康即位也。
朝,直遙翻。
〕晷刻之間,大功可立。
古人雲:『天與不取,反受其咎。
』〔漢蒯通之言。
〕願殿下恢弘遠略,勿懷匹夫之行。
」〔匹夫之行,小廉小謹以百托于鄉黨。
行,下孟翻。
〕詧曰:「卿此策非不善也,然魏人待我厚,未可背德。
〔背,蒲妹翻。
〕若遽為卿計,人将不食吾餘。
」〔左傳:鄧祁侯之言。
〕既而阖城長幼被虜,又失襄陽,〔被,皮義翻。
〕詧乃歎曰:「恨不用尹德毅之言!」 王僧辯、陳霸先等共奉江州刺史晉安王方智為太宰,承制。
王褒、王克、劉丷、宗懔、殷不害及尚書右丞吳興沈聟至長安,〔丷,古嶽翻。
聟,古迥翻。
〕太師泰皆厚禮之。
泰親至于謹第,宴勞極歡,〔勞,力到翻。
〕賞謹奴婢白口及梁之寶物并雅樂一部,别封新野公;〔既封常山,又封新野,故曰别封。
〕謹固辭,不許。
謹自以久居重任,功名既立,欲保優閑,乃上先所乘駿馬及所著铠甲等。
〔上,時掌翻。
着,陟略翻。
铠,可亥翻。
〕泰識其意,曰:「今巨猾未平,公豈得遽爾獨善!」〔巨猾,謂齊。
孟子曰:達則兼善天下,窮則獨善其身。
〕遂不受。
36是歲,魏秦州刺史章武孝公宇文導卒。
37魏加益州刺史尉遲迥督六州,通前十八州,自劍閣以南,得承制封拜及黜陟。
迥明賞罰,布維恩,綏輯新民,經略未附,華、夷懷之。